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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節求蒼天保佑我苦男兒(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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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野人山的時候,也曾經迷茫過,尤其是竇燕山死後,我埋葬了他,那時候我其實處在一種夢遊狀態,如果有什麼毒蛇猛獸到來,我也會死,可是老天爺不讓我死,叢林裡的毒蛇猛獸似乎都避著我,一個可怕的東西都沒有,就連水蛭這種隨處可見的東西都彷彿藏了起來,那時候我就認為,我是上天的寵兒,天底下的萬物我有生殺予奪的權利。直到我看到那個碩大無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運,大地塌陷,百獸避走,這是常識。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極為美好的回憶,是他們安撫了我的心,那些歡快的舞蹈,動聽的歌聲,善良的人,淳樸的愛情,把我心裡滔天的殺人之意撫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點,也讓我把兩百餘人活活的送進了死路,知道麼?沒有一個逃出我設計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還把我救命恩人的頭顱剝去了殘餘的皮肉製成了一個骷髏,準備帶回家收藏。我在龍捲風裡大聲的詛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帶回我來的地方,可是他們不要我,誰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憐的孤兒……「

雲燁開始說話說得有條有理,可是後來,笑著笑著眼淚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翹,淚水劃過嘴角,從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來,那個笑容比哭更加的讓人心酸。

熙童遞給雲燁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雲燁透過淚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罈子上那個二十八的字樣,就把拉到一邊,挑了一個寫著六十字樣的罈子,拍開泥封抱著酒罐子痛飲,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頭杵倒在菜盤子裡什麼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雲燁才爬起來,頭疼的像是被一萬頭驢踏過,把頭擱在桌子上,揉著太陽穴開始彌補昨天的那段空白記憶,想起自己最後說的話,在臉上抽了兩巴掌,把自己扒的**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麼?

一個半大的小子把頭從窗戶外探進來,看到雲燁醒了,就對外面喊:「爹爹,雲叔叔醒了,在揉腦袋。「

頭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腦袋探進來瞅了一眼笑著說:「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來你家的酒,數字越高的越烈,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給你灌三罈子數字最大的,在你家裡,被你坑慘了,我一直納悶,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個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樣,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給你說的趕快忘記,小心我殺人滅口,你知道的貴族滅起口來,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兩百多,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個屁,殺幾個人內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將軍,乾的就是殺人的活,內疚個屁,才兩百多,老子當年殺山賊的時候,血把全身都染紅了,這外面的世道不會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讓老子選,老子寧可選擇野人山,也不選擇跑到外面受活罪。趕緊把你的事情幹完,咱們結伴到天地的盡頭去看看。」

「有個屁的盡頭,你要是一直沿著一個方向走,走上個幾年,你會發現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試試看,我們將來要是從長安向南出發,最後一定會回到長安,就像拉磨的老驢,這種蠢事情,我才不幹。」

「有這種事情?那他孃的南轅北轍這句話豈不是沒錯?」熙童一臉的狐疑。

「當然沒錯,什麼都不知道的蠢貨才會以為這個典故是笑話蠢人的,其實啊,誰笑話,誰才是蠢人。」

穿著單衣把頭浸在溫水裡,直到快憋死了,才吐幾個泡泡把頭抬起來,大口的喘氣,有一種重新活過來的感覺,很美好,不敢再耽擱了,李二在京城裡望眼欲穿的等著珍寶呢,準備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些權貴,現在看他們心痛的樣子是李二最大的惡趣味。

喝了一碗粥,劉進寶給雲燁穿好盔甲,準備離去,熙童忙著把乾草堆用木叉挑開晾曬,只是笑著衝他揮揮手,就繼續忙碌他的農活。

知道熙童不喜歡兒女情長,自己也不喜歡,雲燁在幾個孩子的頭上撫摸一下,又對出門相送的婦人們說了聲珍重,就騎上旺財回營地。

不錯的日子,把真話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輕鬆地回到長安繼續虛情假意的周旋在權貴之間也不錯,人總要有真誠的時候,如果假的時間長了,假的也會變成真的,這是一種境界,自己還沒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騎在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裡,正在閉上眼睛品嚐清新的青草味道時,身後好像有蒼涼雄渾的歌聲傳來:「求蒼天保佑我苦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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