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說「好色」,我會很高興。
好色,就是特別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這表示你這個人,會喜歡、也會討厭某些事,這就很好。
很多人放棄喜歡跟討厭的權利,對很多事都馬馬虎虎的,老是說:「都可以啊!」
「隨便啦!」這種話,聽起來就很沒精神。這種話說多了,慢慢就會喪失喜歡和討厭的能力,最後連臉都會變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話,起碼證明你愛恨分明,活得很起勁。
而且,好色,還表示你「有鑑賞能力」。
這就更難得了。
看看你身邊的人,你就知道「鑑賞能力」越來越稀奇。
很醜的人被說成漂亮、很爛的東西被賣得很貴、很土的衣服被當成流行、很蠢的意見被一再討論。
當然,很多被罵「好色」的人,其實也沒什麼鑑賞能力,有些嚴重到,只要對方還會呼吸,就能令他興奮。這樣的水準,不能頒給他「好色」的榮譽,因為他「好的不是色」。準確一點說,應該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並不是錯,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層次。
好色的人,能夠從對方的美色當中,得到樂趣、得到喜悅,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
我們如果能從「美」當中,感覺寧靜與快樂,就會對人生更有信心,會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築、美的音樂、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給我安慰,讓我無從拒絕人生的盛宴,對許多珍貴的時刻,流連忘返。
而所有的美當中,美麗的人,最讓我驚喜不已、目眩神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