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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4)(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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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於,當金愛華帶著龐倩來醫院探望顧銘夕時,顧銘夕都驕傲地和龐倩說,將來,他會裝上兩隻萬能的機器手臂,能發子彈,還會變形。

小小的龐倩一臉羨慕地看著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去摸摸他貼著紗布的圓圓肩膀,問:「是裝在這兒嗎?」

「嗯!」

「裝上去會疼嗎?」

「唔……大概會有點兒疼。」顧銘夕認真地想了想,說,「但是我不怕!」

龐倩說:「那、那到時,你的機器手,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行,不過你得記得還我。」顧銘夕高興地說著,接著又有些氣餒了,「那些醫生叔叔都說話不算數的,本來還說能修好我的手,結果又修不好了。其實……我也不是非得要裝機器手,我還是更喜歡我原來的手。」

龐倩和顧銘夕一起放學回家時,顧銘夕對她說,寒假時,他要去一趟上海。

「去上海?做什麼呀?」龐倩問。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說的。」顧銘夕一邊踢著地上的石子兒,一邊回答。

雪早已經化完了,他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龐倩聞到了街邊烤紅薯的香氣,忍不住摸了摸口袋裡的零花錢。

「你吃紅薯嗎?」她問。

顧銘夕搖搖頭。

「那我買個小的。」龐倩走到賣紅薯的大爺面前,掏出口袋裡的一張五角錢,說,「爺爺,給我稱一個五毛錢的紅薯。」

大爺看看她,伸手到紅薯爐子裡去掏,掏一個看看,放回去,再掏一個看看,又放回去,最後對龐倩說:「小妹,我這兒沒有這麼小的紅薯,你要麼買個一塊錢的,和你同學分著吃?」

龐倩臉紅了,她只有五毛錢。

「那我不買了。」她把錢塞回口袋,轉身要走,顧銘夕喊住了她。

「龐龐,我口袋裡有錢,你自己拿一下,買個一塊的吧。」

龐倩不高興:「我才不吃嗟來之食!」

顧銘夕說:「我和你分著吃,總行了吧。」

聽他這麼說,龐倩樂了,熟門熟路地摸了他的褲子口袋,拿出了錢。

買了吃的繼續往家走,龐倩吃著香噴噴的紅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話題,問:「你爸爸帶你去上海,是去走親戚嗎?」

「應該不是,我家在上海沒親戚。」

「那是去玩嗎?」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過上海。」龐倩嘴裡塞得滿滿的,口齒不清地說,「他說上海有地鐵了,有些鋼材還是從他們廠子裡進的貨呢。」

「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龐倩突然想起手裡的美食,「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幹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追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只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鬧鬧,就笑著喊:「呦,銘夕,別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吧!」

「我會注意安全的,鍾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鐘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才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幹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鍾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面,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夕和倩倩現在還小,什麼娃娃親的事以後大家都不要提。以後他們長大了,如果兩個孩子情投意合,我龐水生今天把話放在這兒,我絕對!不會反對!」

「龐水生你胡說什麼啊!」金愛華生氣地拉他,龐水生回頭瞪她:「不嫌丟臉啊!閉嘴!」

這件事,顧銘夕和龐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愛華從此就恨上了鍾小蓮,對著龐倩也時常會講鍾小蓮的壞話,還叫女兒要把鍾小蓮說的話當放屁。

在對待顧銘夕的問題上,無疑,龐水生和金愛華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顧銘夕在家休養一年後,和龐倩同一屆升入小學,當時顧國祥還未回國,龐水生為了兩個孩子跑前跑後,還拜託木匠定製了顧銘夕的課桌,並向老師強烈要求,讓女兒和顧銘夕同桌。

那時顧銘夕和龐倩都很小,自然也不會反抗,兩個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龐家一家三口吃飯時,金愛華突然問龐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鍾小蓮了?」

龐倩點點頭,馬上說:「我沒和她說話。」

「以後見到她,就走開,千萬別去理她。」金愛華往龐倩碗裡夾菜,「那瘋女人剛才回來碰到我,居然還特地和我說,看到你和銘夕在街上打打鬧鬧,你還喂他吃番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樣子,她放的什麼狗屁!」

龐倩悶頭吃飯:「……」

龐水生有點生氣:「愛華!」

「幹嗎!」金愛華又轉頭問龐倩,「我問你,你喂顧銘夕吃番薯啦?」

「沒有沒有。」龐倩立刻搖頭,「是我自己在吃。」

金愛華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也大了,該懂點事了,銘夕是個男孩子,你雖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處得太近,你知道嗎?」

「嗯。」龐倩小雞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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