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並肩而坐,將筆記型電腦擺在面前,一一填妥結婚登記書上的空白欄。鄭代賢填寫自己的籍貫,每畫完一筆就抬頭看看電腦螢幕,仔細對照,金智英也和他差不多,這應該是他們有史以來第一次填寫自己的籍貫。其他空欄則填寫較順利,鄭代賢早已要到雙方家長的身份證號,所以父母親的資料也順利填妥。然後,他們看到了登記書上第五項:子女的姓氏和籍貫,是否協議從母姓、從母籍?
「怎麼辦?」
「什麼?」
「這個,第五項。」
鄭代賢把第五項逐字念出來,轉頭看了看金智英,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輕鬆說道:「我覺得姓鄭就好啦……」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關於戶主制(2)的爭議正式浮上臺面,主張廢除戶主制的團體也開始一一齣現,有些人表示自己是冠父母雙姓,也有知名人士勇敢坦言,自己從小因為和繼父不同姓而遭受各種歧視和痛苦。當時有一部熱門連續劇,就是講述一名單親媽媽面臨孩子的生父要奪回撫養權的故事,金智英是通過那部劇才瞭解到戶主制的不合理之處。當然,也有許多人誓死反對廢除戶主制,他們說要是廢除掉戶主制,將來的孩子就會宛如禽獸,連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是誰都不知道,整個國家就會變成一盤散沙。
(2)韓國法律規定只有男性才能成為家族的法定家長,子女必須隨父姓,即使母親離婚、改嫁他人,其子女也終生不得改姓。——譯者注
最終,戶主制還是被廢除。二〇〇五年二月,基於違反兩性平等原則而宣佈了戶主制違憲,並於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廢除戶主制(3)。從此以後,韓國再也沒有所謂的「戶籍」,取而代之的是人手一本家庭關係登記簿(4),大家也過得安然無恙。子女不再需要被迫從父姓,只要在進行結婚登記時,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即可從母姓、從母籍。然而,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廢除戶主制那年僅有六十五例申請從母姓的,自此之後每年受理的申請案例也僅約兩百例(5)。
(3)資料來源:《參與政府政策報告書》:《戶主制廢除:打破戶主制,邁向男女平等社會》,二〇〇八年。
(4)家庭關係登記簿與戶籍謄本的最大差異在於,戶籍謄本是以戶長為中心列出家族成員,記錄每一位家族成員的基本資訊;而家庭關係登記簿則是以個人為單位,每個人都會拿到一本屬於自己的家庭關係表,只記載本人、父母、配偶與子女三代的基本資料,以減少不必要的個人資料洩露。——譯者注
(5)資料來源:《女性新聞》:《父母決定的姓氏,究竟是否符合性別平等》,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也是,大部分人都還是從父姓,要是選擇從母姓,別人還以為有什麼隱情呢,到時候可能還要解釋一堆、申請更改等,一定很麻煩。」金智英說道。
鄭代賢用力點著頭表示認同。金智英親自在「否」欄位打了個鉤,但不知為何,她心裡有一股說不上來的鬱悶。這個社會看似改變了很多,可是仔細窺探內部細則和約定俗成,便會發現其實還是固守著舊習,所以就結果而論,應該說這個社會根本沒有改變。金智英反覆咀嚼鄭代賢說的那句「心態會不一樣」,並思索著究竟是法律和制度改變人的價值觀,還是人的價值觀會牽引著法律和制度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