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拉斯和弗洛倫斯·多爾
我猜美國每個州立監獄和聯邦監獄裡,都有像我這樣的一號人物,不論什麼東西,我都能為你弄到手。無論是高階香菸或大麻(如果你偏好此道的話),或弄瓶白蘭地來慶祝兒子或女兒高中畢業,總之差不多任何東西……我的意思是說,只要在合理範圍內,我是有求必應;可是很多情況不一定都合情合理的。
我剛滿二十歲就來到肖申克監獄。在這個快樂的小家庭中,我是少數肯痛痛快快承認自己幹了什麼的人。我犯了謀殺罪。我為大我三歲的太太投保了一筆數目龐大的壽險,然後在她父親送我們的結婚禮物——一輛雪佛蘭轎車的剎車上動了手腳。一切都正如我的計劃,只是沒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來載了鄰居太太和她的小兒子,他們正一起下城堡山進城去。結果剎車失靈,車速越來越快,衝過路邊樹叢,撞上了一座內戰紀念雕像的底座而轟然起火。旁觀者說,當時的車速一定超過每小時五十英里。
我也沒料到自己居然會被逮住,但我卻鋃鐺入獄,在這裡長期服刑。緬因州沒有死刑,但檢察官讓我因三樁謀殺罪而逐一受審,最後法官判了我三個無期徒刑,數罪併罰。這樣一來,我在很長、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可能有機會假釋了。法官還在判決書上說我罪行重大,死有餘辜。的確如此,不過現在這些事都已成過去。你可以去查查城堡巖的舊報紙檔案,有關我的判決當時是地方報紙的頭條新聞,與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羅斯福手下那些神秘特工人員的新聞並列,如今看來,實在有點可笑,也早已成為老掉牙的舊聞了。
你問我,我改過自新了嗎?我甚至不知道什麼叫改過自新,至少我不曉得那在監獄裡代表了什麼意思,我認為那只是政客愛用的字眼,這個詞也許有一些其他的含意,也許有那麼一天,我會明白它的含意,但那是未來的事了……而監獄裡的囚犯早就學會不要去多想未來。當年的我出身貧窮,但年輕英俊。我讓一個富家女珠胎暗結,她出身卡賓街的豪華宅邸,漂亮嬌縱、但老是悶悶不樂。她父親同意讓我們結婚,條件是我得在他的眼鏡公司工作,「靠自己的實力往上爬」。後來我發現,他真正的用意是要讓我隨時都在他的監控下,就像管著家裡豢養的不太聽話、還會咬人的貓狗一樣。我的怨恨經年累月,越積越深,終於出手造成了這種後果。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重蹈覆轍,但我不確定這樣是否表示我已經痛改前非了。
不過,我真正想說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安迪·杜佛尼的故事。但在我開始說安迪的故事之前,還得先說幾件關於我的事情,反正不會花太多工夫。
正如我剛才所說,差不多四十年來,在肖申克監獄裡,我有辦法幫你弄到任何東西。除了永遠名列前茅的香菸和酒等違禁品之外,我還有辦法弄到上千種其他東西,給這兒的人消磨時間。有些東西絕對合法,只是在這種地方不易取得,因為坐牢本該是一種懲罰。例如,有個傢伙強暴了一個小女孩,還涉及幾十件暴露的案子。我給他找了三塊粉紅色的佛蒙特大理石,他雕了三座可愛的雕像,一個嬰兒、一個十二歲的男孩,還有一個蓄鬍子的年輕人,他稱這些雕像為「耶穌的三個不同時期」,現在這些雕像已經成為前任州長客廳中的擺設了。
又或者,如果你是在馬薩諸塞州北邊長大的人,一定還記得這個人的名字——羅伯特·艾倫·科特。他在一九五一年,企圖搶劫莫堪尼克弗市第一商業銀行,結果那次搶劫演變成血腥事件,死了六個人,包括兩個強盜、三名人質,還有一個年輕警察因為挑錯時間抬起頭來,而讓子彈穿過眼睛。科特有收集錢幣的嗜好。監獄自然不會準他將收藏品帶進來,但靠著他母親和洗衣房卡車司機的幫忙,我還是替他弄到了他想要的東西。我告訴他:你一定是瘋了,才會想在這個滿是盜賊的石頭旅館中收藏錢幣。他看著我微笑說:「我知道該把錢幣藏在哪裡,絕對安全,你別擔心。」他說得沒錯。直到一九六七年他死於腦瘤時,他所收藏的錢幣始終沒有現身過。
我試過在情人節設法為獄友弄到巧克力;在聖帕迪日為一個叫歐邁利的瘋狂愛爾蘭人弄到三杯麥當勞賣的那種綠色奶昔;我甚至還為二十個人放映過午夜場電影,片名分別是《深喉》和《瓊斯小姐體內的魔鬼》(這些都是色情片,他們一起湊錢租片子)……雖然我因為這些越軌行動被關了一週禁閉,但要維持「神通廣大」的英名,就必須冒這樣的風險。
我還能弄到參考書和黃色書刊、會讓人發癢的粉末之類的惡作劇新奇玩意兒,甚至替被判長期徒刑的傢伙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內褲……我猜你也知道這些人究竟如何度過如刀割似的漫漫長夜了。這些東西並非免費的,有些東西代價不菲。但我絕不是光為錢來幹這些事。金錢對我又有何用呢?我既無法擁有一輛凱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飛到牙買加去度兩個星期假。我這麼做的理由和市場一流肉販非新鮮肉品不賣的理由是一樣的,只是為了維持英名不墜罷了。只有兩種東西,我絕對不碰,一是槍械,一是毒品。我不願幫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我心頭上的殺戮已夠多了,終我一生,我不想再幹任何殺人的勾當。
啊,我的商品目錄可說是無所不包,因此當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來找我,問我能否把麗塔·海華絲[1]弄進監獄時,我說沒問題。確實沒有任何問題。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時是三十歲,他屬於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他戴了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我最記得的也是那雙手,一個男人給人這種印象還滿滑稽的,但這似乎正好總結了安迪這個人的特色,他的樣子老讓你覺得他似乎應該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他沒進來前,是波特蘭一家大銀行的信託部副總裁。在保守的銀行界,年紀輕輕就坐上這個位子,可說是前程似錦。尤其在新英格蘭這一帶,保守的風氣更是十倍於其他地方;除非你是個精神萎靡的禿頭中年人,不時整整西裝褲上的線條,唯恐不夠筆挺,否則很難得到當地人的信任,讓他們把錢存在你那裡。安迪是因為謀殺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關進來的。
我相信我說過,監獄裡每個犯人都聲稱自己無辜。他們只是碰上了鐵石心腸的法官、無能的律師、警察的誣告,而成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運氣實在太壞了。儘管他們手按《聖經》宣誓,但卻口是心非,像電視上的佈道家那樣信口開河而已。大多數囚犯都不是什麼好人,無論對自己或對別人,都沒什麼好處,他們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這世上來。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儘管許多人告訴我他們是無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無辜的人不超過十個,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不過我是經過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無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間,波特蘭高等法院審判他的案子時我也是陪審團的一員,我想我也會投票贊成將他定罪。
那是個轟動一時的案子,具備了所有聳動刺激的案子必備的要素。三位主角,一位是交遊廣泛的美麗名媛(已死),一位是當地的運動健將(也死了),被告則是著名的青年企業家,再加上報紙的渲染、對醜聞的暗示。檢察當局認為這個案子幾乎是鐵證如山,而案子之所以還審了那麼長的一段時日,是因為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當時正要出馬競選眾議員,有意留給大家深刻的印象。這是一場出色的法庭秀,旁觀的群眾清晨四點鐘就冒著零度以下的低溫到法院排隊,免得搶不到位子。
在這個案子裡,安迪始終不曾抗議過檢察官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達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學高爾夫球,她選了佛茂丘鄉村俱樂部的課程學了四個月,教練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職業高爾夫球手。結果沒有多久,琳達便和高爾夫球教練好上了,到了八月底,安迪聽說了這件事。於是安迪和琳達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爭論的導火線便是琳達的外遇。
安迪供稱琳達當時表示她很高興安迪知道這件事,並說偷偷摸摸瞞著他約會,實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諾城辦離婚。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諾,門兒都沒有,他們會先去地獄。琳達當晚即離家出走,到昆丁住處過夜,昆丁家就在高爾夫球場附近。第二天早上,為昆丁清掃洗衣的傭人發現他們兩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槍。
最後一項事實對安迪最不利。懷抱著政治熱情的檢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開場白和結論。他說安迪·杜佛尼不只是個因為妻子不貞而熱血沸騰、急於報復的丈夫,如果是出於這樣的動機,我們雖然無法原諒,卻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報復手段實在太冷血了。想象一下!他連珠炮般對著陪審團說:每人各射了四槍,不是射完手槍裡的六發子彈就算了,而是總共射了八槍。把原先槍膛裡的子彈射完後,停下來,重新裝子彈,然後再一人補一槍!第二天,《波特蘭太陽報》以斗大標題怒吼著:給他四槍,她也四槍!
路易斯登鎮一家當鋪的夥計作證說,他在案發兩天前賣了一支點三八口徑、有六發子彈的警用手槍給安迪·杜佛尼。鄉村俱樂部的酒保作證說九月十日晚上七點左右,安迪到酒吧來喝酒,在二十分鐘內喝了三杯烈性威士忌酒,當他從椅子上站起來時,他告訴酒保要去昆丁家,並說欲知後事如何,明天看報紙就知道了。還有一個距離昆丁家一英里遠的便利商店店員告訴法庭,安迪·杜佛尼在當晚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去過他的店。他買了香菸、三夸脫啤酒,還有一些擦碗布。法醫證明昆丁和琳達是在晚上大約十一點到凌晨兩點之間遇害的。檢察官派出的探員作證時表示,昆丁家七十碼外的地方有個岔道,九月十一日下午,他們在岔道附近找到三樣物證:兩個空啤酒瓶(上面有被告的指紋)、十二根菸蒂(是被告抽的牌子),以及輪胎痕跡(正是被告一九四七年出廠的普利茅斯牌車子的車胎印子)。
在昆丁住處的客廳裡,有四條擦碗布被扔在沙發上,上面有彈孔和火藥灼燒過的痕跡。警探的推論是,兇手把擦碗布包在槍口上來消音(安迪的律師對探員擅自推論提出強烈抗議)。
安迪·杜佛尼也走上證人席為自己辯護,他很冷靜、鎮定、不帶感情地述說自己的故事。他說早在七月底就聽說了太太和昆丁密切來往的事。八月底他悲苦到受不了了,開始調查。一天傍晚,琳達上完高爾夫球課以後,原本說要到波特蘭購物,但他尾隨琳達和昆丁卻到了昆丁住的地方(媒體不可免俗地把這裡冠上「愛巢」二字)。他把車子停在附近,一直等昆丁駕車送琳達回俱樂部取車才離開,那是三小時以後的事了。
「你是說你開了你的普利茅斯牌新車跟隨你太太?」檢察官審問他。
「那天晚上我和一個朋友換了車子。」安迪說。但他冷靜地承認自己計劃得多麼周詳,只會使陪審員感到他城府很深,對他一點好處也沒有。
在還了朋友的車、取回自己的車後,安迪便回家了。琳達早已上床,正在看書。他問她去波特蘭好玩嗎?她回答說很有意思,不過沒有看到她想買的東西。「這時我可以確定了。」安迪告訴那些屏息的旁聽者。他在陳述時一直保持冷靜和淡漠的聲調。
「從那時候到你太太被殺的十七天裡,你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安迪的律師問他。
「我很難過。」安迪冷靜淡漠地說,他說他曾經想過自殺,同時在九月八日去路易斯登鎮買了一把槍,他說這段話時,口氣好像在唸購物單一樣。
他的律師要他告訴陪審團,在他太太被殺當晚,琳達離家去和昆丁幽會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安迪說了,但他給陪審團造成的印象更糟。
我認識他將近三十年了,我可以告訴你,他是我所認識的人中自制力最強的一個。對他有利的事情,他一次只會透露一點點;對他不利的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了什麼秘密,那麼你永遠也無從得知。如果他決定自殺的話,他會等到所有事情都處理得乾淨利落,連字條都不留。如果他當年出庭時又哭又叫、結結巴巴地說不清楚,甚至對著檢察官大吼,我相信他不至於被判無期徒刑。即使判刑,也會在一九五四年就獲得假釋。但他說起自己的故事來,就像播放唱片似的,彷彿在告訴陪審團的人說:信不信由你。而他們壓根兒就不相信。
他說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而且從八月二十四日後,他常醉酒,他不是一個善飲的人。陪審團的人無法相信這麼一個冷靜自制、穿著筆挺雙排扣三件頭毛料西裝的年輕人,會為了太太和鎮上的高爾夫球教練有染而酗酒,但我相信,因為我有機會和他長久相處、仔細觀察他,而那六男六女的陪審團卻沒有這樣的機會。
自我認識他以來,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會在生日前一個星期到運動場和我碰頭,然後在聖誕節前兩星期再碰頭一次。每次他都要我替他弄一瓶酒。跟其他犯人一樣,他拿在獄中做工賺的錢來買酒,另外再自掏腰包補足不夠的錢。一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的工資是每小時一毛錢,一九六五年起調升到每小時兩毛五分。我每瓶酒抽百分之十的佣金,因此你可以算一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流多少汗,一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的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日,他會狠狠喝醉,當晚熄燈後再醉一次。第二天他會把剩下的半瓶給我,讓我和其他人分享。至於另一瓶,他在聖誕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然後剩下的酒再交給我分給其他人。一年才喝四次,因為他被酒害慘了。
他告訴陪審團,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當晚發生的事只記得一些片段。其實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經醉了:「喝下雙份的荷蘭勇氣。」他說。
琳達離家出走後,他決定去找他們當面理論。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進鄉村俱樂部的酒吧喝了幾杯。他不記得曾經告訴酒保要他第二天看報紙,或對他說了什麼。他記得去便利商店中買啤酒,但沒有買擦碗布。「我為什麼要買擦碗布呢?」他反問。其中一家報紙報道,有三位女陪審員聆聽這些話後,感到不寒而慄。
後來,過了很久,安迪和我談話時,對那個店員為何作證說他買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測,我覺得應該把他當時說的話約略記一記。「假定在他們到處尋找證人的時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運動場對我說,「他們碰到這個賣啤酒給我的店員,當時已經過了三天,有關這個案子的種種發現,也已經在所有報紙上大肆渲染。或許五六個警察,再加上檢察官辦公室派來辦案的探員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記憶其實是很主觀的事情。他們一開始可能只是問:‘他有沒有可能買了四五條擦碗布?’然後再一步步進逼。如果有夠多的人一直要你記得某件事,那種說服力是很驚人的。」
我同意,確實有這個可能。
安迪繼續說:「但是還有一種更強大的說服力,我想至少不無這個可能,也就是他說服自己相信他真的賣了擦碗布給我。這個案子是眾所矚目的焦點。記者紛紛採訪他,他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當然更威風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現在法庭上。我並不是說,他故意編造故事或作偽證。我覺得有可能他通過了測謊,或用他媽媽神聖之名發過誓,說我確實買了擦碗布,但是……記憶仍然可能是他媽的非常主觀的事情。我只知道:雖然連我的律師也認為我所說的有一半都是謊話,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這件事太瘋狂了,我那時已經爛醉如泥了,怎麼還會想到把槍包起來滅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殺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開車來到岔道,把車停在旁邊,靜靜地喝啤酒、抽菸。他看到昆丁家樓下的燈熄了,只剩下樓上一盞燈還亮著……再過了十五分鐘,那盞燈也熄了。他說他可以猜到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杜佛尼先生,那麼你有沒有進昆丁的屋子,把他們兩人給殺了?」他的律師吼道。
「沒有,我沒有。」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逐漸清醒過來,同時宿醉的感覺開始讓他不舒服。於是他決定回家,睡一覺後,第二天再像個大人般好好冷靜地想一想,「當我開車回家時,我開始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就讓她去雷諾辦離婚吧。」
「多謝,杜佛尼先生。」
檢察官從椅子上跳起來發言。
「你用了最快的離婚方式,不是嗎?直接用一把包著布的點三八左輪手槍解決她,對不對?」
「先生,不對,我沒有。」安迪冷靜地說。
「然後你又殺了她的情夫。」
「不是這樣,先生。」
「你是說,你先射殺了昆丁?」
「我是說我誰都沒殺,我喝了兩夸脫的啤酒,還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隨便多少根的煙吧,然後便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你告訴陪審團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間,你曾經想自殺。」
「是的,先生。」
「因此去買了一把左輪槍?」
「是的。」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殺的人,如果我這麼說,會冒犯你嗎?」
「不會,」安迪說,「不過你看起來也不像特別敏感的那種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殺,大概也不會找你談我心裡的苦悶。」
庭上一陣竊笑,但他這番話並不能贏得陪審團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帶著你的點三八口徑手槍嗎?」
「沒有,我已經說過了——」
「哦!對了!」檢察官諷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進河裡了,是嗎?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進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謀殺案發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嗎?」
「這無所謂巧不巧合,是事實罷了。」
「我相信你已經聽過明徹警官的證詞了吧?」明徹帶人去搜尋龐德路橋一帶的水域,安迪說他把槍從那兒扔到河裡,但警方沒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聽到了。」
「那麼你聽到他告訴法庭,他們雖然找了三天,還是沒找到槍。是不是太巧了?」
「不管巧不巧,他們沒找到槍是事實,」安迪冷靜道,「但我要跟你,還有陪審團說明一件事:龐德路橋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裡水流很急,槍也許被衝到海灣中了。」
「因此也就無法比對你手槍中的子彈,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渾身是血的身體中的子彈了,是嗎?」
「是的。」
「這不也很巧嗎?」
按照當時報紙的記載,安迪聽到他這麼說時,臉上浮現出一絲苦笑,整整六個星期的審判過程中,這是安迪不多見的情緒反應之一。
「由於我是無辜的,再加上當我說我把槍丟入河裡時,我說的是實話,因此找不到槍,對我而言,其實是很不巧的。」安迪說。
檢察官炮火猛烈地質問了他兩天,把便利商店店員的證詞中有關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唸了一遍。安迪反覆說明他記不得曾經買過擦碗布,但也承認他記不得沒買過擦碗布。
安迪和琳達於一九四七年初合買過保險,是嗎?是的。如果安迪無罪開釋,是否可以得到五萬元的保險理賠?是的。那麼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時,不是抱著殺人的打算?打算殺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他認為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為這個案子不像劫財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發生了什麼事。」安迪靜靜地說。
這案子在一個大雪紛飛的星期三下午一點鐘,交付陪審團表決。十二位陪審員在三點半回到庭上。法警說,他們原本可以早一點返回法庭,但是為了能享受一頓從班特利餐廳買來、由公家招待的免費雞肉大餐,而拖了一點時間。陪審團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緬因州有死刑的話,他會在番紅花還未從雪中冒出頭之前上了西天。
檢察官問過安迪,他認為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實心中的確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個黃昏時刻把這些想法套了出來。我們兩人花了七年工夫,才從點頭之交進而成為相當親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〇年之前,我都從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唯一曾經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們由始至終都在同一層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間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認為到底是怎麼回事?」他笑道,但笑聲中沒有絲毫幽默的意味,「我認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來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這短短幾小時內發生。我想一定有個陌生人湊巧經過。也許在我走了之後,有人車子爆胎了,也許是個強盜,也許是個神經病,走進去把他們殺了,就這樣,我就被關進來了。」
就這麼簡單。而他卻得下半輩子——至少在離得開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後,他開始申請假釋,但每次都被駁回,儘管他是模範犯人。但當你被烙上了謀殺的罪名後,想離開肖申克可有得等了,時間會慢得就像流水侵蝕岩石一樣。假釋聽證會中有七個委員,比一般州立監獄還多兩個,你不能收買那些傢伙,也無法用甜言蜜語哄他們,更不能向他們哭求。在假釋聽證會中,有錢都不能使鬼推磨,任你是誰都插翅難飛。而安迪的情況,原因就更復雜……不過且待下文分解吧。
有個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範犯人,在一九五〇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錢,後來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付給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報來抵。幹我這一行,如果訊息不靈通,就是死路一條。肯德里克斯能看到一些我絕對看不到的紀錄和檔案。他不像我只在那個該死的車牌工廠裡操作壓板機器。
肯德里克斯告訴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釋聽證會上,反對安迪假釋的投票紀錄是七比〇,一九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〇,一九六〇年是五比二,以後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經過十六年後,他還在第五區的十四號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經五十七歲了。他們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時,才會大發慈悲放了他。
他們饒你一命,但是卻奪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東西。也許有一天,他們會放你走,但是……聽著:我認識一個叫波頓的傢伙,他在牢房裡養了一隻鴿子。從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當他們放他出來走走時,他都帶著這隻鴿子。他叫鴿子「傑克」。波頓在出獄前一天,也放傑克自由,傑克立刻姿態漂亮地飛走了。但是在波頓離開我們這個快樂小家庭一個星期之後,有個朋友把我帶到運動場角落,波頓過去老愛在那裡晃來晃去。有隻小鳥像一堆髒床單般軟趴趴地癱在那裡,看起來餓壞了。我的朋友說:「那是不是傑克啊?」沒錯,是傑克,那隻鴿子像糞土一樣躺在那兒。
我還記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觸要東西的情形,往事歷歷在目,好像昨天才發生一樣。不是他想要麗塔·海華絲的海報那次,那還是以後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來找我要別的東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運動場上做成的,這樁交易也不例外。我們的運動場很大,呈正方形,每邊長九十碼。北邊是外牆,兩端各有一個瞭望塔,上面站著武裝警衛,還佩著望遠鏡和鎮暴槍。大門在北面,卡車卸貨區則在南邊,肖申克監獄總共有五個卸貨區。在平常的工作日,肖申克是個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貨進出。我們有一間專造汽車牌照的工廠、一間大洗衣房。洗衣房除了洗燙監獄裡所有床單衣物,還替一家醫院和老人院清洗床單衣物。此外還有一間大汽車修理廠,由犯人中的技工負責修理囚車和市政府、州政府的車子,不用說還有監獄工作人員的私人轎車,經常也可以看到假釋委員會的車停在那兒待修。
東邊是一堵厚牆,牆上有很多小得像縫隙的窗子,牆的另一邊就是第五區的牢房。西邊是辦公室和醫務室。肖申克從不像其他監獄一樣人滿為患。一九四八年時,還有三分之一的空位。但任何時候,運動場上都有八十到一百二十名犯人在玩美式足球或打棒球、賭骰子、閒聊或暗中交易。星期天,場上人更多,像假日的鄉下……如果再加上幾個女人的話。
安迪第一次來找我是在一個星期日。我正跟一個叫安耳默的人談完話;安耳默隔三差五幫我一些小忙,那天我們談的是一部收音機的事。我當然知道安迪是誰,別人都認為他是個冷冰冰的勢利小人,一副欠揍的樣子。說這種話的其中一個人叫做博格斯·戴蒙德,惹上他可真是大壞事一件。安迪沒有室友,聽說是他自己不想要的。別人都說,他自認他的屎聞起來比別人香。但我不隨便聽信別人的傳言,我要自己來判斷。
「嗨,」他說,「我是安迪·杜佛尼。」他伸出手來,我跟他握手。他不是那種喜歡寒暄的人,開門見山便說出來意。「我知道你有本事弄到任何東西。」
我承認我常常有辦法弄到一些東西。
「你是怎麼辦到的?」安迪問道。
「有時候,」我說,「東西好像莫名其妙地就到了我的手上。我無法解釋,除非因為我是愛爾蘭人。」
他笑笑。「我想麻煩你幫我弄把敲石頭的錘子。」
「什麼樣子的錘子?你要那種錘子幹什麼?」
安迪很意外,「你做生意還要追根究底嗎?」就憑他這句話,我已知道他為何會贏得勢利小人的名聲,就是那種老愛裝腔作勢的人——不過我也在他的問話中感覺到一絲幽默。
「我告訴你,」我說,「如果你要一支牙刷,我不會問你問題,我只告訴你價錢,因為牙刷不是致命的東西。」
「你對致命的東西很過敏嗎?」
「是的。」
一個老舊、貼滿了膠帶的棒球飛向我們,安迪轉過身來,像貓一樣敏捷,在半空中把球抓了下來,漂亮的動作連弗蘭克·馬左恩[2]都會歎為觀止。安迪再以迅速利落的動作把球擲回去。我可以看見不少人在各幹各的活兒時,還用一隻眼睛瞄著我們,也許在塔上的守衛也在看我們。我不做畫蛇添足或會惹來麻煩的事。每個監獄中,都有一些特別有分量的人物,小監獄裡可能有四五個,大監獄裡可能多達二三十個,在肖申克,我也算是個有頭有臉的人,我怎麼看待安迪,可能會影響他在這裡的日子好不好過。安迪可能也心知肚明,但他從未向我磕頭或拍馬屁,我就是敬重他這點。
「應該的。我會告訴你這種錘子長什麼樣子,還有我為什麼需要這種錘子。是長得很像鶴嘴鋤的小石錘,差不多這麼長。」他的手張開約一英尺寬,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他整齊乾淨的指甲。「錘子的一端是尖利的小十字鎬,另一端是平鈍的錘頭。我要買錘子是因為我喜歡石頭。」
「石頭?」我說。
「你蹲下來一會兒。」他說。
我們像印第安人一樣蹲著。
安迪抓了一把運動場上的塵土,然後讓塵土從他乾淨的手指縫間流下去,揚起了一陣灰。最後他手上留下了幾粒小石頭,其中一兩粒會發光,其餘的則灰撲撲的,黯淡無光。其中一粒灰暗的小石頭是石英,但是要等摩擦乾淨了以後,才看得出來是石英,發出一種奶色的光芒。安迪把它擦乾淨後扔給我。我接住後,馬上叫出名字。
「石英,不錯,」他說,「你看,雲母、頁岩、沙質花崗岩。這地方有不少石灰石,是當年開闢山丘蓋監獄時留下的。」他把石頭扔掉,拍掉手上的灰塵。「我是個石頭迷。至少……以前是。我希望能重新開始收集石頭,當然是小規模的收集。」
「星期日在運動場上的探險?」我問道,站了起來。好一個傻念頭,不過……看見那一小塊石英,我也不禁稍稍心動了一下,我不知為什麼;我想,大概是和外面的世界有某種聯絡吧。你不會想到在運動場上會看到石英,石英應該是在奔流的小溪中撿到的東西。
「星期天有點事做,總比沒有的好。」他說。
「你可以把錘子插進某人的腦袋中。」我評論道。
「我在這兒沒有敵人。」他靜靜地說。
「沒有?」我微笑道,「再等一陣子吧。」
「如果有麻煩的話,我不會用錘子來解決。」
「也許你想越獄?在牆下挖地道?因為如果你——」
他溫文有禮地笑了起來。等到我三個星期後親眼見到了那把石錘時,我就明白他為什麼笑了。
「你知道,」我說,「如果有人看見你帶著這玩意兒,他們會把它拿走。他們連看到你有個湯匙,都會把它拿走。你要怎麼弄呢?就蹲在這兒敲敲打打嗎?」
「噢,我會想出更好的辦法的。」
我點點頭,反正那部分確實不關我的事。我只負責供應東西,至於他能否保住那個東西,完全是他的事情。
「像這樣一個玩意兒,要多少錢?」我問,我開始享受他安靜低調的態度。如果你像我一樣,已經度過了十年的牢獄生涯,你會極端厭倦那些愛大聲咆哮、好吹牛、還有大嘴巴的人。所以,可以這麼說,我從初次見面就很喜歡安迪。
「任何賣石頭和玉石的店都可以買到,要八塊錢,」他說,「不過我當然明白,你經手的東西都還要加一點佣金——」
「平常是加百分之十,不過我必須把危險物品的價格再提高一點。你要的東西比較不那麼容易弄到手,所以就算十塊錢好了。」
「那就十塊錢。」
我看著他,微微一笑。「你有十塊錢嗎?」
「有。」他平靜地說。
過了很久,我才發現他至少有五百元,是他入獄時就帶進來的錢。每個人入獄時都要先經過一番檢查,他們會強迫你彎下腰來,然後仔細檢視你的某個部位。不過那部位空間不少,有決心的人想瞞天過海還是有辦法,東西直往裡塞,表面上甚至看不出來,除非碰巧檢查你的那個人居然有心情戴上橡皮手套,往裡面猛掏。
「很好,」我說,「你應該知道萬一我給你的東西被發現了,該怎麼辦吧?」
「我想我應該知道。」我可以從他的眼神轉變中看出,他早已猜到我要說什麼了。他的眼神中閃現一絲他特有的帶著嘲諷的幽默。
「如果你被逮著了,你要說是你自己找到的。他們會關你三或四個星期的禁閉……還有,當然囉,你的玩具自然也會被沒收,還會在你的記錄上留下一個汙點。但是如果你說出我的名字,以後就甭想再和我做生意了,連一雙鞋帶或一包香菸都甭想我賣給你。我也會派人給你一點顏色瞧瞧。我不喜歡暴力,但你要了解我的處境,我可不能隨便給人擺了道兒,這樣我往後就混不下去了。」
「我懂,你不用擔心。」
「我從來不擔心,」我說,「在這種地方,擔心於事無補。」
他點點頭走開了。三天後,趁早上洗衣服的休息空檔,他走向我。他沒跟我說話,甚至沒看我,不過神不知鬼不覺地塞給我一張折得整整齊齊的鈔票,手法就像魔術師玩撲克牌戲法一樣利落。這傢伙學得很快。我給他弄了一把錘子,正是他形容的尺寸和樣子。這把錘子在我的牢房中藏了一個晚上,這種錘子不像逃亡工具,我猜如果想用這樣一把錘子挖地道逃出去,大約要六百年,但我還是有點不放心。因為萬一把這玩意插在某人的腦袋中,他就再也別想聽電臺播放的流行歌了,而安迪一向跟那些同性戀處不好,我希望他們並非他真正想錘的物件。
最後,我還是相信自己的判斷。第二天一早,起床號還沒有響起,我就把錘子藏在香菸盒中拿給厄尼,厄尼是模範囚犯,他在一九五六年出獄前,一直負責打掃第五區的走道。他一句話也沒說,就飛快地把錘子塞進上衣裡,此後十九年,我不曾再看過那把錘子,等我再看到它時,那把錘子早已磨損得沒法用了。
接下來那個星期日,安迪在運動場上又走向我。他的樣子慘不忍睹,下嘴唇腫得像香腸,右眼也腫得張不開,臉頰有一連串刮傷。他又跟那些「姊妹」起衝突了,但他從來不提這件事。「多謝你的工具。」他說,說完便走了。
我好奇地看著他。他走了幾步,在地上看見什麼東西,彎下腰去撿起來。那是塊小石頭。囚衣是沒有口袋的(唯有擔任技工的囚犯在工作場合中穿的工作服例外),但是總有辦法可想,因此那塊小石頭消失在安迪的袖子中,而且一直沒有掉下來,手法真叫人佩服……我也很佩服他,儘管他碰到不少麻煩,還是繼續過他的日子,但世界上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卻辦不到,他們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這麼做,其中許多人根本沒有被關在牢裡,卻還是不懂得過日子。我還注意到,儘管安迪的臉孔透露出他碰到麻煩了,但是他的雙手仍然乾淨得一如往常,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齊齊的。
接下來六個月,我甚少看見他。安迪有好一陣子都被單獨關在禁閉室裡。
說到這裡,我想先談談關於「姊妹」的一些事情。
這類人有許多不同的名稱,像「公牛怪胎」或「牢房蘇茜」等等——最近流行的說法是「殺手皇后」,但在肖申克,大家總是稱他們為「姊妹」。我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除了名稱不同之外,我猜其他沒有什麼不一樣。
大多數人對監獄中發生雞姦早已見怪不怪了,或許只有一些新進犯人除外,尤其是那些不幸長得苗條俊秀、又缺乏警覺的年輕犯人。但是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也有幾百種不同的形式。有的人因為無法忍受無性的生活,因此在獄中轉而結交男人,免得自己發瘋。通常接下來原本是異性戀的兩個男人之間就會有某種安排,雖然我常常懷疑,當他們有朝一日回到妻子和女友身邊時,是否真能像自己所說的一樣恢復為異性戀者。
也有一些人在獄中「轉變」性傾向。現在流行的說法是,他們變成同性戀者,或是「出櫃」了。而這些男同性戀者大多數扮演女性的角色,而且大受歡迎。
於是就有了這群「姊妹」。
他們之於監獄這個小型社會,就好像強暴犯之於牆外的大型社會一樣。他們往往是罪大惡極的長期犯,而他們的獵物則是一些年輕、瘦弱和沒經驗的囚犯……或者,就安迪的情況而言,看起來很柔弱的囚犯。淋浴間、洗衣機後面的狹窄通道,有時候甚至醫務室,都成為他們的狩獵場。其中不止一次,強暴案也發生於禮堂後面只有衣櫥大小的電影放映室中。很多時候,他們其實不必使用暴力也可以得逞,因為入獄後轉為同性戀的囚犯似乎總是會迷上其中一位「姊妹」,就好像十來歲的少女迷戀明星或歌星偶像一樣。但是對這些姊妹而言,其中的樂趣正在於使用暴力……而我猜這部分永遠都不會改變。
由於安迪長得比較矮小,生就一張俊臉,或許也因為他那特有的泰然自若的神態,他一進來就被那批姊妹看上了。如果我說的是童話故事,我會告訴你安迪一直奮勇抵抗,直到他們罷手為止。我很希望能這麼說,但我不能。監獄原本就不是童話世界。
第一次出事是在他加入我們肖申克快樂家庭還不到三天的時候,在浴室裡。就我所知,那次只是一連串的挑逗和侮辱。那些人喜歡在採取真正的行動前,先捉弄一下獵物,就像胡狼想測試看獵物是否真的像外表那麼軟弱。
安迪狠狠反擊,而且把那個叫博格斯·戴蒙德的大塊頭嘴唇給打裂了,警衛及時衝進來,才制止住雙方進一步的動作,但博格斯發誓非逮到安迪不可,他果然說到做到。
第二次則發生在洗衣房後面。多年來,那條狹長骯髒的通道發生了不少事情,警衛全都知道,卻放任不管。那裡很暗,散置著一袋袋洗衣劑、漂白劑和一桶桶hexlite[3]催化劑,如果你的手是乾的,碰到也不會怎麼樣,但是如果弄溼了,這些化學藥劑就會像電池的酸液一樣害你送命。監獄的警衛都不喜歡來這裡,也警誡新人不要到這兒來,因為如果被囚犯困在這個地方,你可沒有後退之路,連搏鬥的空間都不夠。
博格斯當時不在場,但從一九二二年起便在洗衣房當工頭的亨利·拜克告訴我,博格斯的四個朋友都在那兒。安迪起先手裡拿著一碗hexlite,讓他們不敢靠近,他威脅著如果他們再走近一步,就要把催化劑往他們的眼睛丟過去。但是安迪往後退時,不小心跌倒了,結果他們就一擁而上。
我想「輪暴」這個名詞的意義是永遠不會改變的,那正是這四姊妹對他做的事。他們把安迪按在齒輪箱上,拿著螺絲起子對準他的太陽穴,逼他就範。被強暴後會有一點傷口,但不是太嚴重。你問,這是我的經驗之談嗎?——但願並非如此。之後你會流幾天血,如果不希望有些無聊小丑問你是不是月經來了,就在褲子裡多墊幾張衛生紙。通常血流個兩三天就停了,除非他們用更不自然的方式對待你。不過雖然身體沒有什麼大損傷,強暴終歸是強暴,事後你照鏡子瞧自己的臉時,會想到日後該怎麼看待自己。
安迪孤獨地經歷了這些事情,就像他在那段日子裡,孤零零地經歷了其他所有事情一樣。他一定就像之前許多人那樣,得到了這個結論:要對付這群姊妹只有兩種方法,要不就是力拼之後不敵,要不就是從一開始就認了。
他決定跟他們力拼。當博格斯和兩個同黨一星期後尾隨安迪時,安迪猛烈還擊,當時厄尼剛好在附近。根據厄尼的說法,博格斯當時說:「我聽說你已破身了。」安迪打破了一個叫盧斯特的傢伙的鼻子,那傢伙是個粗壯的農夫,因為打死繼女而被關進牢中。我很樂於告訴你,他後來死在這裡。
他們三個人聯手製伏他,輪流強暴他,之後再強迫安迪跪下來。博格斯站在他面前,他那時有一把珍珠柄的剃刀,刀柄上刻了「戴蒙德珍珠」的字樣。他開啟剃刀說:「我現在要解開拉鏈啦,男人先生,我要你嚥下什麼東西,你就得給我嚥下。等你咽完了我給你的東西,你就得嚥下盧斯特的東西,你把他的鼻子打破了,應該要對他有所補償。」
安迪說:「如果你把任何東西塞進我的嘴裡,你就會失掉那個東西。」
厄尼說,博格斯看著安迪,以為他瘋了。
「不對,」他慢慢對著安迪說,好像安迪是個笨孩子,「你沒聽懂我說的話。如果你膽敢這樣做的話,我會把這柄八英寸長的玩意從你耳朵全插進去,懂嗎?」
「我明白你在說什麼,但是我想你沒聽懂我的話。只要你把任何東西塞進我的嘴巴里,我就會把它咬斷。你可以把刀子插進我的腦袋裡,不過你應該明白,當一個人腦部突然受到嚴重創傷時,他會同時撒尿拉屎……和大力咬下去。」
安迪抬頭看著博格斯,臉上帶著慣有的微笑,厄尼描述,彷彿他們三個人只是在和他討論股票與債券,彷彿他還像在銀行上班一樣,身上穿著三件頭西裝,而不是跪在洗衣房的髒地板上,褲子退到腳踝處,大腿間流著血。
「事實上,」他還繼續說,「我只知道,這種用力咬下去的反射動作有時候太激烈了,事後你得用鐵鍬或鑽子才有辦法把他的下巴撬開。」
結果,一九四八年二月的那個晚上,博格斯沒敢放任何東西到安迪嘴巴里,盧斯特也沒有,就我所知,以後也沒有任何人敢這麼做。他們三個人結結實實把安迪打了一頓,差那麼一點點就把他打死;而四個人都關了一陣子禁閉。安迪和盧斯特還先被送到監獄的醫務室療傷。
這些傢伙找過他幾次麻煩?我不知道。我想盧斯特很早便對他失去興趣了,足足有一個月的時間都得用夾板固定鼻樑,會讓一個人倒足胃口。那年夏天,博格斯也停止找他麻煩了。
那是一件怪事。六月初的一個早上,博格斯沒出來吃早飯,他們發現他被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地躺在牢房中。他沒說是誰幹的,或是怎麼發生的,但是幹我這一行,我很清楚你幾乎可以買通監獄警衛去做任何事情,只要不是要他們為囚犯帶槍進來就好。那時他們的薪水不高,就是現在也不高,而且當時沒有電動門鎖,沒有閉路電視或中央系統可以監控整個監獄。在一九四八年,每個囚區都有單獨的門禁和警衛,賄賂警衛讓兩三個人混進來很容易,是啊,甚至進到博格斯的牢房中,都有可能。
當然這樣做需要花掉不少錢,不是依照外面的水準,不,監獄裡屬於小規模經濟,你進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手上有張一塊錢鈔票,就跟外面的二十元一樣管用。我猜如果博格斯是這樣被暗算的,那麼某人可花了不少錢,可能給警衛十五塊錢,幾個打手則一人兩三塊錢。
我並不是說這件事一定是安迪乾的,不過我知道他帶了五百元進來。他進來前在銀行工作,對於金錢能夠發揮的力量,他比我們任何人都更清楚。
我只知道:自從這次捱打以後——博格斯斷了三根肋骨、眼睛出血、背部拉傷加上股骨脫臼,他不再找安迪的麻煩了,事實上,他再也不找任何人麻煩了。他就好像夏天颳大風一樣,雖然狂吹著,卻都是虛張聲勢。你可以說,他變成一個「軟弱」的姊妹。
博格斯的故事就此結束,原本他很可能殺了安迪,如果安迪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來防備的話。但這並不意味著其他姊妹也不再找他麻煩,偶爾他們還是會趁他不備,乘虛而入,但次數不多。畢竟胡狼還是比較喜歡容易上手的獵物,而在肖申克,比安迪容易上手的獵物多的是。
不過,我記得安迪每次都奮力抵抗。我猜,他知道只要有一次讓他們容易上手,以後便永無寧日。因此安迪臉上偶爾會掛彩,在博格斯被打約六或八個月後,他還斷了兩根指頭。對了,在一九四九年末,他還曾經因為臉頰骨斷裂而到醫務室就診,看來有人用布將鐵管子包起來,用力往他臉上揮打。他總是反擊,因此經常被單獨監禁。我想關禁閉對他而言並不苦,不像其他人那麼受不了,他一點也不害怕獨處。
他勉強適應著和姊妹們周旋——但到了一九五〇年,這種事幾乎完全停止了。等一下我會詳細講述這部分。
一九四八年秋天,有一天早上,安迪在運動場上跟我見面,問我能不能替他弄到一打磨石布。
「那是什麼鬼玩意?」我問道。
他告訴我那是石頭迷的術語,是跟擦碗布差不多大小的布,用來磨亮石頭。磨石布厚厚的,一面粗糙,一面光滑,光滑的一面像砂紙,粗糙的一面則像工業用的鋼絲絨(安迪的牢房裡也有一盒鋼絲絨,卻不是我幫他弄到的,我猜他是從洗衣房裡偷來的)。
我跟他說這宗生意沒問題,然後替他從同一家岩石和玉石店弄到了他要的東西。這次我只抽百分之十的服務費,沒多要他一分,因為我認為這種長七英寸、寬七英寸的正方形布墊沒啥危險。磨石布,真是的。
五個月後,安迪問我能否替他把麗塔·海華絲給弄來。我們這次是藉著禮堂放映電影的機會談的生意。現在我們一週可以看一兩次電影,以前一個月才看一次,放映的電影通常都含有濃厚的道德啟示,那次放映的電影《失去的週末》也不例外,警告我們喝酒是很危險的。這樣的道德教訓倒是令身陷囹圄的我們感到有點安慰。
安迪想辦法坐到我旁邊來,電影放到一半時,他挨近我,問我是否能給他弄到麗塔·海華絲。說實話,我真想笑。他一向表現得很冷靜,而且一板一眼,但那天晚上他坐立不安,十分難為情,好像在跟我要保險套似的。他好像充足了電,隨時要爆發一樣。
「可以呀,」我說,「別緊張,冷靜點,你要大張的還是小張的?」當時麗塔是我最喜歡的電影明星(幾年前則是貝蒂·葛蘭寶),當時麗塔·海華絲的海報有兩種尺寸。花一塊錢的話,可以弄個小張的,二塊五毛錢則可以弄到大張的,四英尺高,女人味十足。
「大張的,」他說,沒看我。那晚他真是害臊得厲害,臉紅得像個想偷拿哥哥身份證去看香豔秀的孩子,「你有辦法弄到嗎?」
「當然可以,別緊張。」這時大家看到電影精彩處,開始拍手尖叫起來。
「多久可以弄到?」
「一個星期,也許可以更快點。」
「好吧,」他的聲音透著失望,好像希望我馬上就能從口袋裡掏一張出來給他,「多少錢?」
這次我照批發價算給他。這點折扣,我還給得起;他一直是個好顧客,而且也是個乖寶寶——當博格斯、盧斯特和其他人一直找他麻煩時,我常常懷疑,他哪天會不會拿起他的石錘,敲破某個人的腦袋?
海報是我的大宗生意,搶手的程度僅次於酒和香菸,通常比大麻的需求量還多。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各種海報的需求量都大增,例如,有不少人想要鮑勃·迪倫[4]、吉米·亨德里克斯[5]以及電影《逍遙騎士》的海報。但大多數人還是喜歡女人的海報,一個接一個的性感漂亮海報皇后。
在安迪和我談過幾天以後,和我有生意往來的洗衣房司機為我捎回六十多張海報,大多數是麗塔·海華絲的海報。你可能還記得那張有名的照片,我就記得清清楚楚,海報上的麗塔·海華絲身著泳裝,一隻手放在頭後面,眼睛半閉,豐滿的紅唇微張,好一個噴火女郎。
也許你很好奇,監獄管理當局知道有黑市存在嗎?當然知道囉。他們可能跟我一樣清楚我的生意,但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知道整個監獄就像個大壓力鍋,必須有地方透透氣。他們偶爾會來次突擊檢查,我一年總要被關上兩三次禁閉,不過像海報這種東西,他們看了眨眨眼便算了,放彼此一條生路嘛。當某個囚犯的牢房裡出現了一張麗塔·海華絲的大張海報時,他們會假定大概是親戚朋友寄來的。當然事實上親友寄到監獄的包裹一律都會開啟檢查,然後登記到清單上,但如果是像麗塔·海華絲或艾娃·嘉娜這種完全無害的性感美女海報,誰又會回去重新審閱那張清單呢?當你生活在壓力鍋中時,你得學會如何生存,也學會放別人一條生路,否則會有人在你的喉嚨上劃開一道口子。你得學會體諒。
厄尼再度替我把海報拿去安迪的十四號牢房,同時帶回一張字條到我的六號牢房來,上面是安迪一絲不苟的筆跡,只有兩個字:「多謝。」
後來有一天,早上排隊去吃早餐時,我找機會瞄了一下安迪的房間,看到麗塔·海華絲的泳裝海報亮麗地貼在床頭,這樣他在每晚熄燈後,還可以藉著運動場上的水銀燈看著泳裝打扮的麗塔·海華絲,她一手放在頭後面,眼睛半閉,豐滿的紅唇微張。可是,白天她的臉上全是一條條黑槓,因為太陽光把鐵窗柵欄的陰影印到海報上了。
現在我要告訴你一九五〇年五月中發生的事,這件事結束了安迪和那些姊妹之間持續三年的小衝突,而他也因為這次事件終於從洗衣房調到圖書館工作,他在圖書館一直待到今年初離開這個快樂小家庭為止。
你或許已經注意到,我告訴你的許多事情都是道聽途說的——某人看到某件事以後告訴我,而我再告訴你。在某些情況下,我已經把這些經過四五手傳播後的故事簡化了許多。不過在這裡,生活就是如此。這裡的確有個秘密情報網,如果你要保持訊息靈通,就得運用這個情報網。當然,你得懂得去蕪存菁,知道怎麼從一大堆謊言、謠傳和子虛烏有的幻想中,挑出真正有用的訊息。
還有,你也許會覺得我描述的是個傳奇人物,而不是普通人,我不得不承認這多少是事實。對我們這些認識安迪多年的終身犯而言,安迪的確帶著點傳奇魔幻的色彩,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監獄裡流傳的故事,包括他拒絕向博格斯屈服、不斷抵抗其他姊妹,甚至弄到圖書館工作的過程,都帶著傳奇色彩。但是有一個很大的差別是,最後這件事是我親眼目睹的,我敢以我媽媽的名字發誓,我說的話句句屬實。殺人犯的誓言或許沒有什麼價值,但是請相信我:我絕不說謊。
當時我們已經建立起不錯的交情,這傢伙很有意思。我還忘了告訴你一件事,也許我應該提一下的。就在他掛上麗塔·海華絲的海報五週後——我早已忘記了這整件事,而忙著做其他生意——有一天厄尼從牢房的鐵柵欄遞給我一個白色小盒子。
「安迪給你的。」他低聲說,兩手依然不停地揮動掃把。
「多謝!」我說,偷偷遞給他半包駱駝牌香菸。
當我開啟盒子時,我在想裡面會是什麼怪東西?裡面放了不少棉花,而下面是……
我看了很久,有幾分鐘,我甚至有點不敢去碰它們,實在是太美了。這裡極端缺乏美好的東西,而真正令人遺憾的是,許多人甚至不懷念這些美麗的東西。
盒子裡是兩塊石英,兩塊都經過仔細琢磨,削成浮木的形狀,石英中的硫化鐵發出閃閃金光。如果不是那麼重的話,倒可以做成一對很不錯的袖釦,這兩塊石英就有這麼對稱精緻。
要琢磨這兩塊石頭得花多少時間?可想而知,一定是在熄燈以後無數小時的苦工。首先得把石頭削成想要的形狀,然後才是用磨石布不斷琢磨打光。看著它們,我內心升起一股暖意,這是任何人看到美麗東西之後都會湧現的感覺。這種美是花了時間和心血打造出來的,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的原因。我對他的毅力肅然起敬,但直到後來,我才真的瞭解他是多麼堅持不懈。
一九五〇年五月,上面決定要翻修監獄車牌工廠的屋頂。他們打算在天氣還不是太熱時做完,徵求自願去做這份工作的人,整個工程預計要做一個星期。有七十多個人願意去,因為可以藉機到戶外透透氣,而且五月正是適合戶外工作的宜人季節。上面以抽籤方式選了九或十個人,其中兩個正好是安迪和我。
接下來那個星期,每天早飯後,警衛兩個在前,兩個在後,押著我們浩浩蕩蕩穿過運動場,瞭望塔上所有的警衛都用望遠鏡遠遠監視著我們。
早晨行進的時候,我們之中有四個人負責拿梯子,把梯子架在平頂建築物旁邊,然後開始排人龍,把一桶桶熱騰騰的瀝青傳到屋頂上——那玩意兒只要潑一點在你身上,你就得一路狂跳著去醫務室找醫生。
有六個警衛監督我們,全是老經驗的警衛。對他們而言,那個星期簡直像度假一樣,比起在洗衣房或打造車牌的工廠中汗如雨下,又或者是站著看管一群囚犯做工掃地,他們現在正在陽光下享受正常人的五月假期,坐在那兒,背靠著欄杆,大擺龍門陣。
他們甚至只需要用半隻眼睛盯著我們就行了,因為南面牆上的警衛崗哨離我們很近,近到那些警衛甚至可以把口水吐到我們身上,如果他們要這麼做的話。要是有哪個在屋頂上工作的囚犯敢輕舉妄動,只消四秒鐘,就會被點四五口徑的機關槍掃成馬蜂窩,所以那些警衛都很悠閒地坐在那裡;如果還有幾罐埋在碎冰裡的啤酒可以喝,就簡直是快活似神仙了。
其中有個警衛名叫拜倫·哈力,他在肖申克的時間比我還長,事實上,比此前兩任典獄長加起來的任期還長。一九五〇年的時候,典獄長是個叫喬治·鄧納海的北方佬,他拿了個獄政學的學位。就我所知,除了任命他的那些人之外,沒有人喜歡他。我聽說他只對三件事有興趣:第一是收集統計資料來編他的書(這本書後來由一家叫「粉輕鬆」的小出版社出版,很可能是他自費出版的),其次是關心每年九月哪個球隊贏得監獄棒球聯誼賽冠軍,第三是推動緬因州通過死刑法。他在一九五三年被革職了,因為他在監獄的汽車修理廠中經營地下修車服務,並且和哈力以及史特馬分紅。哈力和史特馬因為經驗老到,知道如何不留把柄,但鄧納海便得走人。沒有人因為鄧納海走人而感到難過,但也沒有人真的高興看見史特馬坐上他的位子。史特馬五短身材,一雙冷冰冰的棕色眼睛,臉上永遠帶著一種痛苦的微笑,就好像他已經憋不住了、非上廁所不可、卻又拉不出來的表情。在史特馬任期內,肖申克酷刑不斷,雖然我沒有確切的證據,不過我相信監獄東邊的灌木林中,可能發生過五六次月夜中掩埋屍體的事情。鄧納海不是好人,但史特馬更是個殘忍冷血的卑鄙小人。
史特馬和哈力是好朋友。鄧納海當典獄長的時候,不過是個裝腔作勢的傀儡,真正在管事的人是史特馬和哈力。
哈力是高個子,走起路來搖搖晃晃,有一頭稀疏的紅髮。他很容易曬得紅彤彤的,喜歡大呼小叫。如果你的動作配合不上他要求的速度,他會用棍子猛敲你。在我們修屋頂的第三天,他在和另一個名叫麥德·安惠的警衛聊天。
哈力聽到了一個天大的好訊息,所以正在那兒發牢騷。這是哈力的典型作風,他是個不知感恩的人,對任何人從來沒有一句好話,認定全世界都跟他作對:這個世界騙走了他一生中的黃金歲月,而且會把他下半輩子也榨乾。我見過一些幾乎像聖人般品德高尚的獄卒,我知道他們為什麼如此——他們明白自己的生活雖然貧困艱難,卻仍然比州政府付錢請他們看守的這群囚犯好得多。這些獄卒能夠把痛苦做個比較,其他人卻不能,也不會這麼做。
對哈力而言,沒什麼好比較的。他可以在五月溫暖的陽光下悠閒地坐在那兒,慨嘆自己的好運,而無視不到十英尺外,一些人正在揮汗工作,一桶桶滾燙的瀝青幾乎要灼傷他們的雙手,但是對於平日需要辛苦工作的人而言,這份工作已經等於在休息了。或許你還記得大家常問的那個「半杯水」老問題,你的答案正反映了你的人生觀。像哈力這種人,他的答案絕對是:有一半是空的,裝了水的玻璃杯永遠有一半是空的。如果你給他一杯冰涼的蘋果汁,他會想要一杯醋。如果你告訴他,他的老婆總是對他忠貞不貳,他會說,那是因為她像無鹽嫫母一樣醜。
於是,他就坐在那兒和麥德聊天,聲音大得我們所有人都聽得到,寬大的前額已經開始曬得發紅。他一隻手扶在屋頂四周的矮欄杆上,另一隻手按在點三八口徑手槍的槍柄上。
我們都聽到他的事了。事情是這樣的,哈力的大哥在十四年前到德州去,自此音訊全無,全家人都以為他已經死了,真是一大解脫。一星期前,有個律師從奧斯汀打長途電話來,他老兄四個月前過世了,留下了差不多一百萬美元的遺產,他是搞石油生意發的財。「真難以置信有些笨瓜有多走運。」這個該死沒良心的傢伙站在工廠屋頂上說。
不過,哈力並未成為百萬富翁——如果真的成了百萬富翁,即使是哈力這種人,可能都會感到很快樂,至少會快樂一陣子——他哥哥留給緬因州老家每個還活在世上的家人每人三萬五千美元,真不賴,跟中了彩券一樣。
但是在哈力眼中,裝了水的玻璃杯永遠有一半是空的。哈力整個早上都在跟麥德抱怨,該死的政府要抽走他大部分的意外之財,「留下來的錢只夠買輛新車,」他悻悻然,「然後怎麼樣?買了車以後還要付該死的稅、付修理費和保養費,該死的孩子們又鬧著要你帶他們出去兜風——」
「等到他們長大了,還會要求把車開出去,」麥德說,老麥德知道麵包的哪一面塗了奶油,他沒有說出我們每個人心底的話,「老小子,如果那筆錢真是這麼燙手的話,我很願意接下這燙手山芋,否則要朋友做什麼呢?」
「對啦!他們會要求開車,要求學開車,天哪!」哈力說到這裡有點不寒而慄,「然後到了年底會怎麼樣?如果你發現不小心把稅算錯了,還得自掏腰包來補稅,甚至還要去借貸來繳稅。然後他們還要稽查你的財務呢,稽查完他們鐵定要收更多的稅,永遠都這樣。誰有能耐跟山姆大叔對抗?他們伸手到你襯衫裡捏著你的奶頭,直到你發紫發黑為止,最後倒霉的還是自己,老天爺!」
他陷入了懊惱的沉默中,想著他繼承了這三萬五千元,真是倒霉透了。安迪正在十五英尺外用一根大刷子刷瀝青,他把刷子順手扔到桶裡,走向麥德和哈力坐的地方。
我們都緊張起來,我看到有個叫楊勒的警衛準備掏出槍來。在瞭望塔上的一名警衛也用手戳戳同伴的手臂,兩人一起轉過身來。有一陣子,我還以為安迪會被射殺、狠狠打一頓或兩者都發生。
他輕聲問哈力:「你信得過你太太嗎?」
哈力只是瞪著他,開始漲紅了臉,我知道要壞事了。三秒鐘之內,他會抽出警棍來,朝著安迪的胃部要害打下去,胃後面正是太陽神經叢的所在,那兒有一大束神經,只要力道夠大,就能送人上西天,但他們還是會打下去,萬一沒死,也足以讓你麻痺很長一段時間,忘掉原本想做什麼。
「小子,」哈力說,「我只給你一次機會去撿起刷子,然後從這屋頂滾下去。」
安迪只是看著他,非常冷靜,目光如冰,恍若沒有聽到他的話似的。我真想上去告訴他識時務點,給他上一門速成課,告訴他,你絕不能讓警衛知道你在偷聽他們談話,更不能插嘴,除非他們問你(即使他們問你,也只能有問必答,然後立刻閉嘴)。在這裡,無論黑、白、紅、黃哪色人種,在獄卒眼中都一樣,他們全把你當黑鬼,如果你想在哈力和史特馬這種人手下活命的話,你得習慣這種想法。當你坐牢的時候,你的命是屬於國家的,如果你忘了這點,只有自己倒霉。我曾經看過瞎了眼的人,斷了手指、腳趾的人,還有一個人命根子斷了一小截,還暗自慶幸只受了這點傷。我想告訴安迪,已經太遲了。他可以回去撿起刷子,但是晚上還是會有個笨蛋在淋浴間等著他,準備打得他兩腿痙攣,痛得在地上打滾。而你只要用一包香菸,就可以買通這樣的笨蛋。最重要的是,我想告訴他,情況已經夠糟了,不要把事情弄得比現在更糟。
但我什麼也沒做,只是若無其事地繼續鋪著瀝青。我跟其他人一樣,懂得如何明哲保身。我不得不如此。東西已經裂開來啦,而在肖申克,永遠會有像哈力這類人,極樂意把它打斷。
安迪說:「也許我說得不對,你信不信任她不重要,問題在於你是否認為她會在你背後動手腳。」
哈力站起來,麥德站起來,楊勒也站起來。哈力的臉漲得通紅。「現在唯一的問題是,你到底還有幾根骨頭沒斷,你可以到醫務室去好好數一數。來吧,麥德!我們把這傢伙丟下去。」
楊勒拔出槍來。我們其他人都瘋狂地埋頭鋪瀝青。大太陽底下,他們就要這麼幹了,哈力和麥德準備一人一邊把他丟下去。可怕的意外!編號八一四三三—shnk的囚犯杜佛尼腳踩空了幾步,整個人從梯子上滑了下去。太慘了。
他們兩人合力抓住他,麥德在右,哈力在左,安迪沒有抵抗,眼睛一直盯住哈力紫脹的臉孔。
「哈力先生,如果她完全在你的掌控之下,」他還是用一貫平靜鎮定的聲音說,「那麼沒有什麼理由你不能全數保有那筆錢。最後的比數是:拜倫·哈力先生三萬五千,山姆大叔零。」
麥德開始把他拉下去,哈力卻只是站在那兒不動。有一陣子,安迪好像拔河比賽的那條繩子,在他們兩人之間拉扯著。然後哈力說:「麥德,停一會兒。你說什麼?」
「如果你控制得了你老婆,就可以把錢交給她。」安迪說。
「你最好把話說清楚點,否則是自找苦吃。」
「稅捐處准許每個人一生中可以饋贈配偶一次禮物,金額最高可達六萬元。」安迪說。
哈力怔怔地望著安迪,好像被斧頭砍了一下那樣。「不會吧,免稅?」他說。
「免稅,」安迪說,「稅捐處一分錢也動不了。」
「你怎麼知道這件事?」
楊勒說:「他以前在銀行工作,我想他也許——」
「閉嘴,你這鱒魚!」哈力說道,看也不看他,楊勒滿臉通紅,閉上嘴。有些警衛喊他鱒魚,因為他嘴唇肥厚,眼睛凸出。哈力盯著安迪看,「你就是那個殺掉老婆的聰明銀行家,我為何要相信像你這樣的聰明銀行家?你想要我跟你一樣嚐到鐵窗滋味嗎?你想害我,是不是?」
安迪靜靜地說:「如果你因為逃稅而坐牢,你會被關在聯邦監獄中,而不是肖申克,不過你不會坐牢。饋贈禮物給配偶是完全合法的法律漏洞,我辦過好幾十件……不,是幾百件這種案子,這條法令主要是為了讓小生意人把事業傳下去,是為一生中只發一次橫財的人,也就是像你這樣的人,而開的後門。」
「我認為你在撒謊。」哈力說,但他只是嘴硬,由他臉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其實相信安迪的話。哈力醜陋的長臉上開始浮現些微激動,顯得十分古怪,在哈力臉上出現這樣的表情尤其可憎。他之所以激動,是因為看到了希望。
「不,我沒撒謊。當然你也不必相信我,你可以去請律師——」
「你他媽的龜兒子!」哈力吼道。
安迪聳聳肩,「那你可以去問稅捐處,他們會免費告訴你同樣的事情,事實上,你不需要我來解說,你可以親自去調查。」
「你他媽的,老子用不著謀殺老婆的聰明銀行家來教我黑熊在哪裡拉大便。」
「你只需找個律師或銀行家幫你辦理饋贈手續,不過要花點手續費。」安迪說,「或是……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很樂意免費幫你辦,只要你給我的每一位同事送三罐啤酒——」
「同事?」麥德一邊說,一邊拍著膝蓋,捧腹大笑。我真希望他在嗎啡還未發明的世界裡因為腸癌而上西天。「同事,太可笑了?同事?你還有什麼——」
「閉上你的鳥嘴!」哈力吼道,麥德閉嘴。哈力看了安迪一眼,「你剛才說什麼?」
「我說我只要求你給每位同事三罐啤酒,如果你也認為這樣公平的話,」安迪說,「我認為當一個人在春光明媚的戶外工作了一陣子時,如果有罐啤酒喝喝,他會覺得更像個人。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我相信他們一定會感激你的。」
我曾經和當天也在現場的幾個人談過——包括馬丁、聖皮耶和波恩謝——當時我們都看到同樣的事情,有同樣的感覺。突然之間,就變成安迪佔上風了。哈力腰間插著槍,手上拿著警棍,後面站著老友史特馬,還有整個監獄的管理當局在背後撐腰,但是突然之間,在亮麗的金色陽光下,這一切都不算什麼。我感到心臟快跳出來了,自從一九三八年,囚車載著我和其他四個人穿過肖申克的大門,我走出囚車踏上運動場以來,還不曾有過這種感覺。
安迪以冷靜自若的眼神看著哈力,這已不只是三萬五千元的事情了,我們幾個都同意這點。我後來不斷在腦海中重播這段畫面,我很清楚,這是一個人和另一個人的角力,而且安迪步步進逼、強力推進的方式,就好像兩個人在比腕力的時候,強者硬把弱者的手腕壓在桌上的情形。哈力大可以向麥德點點頭,讓他把安迪扔下去,事後仍舊採納安迪的建議。
他沒有理由不這麼做,但他沒有這麼做。
「如果我願意,我是可以給你們每個人幾罐啤酒,」哈力說,「工作的時候喝點啤酒是很不錯。」這個討厭鬼甚至還擺出一副寬宏大量的樣子。
「我先給你一個不讓稅捐處找麻煩的法子,」安迪說。他的眼睛眨也不眨看著哈力。「如果你很有把握的話,就把這筆錢饋贈給你太太。如果你認為老婆會在背後動手腳或吞掉你的錢,我們還可以再想其他——」
「她敢出賣我?」哈力粗著聲音問道,「出賣我?厲害的銀行家先生,除非我點頭,她連個屁都不敢放一個。」
麥德和其他人沒有一個敢笑。而安迪臉上始終沒有露出任何笑意。
「我會幫你列出所有需要的表格,表格在郵局裡都有得賣,我會幫你填好,你只要在上面簽字就行了。」
這點很重要,哈力的胸部起伏著,然後他看了我們一眼,吼道:「該死!看什麼?幹你們的活兒去!」他面向安迪,「你過來,給我聽好,如果你膽敢跟我耍什麼花樣,這禮拜還沒過完,你會發現自己在淋浴間追著腦袋跑。」
「我懂。」安迪輕輕地說。
他當然懂,他懂得比我多,比其他任何人都多。
於是一九五〇年,我們這一夥負責翻修屋頂的囚犯,在工作結束前一天的早上十點鐘,排排坐在屋頂上喝著啤酒,啤酒是由肖申克監獄有史以來最嚴苛的獄卒所供應的。啤酒是溫的,不過仍然是我這輩子喝過的滋味最棒的啤酒。我們坐在那兒喝啤酒,感覺陽光暖烘烘地灑在肩膀上,儘管哈力臉上帶著半輕視、半打趣的神情,好像在看猩猩喝啤酒似的,卻都不能破壞我們的興致。我們喝了二十分鐘,這二十分鐘讓我們感到自己又像個自由人,好像在自家屋頂上鋪瀝青、喝啤酒。
只有安迪沒喝,我說過他平常是不喝酒的。他蹲坐在陰涼的地方,雙手擱在膝蓋間搖晃,微微笑著,看著我們。驚人的是,竟然有這麼多人記得安迪這副樣子;更驚人的是,竟然有那麼多人說安迪對抗哈力的時候,他們也在現場鋪屋頂。我認為當天去工作的囚犯只有九個人或十個人,但是到了一九五五年,工作人員的人數至少已暴增到兩百人,也許還更多……如果你真的人家說什麼都信的話。
總之,如果你要我說,我描述的到底是普通人,還是在加油添醋地描繪一個彷彿沙礫中珍珠般的傳奇人物,我想答案是介乎兩者之間吧。反正我只知道安迪·杜佛尼不像我,也不像我入獄後見過的任何人。他把五百美金塞在肛門裡,偷偷夾帶了進來,但似乎他同時也夾帶了其他東西進來——或許是對自己的價值深信不疑,或堅信自己終會獲得最後勝利……或只是一種自由的感覺,即使被關在這堵該死的灰牆之內,他仍然有一種發自內在的光芒。我知道,他只有一次失去了那樣的光芒,而那也是這個故事的一部分。
一九五〇年,美國職業棒球世界大賽開打的時候——如果你還記得的話,那年費城人隊在冠亞軍大賽中連輸四場——總之,那些姊妹再也不來騷擾安迪了。史特馬和哈力撂下狠話,如果安迪跑去向他們或其他警衛告狀,讓他們看到他的內褲裡再有一滴血,肖申克每個姊妹當晚都得帶著頭痛上床。他們一點都沒反抗。我在前面說過,總是不停會有十八歲的偷車賊、縱火犯或猥褻兒童的人被關進牢裡。所以從翻修屋頂那天開始,安迪和那幫姊妹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那個時候,安迪已經調到圖書館,在一個叫布魯克的老囚犯手下工作。布魯克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末期便進圖書室工作,因為他受過大學教育,儘管布魯克在大學唸的是畜牧系,不過反正在肖申克這種地方,大學生如鳳毛麟角,這跟乞丐沒什麼可以選擇的餘地是同一道理。
布魯克是在柯立芝還在當總統的時候,賭輸後失手殺了妻女而被關進來。他在一九五二年獲得假釋。像往常一樣,政府絕不會在他還對社會有一點用處的時候放他出去。當罹患關節炎的布魯克穿著波蘭西裝和法國皮鞋,蹣跚步出肖申克大門時,已經六十八歲高齡了。他一手拿著假釋檔案,一手拿著灰狗長途汽車車票,邊走邊哭。幾十年來,肖申克已經變成他的整個世界,在布魯克眼中,牆外的世界實在太可怕了,就好像迷信的十五世紀水手面對著大西洋時一樣害怕。在獄中,布魯克是個重要人物,他是圖書館管理員,是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如果他到外面的圖書館求職的話,不要說圖書館不會用他,他很可能連借書證都申請不到。我聽說他在一九五三年死於貧苦老人之家,比我估計的還多撐了半年。是呀,政府還蠻會報仇的:他們把他訓練得習慣了這個糞坑之後,又把他扔了出去。
安迪接替了布魯克的工作,他也幹了二十三年的圖書館管理員,他用對付哈力的方法,為圖書館爭取到他想要的東西。我看著他漸漸把這個原本只陳列《讀者文摘》叢書和《國家地理雜誌》的小房間(房間一直有種味道,因為直到一九二二年之前,這原本只是個放油漆的地方,從來也沒有空調),擴充成新英格蘭地區最好的監獄圖書館。
他一步一步慢慢來。他先在門邊放了個意見箱,很有耐性地篩選掉純粹開玩笑的提議,例如「請多買些黃色書刊」或「請訂購《逃亡的十堂課》」,然後整理出囚犯似乎認真需要的書籍。接著,他寫信給紐約主要的讀書俱樂部,請他們以特惠價寄來他們的精選圖書,並且得到文學協會和每月一書俱樂部的回應。他也發現肖申克的獄友很渴望得到有關休閒嗜好的資訊,例如,有關肥皂雕刻、木工、各種手工藝和單人牌戲的專業書,還有在各監獄都十分搶手的加德納和拉摩爾的小說,獄友們好像永遠看不厭有關法庭的書。還有,他還在借書櫃檯下藏了一箱比較辛辣的平裝書,儘管他出借時很小心,而且確保每一本書都準時歸還,不過這類新書幾乎每一本都很快就被翻爛了。
他在一九五四年開始寫信給州議會。史特馬那時已當上典獄長,他老愛擺出一副安迪只不過是只吉祥物的樣子,經常在圖書館裡和安迪瞎扯,有時還摟著安迪的肩膀,跟他開玩笑。但是他誰也騙不了,安迪可不是任何人的吉祥物。
他告訴安迪,也許他在外面是個銀行家,但那早已成為過去,他最好認清監獄中的現實。在州議會那些自大的共和黨議員眼中,政府花在獄政和感化教育的經費只有三個用途:第一是建造更多的圍牆,第二是建造更多的鐵窗,第三是增加更多的警衛。而且在州議會諸公眼中,被關在湯瑪森、肖申克、匹茲費爾和南波特蘭監獄的囚犯,都是地球上的人渣,是進來受苦的。假如麵包裡出現了幾條象鼻蟲,那還真他媽的不幸啊!
安迪依舊神色自若地微笑著。他問史特馬,如果每年滴一滴水在堅硬的水泥塊上,持續滴上一百萬年,會怎麼樣?史特馬大笑,拍拍安迪的背,「你可活不了一百萬年,老兄,但如果你真能活這麼久,我相信到時候,你還是老樣子,臉上還是掛著同樣的微笑。你就繼續寫你的信吧,只要你自己付郵資,我會替你把信寄出去。」
於是安迪繼續寫信。最後,終於開懷大笑的人是他,雖然史特馬和哈力都沒機會看見。安迪不斷寫信給州議會,要求撥款補助監獄圖書館,也一再遭到拒絕。但是到了一九六〇年,他收到一張兩百元的支票。州議會也許希望用這兩百元堵住他的嘴,讓他別再煩他們了。但安迪認為自己的努力已收到初步成效,於是加倍努力。他開始每週寫兩封信,而不是一封信。到了一九六二年,他收到四百元,此後十年中,圖書館每年都會準時收到七百元。到了一九七一年,補助款甚至提高到整整一千元。當然這無法與一般小鎮圖書館的經費相比,但一千元至少可以採購不少二手偵探小說和西部小說。到安迪離開之前,你在肖申克圖書館中幾乎可以找到任何你想看的書,即使找不到,安迪很可能也會為你找到。這時候的圖書館已經從一個油漆儲藏室擴充套件為三個房間了。
你會問,難道這一切全因為安迪告訴哈力那筆意外之財該如何節稅嗎?答案是:對……也不對。或許你自己也猜到是怎麼回事了。
當時,馬路訊息流傳著肖申克養了個理財高手。一九五〇年的春末到夏天,安迪為想要儲備子女大學教育基金的警衛設立了兩個信託基金。他也指導一些想在股市小試身手的警衛如何炒股票(這些警衛炒股票的成績斐然,其中一個警衛還因發了財而在兩年後提早退休)。他絕對也傳授了鄧納海典獄長不少避稅訣竅。到了一九五一年春天,肖申克半數以上的獄卒都由安迪協助辦理退稅,到了一九五二年,所有獄卒的報稅工作都由他代勞。而他得到的最大回報,是監獄中最有價值的東西——贏得所有人的善意對待。
後來,在史特馬主政時,安迪的地位更加重要了。至於箇中細節,有些事情我是知道的,有些事情我只好用猜的。我知道有不少犯人在外面有親人或靠山幫他們打點行賄,因此可以在獄中獲得特殊禮遇——例如,牢房中可以有收音機,或可以獲得額外的親友探視機會等等。監獄裡的囚犯稱這些在外面替他們打點的人為「天使」。突然之間,某個傢伙禮拜六下午可以不必去工廠工作,於是你知道天使替他打點好了。進行的方式通常都是,天使會把賄款交給中階的獄卒,再由這個中間人負責向上、向下打通關節,大家都分到一些油水。
還有就是讓鄧納海丟官的廉價修車服務。起先他們只是暗中經營,但在一九五〇年代末期,卻大張旗鼓地做起生意來。我也蠻確定有些監獄工程的承包商、提供機器裝置給洗衣房以及車牌工廠的廠商會讓監獄高層抽回扣。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毒品猖獗,同一批監獄管理人員甚至從毒品生意中牟利,這筆非法收入加起來還蠻多的,雖然不像艾地卡或聖昆丁等大監獄有那麼大筆黑錢進出,卻也不是小數目。結果賺來的錢反倒成了頭痛的問題。你總不能把大把鈔票全塞進皮夾裡,等到家裡要建造游泳池或加蓋房間時,再從口袋裡掏出一大疊皺巴巴、折了角的十元、二十元鈔票來支付工程費。一旦你的收入超過了某個限度,就得解釋你的錢是怎麼賺來的。如果你的說服力非常弱,那麼很可能自己也鋃鐺入獄。
所以,安迪的服務就更重要了。他們把安迪調離洗衣房,讓他在圖書館工作,但是如果你換個角度來看,他們其實從來不曾把他調開過,只不過安迪過去洗的是髒床單,如今洗的是黑錢罷了。他把這筆非法收入全換成了股票、債券、公債等。
屋頂事件過了十年後,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很清楚自己做這些事的感覺,也不太會因此而感到良心不安。反正無論有沒有他這個人存在,非法勾當都還是會照常進行。他並不是自願到肖申克來的,他是個無辜的、被命運作弄的倒霉鬼,而不是傳教士或大善人。
「更何況,雷德,」他依舊以那種似笑非笑的表情對我說,「我在這兒做的事與我在外面的工作並沒有太大的不同。我教你一條冷血定律好了:個人或公司需要專業理財協助的程度和他們所壓榨的人數恰好成正比。管理這裡的人基本上都是愚蠢殘忍的怪物,其實外面那些人的手段照樣殘忍和野蠻,只不過他們沒有那麼蠢,因為外面的世界所要求的能力水準比這裡高一點,也沒有高很多,只是高了一點。」
「但是,毒品——」我說,「我不想多管閒事,不過毒品會讓我神經過敏——我是絕不幹這種事的,從來沒有。」
「不,」安迪說,「我也不喜歡毒品,從來都不喜歡,我也不喜歡抽菸或喝酒。但是我並沒有販賣毒品,我既沒有把毒品弄進來,更不賣毒品,主要都是那些獄卒在賣。」
「可是——」
「對,我知道。這中間還是有一條界線。有的人一點壞事都不做,他們是聖人,鴿子都會飛到他們肩膀上,在他們衣服上拉屎等等;還有另外一種極端是,有的人只要有錢,就無惡不作——走私槍械、販毒,什麼勾當都肯幹。有沒有人找過你去殺人?」
我點點頭。多年來,的確有不少人找過我,畢竟我什麼都有辦法弄到。有不少人認為,我既然能替他們的收音機弄到乾電池,或能替他們弄到香菸、大麻,自然也能替他們弄到懂得用刀的人。
「當然有人找過你啦,但你不肯,是嗎?」安迪說,「因為像我們這種人,我們知道在超凡入聖與無惡不作之間還有第三種選擇,這是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會選擇的一條路。因此你會在得失之間求取平衡,兩害相權取其輕,盡力將善意放在面前。我猜,從你每天晚上睡得好不好,就可以判斷你做得好不好……又或者從你晚上都做些什麼夢來論斷。」
「善意。」我說著大笑起來,「安迪,我很清楚,一個人會在善意的路上慢慢走下地獄。」
他變得更加嚴肅了,「你難道不覺得,這兒就是地獄嗎?肖申克就是地獄。他們販賣毒品,而我教他們如何處理販毒賺來的錢,但是我也藉機充實圖書館。我知道這兒至少有二十多個人因為利用圖書館的書來充實自己而通過了高中同等學力考試。也許他們出去後,從此可以脫離這些糞堆。一九五七年,當我們需要第二間圖書室時,我辦到了,因為他們需要討好我,我是個廉價勞動力,這是我們之間的交易。」
「而且你也擁有私人牢房。」
「當然,我喜歡那樣。」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監獄人口慢慢增長,到了六十年代已有人口爆炸之虞,因為當時美國大學生想嘗試吸大麻的人比比皆是,而美國的法律又罰得特別嚴。但安迪始終沒有室友,除了一度有一個高大沉默、名叫諾曼登的印第安人曾經短暫和他同房(跟所有進來這裡的印第安人一樣,他被稱為酋長),但諾曼登沒有住多久。不少長期犯認為安迪是個瘋子,但安迪只是微笑。他一個人住,他也喜歡那樣……正如他說,他們希望討他歡喜,因為他是個廉價勞動力。
對坐牢的人而言,時間是緩慢的,有時你甚至認為時間停擺了,但時間還是一點一滴地漸漸流逝。鄧納海在報紙頭條的醜聞聲浪中離開了肖申克。史特馬接替他的位子,此後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間地獄。史特馬在位時,肖申克醫務室的床位和禁閉室的牢房永遠人滿為患。
一九五八年某一天,當我在牢房中照著刮鬍子用的小鏡子時,鏡中有個四十歲的中年人與我對望。一九三八年進來的那個男孩,那個有著一頭濃密紅髮、懊悔得快瘋了、一心想自殺的年輕人不見了。紅髮逐漸轉灰,而且開始脫落,眼角出現了魚尾紋。某天,我會看到一個老人的臉孔在鏡中出現,這使我惶恐萬分,沒有人願意在監獄中老去。
一九五九年初,史特馬也離開了。當時不少記者混進來調查,其中一個甚至以假名及虛構的罪狀在肖申克待了四個月,準備再度揭發監獄裡的重重黑幕,但他們還未來得及揮棒打擊時,史特馬已逃之夭夭。我很明白他為什麼要逃跑,真的,因為如果他受審判刑,就會被關進肖申克服刑。真是那樣的話,他在這裡活不過五小時。哈力早在兩年前就離開了,那個吸血鬼因心臟病發而提前退休。
安迪從來不曾受到史特馬事件的牽連。一九五九年初,來了一個新的典獄長、新的副典獄長和新的警衛隊長。接下來八個月,安迪回覆了普通囚犯的身份。也是在那段時期,諾曼登成了他的室友,然後一切又照舊。諾曼登搬出去後,安迪又再度享受到獨居的優惠。上面的人儘管換來換去,但非法勾當從未停息。
有一次我和諾曼登談到安迪。「好人一個,」諾曼登說。很難聽懂他的話,因為他有兔唇和顎裂,說話時稀里呼嚕的。「他是好人,從不亂開玩笑。我喜歡跟他住,但他不喜歡我跟他住,我看得出來。」他聳聳肩,「我很高興離開那兒。那牢房空氣太壞了,而且很冷。他不讓任何人隨便碰他的東西,那也沒關係。他人很好,從不亂開玩笑,但是空氣太壞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麗塔·海華絲的海報都一直掛在安迪的囚房內,然後換成了瑪麗蓮·夢露在電影《七年之癢》中的劇照,她站在地鐵通風口的鐵格蓋子上,暖風吹來,掀起她的裙子。瑪麗蓮·夢露一直霸佔牆面到一九六〇年,海報邊都快爛了,才換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掛了一年,便換上一個英國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確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換上拉蔻兒·薇芝的海報。最後掛在上面的是個漂亮的搖滾歌星,名叫琳達·朗斯黛。
我問過他那些海報對他有什麼意義?他給了我奇怪和驚訝的一瞥,「怎麼?它們對我的意義跟其他犯人一樣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著那些美麗的女人,你覺得好像幾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幾乎可以……穿過海報,和她們在一起。一種自由的感覺。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最喜歡拉蔻兒·薇芝那張,不僅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灘,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邊。在那種安靜的地方,一個人可以聽到自己內心的思緒。你曾經對一張照片產生過那樣的感覺嗎?覺得你幾乎可以一腳踩進去的感覺?」
我說我的確從來沒有這樣想過。
「也許有一天你會明白我的意思。」他說。沒錯,多年後我確實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當我想通時,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諾曼登當時說的話,他說安迪的牢房總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時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訴過你,安迪有一種大多數犯人(包括我在內)所缺乏的特質,是一種內心的寧靜,甚至是一種堅定不移的信念,認為漫長的噩夢終有一天會結束。隨便你怎麼形容好了,安迪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大多數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入獄一陣子以後,臉上都會有一種陰鬱絕望的神情,但安迪臉上卻從未出現過,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時我們換了一個典獄長,名叫山姆·諾頓。假如馬瑟父子[6]有機會認識諾頓,一定會覺得十分投契,從來沒有人看過諾頓臉上綻開笑容。他是浸信會基督復臨教會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個教會發的襟章。他自從成為這個快樂小家庭的大家長以後,最大的創新措施就是讓每個新進犯人都拿到一本《聖經·新約》。在他桌上有個小紀念盤,柚木上嵌的金字寫著:「基督是我的救主」,牆上還掛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繡作品,上面繡著:「主的審判就要來臨。」這些字使我們大多數人都倒抽一口冷氣,我們都覺得審判日早已來到,而且我們也都願意作證:岩石無法讓我們藏身,枯樹也不會提供我們遮蔽。他每次訓話都引用《聖經》。每次碰到這種人的時候,我建議你最好臉上保持笑容,用雙手護住下體。
醫務室的傷患比史特馬在位時少多了,也不再出現月夜埋屍的情況,但這並不表示諾頓不相信懲罰的效力。禁閉室總是生意興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為捱打,而是因為獄方只准他們吃麵包和喝水,導致營養不良。
在我所見過的高層人士中,諾頓是最下流的偽君子。獄中的非法勾當一直生意興隆,而諾頓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對內幕一清二楚,由於我們這時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時透露一些訊息給我。安迪談起這些事情時,臉上總是帶著一種半好玩、半厭惡的表情,好像他談的是一些掠奪成性的醜陋蟲子,它們的醜陋和貪婪,與其說可怕,不如說可笑。
諾頓建立了一種「外役監」制度。你也許在十六七年前看過這類報道;連《新聞週刊》都為此寫過專題,聽來似乎是獄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讓囚犯到監獄外面伐木、修橋築堤、建造貯藏馬鈴薯的地窖。諾頓稱之為「外役監」,而且應邀到新英格蘭的每個扶輪社和同濟會去演講,尤其當他的玉照登上《新聞週刊》之後,更加炙手可熱。犯人卻稱之為「築路幫派」,但沒有一個犯人曾受邀到同濟會或扶輪社去發表他們的觀點。
於是,從伐木、挖水溝到鋪設地下電纜管道,都可以看見諾頓在裡面撈油水,中飽私囊。無論是人員、物料,還是任何你想得到的專案,都有上百種方法可以從中揩油。但是諾頓還另闢蹊徑。由於監獄囚犯是廉價奴工,你根本沒有辦法和他們競爭,所以建築業全都怕極了諾頓的外役監計劃。因此,手持《聖經》、戴著三十年紀念襟章的虔誠教徒諾頓,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獄長任內從桌底下收過不少厚厚的信封。當他收到信封后,他會出過高的價錢來投標工程,或根本不投標工程,或是宣稱他的「外役監」計劃已經和別人簽約了。我只是覺得納悶,為什麼從來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條公路上,發現諾頓的屍體塞在被棄置的雷鳥車後車廂中,雙手縛在背後,腦袋瓜中了六顆子彈。
總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詞:我的天,錢就這麼滾滾而來!諾頓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傳統觀念,只要檢查每個人的銀行賬戶,就知道誰是上帝最眷顧的子民。
這段期間,安迪是諾頓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夥人,而監獄圖書館就成了押在諾頓手中的人質。諾頓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這點。安迪說,諾頓最喜歡的格言就是,用一隻手洗淨另外一隻手的罪孽。於是,安迪提供諾頓各種有用的建議。我不敢說他親手打造諾頓的「外役監」計劃,但是我很確定他為那龜兒子處理各種錢財,提供有用的建議。錢越滾越多,而……好傢伙!圖書館也添購了新的汽車修理手冊、百科全書,以及準備升學考試的參考書,當然還有更多加德納和拉摩爾的小說。
我相信這件事之所以會發生,一則是諾頓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則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獄的話,會說一些不利於他的話。
我的訊息是在七年中這邊弄一點、那邊弄一點所拼湊出來的,有些是從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從來不想多談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從六七個不同的訊息來源那兒打探來的。我曾說過囚犯只不過是奴隸罷了,他們也像奴隸一樣,表面裝出一副笨樣子,實際上卻豎起耳朵。我把故事說得忽前忽後,不過我會從頭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說給你聽,然後你也許就明白,為什麼安迪會陷入沮喪絕望的恍惚狀態長達十個月之久。我認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進來這個甜蜜的地獄牢房十五年後,才清楚謀殺案的真相。在他認識湯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並不曉得情況會變得那麼糟糕。
湯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們這個快樂的小家庭。湯米自認是麻省人,但他並不以此為榮。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蘭地區的監獄。他是個職業小偷,我卻認為他該揀別的行業幹,或許你也會這樣想。
他已經結婚,太太每週來探監一次。她認為如果湯米能夠完成高中學業,情況也許會逐漸好轉,她和三歲的兒子自然也會受益,因此她說服湯米繼續進修,於是湯米便開始定期造訪圖書館。
對安迪而言,幫助囚犯讀書已經成為例行公事,他協助湯米重新複習高中修過的科目(並不是很多),然後通過同等學力考試。同時他也指導湯米如何利用函授課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沒有修過的科目修完。
湯米可能不是安迪教過的學生中最優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後來到底有沒有拿到高中文憑,但是這些都和我們要講的故事無關。重要的是,湯米後來非常喜歡安迪,正如其他許多人一樣。
有幾次談話時,他問安迪:「像你這麼聰明的人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方?」這句話就和問人家「像你這樣的好女孩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方?」一樣唐突。但安迪不是會回答這種問題的人,微笑著把話岔開。湯米自然去請教別人,最後,他終於弄清楚整個事情,但他自己也極為震驚。
他詢問的物件是跟他一起在洗衣房工作的夥伴,名叫查理·拉樸。查理因為被控謀殺,已經在牢裡蹲了十二年。他迫不及待地把整個審判過程原原本本告訴湯米,那天把軋布機熨平的乾淨床單一條條拉出來塞進籃子裡的動作,都不再像平日那麼單調了。查理正講到陪審團等到午餐後,才回到法庭上宣告安迪有罪,這時候機器故障的警笛響起,軋布機吱吱嘎嘎地停了下來。其他囚犯從機器的另一端把剛洗好的老人院床單一條條塞進軋布機裡,然後在湯米和查理這一端每五秒鐘吐出一條燙得平平整整的幹床單,他們的工作是把機器吐出的床單一條條拉起來,摺疊好以後放進推車裡,推車裡早已鋪好棕色的乾淨牛皮紙。
但是湯米聽到警笛聲後,只顧站在那兒發愣,張大嘴巴,下巴都要碰到胸口了,呆呆地瞪著查理。機器吐出的床單掉在地上,越積越多,吸乾了地上的髒水,而洗衣房的地面通常都很潮溼骯髒。工頭霍姆跑過來大聲咆哮,想知道哪裡出了問題。但是湯米視若無睹,繼續和查理談話,彷彿打人無數的霍姆根本不存在似的。
「你說那個高爾夫球教練叫什麼名字?」
「昆丁,」查理回答,一臉困惑沮喪的樣子。他事後說,湯米的臉色好像戰敗投降時豎起的白旗一樣。「好像是格林·昆丁——之類的。」
「嘿!嘿!注意!」霍姆的脖子脹得好像雞冠一樣紅,「被單放回冷水裡,動作快一點,老天爺,你——」
「格林·昆丁,天哪!」湯米說,他也只能說出這幾個字,因為霍姆用警棍在他後腦勺上狠狠敲了一記,湯米倒在地上,撞掉了三顆門牙。當他醒來時,人已在禁閉室中。他被單獨監禁了一星期,只准喝水、吃麵包,還被記上一筆。
那是一九六三年二月的事,放出禁閉室以後,湯米又去問了六七個老犯人,聽到的故事都差不多。我也是被問的人之一,但是當我問他為何關心這事時,他只是不搭腔。
有一天,他去圖書館對安迪說了一大堆。自從安迪走過來問我買麗塔·海華絲的海報以後,這是安迪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失去了鎮定……只不過這次他完全失控。
那天我後來看見他的時候,他彷彿被重重打了一耙,正中眉心一樣。他兩手發抖,當我跟他說話時,他沒搭腔。那天傍晚,他跑去找警衛隊長比利·漢龍,約好第二天求見典獄長諾頓。事後他告訴我,他那晚整夜沒有閤眼,聽著隆冬的冷風在外面怒號,看著探照燈的光芒在周圍掃射,在牢籠的水泥牆上劃出一道道移動的長影,從杜魯門主政時期開始,這個牢籠就成了他的家。他腦中拼命思考著整件事情。他說,就好像湯米手上有把鑰匙,正好開啟了他內心深處的牢籠,他自我禁錮的牢籠。那個牢籠裡關的不是人,而是一隻老虎,那隻老虎的名字叫「希望」。湯米給的這把鑰匙正好可以開啟牢籠,放出希望的老虎,在他腦中咆哮著。
四年前,湯米在羅德島被捕,那時他正開著一輛偷來的車,裡面放滿贓物。湯米招出同黨,換取減刑,因此只需服二到四年徒刑。在他入獄將近一年時,他的室友出獄了,換成另一個囚犯和他同住,名叫艾烏·布拉契。布拉契是因為持械闖入民宅偷竊,而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
「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神經過敏的人,」湯米告訴我,「這樣的人根本不該幹小偷的,至少不應該帶槍行竊。只要周遭有一點點聲音,他很可能就會跳到半空中,拔槍就射。有一天晚上,只不過因為有人在另一個牢房中,拿著鐵杯子刮他們牢房的鐵柵,他就差點勒死我。」
「在重獲自由之前,我跟他同住了七個月。我不能說我們談過話,因為你知道,你不可能真的和布拉契交談,每次我們談話,總是他滔滔說個沒完,我只有聽的份兒。他從不停嘴,如果你想打個岔,他會兩眼一翻,對你揮舞著拳頭。每次他這樣便讓我背脊發涼。他身材高大,幾乎禿頂,一對綠眼珠嵌在深陷的眼眶中。老天,我希望這一生不要再看到他。」
「他每晚都說個不停:他在哪裡長大的、他如何從孤兒院逃走、他幹過什麼事,還有他搞過的女人、他贏過的撲克牌;我只有不動聲色地聽他說。我的臉雖然不怎麼樣,不過我並不想整形。」
「照他所說,他至少搶過兩百個地方,真是令人難以置信,連有人放個響屁,都會使他像鞭炮般驚跳起來,但他發誓是真的。……聽著,雷德,我知道有的人聽說了一些事以後會編造故事,但是在我聽說這個叫昆丁的高爾夫球教練之前,我記得我就曾經想過,假如有一天布拉契潛入我家偷東西的話,我若事後才發現,就算是萬幸了。我真不敢想象,當他潛入一個女人的房間翻珠寶盒時,她若在睡夢中咳嗽一聲或翻個身,會有什麼後果?單單想到這件事,都令人不寒而慄。」
「他說他殺過人,殺過那些惹毛他的人,至少這是他說的,而我相信他的話,他看起來確實像會殺人。他實在太他媽的神經過敏、太緊張了,就像一把鋸掉了撞針的槍,隨時會發射出去。我認識一個傢伙,他有一把鋸掉撞針的警用手槍。這樣做沒什麼好處,純粹是無聊而已,因為手槍的扳機變得十分靈敏,只要他把音響開到最大聲,把槍放在喇叭箱上,很可能就會自動發射。布拉契就是這樣一個人。我無法說得更清楚了,總之我相信他轟過些什麼人。」
「所以一天晚上,我心血來潮,問他殺過誰?我只當聽笑話罷了,你知道。他大笑說道:‘有個傢伙正因為我殺了兩個人而在緬因州服刑。我殺的是這個笨蛋的太太和另一個傢伙,我偷偷潛入他的房子,那傢伙跟我過不去。’我不記得他是否曾告訴我那女人的名字,」湯米接著說,「也許他說過,但在新英格蘭,杜佛尼這個姓就像其他地方的史密斯和瓊斯一樣普通。但是,他確實把他殺掉的那個傢伙的名字告訴我了,他說那傢伙叫格林·昆丁,是個討厭鬼,有錢的討厭鬼,職業高爾夫球選手。他說他覺得那傢伙應該在屋子裡放了不少現金,可能有五千美金,在當時,那可是一大筆錢。所以我問:‘事情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他說:‘在戰後,戰爭剛結束沒多久。’」
「所以,他闖進他們屋裡,兩個人被他吵醒,昆丁還給了他一些麻煩,他是這麼說的。我則認為,說不定那傢伙只不過開始打鼾。他還告訴我,昆丁和一個名律師的老婆鬼混,結果法院把那個律師送進了肖申克監獄。他說完後大笑不已。老天,當我終於可以出獄、離開那個牢房時,真是覺得謝天謝地。」
我想你不難看出當安迪聽完湯米的故事後,為何有一點魂不守舍了,以及他為何要立刻求見典獄長。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湯米認識他已是四年前的事。當安迪在一九六三年聽見這事時,布拉契也許已經快出獄了……甚至已經出獄。安迪擔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還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隨風而逝,不見蹤影。
湯米說的故事並不完全前後一致,但現實人生不就是這樣嗎?布拉契告訴湯米,被關起來的是個名律師,而安迪卻是個銀行家,只不過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這兩種職業混為一談。何況別忘了,布拉契告訴湯米這件事時,距離報上刊出審判訊息已經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訴湯米,他從昆丁的抽屜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審判中卻說,屋內沒有被竊的痕跡。在我看來,首先,如果擁有這筆錢的人已經死了,你怎麼可能知道屋內到底被偷了多少東西呢?第二,說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說謊?也許他不想承認自己無緣無故就殺了兩個人。第三,也許屋內確實有被竊的痕跡,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時候是很笨的,也可能當時為了不要壞了檢察官的大事,他們故意把這事掩蓋過去。別忘了,當時檢察官正在競選公職,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為競選的宣傳,而一件遲遲未破的盜竊殺人案對他一點好處也沒有。
但在這三個可能中,我覺得第二個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認識不少像布拉契這類的人,他們都有一雙瘋狂的眼睛,隨時會扣扳機。即使他們只不過偷了個兩塊錢的廉價手錶和九塊錢零錢就被逮了,他們也會把它說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類的巨鑽後逃之夭夭。
儘管稍有疑慮,但有一件事說服安迪相信湯米的故事。布拉契絕不是臨時起意殺昆丁的,他稱昆丁為「有錢的討厭鬼」,他知道昆丁是個高爾夫球職業選手。在那一兩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個星期總會到鄉村俱樂部喝酒吃飯兩次,而且安迪發現太太出軌後,也經常獨自在那兒喝悶酒。鄉村俱樂部有個停靠小艇的碼頭,一九四七年有一陣子,那兒有個兼差的員工還蠻符合湯米對布拉契的描述。那個人長得很高大,頭幾乎全禿了,有一對深陷的綠眼睛。他瞪著你的時候,彷彿在打量你一般,會令你渾身不舒服。他沒有在那裡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辭職,就是負責管理碼頭的人開除了他。但是你不會輕易忘記像他那種人,他太顯眼了。
於是安迪在一個悽風苦雨的日子去見諾頓,那天雲層很低,灰濛濛的牆上是灰濛濛的天。那天也是開始融雪的日子,監獄外田野間露出了無生氣的草地。
典獄長在行政大樓有間相當寬敞的辦公室,他的辦公室連著副典獄長的辦公室,那天副典獄長出去了,不過我有個親信剛好在那兒,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負責澆花和給地板打蠟,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鑰匙孔打了蠟,因為他只顧豎起他的髒耳朵從鑰匙孔偷聽事情經過。
他聽到典獄長的門開啟後又關上,然後聽到典獄長說:「早安,杜佛尼,有什麼事嗎?」
「典獄長,」安迪說,老柴士特後來告訴我們,他幾乎聽不出是安迪的聲音,因為變得太多了。「典獄長……有件事發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該從哪兒說起。」
「那你何不從頭說起呢?」典獄長說,大概用他「我們開啟《聖經》第二十三詩篇一起讀吧」的聲音:「這樣會容易多了。」
於是安迪開始從頭說起。他先說明自己入獄的前因後果,然後再把湯米的話重複一遍。他也說出了湯米的名字,不過從後來事情的發展看來,這是不智之舉,但當時他又別無他法,如果沒有人證,別人怎麼可能相信你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