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流浪途中遇到的人,
如果在這一次流浪時又遇到了,
彼此會認得嗎?
就算認得了,會願意相認嗎?
會願意以上次流浪時,
那種相遇的方法,再相遇一次嗎?
拍電影,很多部分是勞力,不是腦力。
德國大導演荷索,曾經用力把一艘油輪拉到一座山的山頂上,拍成了「費茲卡拉多」。日本大導演黑澤明拍「亂」的時候,戲裡所有古代大將軍的內衣褲,都要比照博物館裡真的古物,一件一件手工縫好,給演員穿。電影界的神經病絕對很多,不過反正大家都很神經,不必互相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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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進ucla電影所以後,才算開始了我的勞力生活。燈光課的第一天,老師叫大家把自己準備的工作手套拿出來,當我把我那雙棉織手套拿出來的時候,燈光老師嘆了口氣:「這雙手套很不錯,如果戴這雙手套來搬大燈,你只會被燙傷個十幾次而已。」
「那……十幾次以後呢?」
「十幾次以後,你的手應該已燙成死皮,會自動隔熱了。」
燈光老師說完,從腰後扯出一雙翻牛皮手套,建議我們採用,他順便提醒我們調整燈光角度的時候,千萬小心別把臉貼到燈上去,除非我們想直接變成「歌劇院裡的那個魅影」。
搬大燈確實很吃力,調整大燈方向也很驚險,像快被烙鐵逼供那樣,熱氣逼人。好萊塢當然早已發展出不燙的冷光燈、輕盈的燈,只是這些先進的裝置,當然不會出現在我們這種窮教學單位。ucla雖然有點經費,但還是買不起新的器材,我們常常很感激的收下好萊塢淘汰不用的各型原始巨大怪物裝置,有的升降型攝影座古老得像中世紀攻打城堡用的雲梯車一樣,拍完那個鏡頭,攝影師如果能安全降落地面,已算一樁成就。
除了搬運、做道具、做服裝,算勞力的事情外,剪接其實也是很費力的手工活。
剪接的第一步驟,是選片段,選片段有多累,要看你拍的時候有多瘋狂。拍「發條橘子」的美國大導演庫柏立克,據說同一個表情,可以叫演員演五、六十次,演到演員臉部肌肉抽筋為止。
要從「五十次哭」當中,選一個「最適合的哭」出來,這是剪接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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