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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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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時間他都很小心,小心防範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傳入他腦子裡,但偶爾也會有顧慮不到的時候,譬如來不及思考的時候,就如他臨時抓住桑念竹之際,壓根兒沒想到要防備什麼,只擔心她會被撞到地鐵軌道上去壓成一堆肯定不怎麼好看,連屠夫都不敢去收拾的破爛屍塊,所以他才會得知——

他什麼也無法知道!

真詭異,現在究竟是怎樣?他將會有大小老婆各一嗎?

一個是「看」來的,一個是「摸」來的,而且是一男一女,再來一號「備用」的陰陽人,「一家人」就可以湊一桌麻將了。

呆呆佇立在地鐵站裡,眼睜睜看著地鐵呼嘯一聲離去,於培勳輾轉思考又思,終於下定決心迴轉身子走向出口樓梯。

都是老爸害的,誰教他那麼大嘴巴說某人將會過好一陣子後才能回臺灣!

他又回到了泰德的住處,是上下班制的管家替他開的門,並欣然引他回到甫整理好的客房。旅行袋隨手一扔,他站至窗邊又認真地考慮片刻後才抓起電話。

「泰德?」

「咦?培迪,你……」

「我在你家。」

「耶?!你……你怎麼又回來了?」

「我決定再多留幾天。」

「真的?正好,我有奸幾張歌劇院的票,‘日落大道’、‘歌劇魅影’、‘悲慘世界’或‘茶花女’任君選擇,晚上一道去看?」

「晚餐你請客?」

「是是是,下過麻煩你穿西裝打領帶可以嗎?」

「ok!只要你借我一套西裝。’

看了一下手錶,他再打回臺灣分公司去。

「老爸,又是我啦!你還沒下班啊?」

「正要下班,你不是要回來了嗎?」

「……回不去了……下準偷笑,老爸!」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過,發生什麼事了?」

「我是要回去了,但是在地鐵站……」於培勳聳聳肩,臀部落至床沿。「我碰上了一個女孩子……」

「然後?」

「我什麼都看不見。」

「款?!」自這驚訝的一聲大叫,顯見電話另一端的人有多意外。

「是啊,款!」雙腳抬上床,於培勳無力地靠在床頭,懶洋洋的,沒精打采。

「我比你更意外,老爸,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啊?」

「你問我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電話那頭沉默了好一會兒。「老實說,我也不知道,不過你有沒有試過從她的朋友那邊……」

「這就是最令人沮喪的地方,我確實試過了想自她朋友那邊看看我有沒有機會和那個女孩子來個正常的婚禮,結果看見的卻是……’於培勳悲哀的抽了抽鼻子。

「二十年前我看見的那一幕!」

「耶?!」

「老爸,你不要老是發出這種驚訝的怪叫好不好?幫我想想辦法嘛!」

「這……」你教我想辦法我也……我也不明白呀!」

「老爸!」於培勳抗議的大叫,挺身彈坐起來。「你怎麼可以不明白嘛!那我怎麼辦?」

「很抱歉,我真的下明白,唯一可以想到的是……」

「是什麼?」老爸最好下要說是大小老婆之類的。

「將會和你結婚的是那個大塊頭的男人,而那個女孩子即便會和你在一起,也不能和你結婚……」

果然!

於培勳忍下住對空揮揮拳頭,無聲地咒罵。

「……命運還真是捉弄人,想當初我認識你媽媽的時候,我是千方百計下想和她結婚,如今你卻是……下過話又說回來,你會和那個男人結婚,又笑得那麼開心,說不定將來你們之間真的會產生……’

「拜託你不要再說了,老爸,我快吐了!’於培勳捂著肚子呻吟。

「那你要我說什麼?這是唯一合理的解釋啊!」

「我不要聽合理的解釋,我要聽能讓我安心的解釋!」他喃喃道。

「那種東西請你自己去想像吧!總之,我想你一定已經有了決定,才會繼續留在那裡吧?」

於培勳聳聳肩,「也下算是什麼決定啦!我只是想留下來看看,因為那個女孩子……」說到這裡,他不覺露出傻笑,不好意思地抓抓頭髮。「你知道,老爸,她很不錯的。」

「怎麼,一見鍾情了?」

「哪是!」於培勳矢口否認。「我是……是……咳咳,好啦!也不算完全是啦!只有一半吧!她……呃,有點像小念念,臉蛋小小的,鼻子嘴巴都很秀氣,眼睛雖然沒有小念念那樣靈活可愛,但……怎麼說呢?她的眼睛彷佛在下雨,濛濛朧朧的非常吸引人,就像是那種很有氣質的女孩子,你懂吧!老爸?」

「懂、懂,我當然懂,情人眼裡出西施嘛!不過我記得你說過你欣賞的是那種坦率明快的女孩子,怎麼……」

「老爸,你自己還不是一樣!」

「……說的也是,可是……算了,你就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吧!無論結果如何都是命運給你安排的路,你也只好順著走下去了。」

「那我怎麼知道我走對了路沒有?」

「很簡單,當你開始痛苦的時候,就該警覺到自己是下是哪裡走錯了。」

於培勳沉默了會兒,匆地綻出笑容。

「換句話說,只要我開心就好?」

「也可以這麼說吧!」

「太好了,那我就可以做我現在最想做的事羅?」

「什麼事?」

「去約女孩子!」

攝政街是倫敦首屈一指的購物街之一,也是名牌愛好者的天堂,古老、優雅,而且東西昂貴得讓人想吐血,平常時候於培勳是絕對不可能跑到這兒來的,但今天他來了,因為西敏寺大學的校區之一就在這兒。

要查知桑念竹的上課表並不難,不過她會和一大堆男女同學——全都是亞裔人——走在一起,這就不是他能預先查到的事了。

「嗨!於培勳,你怎麼會在這裡?」

幸好李亞悔瞥見他了,否則他一定會呆呆地看著她們離開,再傻傻地跟在她們後面,像個變態跟蹤狂似的,因為向來都是妞兒來泡他,他從沒有主動去泡妞的經驗。

「我……呃,我只是經過這兒,所以順便……」對方問英文,他自然也要回英文,這是最基本的社交禮貌,除非他不懂。不過兩者一比,任何人都可以聽得出來他說的是英國上流社會的標準英語,而不是對方那種亞洲雜牌英文。

李亞梅注意到他的眼神老往桑念竹那兒溜過去,立刻得知他的意圖了。

「經過?順便?切!好老套的爛藉口。」李亞梅兩眼調侃地斜睨他。「昨天你不是說要回臺灣了嗎?幹嘛,霧太大飛機停飛了?」

於培勳臉紅了一下。「我……我還有點事,所以暫時不回臺灣了。」

「還有事?」視線瞟向桑念竹,唇角掛上戲譫的笑,「是喔!女孩子的事,對吧?」桑念竹的臉也紅了,李亞梅見了似乎很開心。「不過……」挑剔的目光拉回來在於培勳身上繞了一圈。「你就這樣來泡妞,下會太遜了點嗎?一

的確,彬彬有禮的紳士依然是英國的特產,但英國年輕人的思潮也比任何國家更激進、更前衛、更反傳統,游離於一切事物之上,叛逆的龐克族和迷你裙都是誕生自這塊最講究傳統的土地上,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延續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無論言行或穿著,英國年輕人不是很正經就是很瘋狂,要下起碼也會有自己獨特的風格,絕不會像於培勳這樣,隨隨便便一件牛-褲和二手貨外套就跑出來到處丟人現眼,這隻有兩種人會如此——

講求方便的觀光客和窮困的難民。

於培勳當然不是觀光客,更不認為自己是難民,可是他覺得自己穿這樣也沒什麼下對,方便舒適又保暖,完全符合衣物的基本功能,不是嗎?

所以他低眸瞧了自己一下,旋即困惑地反問,「我這樣有什麼不對嗎?一

白眼一翻,「你啊!就算再窮,追女孩子的時候門面多少要講究一點吧?一李亞梅率直的批評,「起碼第一次總要先給人家一個奸印象嘛!’再額外奉送一個良心的建議,

「就是說咩,不然誰理你啊!又不是找朋友去打混。」旁邊一位花枝招展,除了本人之外從頭到腳都是名牌的女孩不甘寂寞,忍不住口氣輕蔑地橫插進來一嘴。「你看我們這一票,哪一個像你這樣邁遏的?呋!真是一點自知之明都沒有,是我的話根本不甩你!」

誰又想甩你了?

沒錯,他一向比較欣賞坦率明快的女孩子,但也不是「坦白輕率的明講快滾」到這種地步吧?或許她們那群人穿著的確都相當有品味,那又如何?品味也不代表本人的性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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