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這條微信,我心裡一軟,屁股往下一齣溜。
敖大爺拍了我後腦勺一下,「幹嗎哪!坐穩了。」
我把有恩的照片給敖大爺看,無法控制地想顯擺,「大爺,看,這是我女朋友。」
敖大爺眯縫著眼看了看,「嗬!這姑娘夠俊的。」
「是吧?」
「她這也是在理髮店呢?我瞅著後頭也有噴壺、攏子。」
「嗯,她正在美國剪頭髮,我倆隔著太平洋呢。」
敖大爺又掃一眼照片,「這美國理髮店可夠豪華的,你說是歐巴馬他們家,我都信。」
被敖大爺一說,我又仔細看了看照片,確實,那理髮店裡到處都晶光閃爍,鏡子亮得扎人眼,角落擺著花。這些東西襯在有恩身邊,整體和諧極了。
有恩發來了微信:「你幹嗎呢?」
「我也理髮呢。」
「發張照片給我,咱倆也算同步了。」
我舉起手機,準備自拍一張。可是鏡頭一開啟,我看到了坐在板凳上、圍著發灰的白布、傻了吧唧的我。我身後,是眯縫著眼的敖大爺。大爺身後,是菜市場,小販們成堆地賣著白菜,大媽們在鬨搶特價的魚,一片兵荒馬亂。
一直以來我很熟悉、也很享受的場景,在這一刻,突然變得拿不出手了。我知道我這麼想不對,可我卻控制不住。我心裡有種特別奇怪的感覺,這種感覺,我從小到大都沒出現過,可現在,突然像氣球漏氣一樣,鑽進了我腦子裡。我琢磨了很久,自我總結,可能這種感覺叫自卑。
轉眼到了聖誕節,我想送有恩一件禮物。既然她喜歡包,我就買個包送她。
我知道普通的東西她看不上,於是向我們酒店禮品部的女孩打聽了很久,女孩給了我幾個牌子的名字,讓我直接去新光天地。
那些牌子我只是聽說過,新光天地我也是頭一次去。揣好了卡,做好了心理準備,我跨進店裡。
一個瘦高個兒女店員走向我,「先生,看點什麼?」
「我,我先隨便看看。」我有點兒緊張地說。
我沿著店鋪四處晃盪,東摸摸西摸摸,女店員雖然原地站著不動,但視線一直尾隨著我。
「小姐,這個包多少錢?」
女店員走過來,「先生,這款包需要預定,您想要的話,可以付定金,然後我們把您放到waitinglist裡。」
「可能來不及了,有現在就能買的嗎?」
「先生是送人禮物?」
我傻樂著點點頭,「啊,送,送女朋友。」
女店員把我領到另外的櫃檯,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拿下幾個包,「這幾款我們店裡都有現貨。」小姐把一個嫩黃色的包放在我面前,「這款是今年秋冬的限量款,中國區發售三個,北京只有我們店裡有,另外兩個在上海和香港。」
我聽著「限量版」三個字,認真點頭,限量版好,能配得上有恩。「那這個包多少錢?」
「十一萬八千元。」
「哎?」我愣住了,非常震驚,「一個包十一萬?」
店員小姐沉默地看著我,這話一問,就暴露了我的真實屬性,小姐對我失望了。
「您的預算是多少?我幫您推薦一下。」
「我,呃……」我口袋裡捏著銀行卡的手,開始嗞嗞冒汗。
「這一款是八萬五千元,因為size比較小,是入門款。另外我們還有這幾款,很便宜,兩萬元多一點。」
我摸著那兩萬元的包,非常困惑,「這,這是個帆布包啊。」
店員小姐的耐心正在一點一點地流失,她臉上帶笑,但心裡似乎在衝我翻白眼。
「那您要不要考慮一下錢夾?錢夾比較便宜。」
「錢夾多少錢啊?」
「長款在一萬元左右,短款在六千元左右。」
「啊,我,我想一想啊。」
我完全軍心大亂了。
這時,店裡另外一箇中年男顧客,正在瘋狂掃貨,「這包我拿一個,有大紅的沒有,這紅我感覺不正。」
陪著這位客人的店員小姐,看起來雀躍得多,「先生,這是今年流行的西瓜紅,比較洋氣。」
「圍巾來幾條,送人好使。」
「好的。」
「這啥玩意兒?是菸灰缸不?」男顧客指著櫃檯裡的一個瓷盤問道。
「這是首飾盤。」
「能當菸灰缸使不?」
「當然當然。」
我痴痴地看著這位豪放的大哥。招待我的女店員痴痴地看著伺候大哥的同事。
然後我倆四目相對,我眼神里寫滿了貧窮,她眼神里寫滿了嫌棄,我倆像一對寒酸的偶像組合。
這個男顧客動作利索地買了一大堆東西,咔咔一刷卡,拎著大包小包,轉身準備離開。剛出門,他突然轉身,扯著嗓子問了一句:「哎!又忘了!你們這牌子叫啥來著?」
店裡一陣沉默,他的女店員呆滯地開口:「愛馬仕……」
「哦了!謝謝啊!」
中年大哥瀟灑地離開了。
我的店員無奈地看向我,「先生,您想好了嗎?您的預算是?」
「那個……」我艱難地開口,「我的預算是兩三千。」
氣氛僵持了一會兒,女店員沒精打采地說:「我們也有兩三千的包。」
「真的?」
女店員從櫃檯抽屜裡,拿出一個小盒子,開啟以後,裡面是手掌那麼大的一個夾子。
「這款卡夾兩千二,在您預算內吧?」
「可這包這麼小,能裝什麼啊?」
「能裝您的公交卡啊。」
倒霉的女店員,終於爆發了。
那天,被女店員這麼一攻擊,加上被中年大哥一刺激。我當機立斷地決定,就算符合預算,我也不能送有恩這麼一個卡夾。除非裡面能附贈一張卡,不然拿出手,也太像一個笑話了。
我工資卡里攢了幾萬元錢,本來想的是明年正經找套房子,自己搬出去住,這樣也能請有恩偶爾來坐一坐。
熱血一上頭,我把這錢挪用了,買了那個兩萬多的包,雖然它是個帆布的,但終歸也是愛馬仕。
我們酒店禮品部的女孩,向我介紹牌子的時候說:「prada是中產階級背的,太商務了;千萬別買gucci,過氣好多年了;chanel的包容易爛大街;coach是買菜拎的;至於mk那些貨色,勞心勞神的中年婦女特別喜歡買這個。不過歸根結底,得看你送的是什麼人。」
「送我女神。」
「那就愛馬仕唄。真金白銀,才顯得你有真情實意啊。」
我拎著愛馬仕的橘紅色大袋子,擠著地鐵回家了。回家以後,我小心翼翼地把包放好。第一件事兒,就是從沙發上拽起王爺,徑直拖向衛生間,拿著淋浴噴頭,開始給他洗腳。
王爺一邊亂蹦,一邊嚷嚷,「你他媽犯什麼神經病啊!」
「我給有恩買了個包,帆布的,吸味兒。我怕還沒送給她,先被你燻臭了。」
「不就個帆布包嗎!你至不至於!」
我逼著王爺往腳上打肥皂,「兩萬多呢,愛馬仕的。」
王爺手一滑,肥皂出溜到地上,他抬頭盯著我,「為一女的,兩萬多買一個帆布包?你是裝逼,還是裝孫子呢?」
晚上,我鑽進被窩準備睡覺。打量四周,我寒酸的房間裡,愛馬仕的大袋子顯得格外刺眼。
我想起了不久前的員工讀書會,那天我們讀馬克·吐溫。失戀的小男孩聊著聊著又哽咽了,「書裡這句話,說得真好,‘奇蹟,不需要證據。但事實,需要證據。’不就是說給我聽的嗎?喜歡一個人,不需要證據。但兩個人在一起,需要證據。」
小男孩又開始絮絮叨叨地翻舊賬,我當時心裡還想,失戀真是可怕,活生生能把一個搞客房的小夥子逼成哲學家。
但此刻,我心裡想,那小男孩說得一點兒沒錯。我喜歡鄭有恩的時候,真是一個奇蹟,不需要證明什麼。但現在,有恩和我在一起了,這是事實。我得有對她好的證據。
甜言蜜語不花錢,但光指著它添磚加瓦,用我媽的話說,我就成了滿嘴跑火車的小白臉。
我得有更好的證據。
我愣愣地盯著愛馬仕的紙袋。
雖然王爺已經洗過腳了,但房間裡還有殘留的臭氣,陰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