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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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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的女孩瞄了桑念竹一下。

「松本說要請大家吃午餐。」

「他家的事。」

「可是他說愛麗絲不來他就不請了啊!」

「你很窮是不是?」

「嗄?」

「沒有他請客你就會餓死了?」

「你怎麼這樣說嘛,以前你不是都不反對的嗎?」以前她不知道桑念竹不喜歡跟大家一起出去玩、出去鬧嘛!

「以前是以前,現在本小姐不爽了,怎樣?」

「她又不是你的!」

李亞梅立刻一把摟住桑念竹,霸道的宣佈,「她就是我的,怎樣?」

「不是吧?」胖胖的女孩頓時大驚小怪的叫了起來。「你們真是……一對?」

「是又怎樣?」

胖胖的女孩立刻連退三大步,臉上的表情比保琳皇后被砍頭的時候更精辨。「太可怕了!」聲落,掉頭就跑。

同時,李亞梅也趕緊拉著桑念竹往反方向溜。

「快,快跑,那隊娘子軍要是一起來的話可就難應付了!」

然而二十分鐘後,在帕摩爾大道附近,卻換了桑念竹抓著李亞梅落荒而逃。

「幹嘛?幹嘛?我們還沒吃到午餐耶!」

「我們到別的地方吃!」

「為什麼?」

桑念竹沒吭聲,繼續埋頭往前衝。

因為她不想碰上奶奶和大媽,無緣無故被她們抓去冷嘲熱諷一番。

這就是她繼續留在倫敦最大的困擾,倫敦明明不算小,她卻老是去碰見她們,然後她們就會講一些非常冷酷刻薄的傷人話,物件包括早已去世的媽媽都不放過,

她卻連回嘴都不敢,這種事她寅在不想一而再,再而三的經歷了。

直跑到三條街外,她們才停下來拚命喘氣。

「到……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欲言又止好半天后,桑念竹始下定決心勇敢的面對李亞梅。

「如果我告訴你,我……我是情婦生的私生女,你會怎麼說?」

李亞梅怔了一下,繼而失聲大笑。

「我會告訴你,我也是!」

「耶?!」

看了一下手錶,於培勳即抓起車鑰匙,愉快的吹著口哨準備出門約會去也,然而就在門口,很不幸的撞上了某個蹺班溜回家的傢伙。

「你……你蹺班,扣薪水!」

「好好好,扣薪水就扣薪水,那個……」泰德覷著他手上的車鑰匙。「你要出去?」

於培勳則瞪住那隻抓住他手腕不放的狗爪。「沒錯。」

「哦,那……你能不能先……」

「不能!」於培勳斷然拒絕,並用力甩開狗爪。「我不去,我說過只有那一回,以後不能再來找我了!」

「但是……」

「他沒本事找到線索也是他家的事,與我何干?」推開面前的擋路樁,於培勳徑自往外走。「總之,我說不去就不去,他有膽就來抓我啊!我保證告到他自己去上吊!」

「不要這樣說嘛,培勳,」泰德追在後面。「他也是急瘋了才會那麼說,你不知道他又……」

「誰說我不知道?」於培勳停在路邊的車子旁。「他又被上司削了一頓,還警告他說如果再找不到半點蛛絲馬跡,就要把他趕到蘇格蘭去冰天雪地一下,那又怎樣?是他冰天雪地又不是我!」

「培勳……」

「好吧!我讓你自己選,是要我幫他,還是幫公司?」開啟車門。「你不要以為現在公司沒事就送他,告訴你,很快就有事了。」

泰德再次抓住正要鑽進車裡的於培勳。「培勳,你不能因為你討厭他就……」

「沒錯,我是討厭他!」於培勳又一次甩開他。「不過那是因為他先看不起我,那種……」

「但他並不是因為……」

「我知道、我知道,他並不是因為我是東方人而看不起我,而是因為我看起來就日王副沒用的樣子,這也太武斷了吧?光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是最不可靠的,他是警察,應該比誰都清楚啊!」

「我會叫他向你道歉……」

「不用!」

「培勳,」泰德那張臉苦得好像被虐的小媳婦似的。「別這樣嘛,看在我讓你白吃白喝自住了這麼多年的分上,你……」

聞言,於培勳終於忍不住失笑。「你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泰德,居然拿這種理由來套我。」他搖搖頭。「好吧!看在你讓我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麼多年-分上,就再幫你一次,不過就這一次了喔!」

「謝謝、謝謝!」泰德千恩萬謝。「那我們先到維多利亞街……」

「不,」於培勳鑽入駕駛座,拉上安全帶。「他已經不在蘇格蘭警場的辦公室,跑到georgeinn酒吧的空屋那兒去了。」

「咦?你怎麼知……呃,算了!」

「好,快坐好,我要飆車了!」

「飆車?為什麼?」

「別忘了我還要趕著約會呢!」

二十分鐘後,車子已然飆到了倫敦塔橋附近,一見到麥尼,於培勳就先傲慢的吩咐。

「如果有任何超速紅單,你要幫我解決掉。」然後就徑自進空屋裡去了。

老實說,他真的很不想再見到紅鬍子麥尼,因為一見到麥尼就會想到那場未來的婚禮,一想到那場婚禮他就噁心得想吐。如果可以的話,這輩子他都不想再見到麥尼了!

空屋裡,於培勳這邊摸摸、那邊探探,好半晌後,他才轉過身去面對麥尼。

「怎麼會找不到任何線索,因為兇手把這裡清理得太乾淨了嗎?」

或許是泰德哲生口過他了,也或許是他真的相當佩服於培功的能力因為這間空屋確實有問題,麥尼的眼色表情都已不再有初次見面時那種輕蔑的存在。

「對,太乾淨了,這兒明明是一間空了將近十年的空屋,無論如何不應該這麼幹淨,附近的人也都說沒有看見過什麼流浪漢或不良少年進來過。而且……」他拿出一支筆。「我們還找到一張空白明信片和這支筆,這支筆的墨水符合寄到蘇格蘭警場那張明信片上的字墨。」

於培勳拿過筆來握了一下,旋即又還回去。「這支筆跟那張明信片一樣,都是寫信之前才在轉角那家雜貨店裡臨時買的,而且他還是戴著面具,穿著十九世紀的服裝去買,所以你可以問問看,在上個月底,這附近是不是曾經有人舉行過化妝派對之類的聚會,否則他戴著面具又穿那種衣服去買東西豈不是很怪異。」

走開兩步,他手撫著牆壁。「至於他是……高約五-八-左右,重約一百一十磅,滿瘦小的,還有……嗯!他戴的是那種警察蒐證時用的手套,進來的時候是用萬能鑰匙,那天晚上還下著傾盆大雨……」他回眸。「倫敦多雨,但傾盆大雨的機會不多,你應該可以查得到吧?」

放下手,「好了,就這樣,其它的你自己去查吧!」語畢,他回身便待離開。

「請再等一下!」麥尼抓住他。

於培勳停住二莎,然後側過臉來露出嘲諷的笑,「我說你怎麼不再懷疑我了,原來你調查過我啊!」他搖搖頭,扒開麥尼的手。「嘖嘖嘖,還調查得真仔細嘛!連我什麼時候交第一個女朋友你都知道。」

麥尼有點尷尬地咳了咳。「那個……你有沒有辦法知道他大約是多大年紀?」

於培勳皺眉,左手再度摸向牆壁,片刻後

「不知道,但是他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

「什麼習慣?」

緩緩收回手,「我想他平常一定是有戴眼鏡,所以偶爾會下意識想去扶一下眼鏡才發覺他當時並沒有戴眼鏡,也許是剛用雷射手術治癒不久,也或許他戴了隱形眼鏡,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挖掘吧!」

「你怎麼知道?」

於培勳微微一笑,不予回答,徑自推開他出去。

「我要去約會啦!」

麥尼注視他離去的方向許久。

「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他真有你說的那麼厲害,純認為你所敘述的一切都太過誇張了,但是現在我不得不相信,而且你說的一點兒也不誇張。」

「我已經很保留了。」

「他確實很……怪異。」

「我知道,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但是……」泰德輕輕道,「沒有人去問過他,也不會有人去問他,這種事情……」他猶豫了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是嗎?」

「你是說他……」麥尼遲疑著。「真的是-那種人-嗎?」

泰德垂眸,面無表情。「我不知道你所謂的「那種人」是哪種人,但是……應該是吧!」

麥尼沉思半晌。「只有這種說法才能對他的能力有最-合理-的解釋,不過現在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所說的我必須儘快去調查,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只好再請他來幫幫忙了。」

再請他來幫忙?!,

泰德愕然張口結舌地望住麥尼大步離去的背影,很想昏倒。

這不是最後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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