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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3)(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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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國祥發現自己居然已經很久沒看到兒子的傷處了,收起自己的失態,問:「現在還疼不疼了?」

顧銘夕抿著嘴搖搖頭:「不疼了。」

「唔。」顧國祥點點頭,「來,爸爸幫你脫褲子,洗澡了。」

龐倩吃完飯後不肯去做作業,賴在爸媽房裡看馬景濤、葉童版本的《倚天屠龍記》。這一年家裡剛裝有線電視,一下子可以看許多港臺連續劇,龐倩根本就受不了誘惑,好在龐水生和金愛華管女兒沒那麼嚴格,她想看也就讓她看了。

一家人正看得入神時,敲門聲響了,金愛華去開門,發現來的是李涵。

龐倩在房裡聽到李涵的聲音嚇得頭皮都要炸了,生怕她是來找媽媽告狀。她做賊心虛地對爸爸說不看電視了,要回房做作業,然後就快速地回了房,路過客廳時還有禮貌地對李涵喊:「阿姨好。」

李涵笑得有些苦澀,眼睛居然紅紅的,說:「你好,倩倩。」

龐倩不懂是怎麼回事,回房後她關了門,好奇地把耳朵貼在了門上。

李涵是來找金愛華聊天的,她說顧國祥在幫顧銘夕洗澡,她心裡不大舒服,所以過來坐坐。龐倩聽到自己的媽媽問:「怎麼了?你和國祥又吵架了?」

「也沒吵。」李涵的語氣很低落,「就是剛才,我洗碗的時候,他又提那件事了。」

兩個人一起沉默下來,一會兒後,金愛華說:「其實,國祥的心思可以理解的。他現在都是工程師了,在廠子裡前途不可限量,大家都說下一屆選領導班子,他是很有可能上去的。他工作這麼好,養孩子就沒壓力,而銘夕……銘夕是個好孩子,但他畢竟……那樣了,趁著你們現在年紀輕,銘夕殘疾了還能拿一個生育指標,再生一個也是挺好的嘛,等孩子長大,還能幫著你們一起照顧銘夕啊。」

龐倩嚇了一跳,雖然她只有十歲,但「再生一個」還是聽得懂的,這是說顧銘夕的爸爸媽媽要給他生個小弟弟或是小妹妹嗎?

那!那顧銘夕怎麼辦啊?

正胡思亂想著,李涵說話了:「我知道,我都知道的,愛華,只是我有自己的顧慮。銘夕現在這樣了,照顧他是很費力氣的,吃喝拉撒,樣樣都要操心。他現在讀書是離得近,還沒什麼,以後萬一念高中念大學,住宿舍的話,說不定我都要陪讀的。我要是再生一個孩子,哪裡還能顧得了他。而且,銘夕現在雖然很乖,可是小孩子發育以後會到青春叛逆期的。他身子殘得這麼厲害,以後……以後長大一點,我怕他心裡會不痛快。我本來都和國祥說好了不再要孩子的,就好好培養銘夕,畢竟他也就是沒了兩隻手,其他都很健康,而且很聰明的。可現在……國祥老是提這個事,說想在四十歲前再生一個。今天吃飯還當著銘夕的面說些陰陽怪氣的話,我、我真是……」

李涵的聲音帶了些哭腔,金愛華不停地安慰她。

最後,李涵哽咽地說:「其實,銘夕截肢後的第二年,我也起過這個念頭的。我當時問他,要不要媽媽給他生個弟弟或妹妹,但是,他很明確地表示不要。」

金愛華說:「小孩子說的話,你怎麼能當真,咱們這一輩哪個沒有兄弟姐妹,我家老頭老太給我生弟弟妹妹時,可從來不會來問我意見。」

李涵說:「但是銘夕和別人不一樣啊,他當時都有點兒懂事了,每天都要纏著我一起睡,不讓我和他爸爸睡一起,每天都能和我說無數遍‘媽媽,你會不會不要我啊’、‘媽媽,我會很乖的,我會學著用腳吃飯、寫字的’,愛華啊,我當時聽著,眼淚就不停往下掉,但是銘夕卻一點兒也沒有哭。就算我讓他練壓腿、拉筋,他疼得厲害,我在邊上看著都能哭,他都沒有哭過。」

龐倩在門後聽得愣愣的,心裡堵堵的十分難受。那時候的事,她是有點兒印象的。現在回想起來,就像一場噩夢一樣。

李涵坐了半個小時後回家去了。龐倩藉著喝水的機會又溜去了客廳,龐水生和金愛華在房裡聊天,聲音隱隱約約地傳了出來。

龐倩聽到媽媽說:「你說阿涵到底是什麼意思啊?總是來和我們說銘夕有多好多乖。她不會是還惦記著我們家倩倩,想讓倩倩做銘夕的媳婦兒吧?」

龐倩躲在客廳,一口水都差點噴出來,然後就聽到龐水生說:「你別胡說,阿涵根本沒這個意思。再說了,銘夕會變成這樣,我們倩倩也是有責任的。」

金愛華急了:「倩倩有什麼責任啊,她那個時候才五歲!她懂個屁啊!」

「你說話文明一點。」龐水生說,「其實吧,我真覺得阿涵和國祥還是再生一個的好。大家平時在廠子裡,總是會說到自己家小孩兒的事,像我啊,我也會說我家倩倩要跳舞啦,考試考一百分啦,週末帶她去公園玩啦,就只有國祥,他從來不講銘夕。」

龐倩突然覺得自己的眼睛澀澀的,心裡特別不痛快。她輕手輕腳地放下水杯,回了房間。

第二天早上,龐倩和顧銘夕一起去上學。

路上的雪還沒化,只是變得很髒很滑,龐倩再也沒有興致玩雪,低著頭默默走路。走到半道上,她實在憋不住,問身邊的男孩兒:「顧銘夕,你爸爸媽媽是不是要給你生個弟弟或妹妹啊?」

顧銘夕站住了腳步,疑惑地看了她一會兒,搖頭說:「我不知道。」

龐倩在他身邊晃來晃去:「你怎麼會不知道,你是不想要弟弟妹妹吧?」

顧銘夕瞥她一眼:「誰說的!誰說我不想要了。」

「我猜的。」龐倩不敢說她偷聽到什麼,只是說著她的分析,「你是不是怕你爸爸媽媽有了小弟弟小妹妹以後,就不喜歡你了?」

顧銘夕又看了她一會兒,繼續抬腳往前走,兩隻空袖子無精打采地垂在身邊,他的語氣很是平靜,平靜得都不像一個十一歲的孩子,他說:「我知道我爸爸媽媽是喜歡我的,只是……我沒了手以後,我爸爸大概覺得有些丟臉吧。」

龐倩愣住了。

顧銘夕回頭看她一眼,笑了起來,兩顆小虎牙顯得特別可愛,他問:「龐龐,你覺得我丟臉嗎?」

龐倩把頭搖成撥浪鼓,顧銘夕笑得更開心了,說:「我自己也沒覺得我有哪兒丟臉的,真的。」

學校裡,龐倩坐在課桌前,託著下巴發著呆,想著上學路上顧銘夕說的那句話,他說,他爸爸覺得他有些丟臉。

這句話就像一根針般地刺進了龐倩心裡,雖然這些年來,她早已習慣了顧銘夕的樣子,也習慣了他特別的做事方法,但不能否認,只要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比如學校和金材大院,顧銘夕就百分百地變成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焦點。

難道就是因為這樣,顧叔叔才從來不帶顧銘夕去外面玩麼?

其實,顧銘夕並不害怕出門的。學校裡每一年的春遊、秋遊、運動會、看電影等活動,他都會參加。課餘時間,他也曾經和龐倩一起坐公交車去過少年宮,還去過博物館、圖書館,只是每一次,都會有素不相識的路人半好奇半同情地來和他們搭話,問顧銘夕的胳膊是怎麼一回事。

龐倩對此覺得很煩,那些人認都不認得,有些大媽居然還會伸手去摸摸顧銘夕殘缺的肩,在他躲開以後嘖嘖地感嘆著,說這小孩兒真可憐。

令她不能忍的是,顧銘夕居然從來不對那些人黑臉,他倒不至於詳詳細細地訴說自己失去雙臂的經過,但也會簡單地說一句:「小時候被高壓電打的。」

有人會追問:「幾歲的時候呀?」

顧銘夕答:「六歲。」

每次聽到他的回答,龐倩的心情就會變得極度惡劣,她會走在顧銘夕身邊,推著他的背,或是拽著他的空袖子把他帶走,嘴裡氣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來不及了!」

那時候的龐倩並不知道,她會對這樣的狀況如此煩躁,其實是因為,那些人的問題會將她的記憶一遍又一遍地帶回到那年夏天,那個悶熱的午後。而發生在顧銘夕身上的事,卻是她這輩子都不想去回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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