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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1月11日(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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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點整,門鈴響起。我費勁地讓自己從床上爬起來,從前門樓上的窗戶望出去。等在門口的是比娜,一頭烏髮在晌午的陽光下閃閃發亮。我都忘了她今天要來。我完全把她忘了。

我往後退,巡視對街的房屋,從東到西一家一家看過去:格雷姐妹,米勒家,武田家,空置的雙戶聯排小樓。我的南部帝國。

門鈴又響了一遍。

我慢慢地走下樓,穿過門廳時,在對講機的螢幕上看到她的臉。按下通話鍵,我說:「我今天感覺不太好。」

我看到她在說:「要我進去看看嗎?」

「不用了,我還好。」

「我可以進去嗎?」

「不用了,多謝。我真的想一個人待著。」

她在咬下嘴唇:「一切都好嗎?」

「我只想一個人待著。」我重複一遍。

她點點頭:「好。」

我在等她離去。

「菲爾丁醫生把事情告訴我了。他是從警察那兒聽說的。」

我什麼也沒說,只是閉上眼。漫長的沉默。

「好吧——那我們就下週見。」她說,「老時間,週三。」

也許還是見不成。「好的。」

「如果有任何需要,你會給我打電話吧?」

我不會。「我會的。」

我睜開眼,看到她又點了點頭。她轉身,走下了門階。

完事了。先是菲爾丁醫生,現在是比娜。還有誰?對了:明天是伊夫。我要寫郵件通知他取消課程。jenepeuxpas(我不能)……

我還是用英語寫吧。

走回樓梯前,我把龐奇的食盆和水盆裝滿。它慢吞吞地走過來,舌頭在珍喜貓糧裡翻卷起來,然後又撓了撓耳朵——就在這時,水管汩汩作響。

戴維,在樓下。我有一陣子沒想起他了。

我在地下室門口停住腳步,抓住摺疊梯,把它移開。我敲了敲門,喊了他的名字。

沒反應。我又喊了一聲。

這一次,我聽到腳步聲了,就拉開插銷,提高了嗓門。

「我把鎖開啟了。你可以上來。」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如果你想上來的話。」

話音未落,門就開了,他站在我面前,比我低兩級階梯。他穿著緊身t恤、磨得光禿禿的牛仔褲。我們對視了一下。

是我先開口的:「我想——」

「我正準備搬出去。」他說。

我眨眨眼睛。

「這樣有點……怪。」

我點點頭。

他在後袋裡摸了摸,掏出一張紙,遞給我。

我一言不發地接過來,攤開。

真的沒辦法。抱歉我讓你生氣了。鑰匙留在門墊下了。

我又點點頭,聽得到落地鐘的走秒聲響徹這間屋子。

「好吧。」我說。

「鑰匙就給你吧。」他遞給我,「我走後會把門鎖上的。」

我接過鑰匙。又是一段漫長的沉默。

他凝視我的眼睛:「那隻耳環。」

「哦,你不用——」

「那是一個叫凱瑟琳的女人的。我說過。我不認識拉塞爾那傢伙的老婆。」

「我知道。」我說,「我很抱歉。」

他點點頭,然後關上了門。

我沒有再鎖上那道門。

回到臥室裡,我給菲爾丁醫生髮了一條簡訊:我很好。週一見。他立刻給我打來電話。鈴聲響啊響,然後停止。

比娜,戴維,菲爾丁醫生。我是在一步一步清空這個家。

我在主臥的衛浴間門口停下來,端詳淋浴間,那模樣就像別人在畫廊裡欣賞一幅畫;不適合我,我做出了決定,至少今天不適合。我挑出一件睡袍(必須把沾上紅酒的那件洗了,我提醒自己,哪怕時至今日,酒漬早已乾透,洗也洗不掉了),又晃盪著下樓,去了書房。

我有三天沒坐在電腦前了,抓起滑鼠,滑動。螢幕亮了,要求我輸入開機密碼。那就輸入。

結果,我再一次看到自己熟睡中的臉孔。

我一下子靠在椅背上。這麼久了,它就一直潛伏在黑漆漆的螢幕後面,這個醜陋的秘密。我用力拍打滑鼠,好像在打蛇的七寸:催促滑鼠飛奔到角落,把這張圖片關掉。

好了,現在我看到的是郵件頁面,又看到了把它偷偷塞到我眼皮底下的那個地址:guesswhoanna。

猜猜我是誰。我不記得自己做過這件事,這個——諾雷利怎麼說來著?「半夜的自拍」?我對天發誓,沒有印象。可這句話確實是我說的,是我們家常說的話;戴維有不在場證人(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人——我認識的人裡,從來沒有誰要當不在場證人,或者需要一個不在場證人);那就沒人可以進入我的臥室了。沒有《煤氣燈下》那樣的情節。

難道……這張照片還在我手機的相簿裡?

我皺起眉頭。

是的,應該在。除非我故意刪除,但……好吧。但是……

尼康相機被我隨手擱在書桌邊緣,肩帶垂在書桌外。我伸手夠到帶子,把相機拉過來,開啟相機,檢視相簿。

最近的照片:阿里斯泰爾·拉塞爾,穿著大衣,躍上他家門前的臺階。日期:11月6日,週六。之後就沒有拍過照片了。我關掉相機,放回桌上。

不管怎麼說,尼康太笨重了,不太可能用於自拍。我從睡袍口袋裡摸出手機,輸入密碼,按下相簿的圖示。

瞧,就在這兒,第一張就跳出來了:和郵箱裡的照片一模一樣,只不過在iphone螢幕上看起來小了很多。微張的嘴巴,垂落的頭髮,鼓起的枕頭——時間顯示: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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