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東換了輛車,黑色賓士suv,停在馬路邊,下車時手持一束紅玫瑰。
他已經完完全全忘記了,我曾經說過,我不喜歡紅玫瑰。
在他走向小區門的時候,我從粥鋪走出來叫了他一聲:「喂!」
他轉身,朝我笑了一下。
風很大,我並不覺得很冷,在他朝我走過來的時候,我覺得這個故事應該有好幾種結局。第一種,我把唐德拋在腦後,不管不顧上了曾東的車;第二種,我帶著曾東去見唐德,看,我的新男朋友;第三種,時間在此刻靜止,在他走向我的時刻,永遠地凝固。
他一邊走一邊脫了脖子裡的格子圍巾,放在我脖子上說:「你不冷嗎?」
我從來沒想過另一個結局。
我跟唐德說:「你不用出面,我自己的事,我來解決吧,你坐著。」
我已經三十歲了,還玩什麼假裝有男朋友這一套。
這個下午的結局,跟秋天的天氣一樣,完全沒有預料到,實際上現在回想起來,我已經很難分清先後順序。
唐德是什麼時候走到我身邊的,又是怎麼挽起了我的胳膊?
全都忘了。
只記得曾東打了我一記耳光,一記重重的耳光,好像小朋友被人搶了玩具的眼神。唐德見狀上去打了他一拳。
我站在中間覺得應該去拉某一方。
可是曾東沒有還手。他被唐德的拳頭打得後退了一大步,在所有路人駐足打算過來看熱鬧時,他轉身走了。
沒有決鬥,他走得很快,馬上上車馬上發動汽車,時間短得連街尾負責收停車費的人都沒走過來。
他的圍巾還掛在我脖子上,我被這一個耳光弄糊塗了。
怎麼會有這一個耳光?
只見男二號轉身,對我咧開嘴苦笑說:「傷口,好像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