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肖申克的救贖》小說信息

不再純真的秋天 屍體(第1頁,共2頁)

字體:

獻給喬治·麥克勞德

1

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最難啟齒,你不好意思說出口,因為言語會縮小事情的重要性——原本縈繞在腦中一些天大的事情,一經脫口而出,便立時縮為原本的實際大小。不過其實遠遠不止如此,是不是?最重大的事,往往和你埋藏在內心深處的秘密有密切關係,有如敵人樂於一窺的藏寶圖。或許有一天你鼓起勇氣,把心中的一切和盤托出,結果只落得讓別人看笑話,因為他們壓根兒不懂你在說什麼,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覺得事情那麼重要,說著說著,幾乎要哭了出來。我想普天下最糟的事,莫過於懷著滿腔心事與秘密,卻非無人可訴,而是沒有人聽得懂!

我第一次見到死人的時候,才十二三歲。當時是一九六〇年,好久以前了……儘管有時我並不覺得有那麼久,尤其是在我夢到冰雹掉進他張開的眼睛裡的那些夜晚。

2

在城堡巖,我們本來有一座樹屋,架在巨大的榆樹幹上,樹的下方則是一大塊空地。如今空地成了一家搬家公司,榆樹也不復存在,這就是進步。樹屋雖然沒有什麼名目,但有點像我們的社交俱樂部,通常有五六個固定成員,還有幾個在附近晃盪的傢伙。碰上有牌局的時候,我們就會讓這些打游擊的上來,因為我們需要新血。通常我們都玩二十一點,而且玩得很小,頂多幾毛錢或幾分錢為底,不過如果手上有很多張牌,卻還沒有爆的話,可以贏上兩三倍,雖然只有泰迪會瘋瘋癲癲地想贏這種大錢。

搭造樹屋的厚板都是從卡賓街麥奇木材行後面的廢料堆弄來的——不是四分五裂,就是佈滿節孔,我們好不容易才用衛生紙或紙巾塞得牢牢的。屋頂是一塊波狀的鐵皮,也是我們偷偷從廢料堆弄來的;搬回來的路上,我們還頻頻回頭,惟恐守衛的惡犬發現之後,會把我們給生吞下去。我們也在同一天找到一扇紗門,雖然可以防蒼蠅蚊子,但卻鏽得厲害,無論你什麼時候往外望,都是一片灰濛濛的黃昏景象。

除了玩牌之外,樹屋俱樂部也是個抽菸、休閒與看言情小說的好地方。那兒有五六個破舊不堪的菸灰缸,牆上釘著成人畫報的內頁,還有二十到三十副玩得角角都翹起來的紙牌(都是泰迪從他叔叔經營的城堡巖文具店拿來的。有一天泰迪的叔叔問他我們在玩什麼牌,泰迪便說我們要參加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比賽,泰迪的叔叔覺得好極了)、一套塑膠的撲克籌碼,以及一大堆年代久遠的《大偵探》奇情謀殺雜誌,可供我們沒事的時候打發時間。我們還在地板下面造了一個一百二十英寸見方的暗櫃,每次有哪個小孩的爸爸覺得應該來瞧瞧我們的俱樂部、表現一下親善時,便可以把一些不宜觀看的東西藏在裡面。碰到下雨天,待在樹屋裡簡直跟待在牙買加鐵皮鼓中一樣,叮叮咚咚的好不熱鬧……不過那年夏天倒沒有下過一滴雨。

那是自一九〇七年以來最乾燥、最炎熱的夏天——報紙上是這麼說的;勞動節週末前的星期五,新學年即將開始,連地上的秋麒麟草與路旁的水溝看起來都乾巴巴的。那年大家的花園都種不出什麼東西來;城堡巖的商場仍舊舉辦醃製材料和工具大展,但卻積滿灰塵,乏人問津。那年夏天,沒有人願意醃釀任何東西,或許蒲公英酒是唯一的例外。

那個星期五早上,泰迪、柯里和我都在俱樂部裡,正為即將開學的事發愁,我們一邊玩牌,一邊講一些老掉牙的笑話。你怎麼知道法國人來過你的後院呢?很簡單,你的垃圾桶空空如也,而你的狗卻大腹便便。泰迪每回聽了都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不過每次搶著接下去的人總是他,但他也僅僅把法國人換成波蘭人罷了。

榆樹下非常陰涼,不過我們還是脫了襯衣,免得汗流浹背,把衣服都弄溼了。我們玩的是「三分錢」,所有牌戲裡最無聊的一種,但我們熱得根本不想玩更復雜的牌戲。八月中旬以前,我們還能湊成一支不錯的球隊,之後大家就散了,天氣實在太熱了。

我從十三點開始,先拿到一張八點的牌,湊成二十一,此後就毫無進展。柯里決定不再拿牌,我抽了最後一張牌,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

「二十九點。」柯里說,把方塊牌全攤在桌上。

「二十二。」泰迪說著,一臉厭惡的表情。

我把紙牌面朝下往桌上一甩。

「戈登輸了,戈登大輸特輸了。」泰迪像喇叭似的扯開嗓門直嚷嚷,緊跟著便發出他那舉世無雙的泰迪式奸笑——咿咿咿……活像一根生鏽的釘子被人從爛木頭裡慢慢拔出來一樣。沒錯,他的確怪異,我們都知道。他跟我們一樣,快十三歲了,但由於他的厚鏡片與助聽器,他看來比我們大得多。每回別的小孩在街上看見他,都惡形惡狀地跟他要煙,其實他襯衫口袋裡突起的一塊不是煙,只是助聽器的電池罷了。

儘管泰迪臉上掛了眼鏡,耳朵裡又塞了肉色助聽器,他仍然看不太清楚,也時常聽錯別人的意思。要是打起棒球來,你只能讓他站在靠近籬笆、比柯里與葛貝的左外野和右外野還要遠的地方,並且祈禱沒有人會把球打到那麼遠,因為無論泰迪有沒有看到球,他都會正經八百地在後頭猛追。對他而言,一頭撞牆也是常事;有一回他一路跑著,便往樹屋的籬笆撞過去,立刻失去知覺,他就那麼翻白眼躺在地上,幾乎有五分鐘之久,真把我嚇壞了。他醒過來之後站起來走動,鼻子流著兩道鮮血,額頭上則隆起一塊紫色的大包,仍然念念不忘那是個界外球。

他天生視力差,但聽力差倒是事出有因。以前大家都喜歡把頭髮剪得短短的,露出兩隻耳朵,就跟什麼瓶啊罐的耳朵一樣。泰迪卻是城堡巖第一個留披頭髮型的人,當時美國人連披頭士是何方神聖都還不知道。泰迪把耳朵蓋住的原因,是他的耳朵就像兩塊軟乎乎的蠟一樣。

泰迪八歲的時候,有一天他父親因為他打破盤子而大發雷霆,事情發生時,他母親正在鞋廠做工,等她趕回來時,一切已經過去。

泰迪的爸爸把他抓到廚房後面的大爐子前,然後一手抓住他的腦殼,按在爐臺上十秒鐘,然後再抓起泰迪的頭髮,把頭部另一邊往爐臺一按。之後,他便打電話給急救中心,要他們來救他的孩子。掛上電話之後,他從櫥子裡拿出點四一〇口徑的獵槍,便坐下來看電視,獵槍就橫在大腿上。隔壁的布太太過來問泰迪怎麼樣的時候——她聽見泰迪的尖叫聲——泰迪的爸爸端起獵槍對準她。布太太立刻拔腿就跑,將自己鎖在家裡,又打電話報了警。救護車來了之後,泰迪的爸爸讓醫護人員走進來,用擔架把泰迪抬進那輛老舊的救護車裡,自己則走到後面門廊擔任警戒。

泰迪的爸爸對「看護兵」解釋,說那些該死的高階軍官告訴他敵人已經肅清,結果他卻發現到處都是老德的狙擊兵;這時其中一位看護兵就問他撐不撐得住,泰迪的爸爸緊張地微微一笑,說他會撐住,除非地獄改行賣冰箱。於是看護兵朝他敬個禮,泰迪的老爸立刻回敬一個,救護車離開幾分鐘後,州警車也隨之而至,解除了死守沙場的泰迪老爸的職務。

近一年來,他時常做一些古怪的事,比如用槍射死貓或在郵箱裡點火。這次虐待兒子的事件發生後不久,他們很快辦了一次聽證會,送他進託格退伍軍人醫院,如果你是第八類情形退役的話,就得到那兒去。泰迪的老爸過去曾參加諾曼底登陸之役,泰迪常常這麼形容他的老爸,即使老爸這麼對待他,他還是以老爸為榮,每個星期都跟媽媽去看他。

我猜他是我們這一群死黨裡最笨的一個,而且也有幾分瘋癲。有時他會冒險做些極端瘋狂的事,每回卻都能全身而退。他最津津樂道的一件大事就是「閃車」;他會對著迎面而來的車子狂奔,好幾次都只差幾英寸就要撞上了,天知道他害多少人心臟病發作,而他卻在一邊笑個開懷,疾駛而過的車子捲起的風把他的衣服吹得如波浪般擺動。我們每次都被他嚇得半死,因為他即使戴了像可樂瓶子那麼厚的鏡片,視線還是一片模糊。我們覺得他總有一天會失手撞上車子,這只是遲早的問題,逗他的時候得小心,因為他可能為了賭氣,什麼都敢做。

「戈登輸了,咿——咿——咿!」

「少煩了。」我說著,拿起一本《大偵探》,讓他們繼續玩。

泰迪拿起他的牌,迅速瞥了一眼,說道:「我贏了!」

「你這四眼田雞!」柯里喊道。

「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泰迪面容嚴肅地說,柯里跟我則禁不住狂笑。泰迪皺著眉頭望著我們,彷彿猜不透我們在笑什麼似的;這也是泰迪另一個奇怪的地方——他總會說一些奇怪的話,像「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之類,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有意搞笑,還是就這麼脫口而出,然後他就皺起眉頭,瞪著捧腹大笑的人,像是在說:老天!這回又是什麼事情這麼好笑?

泰迪笨拙地洗牌,我則看到謀殺案的精彩部分。這時傳來有人快步登上梯子的聲音,接著便響起敲門聲。

「誰?」柯里吼道。

「我是魏恩!」他聽來很興奮,而且上氣不接下氣。

我走到門邊拉下門閂,門砰地開啟,我們的固定成員之一魏恩兩手一撐,便上了樹屋,身上汗流浹背,模仿搖滾歌星瑞戴爾梳的頭髮,也東一綹西一綹地黏在一塊。

「哇,各位,」他喘著氣,「要不要聽我的大訊息?」

「什麼訊息?」我問。

「讓我喘口氣,我是從家裡一路跑過來的。」

「我一路跑回家,就是為了說聲對不起。」泰迪學著小安東尼,以可怕的假聲唱著。

「去你的!」魏恩說。

「你也去死吧!」泰迪回嘴。

「你說你從家裡跑來的?」柯里不信地問道,「老兄,你真是瘋了。」魏恩的家在格蘭路,離樹屋有二英里路。「外面大概有華氏九十度吧?」

「很值得,」魏恩說,「老天!你們一定不相信,真的。」他的手拍打著滿是汗水的額頭,表示他是認真的。

「好吧,什麼事?」

「你們今晚可不可以出來露營?」魏恩熱切而激動地問我們,眼睛就像汗溼的臉上塞了兩粒葡萄乾似的。「我是說你們去和父母說要在我家後院搭帳篷過夜?」

「我想可以,」柯里說著拿起剛發的牌瞧著,「可是我爸正在酒吧裡大喝特喝,你知道的。」

「你一定要去,」魏恩說,「真的,你們絕不會相信。戈登,你呢?」

「也許。」

其實我幾乎什麼事都可以做——那年夏天,我就跟隱形人沒兩樣。四月,我的哥哥丹尼在車禍中喪生,當時他正在喬治亞州本寧堡受新兵訓練。他跟另一個傢伙駕著吉普車去福利社,卻被一輛陸軍卡車攔腰撞上,丹尼當場殞命,車上另一個人到現在仍然昏迷不醒。事發之日距離丹尼二十二歲的生日只有幾天,我也已經買好生日卡準備寄給他。

我聽到訊息時哭了,葬禮時我哭得更傷心,實在難以相信丹尼走了,以前那個老愛敲我腦袋、用橡皮蜘蛛把我嚇哭、或是在我跌倒時親親我、在我耳邊輕聲說「別哭了」的人竟然不存在了——曾經摸過我、哄過我的人居然會死掉。丹尼居然會死掉,這個訊息令我既傷心又害怕——不過我的父母似乎已完全崩潰。我跟丹尼就跟普通朋友差不多,他大我十歲,有自己的朋友與同學。我們在同一張桌子上吃了好幾年的飯,有時候他是我朋友,有時候他也會整我,不過大半時間他只是,你知道,一個我認識的傢伙罷了。他死的時候,已經離家整整一年,只有休假時回來過兩次,我們甚至連長相都不像。過了好久我才發覺,我的淚水大都是為爸媽而流的。

「魏恩,到底是什麼鬼事?」泰迪問。

「我贏了。」柯里說。

「什麼?」泰迪尖叫道,立刻把魏恩撂在一邊。「你這下流的騙子!竟敢在牌裡做手腳!」

柯里嘻嘻笑道:「抽牌吧!」

泰迪伸手去摸最上面的牌,柯里則在背後的架子上找煙,我彎身撿起我的偵探雜誌。

魏恩說:「你們要不要去看屍體?」

大家都不動了。

3

我們當然都在收音機上聽過這件事。這破舊的收音機也是我們從廢料堆找來的,我們整天都開著收音機。通常我們收聽walm臺的流行音樂節目播的貓王、洛伊·奧比森等人的歌,碰到播新聞時,我們就自動關起耳朵,因為他們老是播一些關於肯尼迪、尼克松以及什麼金門、馬祖的無聊事,還有導彈及卡斯特羅終究還是個渾蛋之類的。不過那天我們倒是聽得很仔細,因為播的是跟我們差不多年紀的小孩——布勞爾的新聞。

布勞爾住在錢伯倫鎮,位於城堡巖以東四十英里。在魏恩氣喘吁吁地從家裡直奔樹屋的三天前,布勞爾拿了媽媽的罐子出去摘藍莓,直到天黑都沒有回家,於是家人報了警,展開搜尋行動——剛開始只繞著布勞爾家四周打轉,後來就擴充套件到鄰近的城鎮;每個人都參與了行動——包括警察、議員、漁獵監督官、義工等。過了三天,依然沒有小孩的蹤跡;根據收音機播的新聞可以判斷出來,他們絕對無法找到那孩子,即使找到,也是凶多吉少。最後搜尋活動也不了了之。可能他掉進什麼坑裡悶死,或是在溪裡淹死了,十年之後,或許打獵的人會發現他的骨骸也說不定;警方也已經開始在錢伯倫鎮與鄰近城鎮的池塘裡打撈了。

今天的緬因州西南部絕不會發生這種事;大部分地區皆已闢為市郊住宅區,波特蘭與路易斯登周圍彷彿大烏賊的觸角般拼命擴充套件。森林依然存在,越往西行越是茂密。但是今天,如果朝同一方向走五英里,必然會碰到雙線柏油路。而在一九六〇年,錢伯倫鎮與城堡巖之間完全沒有開發,有些地方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就未砍伐過,那時要是走進森林,確實有可能迷路,並因此把命送掉。

4

那天早上,魏恩正在走廊前的地上挖著。

我們大家立刻明白他在說什麼,但也許我應該對你們解釋一下。泰迪不太聰明,不過魏恩也絕不會把閒暇時間用來準備大學生知識問答比賽,他的哥哥比利比他還要蠢,待會兒你就會知道。不過我還是先說為什麼魏恩要在門口挖土。

四年前,魏恩八歲的時候,他把一個裝了一分錢銅板的罐子埋在門廊的地下。魏恩總把門廊下面那片黑麻麻的空間喚做他的「洞穴」,他在那兒玩海盜之類的遊戲,那一罐銅板就是埋藏在地下的寶藏——不過如果你跟魏恩玩起海盜遊戲的話,就不能稱之為寶藏,而要說那是「戰利品」。他把罐子埋得深深的,洞口封好,再覆上泥土跟枯葉。他還繪製了藏寶圖,和房間裡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在一起。接下來一個月,他把這件事拋在腦後。不久,等他想看電影或幹什麼需要錢的事情時,才想起這罐銅板,於是衝進房間裡找藏寶圖。但這時他母親已替他清過兩三次房間,把所有的舊作業本、糖果紙、漫畫書與笑話都收了起來,然後有一天拿來當生火的材料給燒了,魏恩的藏寶圖於是成了廚房煙囪裡的菸灰。

他猜是這樣。

他絞盡腦汁,想記起埋罐子的地方,挖下去,什麼都沒有。他再往左邊挖,往右邊挖,還是沒有。他放棄了,不過每回一想起來總會去挖挖看,如今已四年了。老天!四年了,實在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他已經變得走火入魔。魏家的門廊與房子等長,少說有四十英尺長、七英尺寬,幾乎每一寸土都被他挖過兩三次,結果毫無所獲,於是罐子裡裝的銅板數目開始在他心中滋長。事情剛發生時,他告訴柯里和我裡面大概有三塊錢,一年之後,變成五塊,最近居然膨脹成十塊左右,至於是左或是右,完全取決於他當時有多窮。

我們心裡都很明白,也不止一次想告訴他——比利知道他把錢埋在哪裡,於是偷偷把罐子挖出來了,魏恩卻死也不信,儘管他恨比利的程度就跟阿拉伯人恨猶太人一樣,如果有機會的話,他說不定會投票贊同親哥哥因行竊而被判死刑。但他仍然不願直截了當地問比利,也許是怕比利會笑著說:當然是我拿了,你這笨小孩,裡頭有二十塊,全被我花光了。於是乎,魏恩一想起來(或比利不在家時),就在地上挖著,爬起來時,褲子也髒了,頭髮上滿是樹葉,手上仍然空無一物。就因為這樣,我們常取笑他,給他取了一個綽號——便士魏恩。我想,他一得到訊息就這麼快跑來樹屋,也許不只是為了報告這個訊息,而是要讓我們知道他四年來辛勤挖掘銅板,終於好運臨頭了。

那天早上他起得比誰都早,吃了玉米片便到外面車庫的籃球架那兒投籃,沒有什麼事好做,也沒有人扮鬼玩遊戲,於是他決定再挖一次錢。他鑽進門廊下時,聽到紗門砰的一聲,他靜止不動,不敢弄出任何聲響。如果是爸爸,他就爬出來;如果是比利,他就等比利跟他的朋友查理走了再動。

兩個人的腳步聲沿著門廊傳來,緊接著查理以顫抖的快哭的聲音說道:「老天!比利,我們該怎麼辦?」

魏恩說他一聽見查理說話的口氣,立即豎起耳朵,因為查理是鎮上孩子中數一數二的狠角色,畢竟想跟馬瑞爾與凸眼蛇在一起混的話,還真需要狠一點。

「什麼都不做,」比利說,「我們什麼都不做。」

「我們總得做點事啊!」查理說著,他們便坐在門廊上,與魏恩蹲的地方離得很近。「你沒看到他嗎?」

魏恩冒險朝階梯爬近了一些,他以為或許比利跟查理昨晚喝了個大醉,把什麼人撞倒了。他移動的時候萬分小心,以免把堆積在地上的枯葉弄得沙沙作響;如果他們發現他在門廊下偷聽的話,一定會把他剁成肉醬餵狗吃。

「這件事跟我們無關,」比利說,「那孩子已經死了,所以對他來說,也無關緊要了。誰會在乎他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呢?我可不在乎。」

「收音機上講的就是那個孩子,」查理說,「一定是他,那個布洛克、布若爾、還是富洛?管他叫什麼名字!一定是那列該死的火車撞了他。」

「是啊!」比利說。劃火柴的聲音;魏恩看見火柴被丟到車道上,接著又聞到煙味。「你還吐了呢。」

沒有人接腔,但魏恩感覺得到查理的羞愧。

「好在女孩子沒瞧見,」過了一會兒,比利說道,「幸好。」說完他拍拍查理的背,為他打氣。「要是給她們瞧見,一定會從這兒一直宣揚到波特蘭去;我們還算溜得快。你想她們會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勁?」

「不會,」查理說,「反正瑪麗本來就不喜歡走赫婁路穿過公墓,她怕鬼。」之後他的聲音又變得怕兮兮的。「老天,真希望我們昨天晚上沒有偷車!應該照原定計劃去看戲才是!」

查理與比利跟叫瑪麗與貝薇的兩個女孩出去玩(除了在嘉年華會的表演場子,難得看到這麼粗俗放蕩的女人);有時候他們四個——如果加上迷糊蛋伯考維和馬瑞爾兩對的話,人數就增加到六個、八個——他們就從路易斯登的停車場偷一輛車去鄉下兜風,帶幾瓶酒助興。柯里有時候會說,這是野孩子的廉價刺激。他們帶著女孩子找個僻靜的地方停下,然後飲酒作樂,再把車子丟在家附近。他們這麼做從來沒被逮到,但魏恩一直希望能有這麼一天,這樣他才有機會上感化院去看比利。

「如果我們報警,他們一定會問我們為什麼跑到那麼遠的赫婁去,」比利說,「我們兩人都沒有車,最好還是把嘴巴閉得緊緊的,這樣他們就抓不到我們。」

「我們可以打匿名電話。」查理說。

「他們還是會追蹤你的電話,」比利預言,「我在《公路巡警》、《警網》這些劇集上看過。」

「也對。」查理可憐兮兮地說著,「上帝!真希望昨天馬瑞爾跟我們在一起,那樣我們就可以告訴警察說,我們是坐他的車。」

「可是他昨天不在。」

「是啊,」查理說著嘆口氣,「我想你說得對。」他把菸屁股丟到車道上。「我們一定得走到前面的路邊去撒尿,對不對?又不能走另外一邊,是不是?還把我一身新衣服吐得髒髒的。」他的聲音降低了些,「你知不知道那小孩就那樣平平躺著?比利,你有沒有看到那個渾蛋的死相?」

「看到了。」比利說著,又一個菸屁股被丟到車道上。「我們去看看馬瑞爾起來沒?我想喝點果汁。」

「我們要不要告訴他?」

「查理,我們不要告訴任何人,永遠也不能提,你懂嗎?」

「我懂,」查理說,「老天,真希望我們沒有偷那輛道奇車。」

「噢,閉上你的嘴,走吧!」

看著兩雙腿緊裹著褪色牛仔褲、套著黑皮靴走下階梯,魏恩的手跟膝蓋完全不敢動,(他告訴我們:「我嚇得蛋蛋都縮排去了。」)他實在很怕他們發現他躲在門廊下,而把他拖出來修理,把他的腦袋瓜打扁,並用靴子猛踢他。但他們一直朝前走去。魏恩確定他們確實離去之後,立刻從門廊下爬出來飛奔至此。

5

「你的運氣真好,」我說,「要是讓他們發現了,不宰了你才怪。」

泰迪說:「我知道赫婁路,那是一條死路,旁邊有一條河。以前我們都在那兒釣魚。」

柯里點頭。「以前還有一座橋,後來淹了水,好久以前了,現在只剩鐵道。」

「一個小孩真能從錢伯倫鎮走到赫婁嗎?」我問柯里,「起碼有二三十英里路呢!」

「我想有可能。他也許正好走到鐵道附近,就順著鐵道走下去;說不定他希望可以因此走出森林,或攔下一列火車載他一程。不過現在只有一班貨車在跑,他必須一直走到城堡巖才有救。也許天黑之後,真的有一班火車經過……結果撞上了他。」

柯里用他的右拳打著左掌;閃車經驗豐富的泰迪似乎有點喜滋滋的模樣。我覺得有點不舒服,想到那孩子離家那麼遠,雖然怕得半死,但仍頑固地跟著鐵道走,也許聽見夜裡叢林或陰溝裡傳出來的怪聲音而怕得不得了,就乾脆走在鐵軌枕木上。結果火車來了,車頭那一隻又大又圓的頭燈可能一時之間把他催眠了,等他想跳開時已經為時太晚。他也有可能餓了一天,於是昏睡在鐵道上,讓火車碾了過去。無論如何,結果都一樣:那小孩死了。

「所以,你們到底要不要去看?」魏恩問,他興奮得不停扭動,一副內急得坐立不安的樣子。

我們望著他好久好久,沒有人開口。隨後柯里丟下手裡的牌說道:「當然去。而且我敢跟你打賭,我們的照片一定會上報!」

「呃?」魏恩說。

「什麼?」泰迪說著,露出閃車時瘋狂的笑容。

「聽我說,」柯里說著身子前傾,「我們可以把屍體找出來,然後報警,這樣我們就成了新聞人物了!」

「我不知道,」魏恩說道,顯然沒料到這一著,大吃一驚,「比利會知道是我說出來的,他一定會把我打得半死。」

「他不會,」我說,「因為是我們發現那小孩,而不是開著贓車兜風的比利與查理髮現的,這樣一來,他們再也不用擔心警察的詢問了,搞不好還會頒個勳章給你。」

「真的?」魏恩笑著,露出一口壞牙,笑得有點恍惚,彷彿想到比利會為他做的事情感到高興,就好像下巴捱了一拳一樣,讓他暈頭轉向。「你們覺得他會嗎?」

泰迪也在笑,接著他皺眉說道:「糟糕!」

「什麼事?」魏恩問,又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樣,惟恐泰迪想出什麼鬼點子,破壞他得勳章的計劃。

「我們的家人,」泰迪說,「如果我們明天在赫婁找著那小孩,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根本沒有在魏恩家的後院搭帳篷過夜。」

「對呀!」柯里說,「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是去找那小孩。」

「他們不會知道。」我說著,禁不住覺得很滑稽——既興奮又害怕,因為我知道我們不但辦得到,而且可以不受處罰,這種複雜的情緒使我渾身發熱、腦袋發脹。我拿起紙牌洗著,好讓雙手有點事做;這種洗牌法和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是我從丹尼那兒學來的唯一東西,別的小孩都羨慕得很,我想每一個我認識的小孩都曾經要我教他們怎麼洗牌,只有柯里例外。或許只有柯里瞭解,教別人洗牌,就好像把丹尼的一部分送給別人,而丹尼留給我的東西已經不多了,我不能再和別人分享。

我說:「只消告訴他們說我們在魏恩家露營了好幾次,早已經玩膩了,於是我們決定順著鐵道步行,在樹林裡露營。我敢打賭沒有人會捱打,因為大家知道我們發現那小孩之後,一定會興奮得不得了。」

「反正我爸爸不管怎麼樣都會把我毒打一頓,」柯里說,他悶悶不樂地搖搖頭,「管他的,這件事值得做。」

「好。」泰迪說著站起身子;他依然笑得一副瘋癲樣,隨時都可能爆出他那高八度的咯咯笑聲。「我們吃過中飯後到魏恩家集合。晚飯要怎麼講?」

柯里說:「你、我跟戈登就說我們在魏恩家吃。」

「我告訴我媽說我在柯里家吃。」魏恩說。

除非出了什麼無法控制的緊急事故,否則我們的計劃應該萬無一失,就怕我們的父母互相講起來,可就穿幫了。魏恩和柯里家都沒電話;當時還有許多家庭視電話為奢侈品,而我們大夥的家庭都不是有錢人家。

我爸已經退休了。魏恩的爸爸在工廠工作,仍然開著一九五二年的迪索托老車。泰迪的媽在丹貝利街有一幢房子,她把房間租出去,不過那年夏天一個房客也沒有,招租廣告從六月就一直貼在客廳窗子上。柯里的爸爸老是脾氣暴躁,他是個酒鬼,仰賴斷斷續續的社會福利金過活,大部分時間都跟馬瑞爾的老爸與鎮上幾個醉漢在酒館買醉。

柯里並不常提起他爸爸,但我們都知道柯里對他恨之入骨。每隔兩星期,柯里就會被痛打一頓,頸子、雙頰瘀傷處處,眼睛腫得高高的,好像落日般五彩繽紛。有一次他到學校時,腦袋瓜後面胡亂紮了一塊大繃帶,也是他唯一一次帶傷上學,其他時候都由他媽媽替他請病假,因為他傷得太重,根本無法上學。柯里很精明,非常精明,但他常常蹺課,於是鎮上專門抓逃學小孩的哈先生,便常常開著擋風玻璃上貼著「拒載便車客」貼紙的老舊黑色雪佛蘭在柯里家出現。如果柯里蹺課讓哈先生逮到,他就把柯里拖回學校,罰他一個星期放學後留校;若是哈先生髮現柯里是被爸爸打傷才不上學的話,他就悶聲不吭。一直到二十年後,我才開始覺得這種特殊待遇似乎值得懷疑。

一年以前,柯里被勒令停課三天。那天正好輪到柯里當值日生收牛奶錢,結果收齊的錢卻不翼而飛,儘管他發誓沒有拿那筆錢,但由於他的家庭背景,沒有人相信他的話。柯里的爸爸聽到這個訊息,怒得打斷了他的鼻樑與右腕,讓柯里在醫院裡待了一夜。柯里的家庭背景實在糟糕,大家都認為他會變壞……連柯里自己都這麼想。柯里的兩位哥哥不負鎮民的期望,都成了鼎鼎有名的壞坯子。年紀最長的法蘭於十七歲時離家,投入海軍服役,最後卻因強暴案在樸次茅斯服刑。柯里的二哥理查,右眼凸得滑裡滑稽,我們都叫他凸眼蛇,他念十年級的時候輟學,此後就跟查理、比利與一夥不良少年在一起鬼混。

「我想不會有問題,」我告訴柯里,「約翰跟馬提呢?」約翰與馬提也是固定成員。

「他們還沒有回來,」柯里說,「星期一才會到。」

「喔,真不巧。」

「就這麼說定了?」魏恩問道;仍然一副猴急樣,他不希望離題太遠,連一分鐘也等不及。

「大概吧,」柯里說,「誰還要玩牌?」

沒有人想玩,我們興奮得根本沒有心情玩牌。我們從樹屋上爬下來,翻過籬笆,到空地上玩球,但還是不好玩,因為我們滿腦子都在想那個被火車撞死的小孩,想著我們要怎麼去找他,或他變成什麼樣子了。十點過後,我們紛紛回家跟父母稟明。

6

我回家的時候已是十一點十五分,路上還在雜貨鋪稍作逗留,檢視一下新書。每隔一兩天,我都會到那兒去看看有沒有約翰·麥克唐納的新推理小說上市。我身上有兩角五分錢,如果有新書,我就會把它買下來;但架子上只有舊的,每一本我大概都看過六七遍不止。

我到家時,家裡的車子已經開走了,這才想起我媽跟她幾個朋友去波士頓聽音樂會了。我媽是個音樂會迷,每逢音樂會必定出席;有何不可?她唯一的乖兒子死了,她得找一樣東西來轉移注意力;我猜這話聽起來頗無情,不過如果你我易地而處的話,你也會了解為什麼我有這種感覺。

爸爸在後院中,正拿著水管噴灑他那已經無可救藥的花園。要是你從他陰鬱的臉上看不出來的話,只消瞧瞧花園,就知道他根本無法使它起死回生;泥土已成了淡灰色,除了發育不良的玉米外,所有植物都死光了。爸曾說過,他永遠也不知道該如何蒔花種樹,八成是沒有這種天分。他時常在同一個地方灑了太多水,把好端端的植物活活溺死,而另一邊的植物卻又因缺水乾枯而死。他在四月失去一個兒子,又在八月失去一座花園,如果他不願提這些事,我想那是他的特權,不過讓我不好過的是他幾乎成了悶葫蘆,什麼也懶得說,這樣實在有點太過火了。

「嗨,爸,」我站在他身邊說道,同時遞給他剛才買的蛋卷,「要不要吃一點?」

「哈囉,戈登。我不要,謝謝。」他繼續在灰敗的泥土上澆水。

「我今晚可不可以跟幾個朋友到魏恩家後面去露營?」

「哪些朋友?」

「魏恩、泰迪,也許還有柯里。」

我以為他會立刻數落柯里一頓——說什麼柯里是個壞坯子,是籃子底下的爛蘋果,是賊,是未來的不良少年。

但他只嘆口氣說道:「我想可以。」

「太好了!多謝!」

我轉身正想進屋看電視時,他突然問:「戈登,你就只想跟那些人在一起鬼混,是不是?」

我回頭望著他,心裡一陣緊張,以為他要訓我一頓,但那天早上他並沒有要數落我的意思,我倒寧可他罵我一頓。他的肩膀頹然下垂,臉朝向枯死的花園不看我,他的眼中有一抹不尋常的閃光,也許是淚水。

「噢,爸,他們還算好——」

「當然。一個賊,兩個白痴,真是我兒子的好玩伴。」

「魏恩不是白痴。」我說,要替泰迪辯解並不容易。

「十二歲了還在唸五年級,」我爸說道,「那麼會浪費時間。星期天報紙送來的時候,他花整整一個半小時看漫畫版。」

他說這話令我非常生氣,因為我覺得他有欠公平;他只是以評判我所有朋友的方式,來評判魏恩,只憑幾次見面的印象就驟下斷語,更何況他每次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都正好要進出房子。他錯怪他們了。每次他說柯里是賊的時候,我都氣得滿臉通紅,因為他一點也不瞭解柯里;我想向他解釋,但又怕萬一惹毛了他,我就不能出門了。不過他倒並不是真的很生氣,至少不像有時候在餐桌上的樣子,又罵又吼的,弄得沒有人吃得下飯。現在的他看起來只是悲哀、疲倦而形容憔悴。他高齡六十三了,年紀大得足以做我的爺爺。

我媽五十五歲——也不年輕了。她跟爸結婚後,想立刻體驗兒女成群的生活。不久我媽就懷孕了,卻又不幸流產。後來她又小產兩次,大夫告訴她這輩子想生孩子已無望;這些細節都是我從他們平常訓話中聽來的。他們要我把自己的出世想成上帝奇異的恩典,希望我感謝上蒼讓四十二歲頭髮灰白的母親生下我。但我並不為我的好運而感謝上蒼,更不感謝她為了生我而忍受痛苦與犧牲。

大夫宣告我媽不可能生小孩五年之後,媽竟然懷了丹尼。她懷了他八個月後,他便「跌」了出來,足足八磅重——我父親常說,如果丹尼足月出生的話,沒有十五磅才怪。大夫說:有時候,老天會開開我們的玩笑,不過他會是你們唯一的孩子。謝謝老天吧,你們也該心滿意足了。十年後媽又懷了我。我不但足月生,而且還得勞駕大夫用鉗子拉我才肯出來。你聽過這麼荒唐的家庭嗎?兩個老人家辛苦地把我生下來,而我唯一的哥哥在大孩子堆裡打少年棒球聯賽時,我還是裹著尿布的小奶娃呢!

對我爸媽而言,只要收到一件上帝的禮物就夠了。我不願說他們對我不好,而且他們也從來沒有打過我,但我的出生確實太令他們意外了;我想人一過了四十,就不如二十歲時那麼喜歡驚喜了。我生下來之後,媽就做了結紮手術,我猜她是想百分之百確定,不希望三度接到上帝的恩賜了。等到我上大學以後,才知道像我這種情形,生下來不是弱智兒已經算運氣很好了,雖然我猜老爸看到魏恩要花十分鐘才弄懂卡通影片的對白時,曾經這樣懷疑過。

還有被忽視這檔子事。我一直到高中時期為了寫閱讀報告,讀了一本名叫《隱形人》的小說之後,才搞清楚這回事。我當時之所以答應哈蒂小姐看這本書,是因為我還以為它是一本科幻小說,講的是電影中演的那個渾身纏著繃帶的隱形人。等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時,我就想換一本書,但哈蒂小姐不放過我,結果,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隱形人》是講一個黑人,除非他闖了什麼禍,否則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人們看他的時候,總是好像沒看見一樣;他說話時總是沒有人回答,就像一個黑色幽靈一般。一旦我進入狀態之後,我就像看偵探小說一樣猛啃那本書,因為這本書的作者拉爾夫·艾利森簡直就是在寫我。晚餐桌上聽到的總是:丹尼,你打了幾支安打?丹尼,誰請你去參加霍家的舞會?丹尼,我要慎重地跟你談談剛才我們看到的那輛車。我則說:「給我奶油。」然後爸說:「丹尼,你真的想從軍嗎?」我又說:「哪一位把奶油拿給我,好嗎?」媽接著就會問丹尼,要不要她進城時順便趁著大拍賣幫他挑件襯衫,最後我只好自個兒拿奶油。我九歲的時候,有一天在晚餐桌上想看看說髒話會有什麼反應,於是我說:「請把那些他媽的馬鈴薯遞給我。」我媽說:「丹尼,格雷斯嬸嬸今天打電話來,問起你跟戈登。」

丹尼從城堡巖高中榮譽畢業的那天晚上,我裝病留在家裡。我請史蒂夫的大哥羅斯替我買了一瓶酒,就自己待在家裡灌了半瓶,半夜在床上吐了個死去活來。

像這種家庭狀況,你若不是痛恨你哥哥,便是瘋狂崇拜他——至少大學心理學都是這麼教的。狗屎,是不是?但我對丹尼卻沒有這兩種感覺;我們很少吵架,更是從來沒有動過拳腳,如果真有的話,那才叫不可思議。你想,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值得十四歲的哥哥狠狠修理四歲的弟弟呢?我的爸媽因為太寵愛他了,很少要他扛起照顧幼弟的重擔,因此他從不像別的兄姊討厭小弟妹一樣討厭我。如果丹尼帶我去什麼地方,那完全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而這也是我記憶中最快樂的時刻。

「嘿,丹尼,那小鬼是誰?」

「是我的小弟,你說話小心點,大衛。他會把你打得稀爛,戈登厲害得很呢!」

他們走過來把我圍在中間,個個都是又高又壯的大塊頭。他們好大、好老。

「嘿,小鬼……這傢伙真是你大哥?」

我害羞地點點頭。

「小鬼,他真是個笨驢,對不對?」

我又點頭,結果響起如雷般的笑聲,連丹尼自己也不例外。接著丹尼清脆地拍拍掌,然後說:「來吧。我們到底要練球,還是像傻子一樣站在這裡?」

他們各就各位,開始在內野傳球。

「戈登,坐在那邊板凳上。乖乖的不要吵別人。」

我走到那邊的板凳坐下。我好乖,沒有吵任何人,在美麗的夏季雲空之下,我覺得自己好小。我就定定地望著我哥哥投球,乖乖的,不吵。

但這種時候並不多。

有時候他會念床邊故事給我聽,比媽的故事好聽多了。媽老是說薑餅娃娃或三隻小豬的故事;丹尼就會講藍鬍子或開膛殺手傑克,還有改編的三隻山羊的故事。剛才我也說過,他教我玩牌、洗牌。不很多,但別挑剔!在這世界上,有多少就拿多少,對不對?

等我長大一些,我對丹尼的愛被一種冷靜超然的敬畏所取代,大概就像不特別虔誠的基督徒敬畏他們的上帝一樣。他去世後,我又驚又悲,不過並不是大驚大悲,我想或許跟那些基督徒看到《時代雜誌》說上帝已經死去時的感覺一樣。我這麼說好了:丹尼死的時候,我難過的程度就跟從收音機上聽說電視劇演員丹·布洛克去世一樣,我看見他們的次數差不多,而丹尼的影像卻無法在熒光幕上一再重播。

他被埋在一個密封的棺材裡,上面還覆著一面美國國旗(他們在棺材入土前拿走國旗,摺疊成一小塊交給我媽媽)。我的父母完全崩潰了,過了四個月,他們的悲痛仍無法平復,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有恢復的一天。丹尼的房間就在我隔壁,依然保持他生前的模樣;常春藤盟校的三角旗還釘在牆上,幾個他常約會的女孩照片也黏在鏡子上,他曾經站在鏡前良久,一心一意把頭髮梳成貓王的飛機頭。桌上仍擺著他愛看的雜誌,隨著時間的流逝,上頭的日期也變得越來越遙遠。我們常常可以在一些多愁善感的片子裡看到這類情節,但我並不覺得感傷,只覺得可怕。除非逼不得已,我絕不進丹尼的房間,因為老覺得他就在門後面、床底下或是衣櫥裡。通常我都覺得他在衣櫥裡,如果我媽叫我去拿丹尼的相簿給她看,我就想象房門會慢慢自動開啟,而我嚇得半死地僵在原地;我想象他白著一張死臉、流著血站在黑暗中,腦袋邊遭到撞擊,腦漿與血塊凝結在襯衫上。我彷彿看到他兩臂前舉,滿是血跡的雙手成了爪子,而且嘶啞著嗓子說:該死的是你,戈登。該死的是你。

7

《史鐸市》,作者戈登·拉臣斯,原刊載於《綠線季刊》第四十五期,一九七〇年秋季號。經許可後翻印。

三月。

奇哥雙臂交叉站在窗前,手肘擱在窗臺上,一絲不掛地望著窗外,撥出的熱氣使玻璃結了一層薄霧。一道冷風吹著他的肚子,右下方有一塊窗玻璃沒了,只用硬紙板擋著。

「奇哥。」

他沒有轉身,她也沒有再開口。他可以從玻璃窗上看見她坐在床上的身影,一手拉起毛毯遮住身子,她的眼影已成模糊一片。

奇哥的目光從她的身影上移開,隨後望著窗外。下雨了,雨水濺開了一層薄雪,露出光禿禿的地面,他看到去年的枯草、比利的塑膠玩具和生鏽的耙子。他哥哥強尼的道奇車架高了停在旁邊,沒有車胎的輪子彷彿樹樁般凸出來;他記得自己曾和哥哥邊聽電晶體收音機播的熱門歌曲和老歌、邊打理這部車子,有時候強尼還會賞他一瓶啤酒喝。強尼會說:奇哥,我們的車一定跑得飛快,把從蓋茨瀑布到城堡巖的車都比下去,等我們換上赫斯特排檔就更厲害了!

但那是以前,這卻是現在。

從強尼停車的地方再過去,即是高速公路——14號公路,往南通往波特蘭與新罕布什爾,如果你在湯瑪斯鎮左轉上1號國道的話,還可以一路北上到加拿大。

「史鐸市。」奇哥嘴裡叼著煙,對著玻璃窗說道。

「什麼?」

「沒什麼,寶貝。」

「奇哥?」她的聲音很困惑。他得在爸爸回來之前換床單才行,她流血了。

「什麼事?」

「我愛你,奇哥。」

「是啊。」

討厭的三月,奇哥想道,真是個老婊子,老是下雨。

「這房間以前是強尼的。」他突然說。

「誰?」

「我哥哥。」

「喔。他在哪裡?」

「在軍隊裡。」奇哥說,但強尼此刻並沒有在軍隊裡。去年夏天他在牛津平原公路工作,一輛車子失去控制衝進了工作間,而強尼當時正在為一輛雪佛蘭車換胎,事發當時,幾個傢伙都曾大喊示警,但強尼根本沒聽見。其中一個大叫示警的人是強尼的弟弟奇哥。

「你不冷嗎?」她問。

「不冷,呃,腳有點冷。」

這時他驀地想到:上帝,發生在強尼身上的事情,遲早也會發生在你身上。他眼中再度浮現當時的景象:強尼當時正躺在地上,試圖卸下雪佛蘭車的後輪胎,那輛福特野馬一路滑過來,強尼的白色t恤因為緊貼著脊椎骨而顯現波紋似的暗影。車子的輪胎在高速撞擊中剝落,消音器在摩擦中發出火花,強尼還來不及站起身子就被撞上,然後就是熊熊的黃色火焰。

不過,奇哥想,這個過程也可能很慢,他想到他的祖父和醫院的氣味、拿著便盆的漂亮護士、奄奄一息的病人。有沒有更好的途徑呢?

他打了個哆嗦,想到上帝。他摸著掛在頸鍊上的小小的聖克里斯多佛銀章;他不是天主教徒,更不是墨西哥人。他的真名是艾德,朋友喚他奇哥,是因為他有一頭黑髮,他總是擦上髮油,然後將頭髮整個朝後梳,而且穿著一雙尖頭靴。雖不是天主教徒,他仍然佩戴著這個小銀章,要是強尼也戴的話,也許車子就不會撞上他了;這種事誰知道呢?

他繼續吐著煙,兩眼凝視窗外;這時身後的女孩爬下床迅速來到他身邊,幾乎是躡手躡腳的,也許怕他回過頭來望著她。她將溫熱的手擱在他背上,胸部貼著他的側身,肚子觸著他的臀部。

「噢,好冷。」

「這地方才冷。」

「奇哥,你愛我嗎?」

「當然!」他順口說道,過了一會兒才認真地說,「你是第一次。」

「那有什麼關係——」

「你是個處女。」

她的手往上移,一隻手指循著他的頸窩撫摸著。「我說過,不是嗎?」

「會不會不舒服?痛嗎?」

她笑道:「不痛。不過好害怕。」

他們望著窗外的雨水;一輛奧斯摩比新車正滑過14號公路,濺起水花。

「史鐸市。」奇哥說。

「什麼?」

「那傢伙要去史鐸市,開著新車去。」她親吻著手指撫摸的地方,奇哥的手輕輕掠過,彷彿她是隻蒼蠅。

「那又怎麼了?」

他轉身面向她,她低頭瞧了他的身體一眼,又急急轉開目光。她用雙臂遮住自己的身體,後來記起電影裡沒有人這麼做,又放開雙臂。她有一頭烏黑的秀髮,奶油色的肌膚,胸部堅挺,腹部肌肉也許稍嫌鬆弛了些。奇哥想:這個瑕疵恰好可以提醒他,現在不是在看電影。

「珍?」

「嗯?」他可以感覺到自己已經準備就緒,不是開始,而是準備就緒。

「沒有關係,」他說,「我們是朋友。」他從容地瞧著她,以各種方式愛撫她,待他再望著她的臉時,已是一片緋紅。「你會不會介意讓我看?」

「我……不——不會,奇哥。」

她向後退幾步,閉起眼睛坐在床上,身子後傾,雙腿張開。他看見她的全部;兩腿內圍的小肌肉……正不由自主地抽動著,他驀地覺得一股興奮,較之她堅挺的胸部和淡粉色的下體更能令他激亢。他心中激動不已,有如在彈簧墊上跳躍的傻小丑。或許愛情真如詩人形容的那般神聖,性卻與在彈簧墊上跳來跳去的小丑相差無幾。

雨水打在屋頂上、窗子上與那塊硬紙板上。他把手按在胸膛上看著她,彷彿即將發表演說的羅馬人。他垂下冷冷的手。

「張開眼睛,我說過,我們是朋友。」

她順從地張開眼睛望著他,此刻她的眼睛變成紫羅蘭色。順著玻璃窗流下的雨水,在她的臉、脖子與胸前映照成波紋狀。她的身體橫在床上,肚皮緊繃,這時的她顯得完美無缺。

「噢,」她說,「奇哥,我覺得好滑稽。」她抖了一下,腳趾不自主地彎起,他看見她的腳背,粉紅色的。「奇哥,奇哥。」

他朝她跨步而來,身體顫抖著,她的雙眼則瞪得大大的。她說了什麼,一個字,但他聽不出是什麼,也不是問的時候。他半跪在她面前一秒鐘,專心致志地望著地板,雙手觸控著她的大腿,一邊估量著體內洶湧翻騰的美妙感覺,他準備等久一些。

這時只聽得見茶几上一堆《蜘蛛人》漫畫書上面的鬧鐘所發出的滴答聲;她的呼吸越來越急促,在上下起伏的動作中,他的肌肉滑過她的身體。他們開始了,這一次比上次好。外面的雨水繼續沖刷著薄雪。

半個鐘頭之後,奇哥把她從迷濛中喚醒。「得起來了,」他說,「爸跟維琴就快回來了。」

她瞥了腕錶一眼坐起來,這一回她半點也不想遮掩自己,她整個味道都變了。她並沒有變得成熟(儘管她自以為變得更成熟了),或者學到任何比繫鞋帶更復雜的事,然而整個人的味道卻不一樣了。他點點頭,她則對他微笑,他伸手拿床頭几上的香菸。她穿內褲的時候,他想起一首老歌的歌詞:「彈你的嘀咯裡都吉他吧!」強尼從前很愛唱這首羅夫·哈里斯的歌:「把袋鼠綁好」,結尾唱著:「所以克萊,他死後,我們鞭打他,就這樣,吊在棚子裡。」

她鉤上胸罩,開始扣著上衣釦子。「你在笑什麼?」

「沒什麼。」

「幫我拉拉鏈好嗎?」

他朝她走過來,仍然赤裸裸的,替她拉上拉鏈之後,吻著她的面頰。「想補妝的話,就到浴室去,」他說,「不過不要太久,好嗎?」

她優雅地穿過大廳,奇哥叼著煙看著她。她的個兒很高——比他還高——走進浴室時,得低下頭才進得去。奇哥從床底下找出內褲,把它跟衣櫥裡的髒衣服堆在一起,再從五斗櫃裡拿出另一件乾淨內褲。他穿上內褲,走回床邊時滑了一下,雨水由硬紙板縫隙滲進來,害他差一點跌倒。

「他媽的。」他恨恨地說道。

他環視原來屬於強尼的房間。(老天!我幹嘛告訴她強尼在軍隊裡?他納悶著……心中稍覺不安。)這房間的隔板太薄了,薄得晚上可以聽到老爸和維琴在做什麼,地板以瘋狂的角度略為傾斜,除非你拿個東西擋住房門,如果忘了,趁你轉身的時候,原本開啟的房門就會鬼鬼祟祟地自動關上。房門對面的牆上貼著《逍遙騎士》的電影海報,強尼住在這裡時,房間顯得比較有生氣,奇哥不知道為什麼,只知事實的確如此。他也知道別的事;他知道這房間到了晚上會變得陰森森的,有時覺得衣櫥門會突然旋開,然後強尼站在那裡,身體已燒得焦黑扭曲,一口黃牙,部分牙肉已被燒成糊。強尼會低聲說:奇哥,滾出我的房間。如果你敢碰我的道奇,我就把你宰了。懂嗎?

懂,老哥;奇哥想道。

他一動不動地站了一會兒,望著皺床單上女孩的點點血跡,隨後迅速鋪上毛毯,就在這裡,維琴,感覺如何啊?然後他穿上長褲、靴子,又找出一件毛衣穿上。

她從浴室出來時,他正對著鏡子梳頭。她看起來很漂亮,寬鬆的上衣掩住了她松塌的腹部。她看了床一眼,隨便弄幾下,看起來床就鋪得比剛才好多了。

「很好。」奇哥說。

她有點難為情地笑了笑,把一綹頭髮撥到耳後,十分撩人。

「走吧。」他說。

他們穿過客廳出去。珍在電視機上的相框前駐足片刻;相片上有他的父親、維琴、高中時代的強尼、念小學的奇哥與還是小奶娃的比利,相片上的強尼抱著比利。每個人都是一臉僵笑——除了維琴以外,她仍是一副昏昏欲睡、莫測高深的模樣。奇哥還記得,這張照片就是他爸爸娶了那隻母狗之後不久拍的。

「那是你爸跟你媽?」

「是我爸,」奇哥說,「維琴是我繼母,走吧。」

「她到現在還是那麼漂亮嗎?」珍說著拿起她的外套,把奇哥的風衣遞給他。

「我老頭大概這麼覺得。」奇哥說。

他們穿過儲藏室,儲藏室很潮溼,冷風從牆壁夾板縫隙呼呼灌進來。裡面堆著幾個舊輪胎和強尼的舊腳踏車,奇哥十歲時繼承了這輛腳踏車,不久就把它摔壞了;此外,還有一堆偵探雜誌、可回收的可樂瓶,以及裝滿了平裝書的橘紅色木條箱,一幅廉價畫作上面有一匹馬站在草地上。

他們走出房子。雨仍然令人沮喪地繼續下著,奇哥的舊車停在車道上,看起來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儘管原本該是擋風玻璃的地方現在蓋著塑膠片,不過整條巷子看過去,仍屬強尼的車最有格調。奇哥的車是一輛別克,漆的顏色已經黯然無光,鏽痕處處;前座的椅套上鋪著棕色軍毯,乘客座前的遮陽板上彆著一個大大的徽章,上面寫著:我每天都需要它。後座上放著一組生鏽的起動機零件;他想,如果天氣放晴的話,就把車子清一清,或許把這堆東西都放到道奇車上也不一定。

別克車聞起來一股黴味,他費了好大的勁才發動車子。

「是不是電池沒電了?」她問。

「我猜是因為該死的雨。」他倒車開到路上,開啟雨刷,又停下來望了房子一眼。

收音機傳來一陣嘈雜聲,奇哥立刻把它關掉;星期天下午的頭痛又開始了。他們駛過格蘭廳、義勇消防隊與白朗妮雜貨店,莎莉的雷鳥車停在白朗妮的水泵旁,他們轉進路易斯登路時,奇哥舉起一隻手跟她打招呼。

「她是誰?」

「莎莉。」

「長得很漂亮。」語氣很平和。

他在口袋裡掏香菸。「她結了兩次婚,又離了兩次婚,如今她是鎮裡出了名的狐狸精,如果你相信這狗屁小鎮上一半流言的話。」

「她看起來很年輕。」

「是啊。」

「你們有沒有——」

他的手滑上她的大腿,微笑說道:「沒有,我哥哥可能有,我沒有。不過我也喜歡莎莉;她拿了一筆贍養費,又有一輛漂亮的車,她才不在乎別人怎麼說她。」

他開始覺得路程漫長起來,路上的積雪已經消除,顯得陰沉沉的。珍變得安靜而若有所思,一片寂靜中,只聽到雨刷規律的刷刷聲。車子駛過傾斜的路面時,地上漫起一層薄霧,一俟夜色降臨,霧氣便會悄悄漫起,籠罩整個街道。

他們穿過奧本,抄近路開上麥諾大道,四線道上幾乎不見人車,郊區的房舍看起來都擠在一堆。他們看見一個穿著黃色塑膠雨衣的小男孩在人行道上慢慢走著,小心跨過一個個水窪。

「快走啊!」奇哥輕聲說道。

「什麼?」珍問道。

「沒事,寶貝。你睡你的。」

她有點困惑地微微一笑。

奇哥轉到基頓街,開進其中一幢房子的車道,他並沒有熄火。

「進來坐坐,我請你吃餅乾。」她說。

他搖搖頭,「我得回家。」

「我知道,」她用胳臂環著他親吻著,「謝謝你賜給我最美妙的時光。」

他突然微笑,臉孔陡地一亮,幾乎像變魔術一般。「星期一見,小珍珍。還是朋友,對不對?」

「當然。」她說著又吻了吻他……但等他把手伸進她的上衣裡時,她立刻別開身子。「不行,我爸可能會看見。」

他放開她,臉上少了幾抹笑容;她迅速下車,冒雨從後門跑進屋子,一秒鐘後便不見人影。奇哥點燃一根菸,然後倒車開出車道;車子突然熄火了,他試了好久,引擎才重新啟動。這下子還得開好久才能回到家。

他回到家時,爸爸的旅行車已停在車道上。他把車停在旅行車旁邊熄了火,然後就默默地坐在車裡聽雨,真像坐在鼓裡似的。

屋裡,比利正在看電視,一看見奇哥進來,就興奮得一躍而起。「你知道剛才彼得叔叔怎麼說?他說他跟一群夥伴在戰時打沉了一艘老德的潛水艇哪!你下星期六要不要帶我去看錶演?」

「我不知道,」奇哥露齒笑道,「如果你每天吃晚飯前吻吻我的鞋子,我就帶你去。」他拉拉比利的頭髮,比利又笑又叫地踢他的小腿。

「好了,好了,」山姆說著走進房間,「你們兩個不要鬧了,明知道你媽不喜歡房裡亂糟糟的。」他的領帶已經扯下,襯衫最上面的扣子也已經開啟,他手裡端了一個盤子,上面有白麵包夾著熱狗。「你去哪兒了,艾德?」

「珍家裡。」

浴室裡響起一陣馬桶沖水聲,是維琴在裡面,不曉得珍有沒有留下什麼頭髮、唇膏或髮夾。

「你應該跟我們一塊去看你彼得叔跟安嬸嬸。」他爸說道,兩三口就把熱狗解決了。「艾德,你在家裡越來越像陌生人了,我不喜歡你這個樣子,到底我還在供你吃住。」

「供我吃住,沒錯。」奇哥說。

山姆迅速望了他一眼,初則感覺受傷,繼而氣憤。等他開口說話,奇哥看見他滿嘴牙齒上還沾著熱狗的黃色芥末,不禁覺得反胃。「你那張狗嘴,你那張該死的狗嘴。小鬼,你還沒長大呢!」

奇哥剝了一片面包,塗上番茄醬,聳聳肩說道:「反正我再過三個月就要走了。」

「你在說什麼鬼話?」

「我準備把強尼的車修好,然後開車到加州去找工作。」

「哦?很好。」他爸是個大塊頭,塊頭大得走起路來有點搖搖晃晃,但奇哥覺得自從他娶了維琴之後,好像變得越來越小,強尼死了之後,他又縮小了一些。他彷彿聽見自己對珍說:「我哥哥可能有,我沒有。」耳邊又聽到「彈你的嘀咯裡都吉他吧」的歌聲。「那輛車子別說是開到加州,就是城堡巖也到不了。」

「你不相信?操!我們等著瞧!」

他父親看了他一會兒,然後將一直拿在手上的熱狗朝他甩過來,正好砸在奇哥胸前,濺得他衣服、椅子上都是芥末。

「再說那個字,我就把你鼻子打斷。臭小子!」

奇哥撿起熱狗瞧著。紅通通的廉價熱狗,塗滿了法國芥末。他將熱狗朝他爸丟回去;山姆站了起來,臉孔漲紅得像舊磚塊一般,額頭上青筋暴出,他的大腿碰到身旁的托盤,托盤翻落地面。比利站在廚房門口注視他們,他手裡拿著一個裝滿熱狗與豌豆的碟子,此時碟子斜向一邊,豆汁也流到地上;比利的雙眼睜得老大,嘴唇不住地顫抖著。

「辛辛苦苦把他們養大,他們卻朝你吐口水,」他父親聲音濁重地說道,「唉!這就是養兒育女的下場。」他在椅子上摸索了半天,終於摸出吃了一半的熱狗,然後像握住命根子似的把熱狗緊緊握在手裡。他竟然張嘴吃了起來……同時奇哥看見他開始流淚。「唉!這就是養兒育女的下場。」

「你幹嘛一定要娶她?」他冷不防脫口而出,好不容易才把下一句話吞回去:要是你沒娶她的話,強尼可能還活著。

「不干你屁事!」山姆噙著淚吼道,「那是我的事!」

「哦?」奇哥也吼回去,「是嗎?我卻得跟她住在一個屋子裡!我跟比利就一定得跟她住在一起!眼睜睜地看她折磨你!而你根本不知道——」

「什麼?」他父親說道,聲音突然變得低沉起來;還留在他手裡的一小截熱狗,活像一根帶血的骨頭。「我不知道什麼?」

「你簡直瞎了眼,什麼都不知道。」他說,被自己幾乎脫口而出的話給嚇壞了。

「你最好給我閉嘴,」他爸說,「否則,奇哥,我就把你打死。」他爸只有在盛怒之下,才會叫他奇哥。

奇哥轉過身,發現維琴站在房間的另一邊,正一絲不苟地拉拉裙子,一雙大而冷靜的棕色眼睛盯著他。她的眼睛非常美麗,其他部分倒沒有這麼美、這麼永保清新,但那一雙眼睛的魅力仍可以持續好幾年;奇哥想到這裡,又不禁覺得怒火中燒,耳邊又響起「所以克萊,他死後我們鞭打他,就這樣,吊在棚子裡」的歌聲。

「她這樣欺負你,你卻這麼沒種,一點辦法也沒有!」

比利終於受不了這些吆喝——他害怕地大聲哀號著,丟下手裡一盤熱狗與豌豆,雙手掩面痛哭,豆汁灑在他的鞋子與地毯上。

山姆朝前跨一步,但看到奇哥無禮地作勢朝他招手時,又停下來。奇哥的動作彷彿是說:來呀,你過來嘛!來好好打一架,我已經等太久了。他們像雕像一般紋絲不動地站著,一直到維琴開口說話——她的聲音低沉,冷靜得一如她的棕色眼睛。

「艾德,你是不是曾經帶女孩到你房間?你該知道你爸跟我對這種事的態度。」之後她好像突然想到地說,「她忘下一條手帕。」

他惡狠狠地盯著她;他無法表達自己的感覺,卑鄙、乘人不備暗箭傷人的婊子!

如果你想傷害我,請便,那一雙棕色眼睛說道。他死前發生了什麼事你知我知;不過,奇哥,那是你唯一能傷害我的方法,是不是?而且只有你爸相信你才算數。但如果你爸相信了你的話,那麼他也沒法活下去了。

他父親逮住這個反攻的機會大做文章。「你這混賬東西!是不是帶女孩到家裡亂搞?」

「山姆,請你說話乾淨點。」維琴平靜地說道。

「你是不是就為了這個,才不跟我們一起去?這樣你才好——才好——」

「你說啊!」奇哥哭道,「別讓她堵了你的嘴!說啊!想說什麼,你就說啊!」

「你給我滾!」他悶悶地說道,「在你跟你媽和我道歉之前,休想回來!」

「你敢!」他吼道,「你敢說那婊子是我媽!我會殺了你!」

「哥,不要再說了!」比利尖聲叫道,聲音是模糊不清的,他的兩手仍然蒙在臉上。「不要吼爸爸!請你不要吼爸爸!」

維琴仍然定定地站在門口,一雙冷靜的眼睛也仍然盯著奇哥。

山姆步履不穩地朝後退一步。膝蓋窩撞著搖椅的邊緣,他重重地坐了下去,用毛茸茸的手臂擋住臉。「艾德,每次你嘴裡吐出這樣的字眼時,我連看都不願看你一眼。你讓我覺得好難受!」

「讓你難受的是她!你幹嘛不願意承認?」

他沒有回答,也不看奇哥,一手又胡亂抓了一個熱狗麵包,摸索著芥末醬。比利繼續哭著,混合著電視傳來的歌聲:「我的馬很老,但馬車跑得並不慢。」

「山姆,這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維琴溫柔地說道,「在他這個年紀,還真難為他了,成長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又狠狠擊中他的要害,這下可真大勢已去。他轉身朝門口走去,開門的時候,他回頭望了望維琴,開口叫了她的名字,當時她正冷靜地注視著他。

「艾德,什麼事?」

「床單弄髒了,」他頓了頓又說,「我破了她的身。」

他覺得她的眼中閃過一絲什麼,不過也許只是他的幻覺罷了。「艾德,請你走吧。你把比利嚇著了。」

他走了。別克車一直無法發動,就在他準備放棄改在雨中步行的時候,引擎終於發動了。他點燃一根香菸,倒車上14號公路,正打算加速前進時,車子又開始抖動,引擎燈痛苦地眨了兩下,車子就停下來了。最後他總算上路了,車子搖搖晃晃地朝蓋茨瀑布駛去。

他還看了強尼的道奇車最後一眼。

強尼本來可以在蓋茨工廠有一份安穩的工作,不過只有晚班。他曾經告訴奇哥,他並不在乎夜間工作,因為待遇比修車好。但他們的父親上的是白天班,如果強尼晚上在工廠工作,白天就得單獨跟她在家裡,偶爾奇哥也會待在隔壁房間……與他的房間只有薄薄的一牆之隔。強尼說:我無法脫身,而她也不放過我。我知道如果他曉得的話,會怎麼樣,可是她……她就是不肯停,於是我好像也停不住……她總是千方百計地挑逗我,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你見過她。比利太小,不會懂的,可是你見過她……

沒錯,他見過她,就因為這樣,強尼才到平原加油站工作,同時編了一個換工作的藉口,說在平原加油站工作,可以便宜地買到道奇的零件;就是如此,那輛福特野馬才會在強尼換車胎的時候,衝進修車間,消音器冒出火花。這正是繼母害死繼子的原委。他還記得橡膠燃燒的臭味,強尼的雪白t恤上印著脊椎骨節的半月形暗影。強尼正要站起身時,野馬車撞上他,雪佛蘭從千斤頂上砰地一聲落下,隨之而來的是黃色火焰和刺鼻的汽油味——

奇哥腳踩剎車,別克猛地停住。他橫過身子,把另一邊的車門迅速開啟,開始在泥濘的雪地上吐了起來。想到強尼慘死的情景,他禁不住再度嘔吐。車子幾乎熄火,不過他及時把它開動。當他發動車子時,引擎燈心不甘情不願地滅了。他坐在車裡,讓自己慢慢恢復平靜。一輛嶄新的白色福特轎車疾駛而過,濺起雨水和泥濘。

「史鐸市,」奇哥說,「開著新車去史鐸市。膽小鬼。」

奇哥唇邊、喉嚨、鼻腔中都是嘔吐的味道。這時候,他並不想抽菸。明天就有充分的時間做決定了;他倒車開上14號公路,繼續向前駛去。

8

真他媽的通俗,是不是?

比這篇小說好的東西多的是,我知道——至少有一二十萬篇更好的作品。應該在這篇小說的每一頁蓋上「大學文藝班學生作品」的戳記才是……因為事實正是如此。現在在我眼中看來,這篇作品真是東施效顰,生澀得可以卻又故作老練,風格模仿海明威,主題則效法福克納。還有什麼能比這更嚴肅、更富文學意味?

然而即使通篇虛飾,卻仍然掩不住一個事實:這是一篇色情小說,作者是個極端缺乏經驗的年輕人(我寫《史鐸市》這個故事時,只和兩個女生上過床,其中一次還早洩,和前面故事中的奇哥比起來,顯然大為遜色)。這部作品對女人的態度已超過敵視,而近乎惡劣的邊緣——小說中兩個女人是婊子,第三個女人只是個頭腦簡單的洩慾工具,說些「我愛你,奇哥」與「進來,我請你吃餅乾」這一類的話。奇哥則是叼著煙、充滿男子氣概的勞工階級英雄,活生生正是史普林斯汀歌曲中經常描繪的人物(雖然當這篇故事刊登在大學文藝雜誌上時,還沒有人曉得史普林斯汀是何方神聖)。這篇作品反映了作者既沒有經驗、又缺乏安全感。

不過,這篇東西是我寫作以來最有個人色彩的作品——也是嘗試筆耕五年以來,第一個讓我有整體感的故事,即使拿掉了支架,或許還是站得住腳的故事;雖然醜陋,卻是活生生的。一直到現在,我每次看這篇東西,都禁不住為其中的逞強與做作而莞爾;我可以看見戈登的真實面孔隱藏在字裡行間,這個戈登比此刻在寫作的戈登要年輕得多,當然也比眼前這個關注出版合約多於小說評論的世故暢銷書作家要理想化多了,但又不像那天跟大夥去看布勞爾屍體的那個戈登那麼年輕,那個即將失去天真光彩的戈登。

沒錯,這並不是好小說,作者過於注意外在的聲響,卻沒有好好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不過這是我第一次把熟悉的地方與自己的感覺表達於一篇小說中;眼見多年來一直盤踞在心頭的結以一種我能夠操控的新形式出現,竟生出一種恐怖的快感。我已有好些年都不曾想起童年時幻想丹尼躲在陰森森的衣櫥裡的可怕模樣,以為自己早已忘掉一切,然而在《史鐸市》裡竟又出現,除了些微改變之外,仍是原來的翻版,但卻是可控的。

好幾次我都有強烈的衝動想重寫這個故事,但總是強壓住這股衝動,因為如今重讀這個故事,覺得頗難為情;然而其中仍有我喜歡的東西,例如,強尼白t恤上的暗影和窗玻璃上的雨水映在珍裸體上的波紋,如果經過眼前這位頭髮已開始花白的戈登一改,會變得一文不值。

同時,這也是我沒有請爸媽過目的第一篇小說,因為裡面有太多丹尼的影子,城堡巖的味道太濃,更甚者,它充滿了一九六〇年的氣氛。你一向都知道事實真相是什麼,因為你要是用事實真相劃開自己或別人身上的傷口,總是會見到血的。

9

我的房間在二樓,溫度至少高達華氏九十度。到了下午,更會竄到一百一十度,即使開了窗子也一樣。那天晚上我真高興不必在家裡過夜,想到我們要去的地方,更令我興奮得不能自已。我用兩條毛毯捲成鋪蓋,再用舊皮帶捆好,又把所有的積蓄帶在身上——六毛八分。這樣,我一切準備就緒。

我從後面的樓梯下樓,以免跟我爸碰上,不過我根本不必擔心,他還在花園裡灑水,呆望著水汽在陽光照射下現出彩虹。

我朝夏街走下去,穿過一塊空地來到卡賓街,正準備上樹屋的時候,一輛汽車在路邊停下,柯里從車上跳了下來。他一手拿著舊男童子軍袋,另一手提著鋪蓋卷和綁在一堆的衣服。

「先生,多謝。」他說罷即急急朝我走來,車子也隨之開走;他斜揹著男童子軍水壺,在走動中,水壺一跳一跳地拍打他的臀部,眼睛閃著光芒。

「戈登!要不要看一樣東西?」

「當然,是什麼?」

「先到那裡去。」他指著藍點餐館與藥房之間的小小空地。

「柯里,是什麼東西?」

「你快過來啊!」

他朝那小巷子一直跑過去,過了一會兒,我也跟著他後面跑。這兩幢建築物並非平行而立,而是越來越接近,因此其間的巷子也越來越窄,我們快步踩過盡是舊報紙、亮晶晶的破酒瓶與汽水瓶的巷道。柯里拐進藍點餐館後面,然後放下鋪蓋卷。這地方擺了八九個垃圾桶,撲鼻的臭味令人難以忍受。

「柯里!快點,別整人了!」

「把手伸出來。」柯里說道。

「拜託!我要把你丟到——」

陡地我住了口,立刻把臭味十足的垃圾桶給拋到九霄雲外。柯里已將男童子軍袋放下,並且開啟袋子,摸出一把深色木質槍柄的巨大手槍。

「你要當獨行俠還是亞利桑那奇俠?」柯里笑容滿面地說道。

「老天!你從哪裡弄來的槍?」

「我爸爸的抽屜裡;這是把點四五口徑的手槍!」

「對,我看得出來。」其實它也可能是點三八或三七五口徑,儘管我讀過一大堆麥克唐納和愛德·麥可班恩的推理小說,不過我近距離看過的手槍,就只有班警長身上佩戴的那一支……儘管每個小孩都求過他把槍從套子裡拿出來,班警長卻從來不肯。「你爸要是發現了,非把你的皮剝了不可!不過你說他正喝得大醉,是不是?」

他的眼睛仍然忽閃。「沒錯,老兄。他絕對不會發現,他跟另外幾個傢伙已經在酒館灌了七八瓶,足夠他們醉到下星期。一群酒鬼!」他恨恨地說。柯里是我們中間唯一滴酒不沾的人,他絕不為了逞強而喝酒,他說他絕不讓自己長大跟爸爸一樣變成一隻酒桶。有一回戴家雙胞胎從他們老爸那兒弄來六瓶啤酒,大夥兒把柯里狠狠訕笑了一番,因為他連一口也不喝;之後柯里偷偷告訴我,說他怕極了喝酒。他爸爸一頭栽進酒裡,再也抬不起頭來;他大哥強姦那女孩的時候,也喝得爛醉。凸眼蛇和他那一群死黨——馬瑞爾、查理與比利——在一起的時候,也是酒不離手。他問我,如果他也跟酒沾上了邊,那麼他能放下酒瓶的機率有多大?也許你會覺得滑稽,一個十二歲的小孩竟然憂心忡忡自己可能變成酒鬼。但對柯里而言,這件事一點也不滑稽。柯里經常思考這個可能性,而他之所以如此,並非毫無理由。

「有沒有子彈?」

「九顆——盒子裡就剩這些。他會以為是他自己用掉的,每次他喝醉時,都會亂射啤酒罐。」

「子彈上膛了沒?」

「沒有!老天,你以為我是誰?」

我終於把槍接過來,真喜歡手中那種沉甸甸的感覺。我想象著自己是麥可班恩的小說《第八十七分局》中的霹靂神探卡瑞拉,在冰涼如水的夜色裡追緝惡徒或掩護搭檔;我對準一個臭氣逼人的垃圾桶,手指扣著扳機。

「咔——砰!」

槍在我手中跳了起來,火光從槍的末端躥向前方,我的手腕好像被震破一般,心也彷彿陡地跳至喉嚨口,不住地顫抖著。金屬製垃圾桶給射了一個大洞——這真是邪惡魔法師的傑作。

「天啊!」我叫道。

柯里笑得全身抖動——不知道是真的覺得好笑,還是嚇得歇斯底里。「是你乾的!是你乾的!是戈登乾的!」他扯著喉嚨大聲叫道,「喂!戈登在城堡巖大開殺戒了!」

「閉嘴!我們快走!」我邊叫邊扯著他的上衣。

就在我們逃跑的同時,藍點餐館的後門猛地開啟,穿著制服的女侍走了出來。「是誰?誰在這裡放炮?」

我們飛也似的快跑著,從藥房與五金行後面穿過。我們爬過籬笆,手掌被刺得流血,終於離開了那條街。在我們逃跑的同時,我忙不迭地把槍丟給柯里,他雖然差一點笑死,但仍接個正著,再塞回男童子軍袋裡。一旦踏上卡賓街,我們就放慢腳步,免得大熱天還在街上狂奔,讓人看了起疑。

「老兄,你真該瞧瞧你剛才那張臉,噢,真是有趣極了,簡直好極了。」柯里搖搖頭,拍拍大腿,又笑個前俯後仰。

「你明知裡面有子彈,對不對?你這渾球!這下我可闖禍了,那個女服務生看見我了。」

「狗屎!她以為是鞭炮,而且你明知道那女人是個大近視,又不肯戴眼鏡,就怕會破壞她的美——麗臉蛋。」他手插著腰,搖搖屁股,又笑了起來。

「我不管;你這手真是低階,柯里,真低階。」

「好了,戈登,」他一手搭在我肩上,「我對老天發誓,我真的不知道里面上了子彈,我剛剛才把槍從我爸的抽屜裡拿出來,他以前每次都會卸下子彈,上回他把槍放回去的時候,一定是醉得厲害。」

「真的不是你裝的子彈?」

「不是。」

「你用你媽的名字發誓,如果說謊,就讓她下地獄。」

「沒問題。」他劃了十字,又吐了口水,一臉虔誠與懊悔,與聖詩班的男孩並無二致。但等我們走到樹屋下的空地,看見魏恩、泰迪坐在鋪蓋捲上等我們時,他又開始大笑。他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他們,待大夥笑過之後,泰迪便問柯里,帶手槍到底有什麼用處。

「沒用,」柯里說,「不過我們可能會碰上大熊之類的東西,而且夜晚在樹林裡,總是有點毛骨悚然。」

每個人聽了都點點頭。柯里是我們這一夥中最大、也最厲害的角色,因此即使說了這類孬種的話,也不會怎麼樣。要是換了泰迪,別說明講,就是暗示自己怕黑,也會被我們聲討得灰頭土臉。

「帳篷搭起來沒?」泰迪問魏恩。

「嗯。我還在裡面放了兩隻開啟的手電筒,天黑下來的時候,別人會以為我們還待在裡面。」

「聰明!」我說著拍拍魏恩的背,他能想得這麼周到還真是不容易。他笑了笑,漲紅了臉。

「那我們走吧,」泰迪說,「快走,都快十二點了!」

柯里站了起來,我們都圍在他身邊。

「我們穿過畢家的地,再從傢俱工廠後面過去,」他說道,「然後我們再經過垃圾場,順著鐵軌走,過了橋就走到赫婁了。」

「你想那樣會走多遠?」泰迪問。

柯里聳聳肩。「赫婁地方很大,我們起碼要走二十英里。戈登,你認為呢?」

「對,也許還會到三十英里。」

「即使是三十英里,我們走到明天下午應該也到了,只要沒有人退縮的話。」

「這裡沒有人是孬種。」泰迪立刻說。

大家都互望了片刻。

「喵。」魏恩叫了一聲,大夥都笑了。

「走吧,各位。」柯里說著,背起他的男童子軍袋。

我們一起走出空地,柯里領頭走在最前面。

10

我們穿過畢家土地,又費勁攀上通往鐵道的堤防時,大家都已經脫掉上衣,把衣服綁在腰際,汗水仍然不停歇地流著。我們從堤防最高處往下面的鐵軌望,那兒正是我們要去的地方。

無論年紀多大,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刻。我是唯一戴了手錶的人——一隻廉價的天美時表,是我前一年賣克羅佛牌藥膏獲得的獎品;長短針齊指著正午,炙熱的陽光打在眼前一片乾涸無蔭的土地上,真讓人覺得陽光就要透進腦殼、炒熱你的腦漿似的。

城堡巖在我們的後方,整個小鎮綿延在長長的山丘上。再往城堡河下游走,就可以看見羊毛工廠的煙囪一根根朝空中噴著黑煙,朝水中排放廢物。傢俱工廠在我們左邊,正前方即是鐵軌,在陽光下亮晃晃地閃爍著。鐵道與城堡河平行,城堡河在我們左邊,右邊是一片雜草叢生的灌木林(今天那裡有條摩托車道,每個星期天下午兩點鐘都有賽車活動);地平線上聳立著一座廢置不用的舊水塔,不但腐朽不堪,而且有幾分嚇人。

正午時分,我們就在那兒站了一會兒,之後柯里不耐煩地說道:「好了,我們快走吧!」

我們沿著鐵軌旁邊走著,每走一步,便踢起一堆黑色的煤灰,我們的鞋襪也很快黑成一片。魏恩開始唱歌,但不久便作罷,我們也落得耳根清淨。只有泰迪和柯里帶了水壺,我們都渴得頻頻跟他們要水喝。

「我們可以在垃圾場水龍頭那兒裝水,」我說,「我聽說那個井很安全,有一百九十英尺深。」

「好吧,」身為頭子的柯里說道,「那倒是個休息的好地方。」

「那吃的呢?」泰迪突然問道,「我敢打賭沒有人想到要帶吃的東西,我就沒有。」

柯里說:「該死!我也沒想到。戈登,你呢?」

我搖搖頭,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笨到這種程度。

「魏恩?」

「沒有,」魏恩說,「對不起。」

「好吧,看看大家身上有多少錢。」我說,接著鬆開襯衫,攤在地上,把我自己的六毛八分丟下去,硬幣在陽光下熠熠發光。柯里有一張破爛的一元大鈔和兩分錢硬幣,泰迪有七毛錢,魏恩帶了七分錢。

「兩塊三毛七,」我說,「不賴。通到垃圾場的那條小路末端有一家店,待會兒大家休息的時候,得有個人走到那兒去買漢堡肉跟喝的。」

「誰去?」

「我們到垃圾場的時候再分配工作。走吧!」

我把錢都裝在褲袋裡,正要把襯衫重新綁在腰間時,聽見柯里大聲喊道:「火車來了!」

儘管我已聽見火車駛近的聲音,仍然把手放在鐵軌上感覺一下;鐵軌震動得厲害,一時之間,我竟覺得好像手中握著一輛隆隆作響的火車似的。

「大家跳傘吧!」魏恩大喊道,同時滑稽地大跨一步,朝堤防邊一躍而下。魏恩喜歡扮演傘兵的程度已接近瘋狂,只要碰到比較軟的地面——沙礫坑、乾草堆,以及像這種堤防邊,他都想表演跳傘。柯里也跟著跳了下去。此刻火車的聲音已震耳欲聾,也許直接經由我們這一側的河流朝路易斯登駛去。泰迪不但沒有朝旁邊跳下去,反而對準火車駛來的方向走去,他厚厚的鏡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雜亂的長髮因汗溼而一綹綹地黏在額頭上。

「泰迪,快跳啊!」我說。

「不,我要閃車。」他看著我。鏡片後放大了的眼睛興奮而狂熱。「閃火車,你懂嗎?單單閃貨車太小兒科了。」

「老兄,你真瘋了,想死是不是?」

「這就跟諾曼底搶灘一樣!」泰迪大聲喊著,一邊朝鐵軌中央跨個大步,他站在一塊枕木上,好不容易才站穩了。

我目瞪口呆地站了一會兒,實在難以相信這種徹頭徹尾的愚蠢行徑;緊接著我抓住他,拖著拳打腳踢、不住抗議的他到堤防邊,再把他推下去。我跟在後面跳下來,還在空中時,就捱了他結結實實的一拳,差點連氣也喘不過來,但我還是設法用膝蓋頂住他的胸部,趁他還來不及站穩,又打得他平躺在地上,然後我也氣喘吁吁地落了地,泰迪抓著我的脖子,我們就一路滾至堤防底部,又抓又打的,柯里與魏恩瞪著我們,一副驚呆了的模樣。

「你王八蛋!」泰迪對我咆哮道,「你渾蛋!你敢再管我的閒事,我就宰了你!你這糞坑!」

此刻我喘過氣,站起身來;泰迪前進,我就往後退,同時伸出雙手,擋開他一記記拳頭,心中覺得半好笑、半害怕。泰迪握起拳頭來的時候,可不要掉以輕心;有一次他就以這副姿態單挑一個大孩子,打不過的時候,他就張嘴猛咬。

「泰迪,等我們看過那具屍體以後,隨便你要閃什麼車都行,不過……」

一記猛拳閃過我的肩頭。

「在那以前,絕不能讓任何人看見我們,你……」

一拳擊中我的臉頰,這回我可真要跟他玩真的了,要不是柯里跟魏恩——

「你這蠢驢!」

——趕來把我們分開。火車從我們上方隆隆而過,引擎噴出廢氣與車輪碾過鐵軌的聲音轟隆有如雷鳴,少許煤渣震到下面,我們的爭執也結束了……因為現在根本聽不到自己講話的聲音。

那是一列很短的貨車,最後一節車廂駛過之後,泰迪說:「我要殺了他,至少要打得他一個嘴唇兩個厚。」他掙扎著想掙脫柯里的掌握,但柯里把他抓得更緊了。

「冷靜一下,泰迪。」柯里悄聲說,而且不斷重複這句話,一直到泰迪不再掙扎為止。此刻泰迪靜靜站著,眼鏡歪戴著,助聽器的線無力地垂在胸前,連線著他褲袋中的電池。

等泰迪完全平靜下來之後,柯里轉向我說道:「戈登,你到底為了什麼鬼事跟他打架?」

「他要去閃那輛火車,我是怕司機看到會去報警,搞不好派個警察出來找我們也不一定。」

「哼!狗屎!他忙著在抽屜裡做巧克力呢!」泰迪說道,但他好像不再生氣了,暴風雨已過。

「戈登這麼做不過是為大家好,」魏恩說,「大家講和吧!」

「兩位,講和吧。」柯里贊同道。

「好啊。」我說著伸出手,手掌朝上,「泰迪,講和好嗎?」

「我本來可以閃得過的,」他對我說,「你知道的,戈登,對不對?」

「是啊!」我說著,雖然心中一陣發冷,「我知道。」

「好了,擊掌吧。」

柯里下令,同時放開手,泰迪的手重重打在我的手掌上,火辣辣的,然後他把手掌翻轉過來朝上,換我拍他的手掌。

「戈登是可惡的膽小鬼。」泰迪說。

「喵——」我回答。

「好了,」魏恩說,「現在總可以走了吧!」

「除了這裡以外,去什麼地方都行。」柯里一本正經地說,魏恩轉過頭來,彷彿要打他似的。

11

我們在一點三十分左右走到垃圾場;魏恩以一聲「跳傘囉!」帶領大家跳下堤防。我們大躍幾下便到了底,並且跳過由排水孔徐徐流出的細流;越過這塊沼澤地,便是垃圾場的邊緣。

垃圾場四周圍著六英尺高的柵欄,每隔二十英尺,就有一塊褪色的板子上面標示著:

城堡巖垃圾場

開放時間:下午四時至八時

星期一關閉

嚴禁侵入

我們爬到柵欄頂,翻個身跳下來。泰迪與魏恩帶頭到井邊——就是那種需要用老式抽水泵費力打水的井。水泵杆子旁邊有一個裝滿水的桶,而最大的罪過就是忘了把桶盛滿水,留給下個人用。打水的鐵桿子成某個角度向外伸出,看起來有幾分像振翼欲飛的單翼鳥;鐵桿子原本漆成綠色,但一九四〇年以來,千萬只使用過水泵的手幾乎已把綠色的漆給磨掉了。

城堡巖有幾個令我難以忘懷的地方,垃圾場即是其中之一,它總使我想到超現實主義畫家的作品——那些傢伙總是畫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像幾個鐘面零亂地嵌在枝椏間、維多利亞式的客廳竟然置身於一望無際的撒哈拉沙漠中,或是從壁爐裡冒出個蒸氣引擎。以小孩子的眼睛來看,躺在城堡巖垃圾場裡的東西,似乎都並不真正屬於那裡。

我們是從後面進去的;如果走前門的話,一進門就是一條寬廣的垃圾通路,路面漸漸擴充套件成一個半圓形區域,被壓路機碾成平平的作為卸垃圾的場地之用,末端陡落成一個垃圾坑。水泵(泰迪與魏恩此刻正站在那兒,為誰來壓水泵而爭論不休)位於這個大坑的後面,坑的深度也許有八英尺,堆滿了用壞、用光的東西。其中有好多東西都令我不忍卒睹——也許真正不忍的是我的腦,因為它一直無法決定該讓眼睛看什麼,於是你的眼睛便看著——或許是被迫看著如枝椏間的鐘面與沙漠中的客廳般不搭調的東西。黃銅床架醉酒般躺在太陽下;小女孩的玩具娃娃驚呆地望著自己的大腿中間,彷彿她生下了一堆棉花似的;一輛汽車底部朝天,子彈頭般的黃色車頭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頗像個升火待發的火箭;一個辦公大廈用的巨型水瓶在夏日炙陽的烤曬下,一變而為閃耀的藍寶石。

那兒也有許多野生動物,雖然與迪士尼動物影片及動物園裡備受寵愛的溫馴動物不同。有肥嘟嘟的老鼠,因飽食腐壞的漢堡與長蛆的蔬菜而毛色豐澤、步履蹣跚的土撥鼠,還有成千只海鷗來回盤旋,偶有一隻大烏鴉徘徊其間,宛如勤於內省、思慮周密的牧師。當迷途野狗找不到垃圾桶可以打翻來覓食、也沒有鹿可追時,這裡是它們飽餐一頓的地方。它們是一群可憐又壞脾氣的雜種狗,不時扯開嘴露出一口兇牙,為了一塊髒兮兮的香腸或一堆臭氣沖天的雞內臟,不惜爭個你死我活。

不過這些狗從不攻擊垃圾場管理員麥洛,因為他的腳邊總跟著大波。大波是城堡巖最惡名昭彰(至少在二十年後狂犬庫丘出現之前)、也最少露面的惡犬,醜得足以使時鐘停止轉動。孩子中間盛傳著大波是多麼多麼兇狠,有的說它有一半德國牧羊犬血統,有的說它應該是拳師狗,有個從望城山來的孩子說它是杜賓犬,聲帶已被切除,因此它攻擊的時候靜寂無聲,令人防不勝防。其他孩子又說大波是隻瘋狂的愛爾蘭狼狗,麥洛餵它吃一種混合雞血的特別狗食。這些孩子又繪聲繪影地說,麥洛根本不敢帶大波走出他的小屋,除非大波像獵鷹一樣戴上頭罩。

最常聽到的一種說法,就是麥洛不僅訓練大波咬人,更訓練它咬人體的特定部位。哪個倒霉的小鬼翻過柵欄想偷些值錢東西,就會聽見麥洛喊道:「大波!給我咬!咬手!」大波聽命死咬住那隻手,撕下皮與腱,咬碎了骨頭,一直到麥洛叫它才停。謠言還說大波會攻擊耳朵、眼睛、腳或腿……下一個闖入者驚見麥洛和忠心耿耿的大波時,可能會聽見麥洛可怕的喊叫聲:「大波!給我咬!咬睪丸!」於是那孩子就得一輩子娘娘腔了。麥洛自己倒是常常在附近走動,他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工薪階層,時而修補別人棄置不用的東西,拿到鎮上去賣以貼補家用。

今天沒有見到麥洛或大波的影子。

柯里和我注視著魏恩用水泵汲水,泰迪則在旁邊瘋狂地壓著杆子,終於他的辛苦得到補償,一道清水泉湧而至。過了一會兒,他們倆都一頭栽進水槽裡。泰迪仍然繼續加速猛壓著水。

「泰迪瘋了。」我輕聲說道。

「是啊!」柯里理所當然地說道,「他活不過十年,我敢打賭,他爸那樣子燒他的耳朵,害他變得那麼瘋狂,到處去閃車,啥東西都看不見,戴不戴眼鏡都一樣。」

「記不記得上回爬樹的事?」

「記得。」

一年前,泰迪與柯里爬上我家屋後的大松樹,他們幾乎快爬至樹頂時,柯里說樹頂的樹枝都已經腐爛,所以不能繼續往上爬,當時泰迪臉上出現那種瘋狂又倔強的表情,說反正他滿手都已經沾滿了松焦油,非要爬到樹頂才肯罷手。柯里說什麼也無法勸動他,於是他還是繼續爬,而且爬上去了——不過請記得,他的體重只有七十五磅左右。他就站在那兒,沾滿松焦油的手緊抓著樹頂,吼著說他是世界之王之類的瘋話,說時遲那時快,傳來一陣令人心驚的朽木斷裂聲,他腳下踩的樹枝折斷,於是他筆直落下。之後發生的事,真叫人不能不相信上帝確實存在;柯里伸出雙手——純粹出於反射作用,恰好抓著泰迪的頭髮,儘管柯里的手腕後來腫得胖胖的,兩個星期內都不能靈活運用右手,他仍緊抓住尖叫詛咒不斷的泰迪,直到他的腳落在一根足以支撐體重的活樹枝上。若不是柯里盲目亂抓,泰迪早就一路摔到地上,直落一百二十英尺。等他們爬下來,柯里一臉死灰,幾乎因為驚嚇過度而嘔吐。泰迪為了柯里抓他頭髮還要跟他大打出手,幸好有我做和事佬才算沒事。

「我偶爾還夢到這件事,」柯里說著,以一種奇異而不設防的眼神望著我,「不過在夢裡,我卻沒能抓著他,只抓著他幾根頭髮,然後他就尖叫著摔了下去。好怪,是不是?」

「好怪。」我附和著,一時之間,我們互相注視,似乎看見了那份促使我們結為好友的真情,之後我們移開目光,望著正在打水仗、又叫又笑的泰迪與魏恩。

「可是你抓著他了,」我說道,「柯里從不失手,對不對?」柯里對我眨眨眼,用大拇指和食指圍成環狀,然後利落地吐出一口白色唾液,射過環中心。

魏恩吼道:「你們快來喝水,免得待會兒水又流回去了。」

「我們來賽跑。」柯里說。

「這個大熱天?我看你瘋了。」

「快啊,」他說道,仍然露齒笑著,「各就各位。」

「好吧!」

「開始!」

我們賽跑,球鞋翻起了又硬又燙的塵土,我們緊握著拳頭,身體前傾,裹著牛仔褲的雙腿飛快跑著。那是一種悶煞人的炙熱,魏恩站在柯里那邊,泰迪則在我這邊,兩人同時豎起中指,我們四人在這充滿煙味的沉悶地方開懷笑著,柯里把水壺丟給魏恩,裝滿後,柯里和我便走到水泵前,柯里先幫我打水,然後再換我幫他,冷得出奇的井水片刻間沖刷掉一身的骯髒與暑氣,把我們的頭皮凍得發麻,彷彿提早四個月進入寒冷的一月。之後我重新把桶盛滿水,大夥一塊兒走到垃圾場僅有的一棵樹下納涼。這是一棵發育不良的梣樹,距離麥洛的小屋四十英尺,矮樹微微向西邊彎下身子,彷彿要提起它的根,就好像老太太提著裙襬,準備腳底抹油溜出這個該死的垃圾場。

「真好玩。」魏恩說;他並非單指在垃圾場裡胡來,或是瞞騙我們的家人,或順著鐵軌走到赫婁,他的確是指所有這些好玩的事情,但如今我覺得他指的還不只這些,而我們也都明白。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兒,都在我們四周,我們很清楚自己是誰名啥,更知道要到哪兒去。真是太美妙了!

我們在樹底下坐了片刻,像以往一樣瞎聊著:哪支球隊最棒(當然是擁有強棒馬里斯和曼託的洋基隊了)、哪一種車最好(一九五五年的雷鳥車,只有泰迪堅稱是一九五八年的柯維特車);除了我們這夥人以外,有誰算是城堡巖數一數二的狠角色(我們一致認為是詹米,他在課堂上對著尤恩老師比劃中指後,在老師的怒吼聲中,把手插在褲袋裡,大搖大擺地晃出教室);最好看的電視節目(不是《鐵面無私》,就是《彼得·甘恩》,不管是羅伯特·斯塔克飾演的《鐵面無私》中的奈斯還是克雷格·史蒂芬飾演的甘恩都很酷)。

結果泰迪首先注意到樹影變得越來越長,於是問我時間,我一看錶,才發現已經兩點十五分了。

「嘿,各位,」魏恩說,「總得有人去買吃的,垃圾場四點就開了,我可不希望麥洛跟大波出現的時候還待在這裡。」

連泰迪也附議著。他並不怕有個啤酒肚、又至少四十好幾的麥洛,但城堡巖的每個小鬼一聽見大波的名字,就忍不住捏捏兩腿中間的命根子。

「好吧,」我說,「最怪的人去。」

「就是你,戈登,」柯里笑道,「怪到骨子裡去了。」

「你媽也是。」我邊說邊給每人一個銅板,「丟銅板。」

四個硬幣反射著亮晃晃的陽光,四隻手將它們從空中截下,啪啪啪啪四隻手掌蓋住了銅板,我們將手拿開,兩正兩反;再丟一次,四反。

「天哪!黴運當頭!」魏恩說著,大家都知道他的意思。四個正面,代表好運亨通,四個反面,則是黴運當頭。

「放狗屁!」柯里說,「別無聊了,再丟一次。」

「不,真的會黴運當頭,」魏恩熱切地說,「你還記得克林頓那幫人在西洛山全軍覆沒的事情嗎?比利告訴我,他們上車前還為了啤酒在擲銅板,結果擲了四個反面。後來就‘砰’地車子被撞得稀巴爛。我真的不喜歡這樣的結果。」

「誰相信那些好運黴運的狗屎,」泰迪不耐煩地說道,「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兒,魏恩,你到底丟不丟?」

魏恩丟了,但很明顯的十分不情願。這一次,他、柯里與泰迪都是反面,我的則是正面;我驀地害怕起來,彷彿心中突然蒙上了一層陰影。他們三個人依舊擲出反面,仍是黴運當頭,似乎厄運無聲無息地再度指向他們,我竟沒來由地想到柯里的話:只抓著他幾根頭髮,然後他就尖叫著摔了下去。好怪,是不是?

三反,一正。

之後泰迪又發出瘋狂刺耳的尖笑,一面指著我,這種感覺於是消失了。

「我只聽過巫婆是這種笑法。」我說著朝他豎起中指。

「咿咿咿咿,戈登,」泰迪笑道,「快去買點吃的來。」

我倒不討厭這份差事,我已經休息夠了,不介意走到佛羅里達市場。

「去吧,戈登,」柯里說,「我們在鐵軌旁邊等你。」

「你們最好別丟下我先走。」我說。

魏恩笑道:「戈登,丟下你就好像只帶了成人雜誌,卻漏了啤酒一樣。」

「噢,閉嘴。」

他們齊唱,「我不閉嘴,我長大了。當我看你,我嘔吐了。」

「於是你媽媽走過來,把它舔乾淨。」我說。我邊說著邊轉身離去,同時在肩膀上朝身後豎起中指。此後,我再沒有交到像這樣的朋友,你呢?

12

現在的人都說「每個人各有所好」,這說法還真酷。所以如果我對你說「夏天」二字,你腦海中自會浮現一系列夏天的畫面,跟我心中的夏天意象大異其趣。但是對我而言,夏天就是在華氏九十幾度的高溫下,口袋裡兜著叮作響的零錢,腳上穿著凱茲牌運動鞋,走到佛羅里達市場。夏天這兩字在我腦中的意象是通向遠方的鐵軌,在太陽下白花花的,閉上眼睛後,仍可在黑暗中看到它,只不過藍色取代了耀眼的白。

雖然過河尋找布勞爾屍體是那年夏天的大事,但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印象深刻的事,例如,羅賓路克唱「親愛的蘇西」和小安東尼唱「我一路跑回家」的歌聲。這些都是一九六〇年夏天的流行歌曲嗎?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無數的夏日黃昏,當wlam臺的搖滾樂慢慢變成wcou臺的棒球賽轉播時,時光也在流轉。我想這些全都代表了一九六〇年。那年夏天的回憶似乎跨越了好幾年的時光,完整地封存在由聲音交織而成的記憶網中:蟋蟀甜蜜的鳴叫聲、玩牌時連珠炮似的興奮吼叫聲、誤了晚餐而匆匆趕回家的孩子踩腳踏車的剎車聲、諾克斯以他單調的德州嗓音唱著:「來吧,當我的舞伴,我會和你做愛。」與歌聲混雜在一起的是青草剛割過的清新氣味和棒球賽轉播聲:「現在的球數是兩好三壞。福特[28]把身體前傾……對捕手的暗號搖搖頭……現在他收到暗號了……福特停頓了一下……把球投出……球快速飛出去!威廉斯[29]穩穩把棒揮出,打個正著!再見全壘打!紅襪隊領先,三比一!」一九六〇年的時候,威廉斯還在為紅襪隊效命嗎?我敢和你打賭他還在,還保持三成一六的打擊率。我記得很清楚。那幾年,棒球變成我生命中的大事,同時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棒球明星和我一樣,是有血有肉的凡人。我是在坎培尼拉[30]的悲劇中領悟到這點:一九五八年,坎培尼拉發生車禍,報紙頭版以斗大的標題嘶吼著這個天大的壞訊息:坎培尼拉的職棒生涯就此結束,他將坐在輪椅上度過餘生。兩年前的某一天早上,我坐在打字機前,開啟收音機,聽到孟森[31]駕著飛機試圖降落時失事身亡的訊息時,一九六〇年的感覺彷彿又回來了,同樣令人心碎的砰然重擊。

當時還可以去電影院看電影,如今那家電影院已經拆除,以前他們會放映理查·艾根演的科幻電影、奧迪·墨菲的西部片(墨菲的每部片子,泰迪至少看過三次,幾乎把墨菲神化了),以及約翰·韋恩的戰爭片。還有玩不盡的遊戲,數不盡的囫圇吞棗紀錄、除草、丟銅板、偷跑到什麼地方,或被人一掌拍在背上。如今我坐在這裡,瞪著電腦鍵盤,想透過它回到從前,回想那年夏天最好與最壞的時光,我幾乎感覺到自己成人的身軀中,仍埋藏著一個瘦巴巴、髒兮兮的小男孩,也依然聽得見那些聲音;然而最鮮明的記憶,仍是那個口袋裡兜著零錢、汗流浹背朝佛羅里達市場狂奔的戈登。

我要了三磅漢堡肉與一些漢堡卷、四瓶可口可樂,又用兩分錢買了一支開瓶器。店主是一位名叫喬治的人,他拿了肉便倚在收銀機上,火腿似的手臂橫在櫃檯,嘴裡銜著牙籤,大大的啤酒肚在白色運動衫下鼓得圓圓的,彷彿吃飽了風的帆。我買東西的時候,他就站在那兒虎視眈眈,惟恐我順手牽走什麼,一直到稱漢堡的時候才開口講話。

「我認識你,你是丹尼的弟弟,對不對?」那根牙籤從嘴的一角移到另一角,彷彿滾球一般。他伸手到櫃檯後面,拿起一瓶汽水灌著。

「是的,先生。但是丹尼他——」

「我知道,可憐。俗話說:‘有生就有死。’你懂嗎?人生就是這樣,我的弟弟就死在韓國。你長得很像丹尼,有沒有人這麼告訴過你?嗯,像極了。」

「是的,先生,偶爾有人這麼說。」我陰鬱地說道。

「我記得那年他當選聯盟的明星球員,他打的是中衛;老天,他可真能跑!你也許當時年紀太小,都不記得了。」他的目光越過我的腦袋,穿透紗門望著外面的熱天,似乎沉浸在美好回憶中。

「我記得。呃,喬治先生?」

「什麼事?」他仍舊是滿眼迷濛地沉浸在回憶中,口中的牙籤微微顫抖著。

「你的大拇指壓在秤上。」

「什麼?」他吃驚地低下頭,看見他圓圓的大拇指正穩穩地壓在白色搪瓷上。如果不是他談起丹尼時,我挪了一下身子,可能絞肉就擋住了他的手指,我根本無法發現。「喲,真是的,我大概想你哥哥想得太出神了。大家都愛他。」喬治劃了個十字,等他把手指移開時,指標立刻躍回六盎司。他又多拍了些牛肉在漢堡捲上,然後用白紙把漢堡裹好。

「好了,」他邊咬牙籤邊說,「讓我們算算看。三磅漢堡肉是一塊四毛四,漢堡卷兩毛七,四瓶汽水四毛,一支開瓶器兩分,總共是……」他在準備用來裝東西的紙袋上算著,「兩塊兩毛九。」

「一毛三。」我說。

他慢慢抬起頭來望著我,眉頭緊皺。「呃?」

「兩塊一毛三,你加錯了。」

「小鬼,你——」

「你加錯了,」我說,「你先是故意把拇指壓在秤上,現在又暗中加價,喬治先生。本來我還想再買點零嘴,現在還是算了。」我把兩塊一毛三放在他面前。

他瞧瞧錢,再瞧瞧我,眉頭皺得更厲害了,臉上的皺紋有如裂溝一般深。「小鬼,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他低聲說道,一副不懷好意的樣子。「你自以為很聰明嗎?」

「不是的,先生,」我說。「但你別想偷偷佔我便宜。要是你媽知道你這樣子騙小孩,她會怎麼說?」

他很快把東西丟進紙袋裡,可樂瓶在這一震盪下叮咚作響,他粗魯地把紙袋甩給我,也不管我是不是會接不著而摔壞了汽水瓶。他黑黝黝的臉漲得像豬肝一樣紅,眉頭仍然緊皺著,一臉的陰沉。「好了,小鬼,滾吧。如果你再走進我的店,我就把你摔出去,自作聰明的小癟三。」

「我絕對不會再踏進貴店一步。」我說著走到紗門前將門推開。「我的朋友也都不會來,我想我至少有五十個朋友。」

「你哥哥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喬治大吼道。

「操你!」我回吼一聲,沒命似地狂奔而去。

我聽見紗門砰的一聲開啟,身後傳來他的怒吼聲:「你這小雜種!要是膽敢再來,我就把你打得滿地找牙!」

我一直跑過了第一個小丘才停下來,又害怕又覺得好笑,胸口像是有一把釘錘猛敲似地跳個不停,隨後我改為快走,一邊頻頻回頭看他會不會開車過來打我。

他並沒有這麼做,很快地,我便走到了垃圾場大門。我把紙袋塞進襯衫裡,攀上門,再像猴子一樣從另一邊爬下來,我穿過半個垃圾場時,看到一樣我不喜歡的東西——麥洛的別克車停在他的小屋後面。要是讓麥洛瞧見可就麻煩了;儘管麥洛與那惡名昭彰的大波依然不見蹤影,然而剎那間,我竟覺得垃圾場後面的鐵絲網柵欄似乎變得好遠,如果我剛才是從外面繞過來該有多好,但此刻再想掉頭已經太遲,因為我已經太深入了。如果麥洛瞧見我爬柵欄,那我回家後麻煩可大了,不過我最怕的,還是麥洛那一聲:「給我咬!」

我腦中響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小提琴音樂,我一步一步走著,想裝出一副輕鬆樣子,好像我原本就該懷裡揣著一紙袋漢堡,朝著垃圾場和鐵軌之間的柵欄走去似的。

距離柵欄尚有五十英尺,我正開始以為一切順利的時候,竟聽見麥洛喊道:「嘿!嘿!小鬼!離那柵欄遠一點!走開!」

如果我夠聰明的話,就該聽這傢伙的話繞路而行,但當時我太緊張了,不但沒有做聰明事,反而大叫一聲,拔腿向柵欄跑去,踢起漫天塵土。魏恩、泰迪與柯里從柵欄另一邊的草叢裡出來,緊張地透過柵欄往這邊注視著。

「你給我回來!」麥洛咆哮道,「要不然就叫狗咬你。」

我並不覺得他的口氣有理智和妥協的意味,因此我跑得更快,急速擺動雙臂,棕色紙袋摩擦著我的皮膚。泰迪又開始了他那痴笑,空氣中瀰漫著「咿咿咿咿」的聲音,活像瘋子在吹奏什麼笛子似的。

「快跑!戈登,快跑!」魏恩叫著。

麥洛吼道:「大波,咬他!快給我咬!」

我把紙袋丟過柵欄,魏恩擋開泰迪好接住。我可以聽見身後大波接近的聲音,大地為之震撼,它一側鼻孔噴火,另一個鼻孔噴冰,嘴裡則流著硫磺。我身子一躍,就攀上了鐵絲網,口裡還不住尖叫著,隨後兩三秒鐘便爬上頂,閉著眼睛就往下跳——我根本無暇他想,也沒低頭看看地上有沒有人可能會被我壓著,結果我幾乎壓到泰迪,他正蜷起身子笑得歇斯底里,眼鏡已經滑落,兩眼也因笑得厲害而流出淚水。我落地的地點離他只有數英寸之隔。就在同一瞬間,大波衝上我身後的柵欄,發出一連串夾雜著痛苦與失望的狂吠。我一轉身,抱住擦破皮的膝蓋,開始打量這隻聞名的惡犬——傳說與真實畢竟還是有很大差距,我從中學到了一課。

傳說中血紅眼、兇狠無比、牙齒突出的巨犬不復存在,在我眼前的只是一隻普通體型的雜種黑白花狗,平凡得很,正徒然吠著、跳著,以兩隻後腿站立,前爪不住地抓著柵欄。

泰迪此時在柵欄前高視闊步地來回走著,一手把玩著眼鏡,逗得大波更是狂怒不已。

「來咬我啊,大波!」泰迪挑釁著,嘴裡噴出一口飛痰,「咬我啊!」

他一屁股倚在柵欄上,大波更是鼓足了力氣衝上來,結果鼻子被結結實實地撞了一下。它開始狂吠,嘴裡口水亂濺;泰迪一再用屁股撞柵欄,大波於是再三試圖迎頭痛擊,也總是撞了個空,鼻子飽受摧殘,流血不止。泰迪仍然不肯罷休,一直逗它,柯里與魏恩則懶懶地躺在堤防上,笑得幾乎喘不過氣來。

這會兒麥洛來了,身穿一件汗淋淋的工作服,頭戴紐約巨人隊的棒球帽,嘴角癟癟的,一副怒不可遏的樣子。

「好了!好了!」他喊道,「你們這些小鬼不要再逗我的狗!聽見沒!現在就給我住口!」

「咬啊!大波!」泰迪喊著,依然昂首闊步地來回走著,活像檢閱軍隊的瘋德國佬,「來咬我啊!咬啊!」

大波氣瘋了,我是說真的。它繞著大圈跑著,又吠又叫又吐著口沫,後腿鼓起一塊塊堅硬的肌肉。它大概繞了三圈,我想它是要藉此鼓起奮力一搏的勇氣,隨後它直挺挺地朝柵欄一躍,撞上柵欄的時速——我可不是跟你開玩笑——起碼有三十英里,它那兩片狗唇朝後一掀,露出了全部的牙齒,兩隻狗耳朵也在這一衝之下扇動不已,整個柵欄「嗡——」的一聲,彷彿鐵絲網不只是撞上欄柱而已,而是往後一彈,好像撥動琴絃般。大波口中發出一聲殺豬般的哀號,兩眼一翻,身子做了一個驚人的倒滾翻,四腳朝天地重重落在地上,身邊的灰塵全震上了天。它躺了片刻,隨後便爬起來,捲曲的舌頭垂掛在左邊嘴角。

這時連麥洛都暴跳如雷、怒氣沖天,他的臉漲成一種怕人的豬肝色——連剪了平頭的腦袋瓜都呈現暗紫色。我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牛仔褲的兩邊膝蓋都已扯破,心臟還因剛才死裡逃生而狂跳著,我覺得麥洛簡直就像化為人形的大波。

「我認識你!」麥洛怒道,「你是泰迪!我認識你們每一個小鬼!你這樣子逗我的狗,看我不打你屁股才怪!」

「你試試看!」泰迪立刻回敬他,「我倒要看你怎麼爬那柵欄,肥豬!」

「什麼?你叫我什麼?」

「肥豬!」泰迪樂不可支地喊道。「汽油桶!肥腸!來啊、來啊!」他握著拳頭跳上跳下,汗水飛出髮間。「叫你的笨狗來咬人啊!來呀!試試看!」

「瘋子生的臭小子,竟敢這麼逗我的狗!我要讓你媽接到法院傳票,叫你吃不了兜著走!」

「你叫我什麼?」泰迪嘎聲問道,不再跳上跳下,眼睛瞪得大大的,臉色也變得鐵青。

麥洛輕易就擊中了泰迪的要害。從那次以後,我一再發現,很多人在這方面都特別有天分……輕易就能找到別人心底那個「瘋子」的按鈕,狠狠按下去。

「你老爸是個瘋子,」他露齒獰笑道,「住在託格的瘋子,比廁所裡的老鼠還瘋,比發熱病的公羊還瘋。怎麼樣?怪不得你也一副瘋癲相,有一個瘋子老爸——」

「去你媽的!你媽和死老鼠亂搞!」泰迪狂叫,「你再說我爸是瘋子,我就把你這肥豬給宰了!」

「瘋子!」麥洛洋洋得意地說道,他找到激怒泰迪的竅門了,「瘋子的兒子,瘋子的兒子。」

魏恩與柯里已經笑過一陣,或許體會到事態嚴重,準備叫泰迪住口,但當他們聽見泰迪說「去你媽的」時,又掀起一陣歇斯底里的狂笑,他們笑得滿地亂滾,抱著肚子踢著腿。「別再說了,」柯里無力地說道,「請不要再說了,再說下去我肚子一定會爆掉!」

大波在麥洛身後,茫然地繞著圈走來走去,看起來好像是剛被擊倒而遭裁判宣佈戰敗的拳擊手。與此同時,麥洛與泰迪仍在進行有關泰迪老爸的討論,兩人隔著柵欄,鼻子頂著鼻子對立著,因為麥洛已經又老又胖,爬不過柵欄了。

「不准你再說我爸的事!雜種!知不知道我爸是諾曼底登陸的英雄?」

「哦?是嗎?那麼他現在在哪兒?你這又小又醜的四眼田雞!他在託格瘋人院,對不對?他在託格瘋人院是因為他已經瘋得在軍隊裡混不下去了!」

「好,是你逼我的,」泰迪說,「是你自找的,我要宰了你!」他衝上柵欄,並開始往上爬。

「你過來試試看,你這小雜種!」麥洛朝後站,臉上露出笑容等待著。

「不行!」我叫道,並且站起來抓住泰迪的褲腳,把他從柵欄上拽下來;我們倆都踉蹌後退跌在一塊兒,他壓在我上面,正好壓住我的下體,我禁不住哀叫一聲。那東西被壓到最是令人難受,知道嗎?但我還是死命用雙臂鎮住泰迪的腰。

「讓我起來!」泰迪邊哭邊說,身子在我手臂中扭動著,「讓我起來,戈登!我不準任何人這樣說我老爸。讓我起來,他媽的!讓我起來!」

「別中了他的計!」我對著他的耳朵吼道,「他故意要你爬過去,好把你打得屁滾尿流,再把你送到警察局!」

「呃?」泰迪回過頭來望著我,臉上一片茫然。

「小鬼,你不要在那兒耍聰明,」麥洛說著便朝柵欄走過來,雙手卷曲成拳頭狀,「讓他打自己的仗。」

「當然,」我說,「好讓你大欺小,你只比他重五百磅而已。」

「我也認識你,」麥洛不懷好意地說道,「你姓拉臣斯。」他指了指魏恩與柯里,他們倆終於笑夠了,此刻正無聲地喘息著。「那兩個傢伙一個叫柯里,一個是叫魏恩的傻小孩。我會打電話給你們的父親,除了那個瘋子;我會把你們送進感化院,一個也逃不掉,你們這些小太保!」

他穩穩站著,張開兩隻長滿了斑點的大手,重重喘息著,眯著一雙眼,等我們哪一個被嚇得在地上哭著求饒,也許還希望我們把泰迪交出去,好讓大波飽餐一頓。

柯里以拇指與食指彎成o形,利落地吐了一口口水穿過圓洞。

魏恩哼著調,兩眼望著天空。

泰迪說道:「走吧,戈登。趁我還沒嘔吐前,先離開這個狗屎地方。」

「噢,你會嚐到苦頭的,你這滿嘴髒話的小癟三,看我會不會把你交給警長!」

「我們都聽到你怎麼罵他老爸了,」我告訴他,「我們都是人證,而且你還叫那隻狗咬我,那可是犯法的。」

麥洛看起來有幾分不安。「你剛才擅闖私地。」

「去你的,垃圾場是公家的地方。」

「你爬柵欄。」

「我是不得已的,因為你叫那隻狗來咬我。」我說著,心中暗自希望麥洛不要想起我是翻過大門進來的。「如果是你會怎麼辦?站在那兒讓狗咬成碎片?來吧各位,我們走,這地方臭得很。」

「感化院,」麥洛聲音沙啞地強調著,但已有些顫抖,「我會讓你們這些小鬼進感化院。」

「我們簡直等不及去告訴警察你罵作戰英雄瘋子這件事。」我們離開之際,柯里回過頭來喊道:「大戰期間你都在做什麼?」

「不干你屁事!」麥洛尖叫道,「你們弄傷了我的狗!」

「請牧師替它做個臨終禱告吧!」魏恩嘀咕道,我們又爬上鐵軌堤岸。

「你們給我回來!」麥洛吼道,但他的聲音已變得微弱許多,而且好像興趣索然。

我們走開時,泰迪還朝他比劃中指;我們走上堤岸頂時,我回頭望了一眼。麥洛仍然站在柵欄後面,一個戴著棒球帽的魁梧漢子腳邊坐著一隻狗;他朝我們吼叫的時候,兩手緊緊抓著柵欄,突然間,我替他感到非常難過——他看起來就像個塊頭最大的三年級小學生,不小心被鎖在遊樂場裡面,吼叫著希望有人過來放他出去。他繼續對我們咆哮著,後來不知是他自己放棄,或是我們走出了他的聲浪範圍,那天我們再也沒聽見或看到麥洛或是大波。

13

我們七嘴八舌地討論著——裝出一種正義凜然的聲調——討論著我們如何英勇地面對麥洛那傢伙,沒有一個是孬種。我又告訴他們佛羅里達市場那傢伙想耍我的事,之後大夥都陷入沉默,思考著剛才的經歷。

就我而言,我是在想「黴運當頭」那回事大概還真不假,最倒霉的事都讓我們碰上了——其實,我覺得還不如繼續倒霉下去,免得我父母得忍受一個兒子身亡、另一個兒子進感化院的痛苦。我確信麥洛一定會在垃圾場關閉之後,立刻到警察局去告我們,到了那時候,他就會發覺我的確擅闖入內,公地或私地都一樣,也許這麼一來,連他叫狗咬我都是天經地義的事了。儘管大波並非傳言所描述的惡犬,但若不是我跑得快,爬上了柵欄,我的屁股大概還是難逃厄運。所有的一切,都使那一天蒙上一層陰影;同時還有另一種不妙的想法縈繞腦際——我覺得這一切都不僅僅是玩笑罷了,或許我們活該倒霉,或許是上帝叫我們回家的警告。我們到底在玩什麼把戲?大老遠跑去看一個被火車輾死的小孩屍體,算什麼呢?

然而我們正是這麼做,沒有一個人願意半途而廢。

我們快走到支撐鐵軌過河的高架橋時,泰迪突然痛哭出聲,彷彿一波波浪潮終於衝破心中那一道精心構築的堤防。我絕不是在胡說——他這一波淚水決堤來得既突兀又猛烈;他彎身啜泣著,好像突然遭到重擊,抱著肚子的兩手朝上移,移至耳朵殘存的肉團上,捧著臉,繼續哭號著。

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這種哭泣壓根兒不像你在街上玩不小心被車撞了,或是玩足球時被人壓成大扁頭,也不是騎單車摔跤了什麼的,他的身體方面沒有任何問題。我們走到一旁註視著他,兩手插在褲袋裡。

「嘿,各位……」魏恩非常小聲地說道,柯里和我滿懷希望地望著他。「嘿,各位」從來都是好的開始,但魏恩卻無以為繼。

這時泰迪身子傾向前面的枕木,一手覆著眼睛,看來有點像在搞笑,不過卻一點也不滑稽。

終於,等他哭得不那麼厲害時,柯里走了過去。他是我們這一夥中最厲害的傢伙,但也最懂得安撫調停,他實在很有辦法。我曾看過他坐在跌破了膝蓋的小孩旁邊,他根本不認識那小鬼,但卻能引他說一些馬戲團表演或電視上播的《頑童流浪記》故事,最後那小孩完全忘了傷口的痛。柯里就很擅長這些,因為他夠厲害。

「泰迪,聽我說,你何必在乎那狗屎怎麼罵你老爸呢?呃?我是說真的!他再怎麼說,也改變不了什麼,對不對?像他那種肥豬會說出什麼好話,是不是?呃?」

泰迪猛搖頭,還是哭得很傷心。這件事一定已在他心中盤旋多時,每每他躺在床上瞪著視窗的月亮時,他就以他那遲鈍而零亂的心智不停地思考著,希望從中理出一個頭緒,而今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人無情地辱罵他父親為瘋子,他才發現原來他爸在大家眼中竟是如此……這使他心中大慟,但這改變不了什麼,絕對改變不了。

「他還是諾曼底登陸的大英雄,對嗎?」柯里說著,拿起泰迪一隻汗溼的手輕輕拍著。

泰迪猛點頭,一邊哭泣著,一道鼻涕從他鼻孔流出。

「你想那隻肥豬當時在諾曼底嗎?」

泰迪猛搖頭。「沒——沒——沒有!」

「你想那傢伙認識你嗎?」

「不——不!不認識,可是——」

「或者認識你爸嗎?他是不是你爸的老朋友?」

「不是!」這想法使他既氣又怕。泰迪的胸口劇烈起伏著,又擠出好些眼淚。他將頭髮掠至耳後,於是我看見助聽器的棕色鈕插在他的右耳中央。助聽器的形狀比他耳朵的形狀顯得更真實,如果你能瞭解我的意思的話。

柯里平靜地說道:「言語是最不值錢的。」

泰迪點點頭,仍然不抬頭。

「你跟你爸之間的事,別人說什麼也無法改變。」

泰迪不置可否地搖搖頭,不能確定柯里說的是不是真的。有人給他的痛苦下了新的定義,而這新定義竟平凡得令人驚愕,需要他。

(瘋子)

過一陣子再好好想個真切。

(瘋得在軍隊裡混不下去了)

在無眠的長夜中仔細想想。

柯里搖著他的身子。「老兄,他是故意羞辱你的,」他的聲音極能撫慰人心,幾乎像催眠曲一般,「他是想激得你爬上柵欄。知道嗎?不要當真。他根本不知道你爸的事,只是道聽途說。他只是狗屎,泰迪,對不對?呃?對不對?」

泰迪的哭聲已變為吸鼻子,他擦擦眼睛,擦出兩個黑眼圈,然後便坐了起來。

「我沒事了,」他說道,似乎被自己的聲音說服了,「是啊,我沒事。」他站了起來,重新戴上眼鏡——彷彿替臉上加點東西,以免顯得太空洞。他微微笑了笑,用手臂抹掉唇上的鼻涕。「真是他媽的愛哭鬼,對嗎?」

「不是,」魏恩不安地說道,「要是有人敢罵我爸——」

「那你就把他宰了!」泰迪神氣活現地說道,幾乎有點倨傲。「宰了他,對嗎,柯里?」

「對。」柯里親切地說道,同時拍了拍泰迪的背。

「戈登,對嗎?」

「當然啦。」我說完不禁納悶,泰迪的老爸幾乎要了他的命,他怎麼還那麼在乎他爸,而我卻對自己的老爸漠不關心。在我的記憶中,除了三歲的時候,爸因為我拿了水槽底下的漂白劑來吃而給了我一頓好打,便再也沒有碰我一下。

我們順著鐵軌又走了兩百碼,泰迪悄聲說道:「嘿!如果我掃了你們的興,我很抱歉。剛才我真是蠢。」

「我其實不太確定這件事很好玩。」魏恩突然說道。

柯里看著他。「你是說你想回去?」

「不是,」魏恩思考著,臉上皺成一團,「不過我們是去看一具小孩的屍體——也許不應該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你們懂我的意思的話,我是說,」他狂亂地望著我們,「我是說我有一點害怕,你們懂嗎?」

沒有人開口,於是魏恩繼續說道:「我是說有時候我做噩夢,像……噢,你們記不記得上次有人留了一堆舊漫畫書給我們,就是那些吸血鬼、還有人被剁成肉塊的漫畫書?有時候我夜裡醒來,夢到有人吊在房裡,臉色發青,你們知道的,我還覺得床底下有什麼東西,如果我一手掛在床沿的話,那東西就會,你知道,會抓住我……」

我們都開始猛點頭,覺得心有慼慼焉。不過那時候如果你告訴我,不出幾年,有一天我會借這些兒時恐懼與噩夢而躋身百萬富翁之列,那我一定會大笑不已。

「我不敢說出來,因為我哥哥……呃,你們知道比利的……他會大肆宣傳……」他可憐兮兮地聳聳肩,「所以我有點怕看到那孩子,因為如果他很——你知道,如果他真的很可怕……」

我嚥了咽口水,瞥了柯里一眼。他面容嚴肅地看著魏恩,並且點頭要他繼續講下去。

「如果他的樣子真的很可怕,」魏恩重新說道,「我就會做關於他的噩夢,醒來之後,我會以為他在我床底下,全身被剁成鮮血淋漓的肉塊,只剩眼球跟頭髮,可是卻還在走動,你們可以想象嗎?他還是在動,準備抓住——」

「老天!」泰迪聲音濁重地說,「真是個蹩腳的床邊故事。」

「我也沒辦法,」魏恩說道,聲音帶著防衛性,「但是我覺得我們必須見到他,即使以後會做噩夢也在所不惜,你們懂嗎?不過……不過也許這不該是好玩的事。」

「嗯,」柯里輕聲說道,「也許不是。」

魏恩懇求道:「你們不會告訴別人吧?我不是說做噩夢的事,大家都會做噩夢——我是說醒來以後,覺得有東西在床底下這件事,我的年紀夠大了,不應該還這麼膽小。」

我們都說絕不講出去,於是又是一陣陰鬱的沉默。此刻才兩點四十五分,但好像已經很晚了;天氣太熱,也發生了太多事情,我們甚至尚未走到赫婁,如果想在天黑前趕幾英里路的話,最好現在就開始。

我們走過鐵路換車站,一根生鏽的竿子上高高掛著一個標誌;我們都停下來,撿起地上的煤渣朝頂上的鐵旗丟去,卻沒有人丟中目標。三點半左右,我們來到城堡河與跨越城堡河的鐵路橋邊。

14

一九六〇年的時候,城堡河流經此處時,寬度超過一百碼;以後我又回去看過,發現經過多年,城堡河已經變窄許多。人們總喜歡在河裡胡搞瞎搞,為了讓工廠運作順暢,在河裡裝置了許多水閘,於是河水變得無波無瀾。不過,以前的城堡河在流經新罕布什爾與緬因州之全程中只有三個壩,河水因此尚能自由奔流,每隔三年便會在春天漲大水,淹沒了赫婁或丹佛換車站附近的136號公路,有時候兩地都不能倖免。

如今正值緬因州經濟大蕭條以來最乾旱的夏天,城堡河仍然寬闊。我們從城堡巖這邊望去,赫婁那側廣袤的森林是迥然不同的景觀:在午後熱浪之下,那邊的松樹和針樅呈現一片藍紫色。鐵路橋高出河面五十英尺,由塗滿焦油的木材支柱與枕木樑支撐著;河水非常淺,只要低頭一看,即可瞧見埋在河裡的水泥沉箱頂端,水泥沉箱埋入河床中深達十英尺,以穩住橋柱。

橋本身十分單薄——鐵軌鋪設在一個狹長平臺上,平臺由許多四英寸乘六英寸(橫切面)的枕木搭建而成;每兩塊枕木之間都有一道四英寸寬的空隙,可以直接望見下面的河水,枕木兩端和鐵軌之間只有短短十八英寸的空間。如果火車來了,或許還勉強有足夠的容身空間,以逃過被碾成肉餅的命運……但是呼嘯而過的火車所帶來的強風,勢必把我們掃下鐵軌,落在巨石處處的淺河裡一命嗚呼。

我們注視著鐵軌,胃裡泛起一種害怕的感覺……然而與恐懼交雜的,卻是一種逞勇的興奮,這麼大膽勇敢的行徑若是成功了,足夠我們回去炫耀風光好一陣子……如果我們還回得去的話。泰迪的眼中又出現那種怪異的光芒,我猜想他腦中見到的不是火車隨時可能轟隆而過的鐵軌橋,而是一線狹長的海灘,成百艘登陸艇由波濤起伏的浪潮中登岸,上萬美國大兵匍匐前進,越過一列列鐵絲網,朝建築物猛擲手榴彈,瓦解了敵人的機關槍陣勢!

我們站在鐵軌旁邊,腳下的煤渣沿著斜坡滾下去,下面就是堤岸的盡頭、高架橋的起點。往下看,可以看到斜坡變得越來越陡峭,都是灰色的岩石和張牙舞爪的灌木叢。再往下是幾株矮樅樹,裸露在外的根部從岩石裂縫中扭曲著探出身來,幾棵樹似乎自憐地低頭望著自己在流水中的倒影。

在這裡,城堡河看起來十分清澈,當河水流到城堡巖時,就進入緬因州的紡織工業區。但是儘管河水清澈可以見底,卻看不見魚兒在水中跳躍——必須再往上游朝新罕布什爾的方向走十英里路,才能看到魚在河中游泳。不僅沒有魚,走在河邊,你可以看到河水拍岸時岩石邊湧起髒兮兮的泡沫,是那種舊象牙色泡沫。河水的味道也不怎麼好聞,聞起來好像洗衣籃裡裝滿了發黴的毛巾。蜻蜓不時停駐水面產卵,這裡沒有鱒魚,它們的安全不會受到威脅。真可惡,這裡甚至看不到銀色小魚。

「各位。」柯里輕聲說道。

「走吧,」泰迪的聲音活潑而神氣,「我們走。」他邁開大步,走在亮晃晃的鐵軌間。

「嘿,」魏恩不安地說道,「有沒有人知道下班火車什麼時候來?」

我們都聳聳肩。

我說:「那邊有136號公路的橋……」

「嘿,你就饒了我吧!」泰迪喊道,「走那條路就得順著河走五英里路,過橋後再從河的另一端走五英里路回到鐵道這邊……非走到天黑不可!如果我們走這條鐵軌,十分鐘就到對岸了!」

「可是如果火車來了,我們就無路可逃了。」魏恩說道。他沒有看泰迪,只是低頭望著底下湍急的河水。

「沒有個鬼!」泰迪氣急敗壞地說著,便翻身懸在橋邊,兩手抓住鐵軌間的枕木。他並沒有走多遠——他的球鞋幾乎觸著地面——但一想到如果真的到了河中央,身子吊在離河面五十英尺高的鐵軌上,頭頂上火車轟隆轟隆駛過,說不定還會掉幾塊燙呼呼的煤塊在腦袋上或脖子裡……恐怕沒有人真的會覺得那麼神氣。

「瞧,多簡單。」泰迪說著雙手一放,落在堤岸上,兩手都是灰塵,再爬回我們身邊。

「你是說如果有一列載著兩百輛汽車的火車駛過來,你就準備單靠雙手支撐,懸在那兒五到十分鐘?」柯里問道。

「你孬種?」泰迪咆哮著。

「不是,只問問你要怎麼辦而已。」柯里露齒笑道,「別發火。」

「你們儘管繞遠路吧!」泰迪吼道,「誰在乎呀?我會在那邊等你們!正好可以睡個午覺!」

「已經過了一班火車,」我不情願地說,「也許今天不會再有火車經過了;到赫婁的火車一天或許只有一兩班。你們看。」我踢了一下枕木間冒出的雜草,從城堡巖到路易斯登的鐵軌間則沒有雜草。

「看吧?」泰迪得意地說道。

「不過還是有可能。」我又添了一句。

「沒錯。」柯里說道,他只看著我,眼睛閃閃發光,「戈登,敢不敢?」

「勇敢的打先鋒。」

「好。」柯里說著,瞧了瞧泰迪與魏恩,「有沒有人是孬種?」

「沒有!」泰迪中氣十足地大叫一聲。

魏恩清清喉嚨,咳嗽一下,又清清喉嚨,才小聲說:「沒有。」同時不安地微微一笑。

「很好。」柯里說,但我們都猶豫了片刻,連泰迪都留心地望著長長的鐵道。我跪下來緊緊握著一根鐵軌,也不管鐵軌此時的溫度足以燙傷皮膚。鐵軌毫無聲息。

「好。」我說,一邊說著,一邊覺得肚裡一陣翻滾,心頭沉甸甸的。

我們呈一路縱隊朝鐵道走去;柯里帶頭,泰迪次之,然後是魏恩,我則殿後,因為剛才說「勇敢的打前鋒」的人是我。我們走在軌間的枕木上,無論你是不是有懼高症,都得低頭看清楚再跨出步子,只要踩空一步,就可能一腳在鐵軌上,另一腳懸空,也許還得賠上一隻腳踝。

堤防距離我們越來越遠,每多跨出一步,就越加不可能反悔……也越覺得這種無異自殺的行徑未免愚蠢。我看到遠遠的下方,石塊在急流的衝擊下隨波逐流,趕緊抬頭看前面;柯里與泰迪已領先好一大段路,幾乎已過了橋中央,魏恩則蹣跚地跟在後面,兩眼專心地注視著落腳處,彎著腰,垂下頭,兩手伸出以保持平衡。我回頭看了一眼;太遠了,現在只有繼續走下去,倒不是因為可能有火車來。如果我現在掉回頭,那可就得當一輩子孬種了。

於是我繼續走下去。看過了無數的枕木與鐵軌間奔流的河水,我開始覺得頭昏腦漲、腳步不穩起來。每一次我的腳踩下去,腦子就會告訴我一定會踩個空,儘管我明知自己並沒有如此。

我變得對外界的聲響與內在的聲音極度敏感起來,彷彿某個瘋狂樂團正進行演奏前的調音:沉穩的心跳聲,耳中如輕刷鼓皮般的血脈跳動聲,筋骨肌肉的嘰嘎聲好似小提琴絃被扯得緊緊的,河水規律的流動聲,蚱蜢尖銳的鳴聲,山雀單調的啼聲,遠處不知什麼地方的狗吠聲,也許是大波。鼻子嗅到城堡河濃濃的黴味,大腿肌肉不自主地顫抖著。我不斷在想,要是我趴下來一路爬過去,不知道會安全多少(也許還快些)?但我不願這麼做——沒有人願意——因為鎮上週六下午演的西部片告訴我們,只有失敗者才用爬的,這就是好萊塢文化所宣傳的福音。好人都是頂天立地、昂首闊步,如果你的筋骨緊張得嘰嘎作響,或是大腿抖得幾乎抬不起來,要怎麼辦呢?隨它去!

走到鐵路橋中央時,我不得不仰頭望著天空片刻,頭昏得更厲害了。我看見眼前出現飄忽的枕木,彷彿就在我面前浮上浮下,幻影隨即消失,我又覺得好多了。我向前望去,發現幾乎快趕上魏恩了,他看來比剛才還要慢吞吞。柯里與泰迪已經快走完全程。

儘管我寫過七部小說,書中主角都懂得讀心術,能預知未來,但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未卜先知的經驗。我很確定這就是第六感,否則該如何解釋?我蹲下身子握住左邊的鐵軌,鐵軌在我手中跳動,而且跳動得相當劇烈,就像握著一條能夠置人於死命的金屬蛇似的。

你有沒有聽過「嚇破膽」這句話?我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我是說完完全全明瞭,這種說法大概是所有陳腔濫調中最真切的描述。此後我也曾經害怕過,而且也有過驚駭不已的經驗,但嚇破膽的程度都不如手握著滾燙跳動的鐵軌的那一刻;一時之間,喉嚨以下的身軀竟好像癱瘓一般,彷彿內在的一切陷入昏厥,一道細細的尿流緩緩自大腿內側流下,我的嘴巴張開,不是我要張開,而是嘴唇自個兒張開,下巴倏地松落,好像原本栓好的鉸鏈突然鬆開一樣;舌頭頂著上顎不能動彈,幾乎把自己悶死。全身的肌肉都好像上了鎖似的無法動彈,這才是最糟的,我渾身無力,肌肉緊繃,整個人都動彈不得,雖然這情形只持續了短短片刻,但以主觀的時間觀念來看,則無異永恆。

我所有的感官都變得更加敏銳,腦中的電流彷彿突然加壓,由一百一十伏特加倍到二百二十伏特似的。我可以聽見不遠處一架飛機劃過天空,還真希望自己也在飛機上,就坐在靠窗的座位,手裡拿著可樂,低頭凝視著這條亮麗而不知名的河流;我也可以看見我蹲著的枕木上所有細微的裂痕與溝孔。順著眼角餘光,我看見自己的手仍然緊握著閃亮的鐵軌,由於我的手如此深刻地感覺到那股震動,等我把手抽開時,手仍然不住顫動著,神經末梢不斷地互相撞擊,就像經過一夜酣睡快醒來時手腳的顫動一般。我還可以感覺到我的唾液突然變得酸澀黏稠,凝結在牙床間。然而最糟的、也是最可怕的,即是我仍然聽不見火車聲,因此無法知道火車是從前面、還是後面駛過來,或是目前離我多近;看不見,也不能預知,搖撼的鐵軌是唯一的訊號,預告火車即將來臨。突然間布勞爾被碾成稀爛、好像扯開的洗衣袋般被甩入深溝的畫面浮現眼前,我們即將重蹈他的覆轍,至少魏恩和我都難逃厄運,或者至少我是劫數難逃了。我們竟然應自己之邀,來參加自己的葬禮。

想到這裡,我終於掙脫了癱瘓,拔腿就跑。也許別人看到,會覺得我就像盒子裡彈出來的小丑的頭一樣竄得飛快,而我只覺得自己像個以慢動作拍攝的深水中的小男孩,在五百英尺深的水中奮力往上游,水流軟弱無力地往兩旁分開,上升的速度慢如蝸牛。

但我終於衝上水面。

我大聲喊道:「火車來了!」

我終於完全掙脫癱瘓,開始沒命地狂奔。

魏恩猛然扭過頭來,因驚駭而扭成一團的皺臉誇張得可笑;他看到我開始手腳亂舞,在高高的枕木上飛躍,知道我並不是在惡作劇,於是他也開始跑了。

遠遠的前面,我可以看見柯里的腳跨離枕木,踩在旁邊安全的堤岸上,我突然恨他恨得牙癢癢的,那股新生的恨意有如四月嫩葉的汁液般苦澀;他安全了,那渾球的命保住了,我看見他跪下來抓住鐵軌。

我的左腳幾乎滑進下面的空當,我胡亂揮舞雙臂,眼睛灼熱,好像失控機器中的小鋼珠軸承,終於保持了平衡,於是繼續跑著,這時我已緊跟在魏恩後面。我們過了中央點時,才第一次聽見火車聲,是從後面傳來的,低低的隆隆聲已逐漸升高,可以分辨出柴油引擎轉動的聲音,更糟、更駭人的,是大大的車輪碾在鐵軌上的聲音。

「噢噢噢噢,他媽的!」魏恩叫道。

「快跑啊,你這孬種!」我邊吼邊在他背上捶一拳。

「我不能!會掉下去!」

「跑快點!」

「噢噢噢噢,渾球!」

不過他還是跑快了些,像晃動的稻草人,他的背曬得黑黝黝的,襯衫領上下襬動,我可以看見他脫皮的肩胛上滲出汗珠,一顆顆渾圓而晶瑩。我可以看見他頸背上的細毛,他的肌肉忽緊忽松、忽松忽緊、忽緊忽松;他的脊椎骨呈現出連串的圓骨節,每個節形成各自的新月形暗影——我也看見越接近頸子的地方,骨節間的距離就越小。魏恩和我都還揹著自己的鋪蓋卷,他砰然踩在枕木上,幾乎一腳踩空,雙臂朝前亂抓,我又在他背上搗了一拳,要他走下去。

「哎呀,我不能,噢噢噢,狗——狗屎——」

「跑快點!」我咆哮道,難道我竟引以為樂?

不錯——在某一方面來說,我的確引以為樂,後來我只有在酩酊大醉後才感受過這種近乎自我毀滅的奇怪感覺。我驅使魏恩向前跑的樣子,就像牲畜販子趕著一頭上好的母牛到市集去賣似的,而他可能也以同樣的方式在享受自己的恐懼,一如那頭母牛般哞哞咆哮著,一邊流著汗,一邊氣喘吁吁,胸部上下起伏有如鐵匠的風箱,笨拙地穩住腳步,踉踉蹌蹌地跨步向前。

此刻火車聲已非常大了,引擎也變成沉沉的隆聲,過了換車站時,響起汽笛聲。不管我喜不喜歡,地獄之犬終於追上來了。我一直在等腳下的枕木開始震動,如果開始了,就意味火車正在我們的屁股後面。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