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不錯。」他頓了一頓,說:「我試試看,過日子到最後都是細水長流。」
這何嘗不是一種妥協?方竹又擔心了:「我想,如果你覺得那壺水沒有燒開,就不要倒出來喝了。」
莫北笑:「我們好壞從小哥哥妹妹叫大的,這麼隔閡真讓我難過。」
方竹說:「英北,我相信你是好人的。」
當年誰都認為和田西分手又遭逢家變的莫北會消沉,誰能知道他只是在兩個月裡跑去爬山,爬完黃山爬泰山,後來又去爬了峨眉山,同猴子合了不少影,寄給幾個兄弟的信裡夾著的照片,一總笑得一片陽光燦爛。
她一真覺得莫北這一點強過自己百倍。
好動的人,比駐死在一個地方腐朽的人,更能給自己找一個新起點。
她希望她能幫助楊筱光學會「歡喜」,能給莫北找到一個新起點,解決了楊媽的心頭大患,還能給莫家媽媽一重安慰,這樣做媒人就真的做到位了。
末了,莫北掛電話之前,又說多一句:「今天還聽我家老爺子提起,幾個老戰友準備給你爸爸做大壽,等他三月份回來就籌備。"方竹打了一個噴嚏。
莫北說:「不講了,你早點睡覺,保重身體。」
方竹收了線,揉揉鼻子,一扭頭,朝南的窗果然是半開的。一個人住也有一個人住的不好,總有忽略到自己的地方,要虧旁人來提醒。
她以前睡覺前就經常忘記關窗,每一次都是何之軒來關的。
那時候同何之軒結婚時,租住了兩層高的石庫門閣樓,天窗太老舊,鐵邊翹起來,會鉤住窗外的老梧桐。何之軒就在春天借了鋸子,坐在窗臺上將梧桐修剪一番。他用的手法極巧,能夠令樹體很美觀,又不會影響到自家的窗戶。
方竹把窗戶關上,心裡想著,三月三月,她又想回到那個地方了。
她每隔一段時聞採訪得晚了,就會回到兒時熟悉的街區,在那兒四處徘徊,當然不是撫今追昔,只是在乾淨整潔的街道上靜靜踩著腳踏車,兜幾圈。
小時候,每到父親即將歸來的那段日子,母親就會牽著她沿著這裡的林蔭道散步,這裡有上海最古老的梧桐樹,每到春夏,枝繁葉茂,綠茵成片。
連綿的還有母親的思念。她知道母親為什麼會在這裡散步,其實不過是為了同愛人的一場久別之後的偶遇。
母親這樣的情懷。一直到方竹愛上何之軒之後,才能慢慢體味出來。
離開這個家之後,她並不是不曾回來,只是僅僅在此處的林蔭道踩著腳踏車,趁著夜黑,趁著人少,當自己是過客路過。此時冬風呼呼,梧桐枝葉零落,只有滿目物是人非的淒涼。
她不能逗留太長時間,軍區門口的哨崗會覺著奇怪,大鐵柵後面也可能會有熟人出現。每次都是這樣,她狼狽潦草地把這條路騎完,轉個彎,在尋熱鬧出去。
馬路上車和流動,她隨波逐流,經過各樣熱鬧,但樣樣都不屬於自己。
她前所未有地感到孤寂。
再往前,不知不覺就騎到了一家大酒店門廊前。有人舉辦婚禮,信任出行正熱鬧。
方竹停了下來,用腳撐著地,定定朝那兒望去,望著那邊的人如何聚如何散,看著新娘身手攬起曳地的婚紗,被新郎抱緊了加長的勞斯萊斯。親眾一齊歡笑,把花朵灑向天空,然後就下了一場幸福的花雨。
多麼圓滿!
方竹看得累了,就斜斜坐在車上,全身重量放下,踮著腳。可還是不想走。
不知過了有多久,身後有人在叫她。
「方竹。」
她想,這聲音多熟悉啊!
好多年前,在她覺得這個世界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的時候,這個聲音叫她:「方竹。」
這個聲音現在在問:「方竹,你怎麼在這裡?」
方竹一扭頭,酒店的對面是何之軒現在工作的辦公樓。她的腦袋轟轟地就炸了,想,是啊,我怎麼在這裡?我怎麼就發了神經病到了這裡?好像從十八歲開始,她就養成了在他的附近晃悠的壞習慣,過了這麼多年,仍舊沒有改善。
方竹慌忙掩飾,但是說出的理由卻又拙劣:「我只是下了班隨便騎騎車,路過而已。」
何之軒佔到了她身邊,鎮定地看著她。
剛才在十七層的高度,他從自己的辦公室的落地窗看下去,一眼看到這樣熟悉的身影。
其實看到的身影朦朦朧朧的,他不十分確定,所以他下了樓,然後看到她騎著車靠在那邊人行道的欄杆上,看著對面酒店的方向。
車,是他熟悉的車。他怎麼忘得了?
那一年她靠自己的實力剛爭取上報社的實習生名額,他就給她買了這輛可以摺疊的小巧的捷安特腳踏車做代步工具,把她樂得飛飛的。那時候——真是很久遠的事情了。
他望著車發了一二刻的呆。
方竹把腳踏車正好,說:「我走了。」
可是車後座被他拉住,他還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感覺出她微高的體溫,問:「你感冒了?」又不容她做任何的辯駁,說,「我送你回家。」
方竹想要掙扎推辭,可是他正色說:「在這裡等我。」
他說出這樣的話,這麼不容置疑的語調和態度,她就真的站在原地等著了。
何之軒放開了她的手,又快步走回對面的辦公樓。
方竹在原地軟軟地靠著腳踏車,想,怎麼不自己先走掉?怒一想,腿腳卻是軟的,頭腦也是暈的,沒有辦法移動半分,也許是心內有一點蠢蠢欲動的渴望。
這讓她羞愧。她對自己說,爭氣一點,確實不該久留,已經了斷了的往事,再繼續沒有任何意義。
何之軒已經把車開了出來,開到她身邊,他開門下車,示意她也下車。然後他熟練地把腳踏車摺疊起來,開啟後備廂,正正好好就塞了進去。
方竹瞅~眼他的車,是一輛奧迪a4,也要三十來萬了。如今的他確實混得很不錯了,她忽然就感到欣慰。
何之軒開啟副駕駛座的門,示意方竹上車。
方竹略一躊躇,還是上了車後座。
咔噠咔噠兩聲,兩人同時關上了車門。
—路上都沒有什麼話,方竹報了自己住的地方,就靠在座位上閉目養神,輾轉反側,渾身上下都悶悶地痛。
何之軒能從後視鏡裡淸楚看到方竹。
現在的她,是半分惶惑,半分迷茫的。在白月光的夜晚,她就像流浪的小孩,不知道該去向何方。曾有一晚,他面對過這樣的她。那之前他以為她住在黃金城堡,但後來卻發現她和他同樣一無所有。
他一直沒有同她說過,當年高考結束,揹著行囊來到這座繁華之城,他也有過惶惑。
他們曾帶著這份惶惑,在現實面前匆忙攜手起程,最終都跌得很慘。他想,如果其中一個人有了更好的準備,也許一切將會不一樣。這需要時間,而激情往往令人忽視時間。
兩人都默然,都想了很久,最後還是何之軒先開的口,問:「為什麼不回家?」
方竹開口,聲音有一點啞,她清了清嗓子才說:「那裡離單位近,每天能多睡一個小時呢!」
他「嗯」了一聲,專心開著車,沒有接著問什麼。
車子駛到了大馬路上,他開得很穩,方竹絲毫沒感到顛簸。後座的空間很大,她無所適從,手腳都不知道要怎樣擺才好,只好沉默,只好靜坐。
能說什麼呢?她想,她總不能問他,這些年混得好不好。這又與她有多大關係呢?問出來倒是顯得自己多事了。
可又是何之軒開的口,他問:「工作怎麼樣?」
方竹閉一閉眼睛,憋了憋氣,才說:「如你所見,幹著記者乾的事。一切過得還不錯,兼職給雜誌做特約撰稿人,在這行裡算是有了些聲名,能夠立身了。
何之軒揚了揚眉,這是他年輕時候最神氣的表情,他說:「你一直都能做得最好。」
方竹扭頭看向窗外,她想說,你才做得最好。
看看他的著裝和他的車就能明白了。可她,絕對不是做得最好,這樣的灰頭土臉,幾次重逢,倉皇失措的那個一直是她。
做得最好?也許她曾經能做得最好,可是自從失敗了第一次,後來也絕對不會做得最好了。
離婚的時候,她說:「何之軒,我沒有想到我們這麼失敗。走到這個地步,你輸了我也輸了,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做。」
他依舊什麼話都不說,站在她對面望定她。
那時,她是真的以為,在他們兩人的感情裡,他們是—起失敗的。她最後選擇了一個解決方式,而他沒有異議。兩人的過去,定格在那—個瞬間,此後你好我壞,永不相干。那樣,她至少還剩著快刀斬斷亂麻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