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方和律師又講了一會兒電話後,回來雄赳赳氣昂昂地通知拉拉:「對不起,拉拉,律師說了,公司沒有權利侵犯員工的人權。」
拉拉說,侵犯人權是不允許的,問題是,有沒有侵犯人權,不是由某位律師說了算的。
萬方說,容我再找兩位律師諮詢。拉拉說,沒問題,你要實在不願意複查,也可以,咱們在協議中寫明公司提出了複查要求,員工不同意。
萬方說,別人懷孕公司都不要求複查,為什麼單單針對我呢?拉拉笑道:「剛才我解釋過了,你要是沒懷孕,公司就不再續約了,公司續約的前提是你確實懷孕了且本人提出要求續約,所以,這個複查要求不過分吧?不能說公司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了。如果你不要求續約,公司絕對不要求你複查。」
萬方發脾氣說,說來說去,公司還是對我的人格有懷疑嘍?拉拉不理睬她的脾氣,淡淡地回了她一句:「不能這麼說。法律的東西,一切要憑證據的,不能憑揣度或者感覺。」
萬方想了想,說:「這樣吧拉拉,容我回去考慮考慮。是不是隻要我提供了三甲醫院的複查證明,公司就會和我續約了?我現在懷孕兩個月,到孩子滿週歲還有二十二個月,所以合同期是二十二個月?」
拉拉解釋說:「是這樣的,萬方,你需要宣告你所言是實並且是你主張續約的。對公司來說,需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的情況,所以你的合同期限將約定為,以你受法律保護的條件消失為止。」
萬方一怔,這是什麼意思?拉拉說:「你別介意,我只是打個比方,比如流產,又比如孩子早產,或者晚產,都會造成當事人受法律保護的條件消失的時間點發生變化。」
這個說法大大出乎萬方的預料。她愣了愣說:「我以為在簽約的時候,應該約定好固定的時間。」
拉拉解釋說:「那不一定,合同期可以有幾種約定方式,咱們常用的是固定期限,三年或者兩年,還有的合同是以完成某個任務為期限的,任務完成合同就期滿,做專案的時候就常用這種方式。你這次的情況比較特殊,公司同意續約是因為你現在正處於特殊階段,受法律保護,所以合同期的約定以受法律保護的條件消失為止。」
萬方頭大了。拉拉在說調到效益部的事情,讓她考慮考慮,她已經無心聽下去了。萬方揉揉太陽穴表示頭疼,這倒是句實話,她想回家休息了。拉拉覺得該傳達的資訊也都傳達了,於是兩人各自鳴金收兵。
合同期才是萬方最想諮詢律師的問題。讓她失望的是,律師告訴她確實可以像拉拉說的那樣來約定合同期。
為什麼萬方那麼在乎合同期呢?一來,她潛意識裡還存有一絲僥倖,希望在一段足夠長的時間裡,通過小心翼翼發奮圖強,有機會讓何查理對她回心轉意。更重要的是,如果最後不得不離開sh,那麼她希望能獲得一筆豐厚的賠償。
可是假如是因為合同到期而離開,她將只能得到大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也就是四萬多的樣子,這還是託了二○○八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勞動法的福。
反之,如果合同還需要較長時間才到期,做主管的多半會熬不住而想法讓她中途離開。萬方已經看出來sh不願意以假銷量為由炒人,既然不想招惹是非,要和平解決問題,多半隻能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讓她離開了—如此一來,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須以(n+1)×最近十二個月的平均月收入的計算方式來支付她一筆賠償費,n=服務年限。
萬方在sh的年份可不短了,這個n已經接近兩位數了,她自己估算了一下賠償費,沒有四十萬也有三十幾萬了。基於爭取賠償費的考慮,萬方當然希望合同期簽得越長越好。
律師告訴萬方,sh這份協議的重點有兩個:一個是針對假懷孕下套,好讓企圖假懷孕者及時地知難而退;另一個是避免支付賠償費,為此他們對各種情況做了預防,以便及時結束合同。律師認為,咱們是真懷孕了,吃定sh了,萬方要做的就是好好保胎好好養育寶寶。
萬方心裡著急又不好意思跟律師說實話,實情是,正如拉拉講的那樣,她「肚子不爭氣,有勁使不上」。再過兩個月,肚子還鼓不起來,這謊可就沒法往下撒了。
萬方盤算了半天,又想到一個辦法,她問律師,我可不可以不籤那份協議?律師不太理解她的想法,說:「你要是不同意,當然可以不籤,可那樣一來,sh就有話說了,他們開出了合乎法律規定的續約條件,是你不接受—那麼籤不成約的責任就在你了。」
萬方說,既然是簽約,就得雙方自願,他們有他們的條件我有我的條件,為什麼一定要遷就他們?律師發現萬方還挺纏人,不過做律師的見得多了,他心平氣和地給萬方解釋:「事前,sh已經明確表示不續約,只是因為受到相關法律條文的約束,sh才被迫同意續約,只要約定的條款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方面就沒有法律風險了,它並沒有義務全盤接受員工提出的條件。」
萬方固執地說,我要是不籤,他們能拿我怎麼樣?律師笑道:「萬小姐,您是對sh的哪個條款不滿意?不妨具體地提出您的主張,比這麼幹脆不籤會來得對您更有利。從準備的那份協議以及hr和你談判的策略來看,hr和法務都很專業,您不簽字,我相信他們也會找到辦法證明他們已經盡到了相關的義務,籤不成約的責任在您。」
萬方眨巴眨巴眼睛說,讓我再仔細考慮幾天。
一想到拉拉桌面上那份面面俱到滴水不漏的協議,萬方就心緒不寧坐臥難安。看來,要從sh弄出這筆賠償費還真難。
思來想去,萬方還是決定要拼一把,她還有時間,也許,在現有合同到期前的兩個月裡能發生奇蹟,她真懷上了?
隔了一天,萬方就把複檢結果交來給拉拉了。拉拉認真看了一遍,試探說:「那,你同意籤協議嗎?」萬方很堅決地說,我要的是續約,公司給所有員工用的那份統一格式,不是籤這份特殊協議。拉拉提醒她說:「這事本來就是特情特辦呀。」
萬方使勁搖頭:「很抱歉,反正我不籤。我已經在不續約通知書上說明了我的情況和要求,我也提供了三甲醫院的診斷證明,並且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了複檢證明。該做的我都做了,公司沒有權利再要求我額外籤協議。公司養著好幾個專業的律師呢,我呢,人單勢孤,又不是學法律的,這根本就是極度的不對等不公平。」
拉拉想勸說兩句,萬方忽然情緒激動起來了,一副豁出去的架勢:「拉拉,我在sh幹了八年了,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吧?我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我敢拍著胸脯說,有人責任比我更大!不要出了事情,就推得乾乾淨淨,拿下面的人頂缸。」
拉拉詫異地笑道,好端端的,怎麼說到這上面來了?
萬方也咧嘴一笑:「拉拉,我不怪你,職責所在,你不得不出面跟我談這些。也只能你們hr來跟我談了,銷售部的領導們心裡都清楚,他們沒法說服我。」
對於萬方的突然發作,拉拉心裡多少一驚,但她隨即感到不能迴避對方的鋒頭,否則好像公司害怕面對違紀這個話題了。拉拉就笑道:「萬方,我沒誤會你的意思吧,我怎麼聽著你話裡有話?你是覺得哪位老闆能力有問題,還是發現哪位老闆違紀了?但說無妨,只要你有理有據,商業行為準則面前,人人平等。」
萬方反而倒過來勸拉拉:「拉拉,你別勸我了。生意有做成的,有做不成的,人呢,有炒得掉的,有炒不掉的。你就把我這話告訴上面就行,他們不會怪你的。另外,我現在就明確答覆公司,我不同意調到效益部去,因為那是降職。要調就平調。我是沒有完成指標,可沒有完成指標的也不只我一個。」
陳豐聽拉拉說了情況,他一拍桌子,顯得有點興奮:「好啊!誰責任比她大?你讓她說出來好了,只要她有憑有據!」
拉拉趕緊擺擺手道,別了,那不更亂了!陳豐反駁說,她現在不肯籤協議,炒又炒不掉,趕又趕不走,這才亂呢!
拉拉笑道,這是做人的工作,人是最複雜的動物,得拿出點耐心來。陳豐說,她的合同眨眼就要到期了,到時候,她就是不簽字你怎麼辦?
拉拉告訴陳豐,其實她和法務部事先已經商量過,如果萬方不肯在協議上簽字該怎麼辦,為了應對這種可能性,法務部已經準備好了一份sh單方面發給萬方的通知書,這份通知書和協議的作用是一樣的。
陳豐一聽就抱怨說:「為什麼不一開始就直接把通知書給萬方呢?省得花那麼多時間來跟她談什麼協議。」
拉拉解釋說:「通知書是單方面發出的,姿態上顯得比較強硬,實質就是我只是通知你一聲,不是來請求你的同意的,你同意或者不同意,我都是這個方案—這樣會讓員工心理上感到不舒服,覺得公司以大壓小。如果是談協議,畢竟顯得雙方還是在磋商,能一定程度減少員工心裡的怨氣。協議的目的就是爭取和和氣氣地解決問題。」
陳豐搖了搖頭,拉拉知道他不滿意,讓他把心裡的想法說出來。陳豐說:「拉拉,我覺得你的風格變了不少。以前你挺厲害的,上海辦裝修的時候,你一聲令下,管他是王總監還是李總監,都得照著你的時間表搬家—怎麼你現在處理起事情變得瞻前顧後了?做工作嘛,總免不了要擔當一點風險和責任的!」
陳豐的話挺直接,衝得拉拉一口氣把肺脹大了半個碼,她咽一口唾沫說:「我是想,不必要的麻煩何必去惹?其實,到了我這個層面,方向早已經定好,剩下的只是執行問題了,我自然力爭在技術上處理得漂亮一點,但不管我怎麼發揮,也不能背離已經規定的大方向。現在這麼小心翼翼,不就是因為管理層擔心影響公司的生意,才要求保守療法嗎?」
陳豐企圖說服拉拉:「現在又不是你要出格,是萬方自己提出來她不當替罪羊,上面有人責任更大—你只需要順水推舟就行了呀。」
拉拉解釋說:「萬方的話,我已經轉告給查理和老黃了。他們還是堅持保守療法。」
陳豐慫恿道:「拉拉,你在一線,比那兩位更瞭解情況,你應該嘗試說服他們。」
拉拉沉默了一下說:「老實說,如果我是查理,我也會做出和他相同的決定。」
陳豐沒想到拉拉會這麼說,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拉拉感到氣氛太緊張了,為了和緩一下,她勸陳豐別太著急,又說:「萬方是個聰明人,她簽字的機率還是很大的,再等一等吧!說不定,未來兩個月內,她甚至會直接同意不續約就此走人—如果她根本就沒懷孕。」
陳豐說,現在她已經說了不籤,你準備最遲什麼時候發通知呢?拉拉說,無論如何,不會晚於現有合同到期的一個月前。陳豐馬上追問:「她要是拒收你的通知呢?」拉拉保證說:「這個你放心,我有辦法保證落實送達。」
陳豐無話可說了,十個手指無意識地在拉拉的辦公桌上敲著,看得出來他內心十分焦慮。過了一會兒,他霍然起立對拉拉說:「好吧,我著急也沒有用。但願事情能像你說的那樣發展。」拉拉聽得明白,那語氣,是無奈,也是不滿,但是她沒有更好的辦法來滿足陳豐,只好一言不發地看著他徑直走了出去。
易志堅也已經收到風聲了。
原來萬方有意把口風漏了一些給曹遠征,曹遠征非常清楚陳豐和易志堅之間的微妙關係,幾個月以來在漸漸見識了陳豐的手段和水平後,他對陳豐由開始的對抗變得服氣了不少,對易志堅卻一直舊怨難消,巴不得陳豐趁此機會給易志堅來兩棍,不求砸下馬起碼砸他個暈頭轉向。
曹遠征稍一留心就發現陳豐在拉拉辦公室裡談事兒,他眼珠子一轉,起了促狹之意,故意跑到易志堅面前,繪聲繪色地把萬方的話學說了一遍。
易志堅果然緊張起來。他心裡清楚,曹遠征明著是來通風報信其實沒安好心,便故作鎮定地對曹遠征說,嘴長在她身上,她愛怎麼說怎麼說去。把個曹遠征樂死了,他湊近一點對易志堅說:「我剛看到陳老闆在拉拉辦公室裡,估計就是在商量萬方的事情。」
曹遠征的行動都在萬方預料之中,她要的就是通過曹遠征之口,讓易志堅瞭解她的態度。萬方對易志堅的心理還是揣摩得很到位的,知道他害怕事情搞大了多少會影響他的前程。萬方想,這些年你老易官運亨通,姑奶奶沒少為你做貢獻,現在我水深火熱了,你躲在一邊涼快,哪裡有這樣的便宜事!至少你得去為我多爭取點賠償費吧?
陳豐聽說了萬方那些話後會產生怎樣的靈感,易志堅不用腦袋用腳趾頭就能想到。易志堅一想,這事兒得分幾方面下功夫,一個是趕緊到何查理那裡吹吹風,最好這位大佬能大方點,多給萬方些賠償,大家好過關,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叫問題嘛;另外,杜拉拉是經辦人,得給她做做思想工作,免得她被陳豐當槍使;至於萬方那裡,恐怕也只有自己出面做做中人,看看怎樣推動雙方講好條件達成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