至於老闆,走到哪裡我都避著他,他也知道我避著他,大家心裡明白。
我並沒有退掉家中的《南華早報》。以前我真想致力教育,盡我所知,盡所能灌輸給最易吸收知識的孩子們。既然環境不允許,別人能混,我為什麼不能混?混飯吃難道還需要天才不成。
可是身為教書先生,混著有點於心有虧,既然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心底想轉行的念頭像積克的豆莖一般滋長,我的思想終於攪通了。
學生們都察覺我不再賣力,下課便走,有什麼問題,是功課上的,叫他們去問分數高的同學,私人的難題恕不作答。
掌珠說:「蜜絲林,你好像變了。」
我淡淡的問道:「誰說的?」並不願意與她多講。
我不是厭惡她,也不對她的父親有反感,只是我那滿腔熱誠逃得影蹤全無,我只關心月底發出來的薪水,因為這份薪水並不差,因為我生活靠這份薪水過得頂優遊,我把注意力放在歐洲二十日遊。雨花臺石卵、艾蓮寇秀店裡的水晶瓶子,等等。這些美麗的物質都可以帶來一點點快樂。一點點快樂總好過沒有快樂。
師生之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師生之間與任何人一樣,誰也不對誰負任何責任。
張佑森沒有打電話來。他終於放棄了。我不是沒有愧意,想找他出來談談,又想不出有啥子可以說,很難辦。與他說話講不通。我開車接送他到處玩,沒興趣。讓他坐在公寓中,我又不耐煩服侍他。
當然可以嫁給他。他會對我好?說不定若干時日後陰溝翻船,誰可以保證說:這人老實,嫁他一輩子他也不會出花樣。逃不掉的男人多數是最乏味的男人,乏味的男人也不一定是乖男人,張佑森的腦袋裡想些什麼,我從來沒知道過,我不敢嫁他。
既然如此,熄了的火頭就不必再去點著它。
張佑森這三個字被擦掉了。
貝文祺。我沉吟,人家的丈夫。他的妻子太胖太囂張太張牙舞爪,不然也還可以考慮一下。如果她是個溫文的女子,纖細帶哀愁的則不妨,萬一爭執起來,還有個逃生的機會。
我不知道這個貝太太在家中是否與寫字樓中一般無異,如果沒有不同之處,貝文棋怎麼忍受她若干年。她肚子上的那些圈圈士啤呔,簡直像日夜套著幾個救生圈做人,真虧她的,還穿得那麼美,那麼考究,首飾聽說一套套的換。
媚說:「人要胖起來有什麼法子?」
「別吃。那還不容易。」
「不是人人像你那麼狠心刻薄自己。」
那倒是,傭人餐餐三菜一湯的擺出來,太難瘦。
我說道:「我還是不明白人怎麼會到那個程度。」
媚笑說:「何必多問,最威風的還不是你,人家的丈夫送花給你。」
「他有企圖。」我打個呵欠,「難道現在他還送不成?」
沒見花很久很久了。
「有啥新聞沒有?」我問。
「沒有。」
「你的戀愛生活呢?」
「如常。」媚似乎不願多說。
我的教書生涯如舊,學生與我都活在時光隧道內,日復一日,在狄更斯與勞倫斯之間找尋真理,希臘神話是他們生活中最有機會認識人性的時候。
以前我連暗瘡治療都教授在內,差點沒做婦女雜誌信箱主持人,現在什麼都不管。
何掌珠說:「我父親結果並沒有娶那個女人。」
我抬抬眼睛,真意外。
我實在忍不住,「為什麼?」
「他覺得她不適合他。」
「在決定結婚以後?」
「是的,她只想要他的錢,她另外有情人。」掌珠說,「爹爹很生氣,跑到紐約去了。」
「現在家裡只剩你一個人?」
她聳聳肩,說道:「一直都是我一個人。」很無所謂。
「那位女士——」我還是忍住了,掌珠只是我的學生,不是我的朋友。
「她是一位歌星。」
我忍不住笑出來。
「現在你知道我努力反對的原因了?」掌珠問道。
「也不是道理,你父親要是喜歡……何必替他不值。」
「蜜絲林,你對我疏遠了是不是?」她問,「你對我們都疏遠了,你心中氣我們是不是?」
人活著多少得受點氣。誰不氣。不然哪兒有人胃潰瘍。
我現在什麼都獨立,經濟。精神,想想都開心。「開心?」
我沒有恐懼。
我對何掌珠打起官腔,「想想你的功課,你現在除了致力於功課,實在不應再另外分心。」
「爹也是這麼說。」
「你現在快樂了?」我取笑她。
她掩不住笑,「自然,但蜜絲林,我老覺得你的功勞最大。」
「什麼功勞?拆散人家的姻緣?」我笑問。
星期六下午,獨自在看電視,門鈴響了。在這種時候有人按鈴,一定是媚,大概是她開車出來逛,逛得無聊,上來看看我。
我摩拳擦掌的去開門,打算吃她帶上來的水果,她從不空手上來。
門一開啟,是個陌生女人。
「這裡是二十八號十二樓。」我說:「a座。」
「姓林的是不是?」她問。臺灣廣東話。
我對臺灣女人不是有偏見,而是根本覺得她們是另一種生物,無法交通。
「是。」我說國語。
她也改用國語,「你會說國語?太好了。」
我淡淡的說:「我的國語比你講得好。」
她忽然搶著說:「我也讀過大學。」
我失笑,「我甚至不認識你,而且,不打算開門給你,你有沒有念過大學,關我什麼事?」
「可是你認識何德璋,是不是?」她問。
「是。我見過他數次。」我說。
「我警告你,你別旨意會在我手中搶過去!」
「搶誰?何德璋?」我瞪目。
「你當心,我在香港很有一點勢力!」
「哦,真的?港督是你於爹?你常坐首席檢察官的車子?」我笑。
「你當心一點!」她嘭嘭的敲著鐵門。
「貴姓大名?」我問她。
「錢玲玲。」她說,「怎麼樣?」
「好的,警察會找你談話。」我動手開門。
「喂喂喂——」錢玲玲急起來。
我說:「你犯了恐嚇罪,我是香港居民,並且是納稅人,你回去想仔細點,我不但國語說得比你好,將來上法庭見面,英文也肯定說得比你好。」
我關上門,拿起電話,撥一○八,詢問附近警察局號碼。
門鈴又響起來。我知道是那個女人。我撥了警局號碼,簡單他說明門外有人騷擾我,叫他們派人來,我拿著話筒叫他們聽門外瘋狂的按鈴聲。
我很冷靜。
不多久警察便來了,他們在門外說:「請開門,小姐。」
我開了門,那個姓錢的女人進退兩難,夾在警察當中青白著面孔。禍福無門,惟人自招。
我跟警察返警局落案,要求保護,把故事由始至末說一遍,取出我的身分證明。
「我是中學教師。」我說。
那歌女堅持說:「可是我未婚夫的女兒告訴我,她父親的新愛人是她!」她用手指著我。
警察說:「小姐,無論怎麼樣,你不能夠到任何私人住宅去按鈴,指名恐嚇,如果對方身體或精神受到傷害,你會被起訴。」
錢玲玲嚇得什麼似的。
我說:「我想請你們把何家的人傳來問問話,這件事跟我的名譽有莫大的影響。」
「是。」他們打電話到何家,然後派人去請何掌珠。
掌珠到的時候我說:「你給我的麻煩還不夠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