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文喬皺眉了,「你在這兒也會迷路嗎?」
怎麼可能!
冉櫻正待搖頭否認,轉眼一想,旋即又改為點頭。「搞不好喔!」
這樣也會迷路?
果真是個笨女人!
鄒文喬不禁嘆氣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應了一聲。「老大?」
「到聖詹姆斯廣場那兒找棟房子,她不會迷路那種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聲爆出來,「皮卡地裡那裡可以嗎?」
「隨便,只要她不會迷路就行了。」
於是,一個星期後,他們又搬家了。
再過一個星期,就在聖誕節前不久,他們結婚了,而且是最簡單潦草的那種結婚方式,沒有禮服、沒有花、沒有攝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證婚、一人一句「我願意」和交換結婚戒指,然後兩個人分別在教堂婚姻記錄簿上籤上名字,冉櫻就成為鄒夫人了。
然而,最誇張的還是新婚夜--
雖然鄒文喬一直忙著處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訴冉櫻,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從搬到這棟兩層樓的透天住宅裡之後,一切家務都是冉櫻一個人在打理的,而鄒文喬則忙著早出晚歸。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應該會暫時撇開公事吧?
沒有!剛結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裡,自己又回到公司裡去了。
至少他會早點回來吧?
沒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將近三點才聽到他開門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