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恆給司徒威廉打電話,問他將任務完成了幾分,司徒威廉聲音沉痛,無精打采的告訴他:「你放心吧,我肯定辦好就是。」
沈之恆問道:「你怎麼了?病了?」
「不是,是我失戀了。」他在話筒裡吸了吸鼻子,像是沮喪得要哭:「靜雪不理我了。」
沈之恆一聽,當即結束通話電話,放了心。金靜雪不理他很正常,雖然沈之恆對司徒威廉很有感情,但也得承認:司徒威廉配不上人家金二小姐。
司徒威廉單方面的失了戀,痛不欲生,然而金靜雪對他的痛苦一無所知。
這幾天她光忙著跑醫院了,一個多禮拜前,她偶然得知厲英良受傷入院,立刻前去探望了他。一進病房,她就見厲英良面無人色,兩邊嘴角紅腫著,和兩片嘴唇紅成了一圈。
「你怎麼啦?」她走到床前,劈頭便問:「你受了什麼傷?要不要緊?」
厲英良漠然的看著她:「多謝二小姐關心,我沒有大礙。」然後他頓了頓,猶豫著又問:「你是專為我來的?還是來這裡看別人?」
「我哪個朋友生病會住這種破醫院?當然是專門為你來的。」然後她仔細審視了厲英良,向他伸出尖尖食指:「怎麼嘴還變大了?」
厲英良恢復了漠然表情:「撐的。」
「啊?誰撐的?」
「一個壞人。」
金靜雪噗嗤笑了出來:「我看你自己就是一個壞人。」緊接著她正了正臉色,在病床邊坐下了,低聲說道:「良哥哥,你說實話,是不是什麼鋤奸團要暗殺你?我早就說過,別為日本人做事,和他們合作,先就要落個漢奸的惡名,而且也未必能得到什麼好處,還有生命危險。」
厲英良今天對她是特別的冷,因為實在是嘴疼,無法假笑:「中國人肯提拔我嗎?肯給我官兒當嗎?」
「幹嘛非得當官?開公司做生意不也是一樣的?有錢花就行了嘛。」她昂著個很精緻的小腦袋,新燙的髮捲顫悠悠:「喏,我可以向你保證,如果你肯辭職回家,我願意出錢養著你。正好我比你年齡小,肯定比你活得久,能給你養老送終,管你一輩子。」
厲英良看著她,語調很平:「二小姐,你好像對我有點誤會。」
「什麼誤會?」
「我是個人,不是一隻貓一隻狗。」
金靜雪歪頭一笑:「我知道呀!你哪有小貓小狗可愛。」
「除了衣食住行之外,我還需要成家立業、生兒養女,你要養我一家子嗎?」
金靜雪做了個思索的姿態,厲英良的雙腿和左臂都疼得厲害,可饒是這麼疼,他還是想一腳把金靜雪踹出去。她總是惹他生氣,他真是要煩死她了。
這時候,金靜雪開了口:「你一大家子我可養不起,所以我決定禁止你結婚,你乖乖呆在我身邊就好啦!」
厲英良微微一笑,心中回答:「去你媽的!」
金靜雪認定了厲英良是被鋤奸團當成漢奸給「鋤」了一次,所以也不敢聲張,只天天帶了滋補的食物過來探病,連著來了十天。到了第十一天,厲英良不顧醫生阻攔,強行出院,偷偷躲去了李桂生家中養傷。金靜雪找不到他,又不知道他的下落,不由得憂心忡忡,自然是更沒心思去理睬司徒威廉。所以細說起來,她和司徒威廉此刻是雙雙受傷,心裡都正難受。
再說這厲英良,雖有「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說法,但他養了一個月,便拆了左臂夾板,也可以慢慢的站立走路了。他這一次失血過多,元氣大傷,本來就是小白臉子,這回更白了,「冰肌玉骨」,面無表情,夜裡看著相當嚇人。尤其是他上一個月睡得太多,以至於一個月後鬧了失眠,天黑之後躺不住,常拖著兩條肉痛的腿在房內來回踱步。臉是白的,腿是直的,左胳膊緊貼著身體,他直挺挺的一踱踱半天。李桂生這些天為了照顧他,就睡在旁邊的小隔間裡,供他隨時召喚,他也挺體恤李桂生,夜裡踱步時不開燈,怕影響了人家的睡眠。李桂生偶爾起夜,想從小隔間出來穿過臥室出門撒尿,結果一齣隔間就遇見了他,嚇得胯下淅淅瀝瀝,差點尿了一地,第二天還發了低燒,險些病倒。
幸而,在一個半月之後,厲英良行動自如了,便搬離李宅,回家去了。
厲英良感覺自己這傷,養得不好。
他的左臂使不上勁,雙腿被筷子扎出的那兩個洞,雖然已經長合了,但留下的疤痕時常作痛,一直能痛到骨頭裡去。可他並沒有因此對沈之恆恨之入骨——在懷恨之前,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和橫山瑛開了幾次小會,專為了討論沈之恆其人。直到現在,他還敢拍著胸膛保證,那一夜李桂生確實是殺了沈之恆。
橫山瑛思索良久,末了說道:「你的手下,殺了沈之恆,當夜沈之恆的屍體失蹤,一個月後,沈之恆出現,看著一切正常,不是替身,並對你表示友好,答應你的請客。」
「機關長,他當時看著也不是特別的正常,像是大病初癒,氣色很壞。但是隔了一天他來赴宴時,看著就好了很多。」
橫山瑛點了點頭:「你的手下說,那一夜他們殺沈之恆時,沈之恆就很難殺,子彈打到頭上,都沒死,還反擊殺了兩個人,所以你的手下才用了機關槍掃射,並開汽車碾壓了他。」
「是的,都壓爛了。」
「而沈之恆襲擊你時,身手也是好得——不可思議?是這個詞?」
「是這個詞,不可思議。他奪槍的那個動作,快得我都沒看清。」
橫山瑛皺起了眉頭:「真是奇怪啊!莫非,他是一個世外高人?」
「可是機關長,您看他的所作所為,像世外高人嗎?」
「不像。」
厲英良表示贊同。
橫山瑛沉吟著又道:「不像世外高人,那他像什麼呢?」
厲英良舔了舔嘴唇,似是難以啟齒:「我感覺他……他有點邪氣,像個……妖魔鬼怪。」
橫山瑛眨巴著眼睛看厲英良,厲英良也知道自己那話聽著太不科學,故而十分不安。然而橫山瑛眨巴了一氣眼睛之後,說道:「如果真是妖魔鬼怪,那他就更有價值了。」
厲英良決定對妖魔鬼怪沈之恆改變戰術。
他想要見沈之恆,但沈之恆平常總在租界內活動,而日本人的勢力並不能讓厲英良在英法租界裡也橫行,故而如果沈之恆不想見他的話,他是沒辦法帶著手下打上門去的。
但他厲英良也是智勇雙全的,他下定決心,非要找著沈之恆不可,沈之恆縱是化身土鱉趴到牆縫裡去了,他也要折根樹枝兒把他挑出來。
厲英良先前一直不曾特別留意過沈之恆,只在對他動了殺心之後,讓李桂生跟蹤過他。如今他認真的開始研究這個人了,才發現這人活得確實是古怪神秘。
第一,他沒家眷,沒家眷倒也罷了,但他也不流連花街柳巷,也不愛舞女明星,甚至家裡連個通房大丫頭都沒有,一言以蔽之:他是徹底的不近女色。唯一常去他家的人,是個名叫司徒威廉的小醫生,厲英良一度懷疑沈之恆酷好男風,可再一打探,那司徒威廉和他似乎也沒有什麼曖昧關係,而且司徒威廉正在公開的追求金靜雪——品味夠差的。
第二,他沒有貼身僕人和跟班,和身邊一切人都保持著距離,除了那個司徒威廉。
第三——這第三條訊息,是別人當個笑話告訴他的,說是沈之恆有個挺嚇人的嗜好,愛用人血澆花。人血是他通過司徒威廉從濟慈大眾醫院買的,來源合法。
厲英良聽了這第三條,不但沒笑出來,甚至心臟還驚恐的一縮。
除了以上三點之外,沈之恆表現出來的就都是優點了,比如他雖然是個富家翁,然而一點也不自傲,對人總是和藹可親,又講文明又講禮貌,並且熱心慈善事業,常做好事,對待朋友也夠意思,米將軍的大小姐生病住院,家裡人手不足無人照顧,他便一天一趟的過去看望,米太太感激他感激的了不得。
厲英良最近都把米將軍給忘了,聽了這話,才又想起這人來。由著米將軍,他又想到了米大小姐——他是見過米大小姐的呀!那一夜他偶然做了件好事,正好把街上的米大小姐送回了家——
厲英良忽然感覺有點不對勁:先是沈之恆在第一夜死不見屍,接著在第二夜,在沈之恆受襲之地的附近,他遇見了獨行的米大小姐。再然後是如今,不近女色的、和米將軍也未見得有多少交情的沈之恆天天看望米大小姐——憑什麼?米大小姐還是個半大孩子,沈之恆總不會是愛上了她。
不是愛了她,難道是欠了她?
厲英良是實幹派,在想出了一腦子亂麻之後,他決定親自去見沈之恆。是,他殺了沈之恆一次,可是沈之恆也殺了他一次,所以以著他的思維方式,他認為他和沈之恆已經扯平。這天下午,他前往了維多利亞醫院,想要堵住沈之恆。
這日中午晴轉陰,下午飄起了大雪,是個能活活凍死人的壞天氣,厲英良下了汽車仰起頭,就見天是鐵灰色的,風捲著雪,劈頭蓋臉的打人,虧得他穿著最上等的英國呢子大衣,料子厚密,脖子也圍著一條油光水滑的貂皮領子,可以抵禦風雪。抬手推了推禮帽帽簷,他有點凍耳朵,但是不便抱怨什麼,畢竟這一頂帽子夠平常人家吃半年的飽飯。
毫無預兆的,他心生了感慨,裹著他的厚呢子大衣,他回首飢寒交迫的往昔歲月,只覺自己是再世為人,餘生縱是豁出命去,也一定要保住身上的呢子大衣和昂貴禮帽。
把心思收了回來,他昂頭望向了醫院大門。醫院門前有高高的石頭臺階,他確定沈之恆此刻是在醫院裡,那麼接下來,他是直入醫院找他去,還是站在這裡等待?
反正姓沈的今天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這時,他忽然發現了臺階上站了個人。
那是個女孩子,身穿深灰色洋裝,外頭繫著銀灰斗篷,總之是灰成一體,快和灰色的石頭臺階融合。蒼白麵孔向著前方,她眼皮微垂,有種目空一切的漠然。斗篷系得有一點歪,她露出了大半條右臂,右手戴著小羊皮手套,攥著一根黑色細杖。
厲英良先是感覺這女孩子有點面熟,緊接著想了起來——米大小姐!
今天的米大小姐,可比他那一夜見到的米大小姐體面多了。可米大小姐穿戴整齊站在此地,難道是她病體痊癒,要出院了?
厲英良心中又想:「米大小姐。」
這四個字似乎是暗藏玄機,可玄機究竟是什麼,他還沒有參透。邁步走向臺階,他離著老遠就發出了快樂聲音:「米大小姐?是不是米大小姐?」
米蘭一抬眼皮,轉向了他的方向,那一轉靈活至極,無論如何不像盲人。厲英良繼續熱鬧寒暄:「老遠看見你的時候,就覺得像,但是不敢認,結果我這眼力不錯,還真是大小姐。大小姐一定不記得我了吧?我是——」
米蘭忽然開了口:「厲叔叔?」
厲英良怔了怔:「你怎麼知道?」
米蘭想起了他那一夜對自己伸出的援手,便向他一笑:「我記得你的聲音。」
厲英良很驚訝,同時也有點感動,沒想到自己給她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你怎麼一個人在這兒站著?是你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