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簡單,美麗的人,總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現。
店員、路人、流浪者、在超級市場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這些人的美麗,常常被生活的繁瑣、生命的倉皇所掩蓋。但只要你夠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獵犬般,偵測出他們的行蹤。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較可預料,不太能令你驚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亂的夜市聽見普契尼的詠歎詞;不太可能在你家後面的巷子,發現一棟高弟設計的公寓。
欣賞美的驚喜和感動,早就被「試著接進美」的勞累大量扼殺。誰在羅浮宮推擠的人潮裡,還能接受「蒙娜麗莎」放的電?
誰能只看見長城,不看見淹沒長城的攤販?
為了領略美,如此的勞累,排隊進羅浮宮、推擠著登上長城,結果也並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撫慰。
只有美麗的人,永遠出其不意的,現身你面前,給你驚喜,讓你微笑。
有什麼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對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鑑能力一樣,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斷升級。
剛開始「好色」的人,眼光不準、胃口太大,常會對俗豔的、做作的美,也一律產生好感。這種初級品味,要逐漸邁向高階品味,只有靠不斷的品嚐、不斷的感到不夠、不斷尋求更強的感動。喜歡美酒美衣服的人,都會經歷同樣的過程。
至於「無好色能力」的人,對美麗的人,就很缺乏主見了。當他們想要享受人的美時,就只能往娛樂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臺上模特兒的身上找。這當然很乏味,一下就厭倦了,因為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產者」摸索大眾口味,製造出來的。
而且,這種美色,你只能消費,無從享有。所以對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滅了。因為那個美色,並不能讓你活得更起勁、更相信。只是讓你把該花的錢花光,然後發現對方跟你實在是沒有關係的。
好色,承諾了人生幸福的無窮可能。
但你必須培養主見,自我鍛鍊。就如同所有的人生樂趣一樣,只靠別人餵給你的,你遲早會厭倦,最後破壞了珍貴的好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