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現在這身衣服何來吸引……她穿著的正是上班的時候的白襯衫黑裙子和不搭調的棕色皮靴。
再加上美瞳磨眼睛換回了黑框眼鏡。沒錯,就是趙孝柔說的無聊女教師——
她發誓只是為了安全,畢竟半夜兩點鐘穿著暴露的裙子回到老小區總覺得有些危險;但反過來一想,她現在對秦宵一來說也一定特別安全,哪裡來的輔導員。
不該等下班的。萬萬沒想到自己準備了戲內的衣服,忘了戲外。
那些被自己嫌棄的趙孝柔推薦的純欲的連衣裙,此刻在胡羞的腦海裡瘋狂閃過,每一件都足夠吸引男生的目光,尤其秦宵一喜歡胸大的,怎麼就沒狠下心!
幾個人站在胡羞身邊陪同等車,完全不考慮迴避三舍給秦宵一和她獨處。
琢磨著不能再盯著白t恤套著湖人23號球衣的秦宵一,胡羞心律不齊地換話題問寧澤臣:「你們怎麼回家?這個時間也沒有地鐵了。」
「我們都住在附近,一會兒去喝酒。」
「喝酒?」
「對,每次下班都喝酒。」寧澤臣看了看她的衣裝打扮:「你是做什麼的啊?穿得這麼正式。老師?公務員?銀行職員?」
「翻譯……」
「啊?翻譯用穿得這麼嚴肅嗎?」
「我是口譯員,都在那種大會上出現。今天也是正好從會場過來。」
一群人站在身邊喔出了兩個八拍,寧澤臣用肩膀頂了頂秦宵一:「聽到沒有,是個大會翻譯,你的粉絲怎麼都這麼高階。
喜歡我的都是一些熟女慾女人妻,沒什麼文化只有錢的那種。」
「說什麼呢……」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呀。」林秋美整個人還掛在接她下班的寧澤臣二號身上:「證明你外形很有魅力,體力好,是成熟女性會喜歡的型別,每次來找你玩的不也都是姐姐。」
寧澤臣做了個油膩的健身姿勢,胸肌在t恤下清晰可見:「同樣都是寧澤臣,你的男朋友簡直就是高個子版秦宵一。論人設,寧澤臣的血性土匪出身,還得是我。」
攏著林秋美的寧澤臣二號把手臂收得更緊了。如果說上次的失落是胡羞嫉妒的錯覺,這次近距離地看到秦宵一向後退一步,又轉過身說「喝酒走不走」,自己都沒察覺到的醋意和冷酷都在眼睛裡,空氣中失落的味道並非可有可無。
幾個人道了再見朝著另一個方向慢悠悠離開,胡羞才想起自己沒有叫車。
三公里走回家也不過40分鐘,沿街回家是條筆直的大路,自己穿得這麼樸素,不會遇到什麼不安全。
最主要的原因是,秦宵一已經離開,而且對自己毫無惦念,是懷著得不到林秋美的沮喪結束了這場對話。深夜中自己安不安全,對他來說並不重要。
筆直的大路頭頂是三四號線的輕軌,路燈把影子縮短再拉長,夜路那麼安靜,失意和心碎都聽得到。
她只是個來多刷的玩家,竟然在刷過十次之後就妄想闖入他的生活。
即便是每週都見面,秦宵一在戲中每天和林秋美在戲中相見,那個世界對自己來說密不透風,甚至連吃醋都沒必要。
除了在戲中見三個小時,根本沒有機會和他見面,更不要提戀愛了。
路過店鋪時胡羞看著玻璃門映出的刻板的自己,笑了——和年輕男孩戀愛,真是痴心妄想。
「胡羞……」
風灌入耳朵,胡羞聽見有人在叫她,這可是凌晨快三點,開什麼玩笑,不會真的被什麼跟蹤狂盯上了吧?
還知道自己的名字,死定了死定了!不對,這個聲音……
回過頭時胡羞還以為自己眼睛花了。
秦宵一騎了一輛帶後座的腳踏車,從身後騎過來時鼻尖似乎嗅到了木質地板的味道。
他伸出腳停在她身邊,手指在耳邊比了比,指的是後座:「上來……」
坐上車的那一瞬力道有點大,胡羞非常驚恐地看了看後車輪,還好,沒有壓癟,後車輪還有氣,她不算重。
秦宵一也不說話,只默默地蹬車,過了好一會兒才說:「本來想去喝酒,但是到路口時回頭看到你沒打車,想了想你家的方向,你可能是走回來的。」
「是的,忘記打車了。」
「如果捨不得的話,就不要總是來了。每週來一次,一個月下來也是幾千塊,錢包吃不消吧?」
「沒關係,我就是……想來見你。」
「那就更沒必要了——我有什麼好看的。」沉默了幾秒秦宵一卻又開了口:「能被人這麼惦念著是我的榮幸,也做不了什麼,只能送你一段。可惜,車是兩輪的。」
「比四個輪好多了!環保!而且比較……浪漫,像少女漫畫裡高中的學長。」
胡羞每句話都詞不達意,在心裡不停地搜尋字典,可惡,竟然什麼都想不起來。
秦宵一可以繞開她的曖昧:「之前騎共享單車,方便是很方便,但是覺得不是自己的,沒有歸屬感。
我不知道為什麼,對於屬不屬於自己這件事,有點在乎。大概是秦宵一演多了,久了甚至分不太清戲裡戲外。」
「這樣才證明是專業的。分不清戲裡戲外是戲痴的一種。」
「不要總是捧我啊。」
影子裡映出的是她和秦宵一。車輪轉得並不快,似乎秦宵一也沒想騎快車——
雖然不肯承認這很浪漫,但專業演員秦宵一絕對知道,愛情劇中男女主角騎單車,絕對不會在深夜競速,那是日劇傻小子才會做的事情。
腳踏車拐彎進入小路,上弦月變成了聚光燈,映照著她和秦宵一。
胡羞在初秋的晚風裡飛快地思索著趙孝柔的戀愛寶典,名字聯絡方式住址登堂入室這樣的關鍵詞在腦海裡輪轉了好多遍,最終都放棄了。
背影的籃球衣上印著23號james,至少她知道了秦宵一喜歡打籃球。
和趙孝柔不一樣,快刀斬亂麻的趙孝柔喜歡長驅直入,單槍匹馬地把人殺到底,行不行,同不同意,給個痛快;而胡羞經歷過糟糕的愛情之後,對秦宵一突然不急了。
那種循序漸進,像細雨逐漸淋溼臉頰和髮絲一樣的輕柔,溼了身體的雨漬沒那麼容易褪去。
劇本也好,愛情也罷,只要自己出鏡足夠多,總會在秦宵一心中留下一點波瀾,他秦宵一喜歡入戲,不可能輕易忘掉自己。
這種夜晚才能冒出來的野心也許到了第二天就消失,再見到秦宵一還會心跳加速大腦短路。
但至少今夜她要牢記,對喜歡的想要珍惜的人,要小心翼翼。
「你住幾樓?我等你開燈再走。」
「頂樓……其實不用麻煩的,到樓下已經很安全了。」
「好人做到底咯。」秦宵一在車上有些駝背的樣子很酷,下了戲像個自戀小男孩:「不需要的話,那我走了。」
「不……」胡羞貪婪地喊了一句,說完腦子又空了。
「趕緊上去。明天我也要上班,困。」秦宵一的籃球服前面,有個金色印花的lakers。
「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胡羞停在單元門探出頭,暗自保證,這是今晚最後的貪婪。
腳踏車叉在路中間,車頭歪著,秦宵一的手還在口袋裡:「刁稚宇。幼稚的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