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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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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日子,學校已經沒有課了。最後一年,要麼實習,要麼準備畢業論文。丹尼海格沒有再來這裡,我獨處了一段時間,像過電影一樣的梳理這段跟他在一起的日子。

所以我跟丹尼海格之間,並不是一個信任或者不信任的問題。他一貫過著逍遙快活的日子,他認為人生在世就是要經歷和享受。他的生活理念就是這樣。難道我能以我的愛情為理由強迫他去改變自己的生活嗎?那當然是不切實際甚至荒謬的。

但是換一個角度來想,我也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我愛上這樣一個非凡的男人,起初我想要跟他天長地久,後來我只求曾經擁有,可是仍然有那麼多的困擾。

我也沒有什麼可後悔的理由,跟他在一起,我非常非常的快活。

所有的愛情中都有一些相似的橋段:甜蜜的相處,爭吵,慪氣,重歸於好。這個過程進行良性或者惡性的迴圈。我獨自一個人躺在床上,徹夜不眠,我在想:我跟丹尼海格之後會怎麼樣呢?

他會回到我這裡來,或者我去找他?我一哭,他總會有些憐惜和感動,然後我們在眼淚和□中和好。之後呢?我可能再遭遇他的某一個情人,以蘇菲和夏洛特之外的方式向我證明她和丹尼之間的風流豔史。與此同時,他也難免再去追求一個可愛而迷人的女郎。那我要怎麼辦呢?像蘇菲一樣的去警告她,攻擊她,玩弄手段,試圖拆散?還是優雅的抽身而退,對丹尼海格說再見?

天色漸亮了,我披上晨褸,起床喝水。說再見,說再見,既然要說再見,那就長痛不如短痛。趁我還沒有看到他真的跟另一個女人顛鸞倒鳳,趁他還沒有見到我歇斯底里,趁我們對對方仍有個完整不破敗的形象,找一個體面地,浪漫的,足夠戲劇性的情節來說再見,才好對得起我們相處這兩年來每一個曾經讓我淪陷的好時光。

說再見。

這年十月末的一個下午,我接到了一個電話,一個年輕的男聲在那邊說:「你好…………不過,你可能已經不記得我了。」

我確實沒有一下子聽出來是誰,但是那邊同時傳來了架子鼓和貝司的聲音,我說:「你好,你是雅尼克嗎?」

他在那邊笑了,挺高興的:「我們來里昂演出了,你什麼時候有空,來‘蘭多’夜總會坐一坐?哦,我是從達米安那裡要了你的電話號碼。」

「太好了,」我說,「是哪一間?你能不能告訴我地址?好的,我記下了,我們稍後見。」

我按照雅尼克給我的地址找到那間夜總會,比起來他們在尼斯駐場時的那個「烈火」酒吧,這裡無論是規模還是檔次上都高了許多。雅尼克和他的樂隊又有新歌,曲風明顯比從前柔軟了,沒那麼憤青,悅耳了許多,但也少了些個性。可是他們只唱兩首歌,就讓位子給別的樂隊了。

聽雅尼克跟我說,這裡與尼斯的酒吧可不一樣,沒有那麼多熱情洋溢,喜歡聽音樂跳舞的觀光客,但是有很多職業經紀人和音樂總監出沒,可能今天你還在這裡免費的唱歌,到了第二天已經被髮掘,而在擁有先進錄音和混音裝置的工作室裡試唱了。

我聽到這裡抬頭看看他:「你們在這裡唱歌…………免費?」

雅尼克喝了一口酒,看看身邊的同伴沒說話。

他們三個人對來不來里昂也有不同意見。雅尼克認為應該來里昂,這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多的機會;鍵盤羅傑很想留在尼斯,那裡他們有可觀而且穩定的收入,而且也不用像走馬燈一樣,唱不上兩首就下來;鼓手讓對於不能夠隨心所欲的演奏他們原來風格的重金屬音樂頗多微詞。

我想的是,讓年輕人唱歌不給錢,這個老闆真討厭。

那是凌晨四點多鐘,夜總會打烊之後,工作人員在打掃,我跟雅尼克他們佔了一張小臺子喝酒,一個人過來給我們每個人的杯子都倒滿香檳。他是個四十多歲的大鬍子,眼睛很精明。雅尼克把我們介紹給對方,這是這家夜總會的老闆扎斯先生,這是我的朋友齊小姐。

我說:「您的夜總會很棒。」

扎斯笑一笑,眼睛看著我說話,同時拍一拍雅尼克的肩膀:「您也這樣認為是嗎?謝謝您,這裡不是一個旅遊區的小酒館,我呢,也只請真正出色的樂隊。」

這個資訊很重要:老闆扎斯先生是看重雅尼克的樂隊的,他親自來斟酒,他想要他們留下來。

我說了,這個時侯的我很閒,沒有功課,沒有找到實習的地方,也沒有情人來約會。我非常用功的唸了四年半的商科,形成了一些職業的敏感,還有經丹尼海格調教過的對人和人之間複雜關係的嗅覺,這讓我對雅尼克的個案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在第二天下午找到他,想要替他們去跟扎斯先生談一談。

搖滾樂手們租了一個不大的兩層小樓,三個人各佔一間臥室,還有一個很寬敞的能操練的客廳和一個陽光很好的閣樓。

我到的時候,雅尼克在練琴,寫譜子,他看看我:「幹什麼?你要做我們的經理人嗎?」

「那倒不是,」我說,「只是我現在也沒有個實習的地方,哦,你覺得我是一個商業間諜,不放心我,是不是?」

他笑起來:「你在說些什麼啊?」

「我打算去跟扎斯先生談一談,」我說,「我要說服他給你們一份臨時的合同,要有機會壓軸,還要有不錯的收入。」

「他不會同意的。」

「談過了嗎?」

「沒有。不過,我知道如果我們走了,第二天就會有新的樂隊頂上來,只為了能在這裡唱歌,能認識好的製作人。」

我說:「讓我試一試,試一試才知道。」

我給扎斯先生打了一個電話,跟他說,我代表雅尼克的樂隊想要談一談合作的事情,我簡單的說了一下我的要求,他略略沉吟之後同意在他在夜總會樓上的辦公室見我。

那天我剛在他辦公桌的對面坐下,扎斯先生就拿著一個漂亮的方盒子走過來,「啪」的一下,盒蓋子彈開,裡面是粗大的古巴雪茄,他說:「來一支?」

我看看他,把蓋子扣上:「先生,這是好東西,事情談成了,我再吸無妨。」

他哈哈笑起來:「小姐,你有二十沒有?我女兒看上去都比你大。你要跟我談什麼?談他們唱什麼歌兒?談我給多少錢?我告訴你,我玩搖滾樂的時候你們還都沒出孃胎呢!重金屬搖滾就是噪音,我的客人不喜歡,那麼我的夜總會就不能用這個浪費時間。

你想讓我付他們錢?

我給他們一個機會來里昂最好的夜總會唱歌,還要我給他們錢?

這真是自不量力,這真讓人討厭!」

他說話的時候,在我的身邊轉啊轉啊,聲音隆隆的,像對著我的耳朵喊話一樣。全然不復我們之前見面的時候那頗讓人心生好感的熱情好客。

有的人就是這樣的,聲勢極大,想要這樣先聲奪人,然後逼其就範。雅尼克他們也不容易。

我搔了搔耳朵,然後站起來,我看著他,覺得這麼一個大鬍子,大肚子,大嗓門的人十分佔地方且讓人不耐煩。

我皺著眉頭看著他:「扎斯這姓不是法文姓,您是俄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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