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分飛燕(12)
她去了李曉的墓地。
沒能完整地參加李曉的葬禮,是方竹心內至大的遺憾,也有一重對李曉的深深歉意。事關臨頭,她還是自私了。
走至李曉墓碑前,方竹先預借了通道上擺著的鉛桶,把帶來的鉑紙燒化了。
最古老、最庸俗、最迷信的祭奠方式,反而給人一種真的帶給死者什麼紀念的錯覺。方竹望著燒化的鉑紙冒出的青煙出了會兒神,青煙漸散,她才面對墓碑,凝視亡照上的女孩。
亡照應該是李曉學生證上的照片,梳著乖巧的馬尾,把眉角吊得高高的,就像她小時候那樣。她的臉上沒有什麼表情,只是瞪大了眼睛望著前方。底色是黑白的,讓她的臉龐顯得很孤獨,很沒有依恃。
女孩自小有一副任性個性,在寵愛中長大,在寂落中離開,其實心智沒有長成,正如亡照上的影像,又懵懂又純樸。女孩從來都沒有看清前方的路。
方竹蹲了下來,用同墓碑一樣的高度,望著亡照上的李曉,就像多年前她蹲下來,望著小學生李曉一樣。時光無法倒流,她心內痛不自抑,不由得閉上雙目,合著雙手,默默禱祝,讓心敞靜下來。
墓地清風悠悠,身後有人腳步沉沉,敞靜下來的心隨著漸走漸近的腳步聲起了微小的掙扎。
方竹把眼睛微微睜開,那個人立在了她身邊。陽光披瀉下來,沐浴在他們身上,把他的影子交疊在她的影子之上。
在李曉面前,他們又相遇了。
方竹又狠狠地閉了閉眼,怎麼可能回到很多很多年以前?這樣的想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他面前,是那麼滑稽、可笑、無力。
可是,他們的習慣仍舊和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樣,一起關顧著那個女孩。
她仍執念的很久很久以前,那個以前,有他陪著她在月光下不緊不慢地走。他終於走到她身邊,她以為這會是一個開始,是她意外獲得的一份能夠撫平她的傷痛的幸福,是母親對她的庇佑。
可幸福還是將自己拋棄。猝然地,模糊的念頭都被掃蕩了。方竹想了起來,不是幸福將自己拋棄,而是自己作了惡,將幸福拋離。
能夠怨恨誰?不能怨恨誰,才是一切怨恨的尷尬。
這念頭這麼明晰地、準確地、時隔這麼多年又撞入她的腦海。方竹模糊地想,這麼些年,不再去想,原來是承受不起想起前因後果後的自我鄙棄。
她永遠都忘不了,當年她對他說:「何之軒,我們離婚吧!」她沒有哭,沒有吼,裝作平靜,裝作堅決,一個字一個字地說了出來。
她永遠也忘不了,當時的他雙目失神,鬍子拉碴,精神疲憊。那幾乎是他這輩子最狼狽的一刻,他的聲音嘶啞得不成樣子,他問她,也是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問:「方竹,你想好了嗎?」
她說:「想好了。」
他默默無言,轉過身去,如她所願地就此離開。
方竹几乎鄙棄自己。這教她如何再次面對真正站在她身邊的這個人?
第二章分飛燕(13)所以她才回避若干年後的重逢,一次、兩次。能有幾次應該回避幾次,才能把往事徹底盪滌成往事,不再紛擾如今的內心。
方竹把頭垂了下來,目光觸及他的皮鞋,是黑色的小牛皮還是羊皮?在她的記憶裡,直到他們離婚,他也只買過一雙皮鞋。多年以前的他習慣穿球鞋,多是回力的,她曾經花了打工的錢,給他買過一雙耐克,他出去跑採訪一直穿著。後來為了配她給買的西裝,他去買了一雙男式皮鞋,沒有穿過幾次,他們就離婚了。
此去經年,必然的改變告訴她今時和往日的不同。她不能蹲在原地,永不面對。
方竹站了起來,面對著何之軒仍需仰頭,這是沒法改變的。她很努力地讓自己面部的表情儘量自然,讓自己的聲音儘量淡然,說:「何之軒,你好。」
在這麼近的距離望著他,是在分開最初的時候最常做的夢。那發、那眉、那眼,分明應該是熟悉的,因為曾經深深刻畫在腦海中,以為自己永不會忘記。但現下細細一瞧,發覺他已同夢中不同,講不出來哪裡不同。
何之軒蹙眉,望了方竹好一會兒,才說:「方竹,你好。」
幸好,他的聲音還是她記憶中的那樣,低沉、穩重。方竹幽幽地暗暗地籲一口氣,多年以後狹路相逢,原來不過是從最熟悉的人變作了陌生的人。他,是真的不同了。
自己,也應當有所改變。
可是心裡無端端的酸楚呼啦啦一下冒上心頭,方竹慌慌忙忙把頭低下掩飾,一低頭,又望見李曉的亡照,心中的酸楚凝結成淚,不由自主落下。
何之軒遞來一張紙巾,動作好像多年以前。可是她存心避開,伸手在褲兜裡摸出自己的紙巾,將淚擦淨,說:「看到曉曉這樣,我很難過。」
何之軒收回遞出去的紙巾,就同以前一樣寬容她的任性。
隔了這麼些年,還是她落在他的下風。她本就不該同他來爭什麼勝,她本來就欠了他這麼多。方竹猛地把思緒剎車,不能再想這麼多了。
她在這段日子裡想的比過去幾年想的都要多,回憶根本就是一種病魔,開始來糾纏她了。她本來以為自己將往事掩埋,就可以讓心情平靜的,誰知往事竟然這麼容易就破土而出。
她望著李曉的亡照,唯有她不用再作人世煩惱了。
何之軒隱隱嘆一口氣:「我很多年沒見她了。」
方竹差一點問出口:「這幾年你在哪裡?」畢竟忍住,沒有問出口。她哪裡來的立場問出這樣的話?當初若不是她,他又何至於離開奮鬥多年的城市?
她望著李曉,心內默唸:「曉曉,我們都犯了錯。」她對何之軒低聲說,「我也很多年沒見她了,再次遇到她是在半年前。」忽地,她又噤聲。
李曉做的那些事情,應當隨著她的亡故而逝,不應當再有人知曉她的茫然和難堪。她應得到靈魂的安息。
方竹頓了頓,扯出一抹算得十分得體的笑容,說:「何之軒,很高興你能回來。我還有采訪,好幾個呢,我得走了。」
第二章分飛燕(14)
她欲轉身,被何之軒叫住:「你還在《新聞日報》社?」
方竹點頭,他說:「你忙吧!」
方竹望牢他,一時沒有動。他的話裡有無端的蒼涼意味,讓她難受。但這些都無濟於事,她必須離開,再停留片刻都會磨損背了許久的保護殼。
她扭頭匆匆離開墓地。
與何之軒的再次相逢,就這麼匆匆擦肩地結束了。人海中的相逢,大多是不起波瀾,遇見之後,再各行各路,該過去的總要過去,不是嗎?
方竹並非存心矯情,迴避往事,而是目前的狀況千頭萬緒無法釐清。
都是因為李曉。這個女孩,實在同她牽扯太深,羈絆太重。不能為她伸張冤屈,教方竹的心神不能安寧。
她最近常常在西區這間夜總會蹲點。
這是一棟有點年份的大樓,最頂層是餐廳,下頭兩層是夜總會。每到華燈初上,就會有衣香鬢影的繁榮。
她穿著低胸性感小洋裙,裝成來買醉買輕鬆的小白領。
方竹已經來了好幾回了,把這裡大堂內的落地鋼窗、紅絲絨窗簾、真皮沙發旁的晚香玉、正中央的裸女戲水雕像看了個熟。門口的停車場內,蘭博基尼、英菲尼迪一字排開,進進出出的客,都有一副曖昧面容和一身出色行頭。
她在想,李曉這樣的孩子,用涉世不深的雙目看這一切,只怕是又美麗又刺激,是個精彩大世界吧?
她是在到處找尋李曉的時候,尋到的這棟大樓,又查了很多線索,尋到合適線人。但,她沒有立時動手查訪,這事關李曉,她不能將女孩的不堪兜底捅出。
再一次接近這裡,是在李曉亡故之後。這一次不僅僅是帶著新聞人的責任,還有對李曉的責任。
很多女孩走進深淵的起點,就在這裡二樓的一間「hostclub」。表面上看,這是一間男公關吧,招待女客。裡頭卻有個神秘包廂,專放年少女孩們的資料。
方竹几次想尋機會進包廂一探究竟,線人直言無能為力。
線人是個二十出頭的男孩,賣相俊俏,專門服侍女客。每回都是由他領著一個女孩,同方竹約在附近的旅社裡碰頭。
女孩們都很年輕,長相都很好,都穿著校服,都是收了方竹的錢,才肯回答她的問題。
她們說,十七歲下海,二十四歲賺足二百四十萬就能收山,大好人生可以重新開始,行內有著先例。
她們說,她們是兼職,有的選,不像賣淫是全職,沒的選,她們可以挑顧客。
她們覺得做這樣的事情很有範兒,可以擁有很多同齡人沒有的東西,可以被人喜歡、被人尊重,這是在父母那兒得不到的。
方竹把這些語言記錄得十分辛苦,採訪到第五個的時候,她決定放棄繼續採訪。她想問線人阿鳴要李曉的客戶名單。
阿鳴睨她一眼:「方記者,雖然我想賺外快,不過我還是守業內規矩的,這不是錢的問題。」
方竹寫了個五位數在紙上,塞到阿鳴手裡說:「你考慮幾天,我再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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