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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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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婉確定高遠拿著車鑰匙走後,回家好好飽睡了一晚,第二天去辦公室,便是神清氣爽。

一進辦公室,傅崢果然已經在了,寧婉拍了拍他,然後從自己包裡掏出個樂扣的飯盒遞給他。

傅崢顯然有些意外:「這是?」

「水果。」寧婉眨了眨眼睛,「我早上切的,有草莓藍莓和蘋果,給你也帶了一份。」

傅崢愣了愣,本來英俊到有些冷冽的臉上隨即露出了一個輕微的笑,他的眼睛微微彎起來,看向寧婉,模樣甚至看起來有些純真和不諳世事:「謝謝。」

其實傅崢並沒有說什麼特別的話,但寧婉被他這麼一看,竟然沒來由有些心慌,趕緊丟下水果,連直視也不敢直視傅崢,就趕緊偏過頭,欲蓋彌彰般咳了兩聲然後照著自己座位坐了下去。

傅崢這個男人,還真的挺有禍水的資本的,自己這麼心志堅定的人,盯著他多看兩眼,竟然都忍不住有些緊張。

寧婉一直自詡不以貌取人,自己更在意一個人的品行,然而如今這原則在傅崢面前,看起來也不堪一擊,因為寧婉發現,當一個人品行還不錯又長得好看,那她也無法免俗,確實忍不住對對方更優待下……尤其……

尤其如今看來,傅崢這人還真的挺不錯的,雖然內心有些動搖但整體三觀挺正,不走捷徑,寧可被「流放」到社群也不願意屈服,為人講義氣為了幫自己打臉施舞不惜犧牲自己,雖然有些愛裝逼的小毛病,但人無完人,尤其如今在自己的提點下,人也已經迅速踏實起來了,坐在二十塊錢的塑膠凳子上,也非常平和……

只是一想到這個塑膠凳子,寧婉就有些不好意思,當初為了逼「空降兵」走,自己確實沒上心去找老季爭取預算,如今再一看,傅崢這麼身高腿長的一個英俊男人,只能坐在這種塑膠凳子上,實在太掉檔次了,都破壞了他的美感,太委屈他了!

寧婉清了清嗓子:「你這椅子,下午我找老季,給你換一個好的。」

結果傅崢倒是挺平靜,他朝寧婉笑笑:「沒關係,這個坐習慣了。」

只是傅崢越是這樣雲淡風輕,寧婉就是越是愧疚難忍,都沒等到下午,立刻就三下五除二跑隔壁老季辦公室裡敲竹槓了一筆預算,搞定了這件事。

她現在越看傅崢,越是覺得這人三百六十度都無死角,還肯吃虧能吃苦,心裡更是帶了種應該補償對方的心態,看著傅崢就忍不住埋怨:「都怪你當初裝逼裝太狠了,害的我對你產生誤會,以為你是個少爺,你這人嘛,真是的,有時候也不要逞能,向別人展現自己弱勢也沒什麼,生活裡還是多的是願意伸出援手的人啊,你不示弱,人家怎麼知道你需要幫助呢?」

傅崢卻只是抿唇含蓄地笑,雖然他英俊得挺有攻擊性,但如今這樣笑的模樣卻好像又帶了點不好意思的害羞,寧婉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有點臉紅,說實在的,她還挺喜歡這款男生的……

*****

傅崢切換路線以來,就發現寧婉這個人其實確實如高遠所言,挺簡單也挺好處,她對和自己不同階層的有錢人有些天然的距離感,然而對於和自己同階層甚至比自己生活條件更差的,卻很友好,甚至對弱者,常常願意主動幫忙,說得好聽點是善良,說的難聽點就是有些過分輕信,當然,對此傅崢也不能說什麼,因為他此刻就在享受寧婉過分輕信帶來的福利。

自己一旦示弱裝乖,本來和硬骨頭一樣難啃的寧婉果然完全變得手足無措和愧疚起來,自己越是不張口要,寧婉就越是想主動給,此前的水火不容猶如沒有存在過,傅崢對如今的現狀表示非常滿意,他終於能和寧婉和平相處,也確實從她日常處理社群糾紛的手法上得到了不少啟發。

*****

而確實,傅崢身邊的寧婉如今對傅崢是一點不設防了,她全然不知道身邊這位心裡在想什麼,還在考慮怎麼繼續幫傅崢省錢……

好在這省錢的思路被衝進辦公室的人給打斷了。

「律師,我想委託你們幫幫我!」

寧婉抬頭,才發現來人竟然是陸峰。

陸峰這次臉上寫滿了決斷:「我想委託你們幫我起訴王阿姨。」他咬緊了牙關,「我想起訴她侵犯我的名譽權!」

「我想了想,我行的正坐得直,這事兒我根本沒做過,為什麼我要跑呢!」陸峰像是終於下定了決心般,態度挺堅決,「我確實就是個沒背景沒錢的外地人,本來被王阿姨糾纏成這樣也還是怕事,只想著一走了之,但這事我回去想了好幾天,王阿姨還是怎麼說都說不通,咬定了我和她發生了什麼,要我負責要我和她領證,我看著我女兒嬌嬌,覺得自己不能這麼軟弱逃避下去了。」

「沒做就是沒做,我要是逃跑了,以後王阿姨還指不定鬧出什麼風言風語來,我是做程式設計師的,這行說來也就這麼個圈子,就算離開容市,這些訊息我也不能保證不會傳到我未來公司,與其這樣給自己埋下雷,還不如直接面對,就算我不在意自己名聲,以後孩子上學了有這些閒話,叫孩子怎麼抬得起頭啊!」

陸峰拉拉雜雜說了一通,說到最後眼眶都紅了,總之,輾轉反側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居委會說你們社群律師可以幫忙解決這些,沒錯吧?」

沒錯是沒錯,但……

寧婉正想開口,傅崢卻先了一步,他抿了抿唇:「如果如你而言,那麼王阿姨的行為確實對你造成了誹謗,也就是捏造並且散佈了虛假的事實,破壞了你的名譽。但要發起名譽權侵權訴訟,雖然王阿姨說了什麼很好確認,可要證明這是虛假事實卻是案子的關鍵。」

他頓了頓:「所以對你和王阿姨之間的事,有任何或許存在的人證可以證實你的清白嗎?」

這個問題下去,陸峰果然沉默了,他的表情也委頓了下來:「沒有,我們是鄰居,她是獨居,我平時去她家裡幫忙,嬌嬌大部分時候在幼兒園……」陸峰越說越絕望,「所以律師,我是不是……就算想起訴,也贏不了?反而是浪費時間?」

大機率來說確實是,何況名譽權侵權案,就算千辛萬苦勝訴了,能獲得的經濟賠償也有限,像陸峰這種情況,並不屬於造成嚴重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大機率能賠個一兩千都是不錯,基本更多是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之類的結果,然而歷來都是傳謠容易闢謠難,所謂消除影響,基本也很難有特別好的效果,而誹謗他人之後的道歉雖然形式上能讓當事人消氣,但多數也於事無補。

他這麼委託一遭付出的時間、律師費代價,相比所能獲得的結果,實在是毫無價效比可言的。

而別說對當事人是如此,對律師也是如此,畢竟要調查清楚這是非曲折,就要花費不少時間,而名譽權侵權案件的律師代理費就在兩千到一萬不等,雖說可以約定勝訴後再取得勝訴執行金額的10%-30%,但陸峰這個案子,基本沒太多賠償可言,而且就算順利能拿到這些律師費,還需要和律所分成,再繳個稅……

簽約社群律師需要免費解答社群居民的法律糾紛諮詢,但對於需上庭起訴的案件,也是正常收費的,如果覺得不合適,是可以選擇不代理的,這案子不管怎樣看來,都很難推進,傅崢在心裡過了一遍利弊,然後看了一眼寧婉,等著她婉拒。

「沒關係,不去調查取證怎麼知道一定做不下去?」

只是出乎傅崢的意料,寧婉並沒有知難而退,而是笑著把這個案子接了下來,開出的代理費也幾近於律師收費標準的底線,並且約定,要是自己調查取證不到相關的證據,對勝訴沒有把握那就再和陸峰協商解除代理合同,分文不收。

陸峰一走,傅崢就忍不住了:「這個案子你這樣操作,大機率最後白忙一場,一點創收也沒有,你被調派到社群也一段時間了,就沒想過如果創收上一直沒有亮點,是很難被重新調回所裡總部的吧?」

大型律所和社群簽約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多數是應司法局要求,或是為了亮出所裡熱衷公益的牌子贏得美名,順帶可以精準宣傳進社群,因此簽約費一般都是相當低的,律所抽成後,再分給具體駐紮社群的律師。

但因為金額非常少,最後常常導致大部分青年精英型律師不願意浪費時間接這樣的工作,或者就算接了,就掛個名,平時隨便派個什麼也不懂的實習律師過來裝裝樣子晃一圈拍幾張照片,上律所官網發個通稿,然後就走人,形式大於實質……

傅崢說的寧婉不會不明白,她正確的做法,應該利用在社群駐紮的時機,儘可能挖掘社群裡代理費高的糾紛,諸如帶房產分割的婚姻糾紛、遺產糾紛等等,如果能做出亮眼的創收成績,自然更容易回到總部,甚至沒準能被要進個不錯的團隊。只是……

「你說的道理我都懂,可我要不給他們代理,他們還能找誰啊?」寧婉嘆了口氣,「社群這樣的基層有很多收入一般的群體,這些人法制觀念淡薄,更是沒什麼錢支付昂貴的法律服務,可難道人家就不配得到法律援助嗎?」

「當然了,你可能會覺得,現代商業社會,沒那個錢就不要找律師了,這話聽起來好像是沒錯,可深想下,內裡的邏輯不就和網上叫囂的‘窮還生孩子’一樣嗎?很多貧困家庭,生了孩子遭遇了困難向社會求助求捐款,結果還可能被網友品頭論足:都這麼窮呢,兩個人打打工都快養不起自己了,怎麼還好意思要孩子?」

「崇尚仰慕強者是正常的,這才能讓社會進步,但對弱者的真實生存狀態和微弱吶喊完全視而不見,何不食肉糜地批判弱者,也不見得多對啊。畢竟要按照有錢才能做什麼事才配得到什麼服務的邏輯,這些窮人一輩子不可能達到所謂能生孩子的條件,那就不配生,讓人家就地滅絕嗎?陸峰這案子是沒錢還麻煩,但也就因為他沒錢,就讓他真的遭遇這種事,讓他好不容易想要在容市安家的計劃全部泡湯,被迫逃跑……」

寧婉深吸了一口氣:「要是我不知道這事也就算了,但既然知道了,總不能視而不見,總不能真的變成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窮的就讓人家自生自滅吧?畢竟這個理論下,如果一開始決定讓窮的人滅絕,那再之後就是老弱,然後病殘,沒準什麼時候炮火都瞄準自己了。」

寧婉一想起這,就有些苦巴巴的:「畢竟說實話,我也真的挺窮的,可能也在需要滅絕的邊緣了。」

她至今在正元所裡沒有跟團隊,除了少的可憐的底薪,就靠自己單打獨鬥創收的分成過日子,可大半時間都耗費在社群裡了,接的都是援助價的案子,窮確實是很窮……

「據我所知,每個所駐派社群的律師應該是輪換的,為什麼一直是你在這裡?」

「好問題。」傅崢這個問題又讓寧婉傷神了,「社群律師就是窮忙,越忙越窮,越窮越忙,所裡一開始確實說是輪換的,我一週來兩天就行,可最後,另外那三天該別人來的時候,他們都不來,就給社群裡負責檢查的人多送點小禮就行了,節省下來的時間辦別的案子賺多了,回頭只要臨到年底社群要考核的時候,回來補諮詢記錄就行了,別看這個諮詢記錄我和你天天認認真真記,但對別人而言都是形式,一天之內就給你補出全本來,案子全是假的,隨便編的,交到社群,再向所裡提交一份,要是造假的案子數量不夠,還能退回來讓你補……」

寧婉無奈道:「你看就安排這種人和我輪崗,我能不來嗎?我要不來,這一週裡剩下的三天,社群裡的法律諮詢就沒人幹,我看不下去,所以最後就變成一週五天都是我來了。」

她想了想,精神勝利道:「不過律師工作本來也有點自由職業的味道,寫法律文書材料在哪兒都行,空起來社群也沒什麼事,完全可以做所裡接來的別的案子,其實就是換個地方辦公而已,也沒什麼影響,但我沒什麼大案,所以還是穩定的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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