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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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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筱光狠狠喝了一口熱巧克力,被燙到了,面色更難看。

「你不高興?」潘以倫問她。

她想,我不高興?口裡卻說:「今天陽光明媚,秋高氣爽,我的心情完美無缺。」

潘以倫打斷她:「秋天還沒來。」他低頭,把自己的名字簽在合同上。

他微微低垂的臉,有好看的弧線。這個男孩兒認真跟她說「喜歡」,他背後是一片夕陽西下時氾濫的晚霞,他模糊在背景裡,光明也漸漸淡了。

潘以倫抬起頭來,說:「好了。」

對著他的眼睛,楊筱光忽然就慌亂了,胡亂把合同收進了包裡,說:「我趕著回家,這回來耽誤了不少時間,這樣加班公司又不給加班費。」她站起來,「你好好加油吧!」

潘以倫也站起來,沒有挽留她,只是說:「是該早點兒走,這裡環境不大好。」

他在說什麼?這裡草地綠,空氣好,他說環境不大好。可一轉念,她想她能懂他的意思。

潘以倫就把她送到籃球場外,楊筱光搖了搖手。他突然就說:「楊筱光,你這樣,我會想親你。」

楊筱光本能就往後跳了兩步,臉上轟轟烈烈紅成了蘋果,她嘟囔:「沒事我走了啊?」

潘以倫在得意地笑,她知道,可她不願意回頭看,疾步就朝大門外走去。

天擦黑了,梧桐在黑夜下成了重重鬼影。她也像是其中一條,逃也似的離開。離開這裡,心裡也不會有鬼。

在基地回市區地鐵站的班車上,楊筱光感覺有點兒疲憊,於是打著盹。她強迫自己什麼都不要想,就靠在玻璃車窗上好好睡一覺,到時候市區到了,煩惱也暫時會被消滅的。

只是閉上了眼睛,亮光也就沒有了,她陷入了混沌。

一覺過後,是司機將她推醒的。

「到站了。」

「啊!」

楊筱光一個激靈,站起身,不知身在何處。外面的天全部暗了下去,她的心撲通撲通亂跳。

「這裡是哪裡?」

「終點站。」

楊筱光往外探頭,沒有高樓大廈,沒有霓虹燈火,不見鋼筋水泥森林的蹤影,但是有真實的樹木、花草和田野。她傻了:「又轉回來了啊?」

司機沒有好聲氣,嘮嘮叨叨地講:「這又不是往返線,本來就只有一個終點站,剛才到了地鐵站我問了好幾遍有沒有人,沒人回答。你倒好,原來是睡著了。要不是我下車前檢查車廂,你就得在車上睡一夜了。」

「那麼我坐下一班車回市中心。」楊筱光慚愧道。

司機更沒好聲氣:「我們這是最後一班車。」

楊筱光犯暈,可憐巴巴的。

司機良心發現,不忍心可憐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好心指點:「到前面影視基地門前等計程車吧,那裡經常有城裡來的車。」

楊筱光哀怨無比地下了車,又回到那個大門口。

熒熒幾盞路燈,孤燈野火的,何其孤單。平時總怪城裡擁擠又嘈雜,此時方知道自己根本受不了這鄉間夜晚的孤涼和寂寞。

影視基地的門房換了崗,已不是先前那位保安,只當她是前來找新聞的娛樂記者,揮趕她如揮蒼蠅:「今天沒新聞了,快走快走。」又撓撓頭不願意得罪她,說,「明天電視臺主持人來開釋出會,到時候請趕早。」

楊筱光想,這大伯真是職業影視圈看門大伯,乾脆就裝成記者,問:「大伯,您覺得幾個選手裡誰最好啊?」

保安也許總被問這樣的問題,回答得很順溜:「一號長得好,跟周潤發似的。五號家裡有錢,家裡開賓士接送。九號不簡單哪!和臺裡兩個領導好得跟什麼似的。十號最討人喜歡,太會拍馬屁了,還送給大伯我一條香菸。十三號平時倒是不愛說話,看著也孤僻,不過每個禮拜都回城裡看兩次**媽,是個孝順孩子。」

楊筱光樂得直點頭,這大伯看中的那幾個大半都被何之軒找了去給「雲騰」試過衣服。她又問:「您看好哪位得第一名?」

保安神神秘秘地用手掌攏著嘴:「這可不好說,不是都說有內幕嗎?」又閃爍地看著楊筱光,「你可別亂寫。」

楊筱光搖手:「不會不會。」

保安便又說:「我老婆喜歡十三號,說這孩子看著有神秘感,女人不就吃這套?要我看,哪裡有神秘感,他也就一窮人家的孩子來跑生活的,一套衣服翻來覆去穿,就最近翻了翻行頭,和一號、十號穿得差不多,大約也是贊助商給的。」

楊筱光聽得正聚精會神,不妨身後有人輕拍了拍她的肩。

「楊筱光,你還沒走?」

是潘以倫。他戴著鴨舌帽,帽簷壓得低低的,遮去他的半張臉。

「你要喬裝出行?」

保安先笑了:「十三號,你要去城裡看你媽媽?怎麼不搭五號的車?」

潘以倫禮貌地和保安打了招呼,沒有正面答他,只管把楊筱光拽了出去。

楊筱光感到有點兒丟臉:「我在班車上睡著了,轉了一圈又轉回來了。」

潘以倫從門邊推出了他的腳踏車。

「我帶你去鎮上等公車,這裡晚上計程車也不多。」

「你也要回市中心?」

「是。」

潘以倫示意她坐上腳踏車的後座。這是楊筱光第二回坐他的腳踏車,她可還記得他原來那輛的模樣,問:「不是原來那輛?」

「問管理處借的。」

「你們可以自由出行?」

「一個禮拜兩天。」

楊筱光想不出問題問了,好在潘以倫也沒說別的。

他載著她到了鎮上,潘以倫把腳踏車鎖到車站的停車棚裡,再領著她上了車。

他們坐在最後一排。他讓她坐在靠裡的視窗,從這裡看出去,四周黑漆漆的,沒有好風景。

車動了,楊筱光做勢側頭看著窗外。看過一路繁華一路蕭瑟又一路繁華,而時間過得這樣慢。

楊筱光貪著黑,壯了膽子,突然發問:「潘以倫,你為什麼喜歡我?」

潘以倫轉過頭,說了一句讓她聽不懂的話。

「因為你不記得我了。」

楊筱光疑惑地望著潘以倫。

他說:「很久以前,你應該遇到過一個小混混被一群小混混追殺,那天你管了一次閒事。」

那真的是久遠而模糊的記憶了,楊筱光把那天的光景一點點想起來,想起了數學高考之前的驚險,她差點兒驚撥出聲。這事情確實久到他不提她幾乎就要忘記。她掩住心口,說:「正太,你不會因為我無意中的一次拔刀相助就想以身相許吧?」她想到了其中的不妥,「那時候我還不認識你。」

可那說明了什麼?那豈不是說明他暗戀她很久了?楊筱光心裡情不自禁就要冒泡,像搖過的可樂—可口可樂。

刺激?感動?迷惑?悵惘?

她不知道,辨析不清,只提醒自己,要鎮靜,要鎮靜,要鎮靜。

潘以倫仰起頭,天空中的月亮很亮,也漸漸有了燈輝,一切都亮起來了。

他說:「我不想再等了。現在的我不是在最好的狀態,卻又遇見了你,一旦錯過了這次,我怕我會後悔。」

燈輝下,他牽牽嘴角,笑,憂鬱全部鎖到深處,看不見了。可是卻笑得攪亂了她心中的一池春水,是他不好。

楊筱光的眼睛被路燈連成的光線閃得睜不開,她低下頭,張開了眼睛。

她不可以恍惚的。

潘以倫也低了頭。是的,他講完那句話以後也開始沉默,他也有他的不確定,楊筱光能看出來。她想,是立刻拒絕抑或馬上回應,她都沒有辦法在此時此刻做出選擇。這太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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