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樣,」老太太說,「但我們家從來沒有過。我媽和我爸都葬在家鄉拉雷多,他們的爸媽也葬在那裡。過去那裡是印第安納州,內戰結束後,我的族人就從那裡移民過來了。」
「你丈夫呢?」霍伊問。
「喬治?他們家族人都來自奧斯汀,就葬在那裡,就葬在他父母旁邊。我過去偶爾會坐公共汽車去看他,通常都是在他生日那天,帶著鮮花什麼的,但自從我得了這個該死的肺氣腫,我就再也沒有去過。」
「嗯,我猜就是那裡。」尤尼爾說。
洛維似乎沒有聽到他的話,她自顧自地繼續說:「我可以唱歌,你知道的,那個時候我還風韻猶存。我還會彈吉他,高中畢業之後我從拉雷多來到了奧斯汀,就是為了音樂。他們管那裡叫南部的納什維爾。當我等待自己在《旋轉木馬》或《突破者說》之類的節目上的大秀時,我在布拉佐斯街的一家造紙廠找了一份工作,糊信封。我從未等到大秀的機會,但我嫁給了工頭,就是喬治。直到他退休我都沒有後悔過。」
「我想我們有點兒跑題了。」霍伊提醒道。
拉夫說:「讓她講。」他有一種預感,他總覺得會露出什麼端倪,有用的資訊要出現了。雖然老太太把話題都要扯到天邊了,但沒錯,資訊要出現了。「請繼續,博爾頓太太。」
她滿臉狐疑地看著霍伊,但當霍莉朝她點頭微笑時,洛維回敬給她一個微笑,點燃一支菸,然後繼續講起來。
「等到喬治夠三十年工齡,領了養老金時,他把我們從奧斯汀搬到了這裡。克勞德那個時候只有十二歲,因為我們生他生晚了,在我們決定上帝不會賜予我們一個孩子之後很久,我們才有了克勞德。我兒子從來就不喜歡馬里斯維爾,他懷念奧斯汀的明亮燈光和他那些一文不值的朋友——我兒子這一生身邊總是纏著一些狐朋狗友。起初我並不太喜歡這地方,但我漸漸喜歡上了它的安寧。當人上了年紀的時候,想要的就只是安寧,你們這些年輕人現在可能還不會相信,但你們遲早會明白的。不過那個家庭墓地是個不錯的想法,現在我要考慮一下。我可能死在外面無法屍骨還鄉,但我想克勞德最終會把我的骨灰帶回奧斯汀的,那樣我就可以跟我的丈夫躺在一起了,就像以前一樣,而且,現在看來也不會太久了。」
洛維咳嗽了一陣,然後厭惡地看著她手裡的煙,把它扔在已經滿是菸蒂的菸灰缸裡繼續悶燒。
「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最後來到了馬里斯維爾嗎?喬治突然有了養羊駝的想法,結果沒過多久他養的羊駝就都死掉了,之後他就改養黃金貴賓了。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黃金貴賓犬是金毛犬和貴賓犬的雜交品種,你認為進化論允許那種雜交嗎?我真他媽的懷疑。他哥哥給他灌輸了那個觀念,這個世界上沒有比羅傑·博爾頓更傻的傢伙了,但喬治認為他們賺到錢了。羅傑帶著他的家人搬到這裡,他們兄弟兩個成為了生意合夥人。不管怎麼說,那些黃金貴賓犬跟那些羊駝一樣,最後全都死光了,在那之後,我和喬治手頭兒緊了一段日子,但是我們的積蓄還足夠度日。但是羅傑把他所有的積蓄都投到那項該死的蠢專案上了,於是他開始四處求職,而且……」
洛維停頓了一下,臉上露出了一副震驚的表情。
「羅傑怎麼了?」拉夫問到。
「該死,」洛維·博爾頓說,「我老了,但那不能成為藉口,內心的想法都暴露在臉上。」
拉夫向前探出身子,握住她的一隻手。「你在說什麼,洛維?」拉夫像在審訊室裡一樣,最後對坐在他面前的人都直呼名字,他現在就這樣直接叫了洛維的名字。
「羅傑·博爾頓和他的兩個兒子,也就是克勞德的堂哥,都葬在離這裡不到四英里的地方,還有另外四個人,也許是五個人,當然,還有那兩個孩子,那對雙胞胎。」洛維緩緩地前後搖著頭,「當克勞德在蓋茨維爾因偷竊罪被抓起來六個月時,我氣壞了,而且當他開始吸毒時,我感到非常羞恥,你知道的。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是上帝對我的仁慈,因為如果他當時沒有進監獄,他就會跟他們一起死在那裡了。他爸不會死,那個時候喬治已經犯過兩次心臟病了,他去不了,但克勞德……沒錯,他就會跟他們一起死在那裡了。」
亞力克問道:「哪裡?」現在他也向前探出身子,聚精會神地凝視著洛維。
「馬里斯維爾洞,」洛維說,「那些人就是死在那裡的,他們現在仍然埋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