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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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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又說相由心生,同吃同住相同生活習慣的兩人這麼朝夕相處著,身體細胞受對方氣息影響,逐漸長出了對方的模樣,長出了一家人的氣質,如同兩根藤蔓,纏在一起久了,便成了一束。但陳安長得不女氣,線條硬朗,程樂樂也不英氣,五官柔和,兩人長得各有各的好看。

女孩子成熟得早,已經有小姑娘開始偷偷留意陳安了。到了六年級,陳安榮升大隊長,他成績好,喜歡踢足球,在百花小學光禿禿的球場上跑得像匹小馬駒,捕獲了不少若有似無的春心。

程樂樂也不差,她是班級裡的文藝委員,隨了葉曉梅,天生一副亮嗓,擔任每週一國歌領唱員,自然也是學校的名人。

不過男孩子發育晚,五六年級還只知道玩,對男女之間懵懂的感情僅限於過嘴癮。只是他們不敢過程樂樂的嘴癮,因為程樂樂的爸爸是派出所的隊長,省會出了精神病患者闖進學校亂殺人的事件,各級學校都要組織緊急演習,來百花小學講課的人正是程棟。程棟人高馬大的,三兩下就把歹人給撂倒了,手法凌厲,腳法果斷,借他們一百個膽也不敢打程樂樂的主意。

所以,比起陳安,程樂樂的男方市場蕭瑟了些。但得益於陳安,程樂樂的女孩緣很好,總有情竇初開的姑娘喜歡和程樂樂攀談,藉此打探陳安的喜好。程樂樂叫陳安小哥,兩人又長得像,大家以為他們是表兄妹。甚至連班主任都這麼自以為是地誤會了。

「陳安喜歡什麼呀?」

「他喜歡錢。」

「陳安生日,我們要不一起買個禮物吧?」

「不用這麼麻煩,直接送錢就好啦。」

小姑娘們在程樂樂這裡屢屢碰壁,但是都還不至於掃興。因為程樂樂也挺會聊天的,尤其是安利她偶像的時候,聲情並茂,繪聲繪色,很能吸引人。她們衝著陳安來,然後帶著一牆頭的偶像回去,可以說是滿載而歸。

程樂樂以一己之力拉高了當年《快樂男聲》的收視率。

也是在這一年,陳濤和王麗婷都陸續調去省會工作了。他們打算下學年讓陳安去省會,但陳安很有主意,他以保證全校第一的承諾,換回留在泰溪獨自生活。其實也不算獨自一人,陳奶奶還在小區裡住著呢,再說程棟他們就在樓下,加上他們每週末回來,不至於出大亂子。陳安說服父母的另外一個理由也很入耳:省會的教學資源固然好,但是成長環境也很重要。他們作為雙職工,沒有精力去照顧和陪伴陳安。這麼一琢磨,他們便答應了。

那時,留守兒童的情況很普遍,但普遍不一定代表正確。當一家人逐漸習慣分離,必然導致親情的淡漠,然而當時誰都沒把這個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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