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丹尼海格》小說信息

第八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嗯…………」他略沉吟,「你這樣說,我好像確實應該感激。不過微微,水就是水,從天上掉下來,從地上某處冒出來,有人喝,我把它裝到瓶子裡賣。僅此而已。絕對不能誇張成為什麼有魔力的東西,並不值得。」

「你把一瓶飲用水賣到四歐元,現在告訴我它其實什麼都不是,丹尼海格,你說的這句話可別讓對手聽見,否則一定要大做文章。」

他哈哈笑起來,轉過身把我摟在懷裡,拇指按在博斯普魯斯海峽上抬起我的下巴:「你這個小壞蛋,你在跟我辯論啊?」

我雙手抓著他的圍巾,擠著眉毛說:「你不服我偶像就不行。」

丹尼海格捧著我的腦袋,旁若無人的親吻我。

我們在巴黎逗留三天,住在他在歌劇院附近的一所房子裡。我最愛這所房子的地毯,純白色的,特別厚實,光著腳踩上去,長毛兒能把腳面都給蓋住,我拿著一杯水從這個房間走到那個房間,有時還特意停下來想一想,只為了體會那柔軟的皮毛與腳底接觸的感覺。我們遊覽城市,吃精美的食物,會見他的朋友們,否則天剛黑就回家□。

我身上一直是我的條紋毛衣,牛仔褲和短風衣,每天晚上女傭把它們洗好熨平了,給我第二天穿。無論我們是看電影還是聽歌劇,或者在邂逅了部長的餐廳吃飯,丹尼海格從來沒有要求我換一身衣服。

我暗地裡想,我上次連哭帶鬧的一定給了他不小的教訓,我的敏感變成了他的敏感,他再也不敢輕易的送我禮物。我對此倒是挺得意的,至少我與別人不一樣。我輕視他的錢。

現在我寫到這裡又笑了,那麼小那麼傻,以為拒絕了他送的衣服,就可以標榜自己愛情的純粹,就有多麼有骨氣,全然忘了丹尼海格用私人飛機載著我從香貝里專程來巴黎看宮崎駿,我最喜歡吃的乾脆牛肝菌,還有我最喜愛的那個可以覆蓋到腳踝的白色羊毛地毯,哪一樣不是用他的財富買來的?

這種情形開始有些改變是在我們快要離開巴黎的時候,我們從楓丹白露回來,車子路過旺多姆廣場,多家名店的櫥窗在暮色中閃耀,我向外看看,丹尼海格說:「我們去轉一轉?」

「…………」

「明天假期就要結束了,我得送你一件禮物才行啊,微微。」

我看看他的眼睛,我說:「我已經有了你做的木梳了。」

「去看看吧,好嗎?你要把那柄木梳放在自己身上的哪一個地方?然後讓別人看到並告訴他,這是我的情人送的禮物?」這個人連勸帶哄。

…………

在二百多年的首飾老店,經理帶著手套拿出一枚透明的鑽石:「八克拉,純度極佳,產自南非,可以鑲做項鍊或者戒指。」

丹尼海格不動聲色的把經理的手輕輕一撥,讓他向著我:「不是問我,問她。」

我看了半天,漂亮是漂亮,但是也不見得有什麼大的名堂,我從來就沒有嚮往過這種東西,此時放在眼前,無可無不可。

再拿出來一顆,有十二克拉,淡粉顏色,像一大枚忽然凝結的粉色葡萄酒,連人的臉孔都能照亮。

丹尼海格直起身體,歪頭瞧瞧我。

我說:「我不是真的想要一顆寶石。」

他對招呼我們的經理說:「您瞧,您拿出來的貨品讓一個女孩兒對寶石失去了興趣。」

那人發窘,躊躇半天:「店裡現在有一條祖母綠項鍊,幾天前在布魯塞爾參展回來的,好萊塢的明星想要借走…………」

他說:「拿出來看看。」

看到那串祖母綠的項鍊我才知道,不愛寶石是因為沒有遇到它。那是一組五顆的寶石,中間的一枚有五克拉大小,其餘的也有三四克拉的樣子,他們每一枚都被小粒的鑽石簇擁著,其映襯下,那綠的彷彿像是研不開的墨,又有些熒光閃動,像森林裡的精靈跳躍在裡面。經理說:「就是一個頗具實力的珠寶商,想要集齊這一條項鍊,恐怕也要一個世紀的時間。」

我帶著驚豔和敬仰不由自主的上去摸一摸,丹尼海格告訴我:「微微,戴上它。」

我有一張白淨臉孔和一根長脖子,那串彷彿有魔力的項鍊一戴上去,皮膚顯得白得透明,頭髮被綠寶石照耀的如同層層疊疊的海藻一般。丹尼海格終於笑了,對著鏡子親吻我的頭髮和臉龐,然後問在場的每一個人:「她不漂亮嗎?嗯?她不值得你們的讚美嗎?嗯?」

他們笑起來,那樣誠心誠意的說,這串項鍊終於找回了他原來的主人。

我低著頭對丹尼海格說謝謝,他說,你做的很好,微微,就是要有一個懶散的姿態,才能挑選到最好的東西。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