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坐在餐桌前,桌上攤著他的筆記本,凱莎·羅素請《時報》的見習生給他找來的剪報放成兩堆,一堆是康克林的,另一堆是米特爾的。桌上還有一瓶啤酒,整個晚上他像喝止咳糖漿似的慢慢喝著這瓶啤酒。一瓶的量是他自己定的限制,但是菸灰缸裡塞滿了菸頭,桌邊一股嫋嫋的藍煙。他沒有限煙,伊諾霍斯沒說到抽菸。
但是對於他的使命,她說了很多。她直截了當勸他停止,等到他在感情上能完全面對他可能找出的答案之後再開始,他卻告訴她自己已經過了可以停止的階段了。她後來說的話讓他開車回來時想了一路,即使到現在也還不時重現在他腦中。
「你最好想清楚,確定你真的想這樣做,」她說,「不管是不是潛意識,你可能一直都在朝這個方向走。這可能是你今天成為警察的原因,一個兇殺案警探。一旦解決了你母親的案子,你可能也就解決了你自己當警察的需要,可能把你的衝勁、使命感一起解決掉。你必須有這樣的準備,不然你就應該回頭。」
博斯認為她說的是對的,他知道那件事一直在那裡。他母親的遭遇對他日後的成長有決定性的影響,那件事一直深埋在他心中——一定要找出真相,一定要讓兇手受到懲罰。那是他從來不曾說出口,甚至不曾仔細想過的事情。那需要好好計劃,可是他沒有那樣宏大的計劃。但他仍然充斥著一種感覺,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必然的,很早以前就有一隻無形的手領著他一步一步走上他的路。
他把伊諾霍斯的話放在一邊,專心搜尋他的記憶。他在水中,睜著眼看著游泳池上方的燈光。然後,燈光被一個站在上面的人影擋住了,一個朦朧的、暗色的天使在他之上盤旋的畫面。他雙腳一蹬,往那個人影游去。
博斯拿起啤酒瓶,一口喝乾了剩下的酒,他試著把注意力拉回面前的剪報中去。
起先,他很驚訝阿爾諾·康克林在登上首席檢察官寶座之前就有這麼多新聞見報。他翻了一些,看到的都是康克林做檢察官時案子的報道。博斯從他經手的案子和他的風格上仍然可以感覺出這個人的輪廓,他在檢察官辦公室和一般人眼中逐漸上升的明星地位和形象,這顯然和他經手了許多大眾矚目的案件有關。
這些報道按時間先後放在一起,第一篇是一九五三年一件成功被檢察官起訴的案子。一個女人在毒死自己的父母后把屍體藏在車庫的箱子裡,直到一個月後鄰居對警察投訴氣味才被發現。康克林的辯詞在幾篇文章中被大量引用,有一篇形容他為「耀眼的地檢辦副檢察官」。那個案子是最初以精神病為辯護理由的一個,被告據稱沒有完全判斷能力,但那個案子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且引起了公眾的憤怒,陪審團在半小時內就做了判決,被告被處以死刑,康克林維護公共安全、主持正義的公眾形象得以確立。報上有一張他在判決後和記者談話的照片,原先那篇報道的形容非常正確,他的確十分耀眼。他穿了一套三件式的深色西裝,金色短髮,臉上颳得乾乾淨淨,身材瘦長,膚色紅潤,標準的美國小生長相,是演員願意付整形外科幾千美元去塑造的外形。阿爾諾本身就是一個明星。
下面的剪報還有好幾樁兇殺案。康克林每一件都勝訴了,他幾乎每次都得到他要求的死刑判決。博斯注意到他的頭銜在五十年代後期成了「資深副檢察官」,到了五十年代末已經升到助理檢察官了,他躥升到地方檢察院的高層只用了十年時間。
其中有一篇記者招待會的報道,地方首席檢察官約翰·查爾斯·斯托克宣佈任命康克林為特別調查小組的負責人,負責清除影響到洛杉磯社會安全的種種犯罪問題。
「我總是找康克林解決最棘手的難題,」斯托克說,「這一次我再度找他。洛杉磯的居民希望有一個乾淨的小區,我發誓我們會辦到。對那些知道我們會找上門的人,我的忠告是:離開此地。舊金山會要你們、聖迭戈會要你們,但是洛杉磯不要你們。」
接下來是之後幾年的報道,醒目聳動的標題之下是一連串掃除賭窟、煙館、妓院和流鶯的故事。康克林組建了一個由郡裡各警局借調的四十個成員的機動部隊,《時報》稱之為「康克林突擊隊」,好萊塢是他們最主要的目標物件,但他們掃除罪惡的範圍遍及整個郡。根據報上說的,從長灘到沙漠,所有從事犯罪勾當者都聞風喪膽。博斯非常確定康克林突擊隊盯上的那些黑道頭子依然照常營業,倒霉的只是下面那些僱來的混混,隨時可以找到替代品。
剪報中最後一篇關於康克林的報道是一九六二年二月一日他那篇掃除一切威脅偉大社會的罪惡的宣言——宣佈競選地方首席檢察官職位。博斯注意到他在市區老法院臺階上那段演講的內容,其實來自一套警察熟知的哲學,不知是康克林自己還是他的撰稿人當成他們自己的創見了。
「有人對我說過:‘到底有什麼大不了呢,阿爾諾?他們犯的不是什麼大罪,也沒有受害人。如果有人想找個地方賭錢,或者花錢找女人睡覺,這有什麼錯?誰是受害人?’朋友們,我來告訴你們錯在哪裡,誰是受害人——我們都是受害人,我們所有人。我們讓這類活動發生、對此視而不見的時候,我們的力量就減弱了。我們每一個人。」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這些所謂的小小的犯罪案就像一棟荒廢的屋子上幾扇打破的窗子。不是太大的問題,對不對?不對。如果沒人把破掉的窗子修好,很快就會有小孩跑來,認為反正沒有人在意,就會丟幾塊石頭,砸破更多的窗子。然後,小偷經過時看到房子破破爛爛,認為這一帶沒人管,他們可以以此為基地,不久他們就會趁附近的街坊外出工作時登堂入室了。」
「接著你們可以想象,偷車賊跑來把停在路邊的車偷走,這樣一點一點累積下去,居民會發現他們生活的街區變了樣。他們想,沒人在乎了,所以他們可以等上一個月才剪一次草。他們也懶得告訴在街角閒蕩的男孩把煙熄了,到學校去上課。這一切是一個緩慢的衰敗過程,朋友們。這樣的事實在我們這個偉大的國家中隨處可見,就像你院子裡的雜草,悄悄滋生。可是,等我當了地方首席檢察官,我要把這些雜草連根拔去。」
文中說康克林已經選了一個「急先鋒」來負責他的競選事宜。他說戈登·米特爾會立刻辭去在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工作,開始部署競選活動。博斯把整篇報道又看了一遍,立刻注意到他先前沒有注意到的一個細節。那是在第二段。
這是名氣很大又長於應對媒體的康克林第一次參加公職競選,這位三十五歲、未婚、居住在漢考克公園區的居民說,他很早就打算參選,並得到即將退休的地方首席檢察官約翰·查爾斯·斯托克的支援,後者亦將出席記者招待會。
博斯翻到筆記本中他以前記下名字的那頁,在康克林的名字下面加上漢考克公園區。雖然不多,但是至少證明了凱瑟琳·雷吉斯特所說的某些內容。這一點對博斯來說已經夠了,他覺得他終於抓到一點線索了。
「偽君子!」他小聲說道。
他在康克林的名字上畫了個圈,一邊想著下一步該怎麼做,一邊無意識地在康克林的名字上畫圈圈。
瑪喬麗·洛最後去的地方是漢考克公園區的一個聚會。據凱瑟琳·雷吉斯特說,她是去看康克林的。她死後,康克林打過電話約見調查案子的警探,可是沒留下任何記錄。博斯知道這些只是把事實連線在一起,可是這些關聯使他加深了第一晚看兇殺記錄時就存在的懷疑:這個案子有問題,某些地方接不上頭,他越想越覺得問題出在康克林身上。
他伸手到椅背上掛著的外衣口袋中掏出他的小地址簿,走到廚房,打了個電話到副檢察官羅傑·戈夫家裡。
戈夫和博斯一樣是低音薩克斯迷,他們除了在法庭的審判中並肩同坐,也一起在爵士酒吧消磨過無數夜晚。戈夫是一個老派的檢察官,在檢察官辦公室幹了將近三十年。他對地檢辦內部和外面的政治都毫無興趣,只是深愛他的工作,他的特殊在於他對工作從不厭倦。他見過上千名副手因吃不消而改道走進私人法律行業,可是他留了下來。現在他在刑事法庭的同行都是比他年輕二十歲以上的律師,可是他仍然很出色。更重要的是站在陪審團前面指控罪犯觸怒上帝和社會時,他的聲音仍然充滿正義的激情。他的堅持和公正在市執法和法律圈子中為他贏得不可動搖的地位,他也是少數幾個博斯極為敬重的檢察官之一。
「羅傑,我,哈里·博斯。」
「嘿,天殺的,你怎麼樣?」
「還好,你在幹嗎?」
「跟大家一樣,看電視。你呢?」
「沒做什麼,我在想,你記得格洛麗亞·傑弗里斯?」
「格——哦,當然記得。我想想看,她是……對了,丈夫摩托車車禍殘廢的那個,對不對?」
他回憶起那個案子,所有細節清楚得就像從本子上讀出來一樣。
「她後來不想再照顧他了。有一天早上他還在睡夢中,她坐在他的臉上把他悶死了。這案子馬上就要判為自然死亡了,直到有一個叫哈里·博斯的警探起了疑心,他找到了證人,格洛麗亞全都告訴了證人。她的致命傷是陪審團聽到證人說,她親口提到把他悶死的時候,是她第一次從他身上獲得滿足。記性還可以吧?」
「媽的,真的無懈可擊。」
「她怎麼了?」
「她就要從弗龍特拉監獄出來了,快要到了。我想知道你有沒有時間寫封信?」
「幹!這麼快?幾年?三四年之前才進去的吧。」
「差不多五年了。我聽說她已經上榜了,下個月就要稽核。我會寫封信,可是如果檢察官也有一封會更有力。」
「不要緊,我計算機裡面有一封底稿。我只要改一下名字和案子,加一點兇案細節。基本上是說案情重大,目前不應保釋。底稿很不錯,我明天就寄,一般會很管用。」
「好,多謝了。」
「你知道他們不應該再讓那些女人看書。她們出席的時候,一個個都是虔誠教徒的模樣。你去過那些聽證會嗎?」
「一兩次。」
「下次你有時間也有心情的話,在那裡坐上半天多聽幾個。曼森家族的一個女孩申請保釋的時候,他們要我出席。你看,案情重大的,光是封信不夠,他們要人到。我就到弗龍特拉監獄去了,等我的案子上來之前聽了十個別的案子。我告訴你吧,每個人都引用《哥林多前書、後書》,他們引用《啟示錄》《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十六章第三節,約翰這約翰那的。可是有效得很,簡直就像奇蹟。聽證會上那些老傢伙就吃這一套。我猜看到這些女人在他們面前卑躬屈膝的那副樣子,他們的傢伙硬得都坐不住了。嘿,哈里,是你引我說起來的。都是你的錯,可不是我的。」
「真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