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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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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喚暴民的政治家所發出命令的殘留影響倒也有可能重塑人的個性,但這些命令一方面是對仇恨的煽動,另一方面卻要求盲目地服從並給予一些補償性的幻覺。如果有人攝入大量的集體性迷狂的毒素,且被一個雄辯的瘋子(此人同時也是一個馬基雅維利sup(16)/sup式的人物,善於挖掘人們的弱點)說服並受其引導,那麼這樣而來的政治「轉變」亦將導致一個人新個性的產生,然而,這新的個性卻比舊個性更糟糕,且更加危險,因為他們所全心投入的黨派,其首要目標就是根除所有的對手。

我對煽動家和宗教家進行了區分,認為後者有時能做些好事,而前者依其本性是不可能做什麼好事的,他們只會做壞事。但不能因此就想象那些善於誘發集體性譫妄的宗教家就完全清白無辜,相反,他們要為過去時代裡製造的禍害負責,他們所製造的禍害,與今日革命煽動家們所製造的禍害(還要加上煽動家們的受害者接著製造的傷害)幾乎不分上下。在過去的六七代人的時光裡,縱觀整個西方世界,宗教組織作惡的能力已極大地衰落,這主要歸功於應用科學的驚人發展,以及由此而導致的民眾對補償性幻覺的極大需求——技術使這種幻覺具有了實證主義的風格,不再那麼形而上學了。

煽動家提供了虛假的實證主義幻覺,而宗教卻沒有。當宗教的吸引力衰落之後,其影響力也就一落千丈,其財富、政治權力以及大規模作惡的能力都相應地衰退了。如今形勢的發展將神職人員所受的一些誘惑祛除了,在過去的時代裡,他們的前輩們幾乎總是向這些誘惑屈服。然而,還有一些誘惑,他們雖自願接受別人的告誡要祛除,但卻依然存在。這些誘惑中比較顯眼的,就是那種迎合信徒永不滿足的向下自我超越的慾望以獲得權力的誘惑。故意誘發集體性譫妄,即使假借的是宗教之名,即使其目的完全是為了亢奮的信徒好,這樣的行為在道德上也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水平的自我超越,倒沒有多少可說的,不是因為這樣的現象不重要(其實遠非如此),而是因為太過明顯而無需分析,也因為它的發生太過頻繁,來不及進行分類。

為了逃離那對自我隔絕的恐懼,絕大部分人在絕大部分時間選擇的,既非向上也非向下的道路,而是側面的路。他們為自己找了些比自己切身利益更寬泛的理由,在道德上不丟人不低下,如果說有多高尚,也只是在流行的社會價值觀的範圍內略微算是高尚。這種水平的,或幾乎水平的自我超越,或許表現為某些瑣碎事,比如一個癖好,也有可能表現為某種珍貴的事,比如夫妻恩愛。只要參加任何人類的活動——從開公司到研究核物理學,從作曲到集郵,從參加政治競選到教育孩童到研究鳥類交配習慣——人就可以通過對自我的認同,達到水平的自我超越。水平的自我超越是極其重要的,沒有它,就沒有藝術、科學、法律、哲學,實際上也就沒有了文明;當然,同時也就沒有了戰爭、神學衝突、意識形態衝突、系統性的偏見和迫害。凡此大善大惡,皆由人造成,因為人有了想法、情感、理由,就有了追求徹底的、持續的自我認同的能力。我們怎麼可能期望一個完全善良的世界呢?我們又怎麼可能期望一個沒有密集轟炸,沒有宗教、政治異端清除行動的高度發達的文明呢?原因在於,只要我們的自我超越停留在水平層面,這樣的期望就不可能實現。只要我們還在以理念、理由來認同自我,我們實際上就是在崇拜某種國內的、區域性的、地方性的東西,這種東西再高貴,也無非是太過人性的東西。

有一位偉大的愛國者sup(17)/sup,在她被自己國家的敵人處死的前夜曾經這麼說,「愛國主義是不夠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資本主義、藝術、科學、公共秩序,包括任何的宗教和教堂,都是不夠的。所有這些對於人類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沒有一個足夠解決人類的所有問題。文明向個人索求,盼望他們本諸人類的最高事業,獻身於自我認同的道路。但如果沒有伴隨自覺的、始終如一的向上的自我超越,直至抵達聖靈那宇宙般的境界,那麼人性的自我認同所完成的善舉,將總是與相反的惡果混雜。

帕斯卡寫道:「我們為真理造出了一個偶像,因為真理如果不伴隨慈悲就不能稱作上帝,但是上帝的畫像與木偶,卻絕不可成為我們愛或崇拜的物件。」崇拜偶像不僅是錯誤的,而且還是極其不明智的。崇拜真理,卻忽視慈悲;因科學而強化自我認同,然而忽視對神聖萬有之疆域的認同——這兩種情況導致我們目前身處的困境。

無論何種偶像,無論這偶像何等高貴,假以時日,它必將化為摩洛神,貪婪地吞噬一切人類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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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貝維拉誇,為義大利語bevilacqua的音譯;波瓦洛,為法語boileau的音譯;德林克沃特,為英語drinkwater的音譯,都是喝水的意思。

(2) 薩巴茲烏斯,原文為sabazios,是源自古希臘語的一個詞,指羅馬神話中的酒神巴克斯。

(3) 狄厄尼索斯,希臘神話中的酒神。

(4) 索瑪,一種古代印度的致幻劑,在赫胥黎所著小說《美麗新世界》中有相當多的描寫。

(5) 巴比妥類藥物,一類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鎮靜劑,屬於巴比妥酸的衍生物,其應用範圍可以從輕度鎮靜到完全麻醉,還可以用作抗焦慮藥、安眠藥、抗痙攣藥。長期使用則會導致成癮性。

(6) 讓·熱內(jeangenet,1910年—1986年),法國當代著名小說家、劇作家、詩人、評論家、社會活動家。著有小說《小偷日記》《鮮花聖母》《玫瑰奇蹟》。

(7) 此處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在華強制種植並專賣鴉片。日本製訂這一政策時,有極強的目的性和完整的政策措施,「鴉片戰略」成為日軍獲取侵華軍費和削弱中國民眾反抗能力的重要手段。日本軍方斷言,「中國只要有40%的吸毒者,那它必將永遠是日本的附屬國」。對此問題,朱維華、龍濤的《日本對華的「鴉片戰略」》一文做了詳盡闡述,見《文史博覽》2005年第21期。

(8) 見《新約·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9) 阿米妥鈉,一種藥物,常用於神經心理評價,經採用藥物後,人一側大腦功能會暫時性阻斷。

(10) 此處是對《共產黨宣言》的模仿。

(11) 震教徒,屬於基督再現信徒聯合會,是貴格會在美國的分支,在該派的集會上,通常會放音樂,然後教眾集體震顫身體。

(12) 聖滾者,指五旬節教派基督教徒,常有受聖靈感召而滿地打滾,或說話時舌頭失控等行為。

(13) 伏都教,又譯「巫毒教」,源於非洲西部和北美洲。

(14) 吠檀多,印度六派哲學中影響最大的一派。

(15) 約翰·漢弗爾·諾伊斯(johnhumphreynoyes,1811年—1886年),美國傳教士、激進的宗教哲學家、烏托邦社會主義者。他先後建立了帕特尼公社、奧奈達公社、瓦林福德公社,在其中踐行所謂「自由之愛」。其中,奧奈達公社位於紐約附近,於1848年建立。

(16) 馬基雅維利(machiavelli,1469年—1527年),義大利政治思想家和歷史學家,主張國家至上,代表作《君主論》,宣揚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17) 一位偉大的愛國者,此處指艾迪絲·卡維爾(edithcavell,1865年—1915年),她是一名英國護士,在一戰期間,她為戰爭雙方計程車兵治療,後因放士兵逃離,被德國人判刑殺死。「愛國主義是不夠的。」是她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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