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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情人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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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不多,我和陳識都沒有買什麼小擺設的習慣,最後把dong的碗和狗窩拿走之後,房間裡更空蕩了。

牆上的婚紗照也被我摘下來,不知道怎麼處理,就先打包裝好。

又去了一趟銀行,這兩年我竟然存了十多萬,算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不過大部分還是陳識給我的,我取了兩萬出來,剩下的那些準備讓瑞瑞幫我轉給陳識。

有了錢,我也奢侈了一次,從許尼亞那把dong接回來之後,我包了一輛車拉著我的行李和dong回北京,我媽那邊就告訴她我要回去實習,又聯絡到了還在北京的室友要了寢室的鑰匙,一人一狗,就暫時搬了進去。

不過這都是暫時的,在寢室裡養動物不方便,我還是要租房子搬出去。

約瑞瑞見面給他銀行卡的時候,我順便說了這個想法,瑞瑞表示贊成,也問了我和陳識怎麼樣了,和好沒。

我攪了攪杯子裡的咖啡,輕描淡寫的說,「我們分手了。」

「什麼?你沒開玩笑吧?」

我說,「沒啊,我把陳識甩了,怎麼樣,酷吧?」

他說,「好吧,反正我管不了。」

我釋然的笑笑,心裡仍舊潛伏著零星破碎的憂傷。我聽人說過一句話,分手後最難過的不是失戀,而是不知道怎麼度過那段青黃不接的日子。

和陳識分手後的我,剛好處於這樣的狀態,寒假,不需要上課,朋友,似乎也沒有很多。

一個人在北京實在太無聊了,沒有找工作的心情,出去看房子又被租金嚇退。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我要去旅行。

趁著手上有點兒小錢,我要去彌補自己這些年只知道打工和學習所造成的空白。

沒有任何的計劃,我拎著包出門兒了,當然,帶著dong還是不那麼方便,我又一次把它託付給瑞瑞,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很不負責任,自從我養了dong就經常沒辦法親自照顧它,臨行前我和它約定,這是最後一次了,以後我不管去哪裡都帶著它。

dong在我腿上蹭了蹭表示不捨。

原來,連小動物也會有感情,不願意分別。

我去了大理,一路顛簸,第二天中午才到了酒店。打電話給瑞瑞報了個平安,他是唯一一個知道我出來旅行的人,也在我走之前交代我必須把手機卡裝回去。

瑞瑞順便告訴我那筆錢他已經給陳識轉過去了,差不多應該能收到了。

我說好,掛了電話盯著手機看了看,陳識還是沒有打來電話。

就和他第一次去廣州的時候我們吵架差不多,只不過這一次我不會一遍一遍去撥他的號碼了。

說來可能有些幼稚,我選擇去大理也有一個原因,前兩年《還珠格格》太火了,電視劇裡天天唸叨著大理是個多麼美的地方。

到了我才知道,其實也只有四季如春這一個評價比較客觀,風景什麼的,倒是不如想象中的那麼好。也可能,美的是美在幾百年前,我找了間客棧住下,白天就在古城裡遛彎兒,累了就到酒吧聽歌。

這邊沒人唱搖滾,歌手們永遠是一副清冽憂愁的嗓音,唱著民謠,他們坐在高腳瞪上,雙腿併攏,眼神麻木,像是見識過很多的分別。

下臺後,又變成一個又一個嬉笑的少年。

我努力的想在他們身上找一點陳識的樣子,卻總是失敗。

陳識永遠是個倨傲的少年,他只會站在臺上唱歌,會仰著下巴,偶爾閉上眼。他聲音很好聽,唱的也很好聽,一首歌結束的時候總會吻一下麥克風。每一天演出,他都要揹著自己的吉他。

吉他很重,他肩膀經常會痛,雖然一開始我也會一些簡單的按摩手法,但後來,我為了幫他去按摩肩膀纏著中醫院的老大爺專門學了很久。

那樣想念的時候,我會不小心流淚。流淚後再告訴自己,一切都會過去。

這一次的旅行原本我是計劃來忘記陳識的,眼下卻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我才發覺這個人早就住進了我的心裡,他的名字融進了我的骨血裡。

這輩子,我恐怕都不能用愛著陳識的心情去愛上第二個人。

離開北京之前我在房產中介留了個電話,主要還是租學校附近的房子,那天中介打電話來告訴我有個合租房環境不錯,但必須年前就確定。

我想了想,還是提前結束行程回到北京。

房子是三室的,加上一對小情侶一共有四個人住,都是我們學校的學生,房租包水電每月一千二,但是房東希望能長期住的,所以一次要交半年房租,加上三個月押金,裡裡外外的要一萬多,我之前出去那麼久,租了房子,又簡單買了些日用品之後,卡上就沒什麼錢了。

快過年那幾天合租的室友都回家了,我簡單整理好之後也帶著dong回了天津。

這一年過年,陳識要晚點回來,他已經和陳奶奶打了招呼,天后的專輯下個月初就要發行,陳識現在也跟著加班加點的工作,結束後會直接回來。

我心裡盤算著我們大概是不會遇上了,也可能是陳識特地避開和我見面的可能,我們分手的事我媽和陳奶奶還不知道。

除夕我陪她們在敬老院一起過的,許尼亞也來了,他說老畢沒完成的事情他都替老畢繼續下去。

因為許尼亞來,所以許易也就一起跟著來了。

一整個月許易都沒有安排工作,過了年也和許尼亞一起留在了天津,我聽說他和家裡的關係不是特別好,又加上許尼亞開始經營江湖之後就直接在那裡面收拾了個房間臨時休息用。

所以許易來了天津之後,就住在了江湖裡。

初一到初七,江湖都是不營業的,不過許尼亞招呼了一些同學到那裡玩,因為許易在,所以每天都很熱鬧,一直在開,許尼亞把聚會從幼兒園同學的一直開到了大學同學的。

我在家裡沒什麼事,也被許尼亞喊過去湊熱鬧。

這一年的初六剛好是情人節,折騰了幾天我原本不打算去了,但是許尼亞一個電話打過來招呼我去幫他做衛生,再過兩天就該營業了。

我拿著鑰匙出門。

估計很多人都和我一樣,過年那幾天只知道是初幾,星期幾,還是幾月幾號的,根本就沒什麼概念。

所以,我不知道那天是情人節。

也不知道,許尼亞也叫了剛回來的陳識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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