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我來聽你的演唱會》小說信息

第111章 離別的車站(第2頁,共2頁)

字體:

這次許易沒再慣著我,他給出一個理由,嫌髒。

這麼合理的理由,我知道我沒辦法拒絕,也可能是哭的夠多的了,腦子比之前清醒了點兒。我去洗臉,乾脆洗了個澡。出來的時候就裹著許易的浴巾,壓根兒沒考慮這塊布是不是他每天都要裹的。

也忘記了許易是個很危險的人,不過眼下我的模樣,估計許易是提不起什麼興趣。

許易看我出去,指了指沙發,意思是我想睡覺可以,他的床就不要惦記了。

這一覺,我又睡了一天一夜。剛好許易也在休假,我睡醒的時候他還在,帶著一很大的耳機聽歌,手指在桌面上有一下每一下的敲著。

我裹著被子移動到浴室,換衣服。

許易說我穿回來那一身衣服太髒了,味兒,先不說火車裡那麼多人,上面的眼淚都沾了不少,所以他順手把我的衣服洗了。

就是直接丟進洗衣機,顏色都染在一起,挺醜的,但好歹乾淨了,穿著挺舒服。

然後我發現,我的東西都不見了,行李箱,手機,錢包。

是我自己扔在火車上了。

找東西這件事許易又吩咐給瑞瑞,東西既然是在北京丟的,我也就先在這等著吧,反正現在回家也沒地方去。

去找我媽,我不想去。

陳識的那個房子,更不想去。

東西找了兩天還是沒找到,火車站的人說多半是被人順手拿走了,許易問我裡面有貴重東西嗎。

我想了下,搖頭。然後從牛仔褲的口袋裡掏出了被洗衣機攪過一次的皺皺巴巴的火車票。

盯著看,心裡特難受。

這張火車票,提醒著我是怎麼被陳識扔在了火車上。

然而陳識會留在廣州那件事,其實瑞瑞早就考慮過,不想打擊我才沒說,也是因為他覺得陳識不會真的這麼做。

事情是這樣的,在陳識已經決定和我回北京來之後,廣州那邊接到了一個新工作,有一個香港女歌手,算是前幾年天后級別的人物了,新專輯裡有一首合唱的歌。demo是陳識給錄的,天后聽了陳識的聲音之後,點名要他來對唱,並且決定當做主打歌曲,以後拍mv的時候也會讓陳識出境,打榜都是兩個人的名義。

陳識在火車上接到的那個電話,就是公司給他的最後機會,回去,就能在天后的專輯裡刷個存在感,運氣好了說不定公司真的會重新考慮對他的安排。

不回去,就永遠別想在這行混了。

在那之前,他就知道這件事了,只不過一直猶豫著沒有最終決定,最後一刻,才選擇留下。

許易問我怎麼想,我說這樣挺好的,要是我知道,就算陳識不願意我也想辦法讓他去。

然而,支援他去,並不代表認同他最後的做法。我始終不敢相信,那個在所有事情上都包容著我寵愛著我的陳識,會選擇不辭而別。

想到這些的時候,我又哭了一次,肩膀一抽一抽的,瑞瑞過來抱了抱我,「跟個小可憐兒似的,我說,真不找他了?」

我點頭,「我自己找。」

我回北京也有四天了,前三天用來傷春悲秋,最後一天我到學校開證明,拿著戶口頁補辦了各種證件。

無家可歸,身上沒錢,摸著許易放在我口袋裡的那把鑰匙,我還是回了他的公寓。

許易說我這些年也不是一事無成,北京戶口都有了。

我說算了吧哥,戶口是學校的集體戶口,一旦畢業還得走人。

「那就別走唄?」

「呵呵。」

我乾笑兩聲,許易還是從前那樣,時不時拿我開一開玩笑,雖然我現在並沒有開玩笑的心情。

我跟他說,我是有男朋友的人。

辦了臨時身份證,我順便補了手機卡,許易就丟給我一手機,和我之前用的那個差不多款式,機型要舊一點,讓我先用著,我也沒跟他客氣。

我把卡裝上,其實是為了等陳識的電話,可是五天了,他連一條資訊也沒發來。

這樣耗著也不是個辦法,學校早就放假了,我在北京待著也沒什麼意義,就自己回了天津。

我媽不知道我打算跟陳識一起回來,所以也沒意外只有我一個人,我告訴她鑰匙丟了,從她那裡拿了備用的就抱著dong回家了。

房子早就裝修好了,傢俱電器也都是齊全了,就是裡面空蕩蕩的,少了點兒人味兒。

我又把之前裝修時放在我家的東西一點點搬回去。

有我的,也有陳識的。一件一件往衣櫃裡掛衣服的時候我還想著這就是我們未來的家,關於火車上那事兒。

我氣,很氣很氣。

即使這樣氣,我也沒想過分手,那就只有繼續等。

影樓又給我打電話了,我出去取照片。記得剛看到樣片的時候我每張都特喜歡,就說這個也要放大那個也要放大。

當時許尼亞說,你們那小屋裝的開那麼多嗎?

我說我樂意。

陳識也由著我,和我一起跟許尼亞鬥嘴,照片最後放大了好多張。

影樓的櫥窗裡,也真的擺了我們的照片,我和陳識站在最中間,司辰摟著陳湘的肩膀站在一邊,另一邊是許尼亞。

照片裡的五個人,笑的都很開心。現在的我,卻無論如何都擠不出一個笑了,曾經一件件小事情一件件小回憶竟然也能翻江倒海的過來欺負我了,我想著,想的特別難過。

相框套著泡沫擱在紙盒子裡,顯得更多了,我打了輛車回去,分了兩趟才把那些照片弄到樓上。

然後拆紙箱,踩著凳子去掛照片。

我又哭了一次,是在從凳子上摔倒的時候,人和照片一起砸下去,面前剛好是放大後的陳識的臉。

對著那張臉,我忍不住了。

眼淚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掉在照片裡的我自己的臉上。

兩個我,都在流淚。

一個陳識在笑著看我。

那另一個人呢?這個時候,他或者在為自己的夢想拼搏,或者在為正取得的機會欣喜。

他是不是根本不會想被丟在火車上的我。

我以為陳識足夠愛我,卻在他撕了車票下車之後,越發的沒有信心,卻也不願意去割捨。擦乾淨眼淚,我看著被相框劃破的膝蓋,終於給陳識打了電話。

響了很久他才接,卻和上次一樣,在電話另一邊默不作聲。

我也不說話。

很久之後,他小聲喊了我的名字。

我想答應,想隨便問候幾句,想告訴他,其實我也不是很生氣。

可是他說,「我在忙,晚點再說吧。」

啪嗒一聲,好像有什麼東西碎在心裡了。

我說,「我只有一句話要說,不會耽誤你很多時間。」

「晚點再說。」陳識又重複了一次。

「不用了,我是想告訴你,我們分手吧。」

說完,我結束通話了電話,順便拆掉手機卡。

準備砸手機的時候我想到這是許易的手機,就把它扔到了床墊上。完成這些動作,我繼續哭,徹徹底底的放肆的哭了一次。

擁抱著這個房間裡,屬於我和陳識的,整整三年的記憶。

那天,在火車上我想對他說的話是,如果你真的不想走,那換我留下陪你好不好。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