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親了我的人,就是陳識。
陳識是音樂學院大四的學生,一年前他和樂隊slam在南京路上唱歌,城管來的時候他們幾個人慌張的收拾器材一路跑著去的地鐵站,我在人群散去時撿到他的學生證。
第二天我帶著他的學生證被他們學校的門衛當成花痴粉絲攔在了外面。
後來我也見過他,百十人的livehouse裡,他在臺上,我在臺下。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
現在陳識的身份是我室友陳湘的男朋友,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我有些失落,原因是,我喜歡陳識,暗戀他整整一年。
陳識這個小青年,扔在人群裡絕對搶眼,因為他長了一張好皮相,還稍微有那麼一點點的小才華,遠看著甚至氣質彬彬。
可接觸過後就會發現,他是個根正苗紅的怪咖。
莫名其妙被親了的人明明是我,他卻足足瞪著了我一分鐘,嫌棄的目光裡充滿了高高在上的鄙視。
更不幸的是我想瞪回去的時候他就側過頭,不看我了。偏偏他嘴巴上拿到剛剛被我咬破的小傷口好礙眼好礙眼。
***
我和陳識的第二次見面是在江湖,五大道上一家騷氣十足又很拉風的livehouse。
有天我和同學約了去聽live,結果臨時被爽約了連票都沒有拿到,正對著手機大吼的我突然看到了陳湘,揮著爪子去打招呼的時候卻首先看到了陳識的臉,他又開始瞪我了。
被瞪的不耐煩我開始吼,「這麼愛瞪人你怎麼不帶個草帽把自己插田裡去治烏鴉。」
「你不說我還沒發現,你是挺像烏鴉,嘰嘰喳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