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挺好,在馬路上隨便溜達都不怕看見他。
我在qq上看到過陳識幾次,但不知道巧合還是什麼,每次我上線後兩三分鐘他就下了,也不是完全讓我見不到,就像故意在隔空傳話來告訴我:就不想看你就不想看你,就是要你上我就下。
一來二去的,看到他忽明忽滅的小企鵝頭像變成一種煎熬,我把陳識拖進了黑名單,一了百了,不是說好了不見面麼?
和dong相依為命的日子有半個多月,這半個月裡,我依舊和司辰保持了斷斷續續的聯絡,如果不是我無聊時找話題去和他發簡訊,也許他都忘記我了。
那種淡淡的疏遠,其實挺明顯的。
再然後,新年到了。
在我還小的時候,其實也很喜歡過年的,能收到好多好多的紅包,雖然那錢結局也到不了自己手裡,但摸過了就特知足,直到我爸媽離婚,我才發現打折的不止是每年的紅包,好多東西都變了。最近幾年我都是和我媽在敬老院陪著一些沒回家的老人過年,但今年我自己留在家裡,那個來了,不願意動。
我在床上躺了一天,晚上才被鞭炮聲吵醒,自己煮了餃子開始看春晚。
2002年,趙本山不賣柺改賣車了。忽悠,接著忽悠!
十二點一過,我開始收到好多好多的簡訊,這其中也有許尼亞的。我在裡面找了一條比較喜歡的,然後把落款編輯成自己的名字開始很沒誠意的群發,選名字的時候意外看到陳識的。
手一抖,選中。手再一抖,發出去了。連撤回的時間都沒有。
我想說陳識只是把自己手機號硬給了我,但是沒讓我把自己的給他,但是那天群發簡訊裡,我倒是加上了自己的名字。
這事兒,挺尷尬啊。
正尷尬著,電話響了,陳識打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