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田蜜說:還款協議簽署以後,你就是這筆債務的直接責任人了。如果你不按時履行還款義務,或者藉機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很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後果會很嚴重。
走出法院,常勝告訴田蜜,法院最快在四十八小時內就會下達解除查封裁定書。讓田蜜回去馬上找一家中介公司,把房子掛牌出售,務必在十五天內賣掉。
田蜜按捺不住了:你怎麼知道我十五天能完成?常勝說十五天能省一百萬,必須完成。田蜜說我要是完不成呢?常勝說剛才法官不是說了嗎?完不成的話你要負法律責任。不過我認為你能完成。
田蜜氣極:如果我十五天內還不上錢我要坐牢的!你憑什麼不經過我同意就替我做主?!常勝說:你還沒開始做怎麼知道自己完不成?你先努力去做,不要想著依靠別人。如果你努力了還是做不到,我自然會出面的!最重要的是去努力,明白嗎?
常勝走後田蜜呆站了一會兒,怒氣漸漸消退了。田蜜心裡對常勝很不忿,覺得這個人簡直不可理喻,自大而且自私。但常勝那句話說得對,自己現在不能去依靠別人了,也沒有人可以依靠,只能靠自己。
田蜜本想叫輛計程車回家,一轉頭看見遠處一輛車停在路邊,車上兩個鬼鬼祟祟的傢伙,正是萬百千的兩個手下。
田蜜有些惱火,這幫人竟然跟蹤自己,轉念一想有了主意,大步朝那輛車走過去。車上的小虎小豹見田蜜走了過來,一時有些慌張。小豹說:哎哎,那田蜜過來了,趴下!小虎說:趴啥趴,她早看見咱倆了!說話間田蜜已經到了車旁,一伸手拉開了後車門,上了車。小虎和小豹面面相覷。
田蜜說:開車。小虎下意識問:去哪兒?田蜜說:回家。
小虎和小豹交換著眼色,不知如何是好。
田蜜說:你們不是要跟蹤我嗎?乾脆我坐你們的車好了,你們省事。
小豹低聲問小虎:這算跟蹤嗎?小虎想了一下:效果是一樣的。得,走吧。
就這樣,小虎、小豹開著車把田蜜送回了別墅。田蜜下車的時候掏了二十塊錢給小虎、小豹,說是車費,又說:請你們回去告訴你們老闆,他的錢我不會還的。我絕不認高利貸!
小虎和小豹半天才回過神來。小豹說:不對啊,她拿咱們當司機了!小虎說:跟蹤跟成了跟班,傳出去會成為江湖上的笑話。兩人一致同意,這件事決不可外傳,連大哥也不能說。
於洋洋在北京的培訓已近尾聲。目前她最關心的還是常勝那筆家族辦公室的單子。這筆業務要是能做成,對自己的升職無疑是巨大的加分項,一定不容有失。
於洋洋本想打電話給常勝督促他一下,想了想還是發了個微信,說方案的事你抓緊點。常勝回了兩個字「知道」,也沒問於洋洋在北京情況怎麼樣、哪天回來。於洋洋有些沒來由的委屈。以前雖然兩人也老吵架,但別說出差,就算自己晚上應酬回來晚了,常勝總會打電話發微信關心一下。這才剛離婚沒幾天,就好像成了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