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我的鴕鳥先生》小說信息

第30章 鴕鳥螃蟹,小小離別(2)(第2頁,共2頁)

字體:

她走得很賣力,精神抖擻,小胸脯驕傲地挺著,瞧著倒是有模有樣的。

輪到謝益的班級入場,顧銘夕看到謝益做了旗手,經過主席臺時,起步走變成了正步走,謝益「刷」地一展班旗,昂首挺胸地走在陽光下。

他真的很帥,顧銘夕不得不承認。

軍訓結束後的第二天,一中乒乓球隊新隊員選拔賽就舉行了,顧銘夕去看龐倩比賽,周楠中和汪松也去了,甚至還有蔣之雅。當然,她是跟著顧銘夕去的。

龐倩很緊張,謝益在場邊指導著她:「你相持球不好,儘量用發球去吃她,三拍之內見勝負,過三拍就甭打了,平白浪費體力。」謝益湊近龐倩,「就碰運氣,把角度打刁,對方也緊張,看你這樣還以為你是高手呢。」

龐倩:「你的意思是我其實是菜鳥?」

謝益哈哈大笑:「菜鳥倒還不至於,頂多算個菜螃蟹。我和你說啊,你乾脆學鄧亞萍打球,氣勢上壓倒人家,螃蟹,你可是我徒弟,別給師父丟臉。」

龐倩臉紅了:「那我輸了怎麼辦?」

「輸了就輸了唄,反正以後我在隊裡,你想打球就來找我。」謝益把球拍遞給她,「用我的拍,反正你不認拍,我的拍肯定比學校統一的拍子好。」

龐倩聽了謝益的教誨,雄赳赳氣昂昂地上了場,她先發球,學著謝益的樣子吹吹球拍,突然「呀」地尖叫了一聲,把球檯對面的女孩嚇了一跳。

然後,她就把球發出去了。

就是謝益教她的發球技巧,拍子輕輕一拉,小球帶著轉兒地擊在了桌臺角落裡,那女孩連動都沒動。

「呀呀!」龐倩握著拳頭尖叫一聲,蹦來跳去,頗有職業乒乓球運動員的風範。

謝益在旁邊差點笑昏過去,顧銘夕看的一頭汗,嘴角都抽起來了。汪松調侃道:「真沒看出來啊,小倩打球是這麼有風格的。」

第一場球,對手幾乎是被龐倩嚇輸了的,龐倩歡天喜地地下了場,與謝益擊了下掌,然後就跑到了顧銘夕身邊,喝了半瓶水,開心地說:「顧銘夕!我贏了!」

蔣之雅在邊上撇撇嘴:「你叫得整個球館都聽得到啦。」

龐倩揚起下巴:「這叫氣勢,你不懂。」

可是第二場球,龐倩的氣勢就不管用了,對手女孩顯然球技比她高超,球風又穩健,龐倩的尖叫聲嚇不倒她,也不能在三拍內拿下她,很快就輸了比賽。

她垂頭喪氣地把球拍還給謝益,謝益說:「沒關係,我幫你在教練那裡爭取爭取。」

顧銘夕看著龐倩,她眼睛紅紅的,真有點輸不起的樣子,他嘆了口氣,說:「別傷心了,勝敗乃兵家常事,你本來就沒練過,打進第二輪已經很好了。」

龐倩鬱悶地看著他,顧銘夕想了想,趁著沒人注意,在她耳邊輕聲說:「過些天我送你一塊好點兒的乒乓球拍吧,你好好練。明年,老隊員退隊了,你再來試試。」

龐倩:「好的乒乓球拍很貴的。」

「唔……」顧銘夕說,「就當是預支明年的生日禮物。」

「我今年生日才剛過哎!」龐倩跳起來,「聖誕禮物還差不多!」

「好吧,聖誕禮物。」顧銘夕對著她笑起來。

結果,還沒等顧銘夕去買來乒乓球拍,謝益已經給龐倩帶去了一個好訊息,經過溝通,龐倩被乒乓球隊錄取了。

龐倩心情好到爆,覺得高中生活簡直太過美妙。但緊接著,她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正式上課後,一中給高一新生進行了一場摸底考試。結果出來後,龐倩終於知道了什麼叫做雞頭、鳳尾。

她終於相信年級前五全在他們班。

肖鬱靜以無懈可擊的語文、英語成績和穩定發揮的數理化成績名列年級第一。第二名是個叫吳旻的男生,而顧銘夕,只是年級第四。

至於龐倩,在全班五十二個同學裡,華麗麗地考了一個——倒數第一。

放學後,龐倩猶如行屍走肉,走路都是飄的,顧銘夕怎麼安慰她都沒用。

她雙手捂住自己的臉,都快要哭了:「誰說考上重高就一定能考上大學的!顧銘夕,我將來估計考不上大學了!」

「怎麼會啊。」顧銘夕無語,「這才一次摸底考,你暑假時是不是一點題都沒做?」

龐倩像看怪物似的看他:「你暑假時還做題了?」

「做了一些奧數題,還背了英語。」顧銘夕嘆氣,「你一點不看書,一點不做題,摸底考考不好很正常啊。放心啦,正式上課後你會追上來的,要是有不懂的,我給你講。」

聽他這麼說,龐倩心裡略微放心。身邊坐著顧銘夕,隔壁住著顧銘夕,她就像是自帶了一個免費家教老師一樣,碰到聽不懂的知識點,真是一點都不需要擔心。

正式上課後,龐倩發現,高中裡的科目變得難了許多,數學從函式開始,這本來就是龐倩的弱項,理解起來實在有些晦澀。

於是顧銘夕的任務也加重了許多,他要保證龐倩弄懂數理化新增的知識點,還要督促她背誦越來越多的英語單詞和課文,除此以外,他還要管住自己的學習,練習用腳寫字速度,外加做大量的習題。

課餘時間,顧國祥已經開始教顧銘夕用電腦,他定做了一張低一些的電腦桌,顧銘夕坐在桌子前,雙腳擱在桌上,右腳操縱滑鼠倒是不難,只是在鍵盤上打字時,他只能用雙腳的大腳趾和二腳趾,速度要比常人慢許多,還很笨拙。

顧銘夕練得很刻苦,他知道父親的要求很高,就考大學來說,不是隨便考上一間大學就能算數的。顧國祥明確要求顧銘夕考上重本,最好是985院校,退一步也得是211院校。

因此,顧銘夕開始覺得時間有些不夠用,龐倩每晚會來和他一起做作業,他還得負責為她講解。在她來之前,顧銘夕會快速地吃飯,練習一小時電腦。等她離開後,他才能忙自己的事,通常要過了凌晨十二點才睡覺。

早上六點,他就得起床。

這樣的生活很累,卻也充實。只是偶爾,顧銘夕會有一絲迷茫。他記起龐倩對他說過的話,是關於謝益。那時候龐倩和謝益熟了許多,她到顧銘夕家來做作業時,會告訴他一些謝益的事。謝益興趣愛好特別廣泛,除了打乒乓球、拉小提琴和看動漫,他還喜歡養狗,喜歡打遊戲,甚至喜歡打牌。

據謝益自己說,他每天放學回家後,先玩會兒遊戲,再吃飯,然後出門遛狗。回來以後做作業,通常九點多就能做完,接著他會練一會兒小提琴,看一會兒漫畫,最後睡覺。

顧銘夕問龐倩:「謝益那麼晚練小提琴?鄰居不得吵死啊。」

龐倩就用一種「你真沒見過世面」的眼神看他,說:「謝益家住的是別墅,獨門獨院的,他說他練琴的房間還特地做了隔音處理,外面根本聽不到。」

那是謝益的生活,瀟灑自在,快樂隨性,他好像從來不會花很多時間去學習,但每次考試成績總是不賴。

顧銘夕無法想象自己能過上這樣的生活,他知道自己不笨,甚至還挺聰明,學習對他來說算是遊刃有餘,但如果一直要保持前列,他明白,自己必須要更勤奮,更刻苦,更努力。

龐倩加入校乒乓球隊後,每週二、四放學後要去體育館訓練一小時。

顧銘夕要等著她一起回家,他不樂意在教室等,每次都會去球館,一大堆人在那裡打球打得火熱,顧銘夕就坐在邊上抓緊時間背英語。

龐倩在乒乓球隊認識了一個女孩,叫鄭巧巧,來自高一(5)班,她和龐倩是練球的搭檔,自然就注意到了顧銘夕,沒輪到球檯時,兩個女孩在邊上聊起天來。鄭巧巧問龐倩:「顧銘夕和你是什麼關係呀?」

開學一個多月,顧銘夕的大名已經全校皆知,因為他沒有手臂,還因為他成績優異,長得又帥氣。

龐倩說:「他是我同桌啊。」

「同桌還得等你練完球?」

「我和他是鄰居,我得和他一起回家的。」接觸多了,龐倩挺喜歡大方爽朗的鄭巧巧,說,「他沒胳膊嘛,一個人坐車不大方便的。」

「這倒也是。」鄭巧巧看著遠處的顧銘夕,他獨自一人坐在休息椅上,腿上攤著一本英語書,閉著眼睛在那兒背誦,忍不住說,「他好用功啊,每次來等你都在那兒背書,他是不是個書呆子啊?」

「當然不是了!」龐倩說,「顧銘夕這人其實挺有趣的。」

「哪兒有趣?」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