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吳佳妮,有一天來敲海萍家的門。
她問海萍,聽說你老公在市公安局有一個老同學,想請他幫忙打聽一個事。
海萍說,是有個初中同學,當了副局長。
吳佳妮笑了一下,說,就是想了解一下小孩子的過繼問題。
過繼?
吳佳妮注意到海萍張大嘴,明顯被鎮了一下。
是的,過繼,就是讓小孩子認父母的兄弟姐妹為爸媽。
誰過繼?海萍問。她覺得自己的反應有點強烈,就笑道,過繼這事我知道的。
吳佳妮看見她的手裡還拿著一隻香菇,估計剛才在準備燒晚飯。吳佳妮咬了一下嘴唇,說,我想把琴琴過繼給我姐姐。
海萍說,這應該可以的吧,在法律上。
吳佳妮搖了下頭,說,現在好像不太好辦,要有理由,尤其是孩子父母都健在,也就是好端端的,就好像不太給辦。
這下輪到海萍傻了,說,是啊,好端端的,為什麼要過繼?
她問完就覺得自己有些多嘴。這樓上的這位情況有點複雜。
吳佳妮沒回答她的話。她只是說,我開始還以為挺容易,沒想到這事挺麻煩的。
海萍說,我讓方園去問問看,但估計你多少總得有個理由,為什麼要把女兒過繼給別人。
吳佳妮輕搖了一下頭,說,問題是,確實沒說得上臺面的理由,其實就是想讓琴琴去美國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