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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問詢(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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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確定你有沒有觸犯法律。」

「什麼?《憲法》修訂過了嗎,結了婚的男人晚上不回家都犯法?」趙從光冷哼一聲。

「不回家是不犯法,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剛才也承認不回家涉及隱私問題,所以我大概能猜到是怎麼回事。所以需要提醒的是,嫖娼或重婚都是犯法的,你知道我隨時都能調查出你最近一年的行動軌跡吧?」陳娟說。

趙從光的表情凝固了,臉色變得十分難看,也沒有剛才的霸道氣場了。蘇靜望著他:「你被說中了哪一點?」

「什麼說中了……我沒有做那樣的事情。」

陳娟從趙從光瞬間透露出的惶恐表情中,得知自己戳到了他的某個軟肋,但她真正關心的並不是這些,說道:「其實這些事情通常不歸我們刑警管,但並不代表我們沒有資格管,特別是涉及刑事案件的時候。我並不想追究你的私事,只是提醒你,我現在有調查你的資格,同時希望你能如實回答我的問題。」

趙從光沒有說話,臉上青一陣白一陣,氣勢全無。

「5月20日那天晚上,也就是趙星被綁架的那天晚上,你在做什麼?」陳娟問。

趙從光思索一陣,說:「我住在我名下的另一套房子裡。」

「一個人嗎?還是跟別人在一起?」

「一個人。」

「你確定嗎?」

「確定,你不信可以去調查。」

「我會的,麻煩把房子的地址和門牌號告訴我。」

趙從光說出一個具體的地址,陳娟記錄在手機備忘錄中。

「幾點去的這套房子?」

「十點過吧,我忘了。」

「進入這套房子後,你出來過嗎?」

「沒有。」

「有人能證明嗎?」

「應該沒有吧,我一個人在家。」

「做什麼?」

「沒做什麼,看了會兒手機就睡了。」

「好吧。」陳娟轉身問蘇靜,「你呢,當天晚上在做什麼?」

「陳警官,這算是什麼,對我們的調查審訊嗎?我剛才一直忍住沒有說,現在必須說了——你問我們這些,到底是什麼意思?該不會認為是我們參與了這起綁架案吧?我瘋了嗎,綁架自己的兒子?圖的是什麼,勒索那八百萬?你覺得我是需要靠做這種事弄到錢的人嗎?而且你知不知道,這八百萬裡面,有六百萬都是我出的?」蘇靜言辭犀利地問道。

「你別激動,蘇靜。我沒說你們是綁架犯,只是例行問詢罷了,我不是隻問你們,還會問其他相關的人。」陳娟解釋道。

蘇靜雙手環抱在胸前,望著窗外,嗤笑道:「好吧,你們這麼多天都抓不到綁架犯,反倒懷疑到我們幾個家長頭上來了,現在的警察真是太有想象力了。」

陳娟不理睬蘇靜的挖苦:「可以回答我剛才的問題了嗎,5月20日晚上,你在做什麼?」

「我跟另外三個媽媽去高新區公安局報案了。」

「在此之前呢?」

「我一個人在家裡。你要問我有沒有人能證明嗎?沒有。」

「那麼,報案之後呢?當天晚上我也來了,但我只見到她們三個人,沒有見到你。你當時在做什麼?」

「我回家了。」

「回家做什麼?」

「睡覺。」

「兒子被綁架了,你不著急嗎?居然回去睡覺。」

「問題就是,我回去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們幾個被綁架了。當時民警跟我們說,冷春來說了帶幾個孩子去吃夜宵,也沒有過去太久,讓我們再等等,也許只是手機沒電才聯絡不上,或者孩子貪玩沒及時回家。我想了下趙星的性格,覺得他做得出來這種事,當時根本沒往綁架這方面想,就回去睡了,以為他玩夠了自然會回家。」

「所以說,你回去之後也是一個人,沒有證人,對吧?」

「是的。」

陳娟點了點頭,又問:「案發之前,趙星有沒有跟你們提過什麼特別的事情,任何特別的事情。」

蘇靜想了想,說:「我沒有這樣的印象。」趙從光更是搖頭表示不知道。

「那麼,對於趙星說的‘這起綁架案是他們五個人自己策劃的’,你有沒有什麼眉目?比如說,你能大概猜到他們這麼做的原因嗎?」

蘇靜比畫著雙手說:「我完全猜不到、想不通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如果這事屬實的話。但我要提醒你一點,陳警官,我兒子一向有點喜歡說謊,也喜歡吹牛。你就這麼相信,他說的是真話嗎?」

「我想不通,他編造這種假話的意義是什麼。開玩笑或者吹牛也得有個限度,把綁架這種事往自己身上攬,我聞所未聞。」

蘇靜聳了下肩膀:「誰知道呢,也許是覺得這樣很酷或者想引起關注?畢竟他只是個十幾歲的孩子,誰知道他腦袋裡想的是什麼。」

陳娟之前準備好的問題,基本上問完了,她對蘇靜兩口子說:「好吧,謝謝你們的配合,我們會展開進一步調查的。」

蘇靜提起皮包,迅速起身,頭也不回地快步離開咖啡廳,高跟鞋的鞋跟碰撞地板磚發出的嗒嗒聲漸漸遠去。趙從光倒沒有這麼失禮,對陳娟說了聲「那我們走了,陳警官」,才追隨蘇靜的腳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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