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一陣微妙,我指著隔壁姑娘手臂上的貼紙解釋道,「我想看完許易再走。」
我認識許易那一年是1997年,香港迴歸,全國人民忙著歡天喜地,而我用一暑假積攢下來的零用錢買了一張小型歌迷會的門票,那是我們的第一次約會。
許易之於我的意義,就像80後的張國榮,90後的周杰倫。
我喜歡他,是那種當做偶像的喜歡,四年以來,我聽過他三場演唱會,四場歌迷會,以及一次握手會。我記得那也是冬天,八里臺的音像店被排隊的學生堵的水洩不通,我翹課見到了他,被握住手的時候,甚至在發抖。
他抬眼看我,語氣淡淡,「我再籤張海報送你吧。」
那張用黑色馬克筆寫著許易兩個字的海報到現在還貼在我牆上,從家裡到五大道的格子間,我把它貼在床頭,邊邊角角都仔細保護著,心情不好的時候總要假裝能靠著他的肩膀。
那種感情,可以通俗點概括為少女心氾濫,甚至精神初戀。
所以當我在歌單裡看到許易名字的時候,我知道我今天一定要留下。
陳識好像又不高興了,「你走不走?」他別過臉,「不走算了,我們走。」
「我留下陪向西。」
說話的是許尼亞,司辰也聳聳肩,「我也留下。」
「要跟我客氣?」司辰摟著我,身體貼的比每一次都近,我沒好意思推開。
陳識沒再說話,拉著陳湘的胳膊,撥開人群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