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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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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臉上掛滿了無辜,彷彿比竇娥還冤,但接下來整個法庭都被一片驚訝和唏噓所籠蓋,法官錘子都快敲斷了。

「什麼……你沒有殺人?」檢察官有些反應不過來。檢察官應付過很多故意殺人案的公訴,被告往往也只能從故意還是過失的角度進行申辯,從沒遇到被告對前面的證據都沒異議,突然最後冒出來全盤否認殺人的情況。

老教授連忙小聲提醒:「你幹什麼!證據確鑿,你現在翻供來不及了,只會加重刑罰!我們不是早就商量好對策,你只能從犯罪主觀上辯,我和李律會幫你!」

張超低聲嚮導師道歉:「對不起,有些真實情況我只能現在說,再不說就來不及了。」

他不管兩位大牌律師,目光朝著旁聽席上的眾多記者和政法從業人員筆直投射過去,深吸一口氣,突然將音量提高了一倍,鎮定自若地說道:「我說,我沒有殺人!法醫出具的屍檢報告顯示我在3月1日晚上8點到12點間殺害了江陽,但實際情況是,3月1日中午我就坐飛機去了北京,第二天也就是3月2日上午坐飛機回杭市,在江陽被害的時間裡,我沒有任何作案時間。關於我在北京的情況,有兩地的機票、監控、登機記錄、旅店住宿可以查,並且,我在北京的這一天,分別去會見了我律所的兩位客戶,一位一起吃了晚飯,一位跟我在咖啡館聊到很晚。在這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裡,大部分時間我都能證明我在北京,無法證明的獨處時間只有幾個小時,在這短短幾個小時裡,我不可能從北京回到杭市,殺了人後再次回到北京。江陽是被人勒死在杭市,當天我全天在北京,怎麼可能是我殺人?我之所以在公安局寫下認罪書,是因為我在裡面受到了某種巨大的壓力。但是,我沒有殺人,我是清白的,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我要求出示相關證據!」

他環顧一圈沉默的四周,挺起胸口,目光毫不躲閃地迎向了所有人。

當天晚上,最具轟動性的新聞引爆網路。兇手試圖拋屍在地鐵站被當場抓獲,現場有成百上千個目擊證人,事後兇手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上了電視認罪。結果到了庭審這一天,他卻突然翻供,一席話推翻了檢察官的所有證據鏈,法院當庭以事實不清為由,暫停審理。

原本清晰明瞭的案件頃刻間變得撲朔迷離。

事後,他的兩位大牌辯護律師告訴記者,事發突然,張超在此前的會面中從未向他們透露這個情況,但目前看來,張超在江陽被害當天人在北京的證據是充分的,至於張超在公安局到底有沒有受到某種壓力,他們不方便做過多猜測和解讀。

當天媒體的新聞稿中,引述了張超自稱受到某種巨大壓力的情況下才寫了認罪書的說法,事實上他根本沒有犯罪時間,人們有充足的理由懷疑張超遭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

就在幾個月前,浙江省高院平反了轟動全國的蕭山張氏叔侄殺人冤案,當年辦案的「女神探」聶海芬走下神壇,被控通過對嫌疑人刑訊逼供來錄根本不存在的犯罪口供。有此前科,下城區公安分局更是對張超的案子百口莫辯。

法律學者、人大代表看到相關報道後,紛紛建言對案件和相關辦案人員進行嚴肅調查。

與此同時,省市兩級檢察院領導大怒,認為公安在這起案件辦案的過程存在嚴重貓膩,極大抹黑了本省司法機關的形象,監察部門則要求隔離約談辦案警察。

下城區公安分局頓時深感壓力重大,正副局長一齊趕到市政府彙報情況,儘管他們反覆表明此案中他們從未對張超進行刑訊逼供,張超認罪態度一直很好,證據鏈也非常紮實,但上級領導對他們的工作依舊半信半疑。

一位領導問他們,張超那天坐飛機去了北京,你們怎麼會不知道,怎麼沒查他的機票、酒店記錄?副局長直想罵對方白痴,如果張超不承認自己殺人,警方自然要他出示不在場證明;現在他自己承認殺人,難道警方還要證明他犯罪時,人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才能定罪?何況當時審訊時,張超交代了案發當晚他去找了江陽,警方調取了小區門口的監控,看到他的座駕於晚上七點多駛入小區,誰想到張超現在翻供後說這車借給江陽在開,座駕裡的人應該是江陽,不是他!

另一位管司法的副市長當面拋給他們一句話:「如果你們證據鏈紮實,那張超現在怎麼可能翻供?」一句話更是問得他們啞口無言。

最後,為了給社會一個交代,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決定成立高規格的三方聯合專案調查組,由杭市刑偵支隊支隊長趙鐵民擔任組長,各單位分別抽調骨幹人員,約談相關辦案民警,詳細地重新調查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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