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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三十歲的女人,連形婚的資格都沒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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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依然在我的朋友圈裡,她喜歡釋出各種噘著嘴的照片。我一直很奇怪,一個體面地揹著香奈兒包的女人,為什麼要做出這種白痴動作?

有一天她發了一張圖,問大家可愛嗎?

我回了兩個字,兩個我一直挺想送給她的字:賤貨。

是的,這樣不聰明不穩妥不理智,不過只要一想到她氣得跳起來的樣子,我真的高興極了。

我還做了另一件事。老孃現在閒得很,以前欺負我扯不下臉是不是?

胡容讓我開啟了思路,上網搜尋了一下小陸的公司,在所有的招聘網站,發帖謾罵這個不負責任的公司,既然你們做了這種不負責任的事,為什麼不能接受一點不負責任的懲罰?

我從胡容那邊買了點水軍來傳播這些帖子,只要保持在各種招聘論壇高居首頁就行。

即便是一個成熟獨立的女性,也沒有必要被人活生生欺負對不對?

琳達回覆很快,她真是bitch界的翹楚:你說你自己嗎?搶人男朋友的賤貨?

我們的所有回覆,都在所有前同事的目睹下。

哈哈哈哈哈,這個女人怎麼了,國外留學,年輕漂亮,結果呢,她竟然覺得搶人男朋友就是一件觸犯道德法庭的事情,這些揣著一顆正義之心的賤人,我還挺難忍受的。

在她們眼裡,男人大概就是寶貝一般的存在,無論如何都要守住。

我恭敬地留言:好啦,男人你想要隨便拿啊,說你賤是因為你喜歡裝可愛背後卻是個老女巫啊。

我把琳達拉黑了。

很幼稚,但是很開心。

前同事裡有兩個小女孩不可思議跑來說:「天哪陳總,你竟然敢公開撕逼。」

「對啊,我都走了有什麼不敢呢?」

「你就不怕以後人家業內找你報復嗎?」

「那就來唄,我光腳不怕穿鞋的噢,你以為她失去的多,還是我失去的多呢?」

我已經不是個小女孩了,我想起自己二十多歲的時候,什麼都害怕,害怕失戀,害怕沒工作,害怕房東忽然漲價,害怕將來還是一無所有。

真奇怪啊,雖然我在三十歲的時候一無所有,但我的的確確,什麼都不怕。

這個社會,只遵循一條法則:欺軟怕硬。

曾東像蛇一樣,在某個夜晚從角落游出來,發來三個字:喝酒嗎?

我沒搭理,這一次我再也不好奇了,不好奇他的任何事情,他的前妻,他的公司,他的負債,他的家暴,此人跟我無關。

等等,還有一種方法啊。

我像狡猾的農夫一樣,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問他:去哪呢?

我給羅薇薇打了個電話:「你不是在找曾東嗎?他找我喝酒,大概又想跟我上床,高郵路17號,晚上十點,以後別再麻煩我。」

我不是每次都有心情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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