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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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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跟你商量一件事,讓我把書放在抽屜裡吧?』

「那些書又舊又髒,有本書上頭還沾了耳屎,很噁心。」

『那是鼻屎。不信的話,你仔細看,裡面有毛。』

「你更噁心。為什麼不把書帶回家?嫌髒嗎?」

『在家裡沒辦法寫,心情會變差。我很不情願寫這篇作文。』

「那好吧。你可以把書放抽屜。」

『謝謝。請你吃一顆糖,日本的喔。』

「很好吃。謝謝。」

又把那四本書帶來學校後的第三天,我終於寫完了。

算了一下,一張500字的稿紙我共寫了18張。

只約九千字,國文老師能接受嗎?

我確定她不是小氣的女生,但國文老師可是非常小氣。

果然國文老師拿到稿子後的第一個動作,便是仔細數稿紙有幾張。

竟然還用手指邊沾口水邊數,在數鈔票嗎?

「才18張。」數完後,國文老師皺起眉頭。

『老師,我已經盡力了。』

「規定是一萬字,就一萬字。」他面無表情,「沒得商量。」

『可是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如果我欠你一萬塊,卻只還你九千塊,你能接受嗎?」

『可以接受。』我小聲說,『因為老師賺錢很辛苦。』

國文老師連內文都沒看,便將那疊稿紙捲成筒狀,作勢要遞給我。

「拿回去重寫。」他說。

『可是……』

「可是什麼?」他伸長了手,「拿回去!」

我心裡幹聲連連,緩緩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獄。

雖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謂的「重寫」,還是得再寫一萬字。

電腦不發達的年代,沒辦法任意在文章內插進文字。

我只能以這九千字為草稿,然後想盡辦法絞盡腦汁生出一千字,

最後再重新寫出一萬字稿子。

「喂,稿子寫得如何?」

『寫完了,但被老師退稿。因為只有九千字。』

「你的老師太小氣了吧,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你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樣。』

「那你怎麼辦?難道再重寫一萬字?」

『是啊。我正煩惱該怎麼生出額外的一千字。』

「何不以自己為例?這樣也許能寫更多。」

『基本上我是個低調的人,難道我割腎醫父、賣血養母、常常牽著

奶奶的手過馬路的事也要寫出來讓大家都知道嗎?』

「你很無聊耶!」

她這次寫的「無聊」倒是給了我靈感。

因為無聊的人,廢話一定多。

我腦中靈光乍現,想出一套直接將文章變胖的方法。

「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詞的「的」和副詞的「地」;

還有要善用一些虛無縹緲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也佔稿紙的一格。

我已經落魄到為了能多寫一個字而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

今天飯很好吃,吃完飯我到街上悠閒逛街,在地上撿到一塊錢。

可以改為:

今天(的)飯(非常)好吃,吃完(了)飯(,)我(就)到街上

悠閒(地)逛街,在地上撿到(了)一塊錢。

原本包含標點符號只有28字,瞬間增加為35字。

我精神抖擻,逐字閱讀稿子,用紅筆把增加的字直接加註在稿紙上。

整份稿子在這個增胖計劃中,粗略估計約多了一千一百個字。

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處都可加「的」。

多年後電影《食神》的經典對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

也呼應了這點。

『嘿嘿,我已經找到那額外的一千字了。』

離開學校時,我在紙條上這麼留言。

我把加註了很多紅字的稿子帶回家,今晚就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抄一萬字雖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碼不用動腦,會輕鬆許多。

我在書桌前一鼓作氣,花了六個多小時抄寫完一萬字的稿。

「真的嗎?你怎麼辦到的?」

隔天看到紙條後我很得意,嘿嘿笑了起來,鄰座的同學瞄了我一眼。

今天終於可以徹底解脫了,待會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後,

我就要告別地藏王菩薩了。

因為我即將離開地獄。

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他又仔細點了點,這回我寫了20張半。

他仍然沒看稿子內文一眼,只是點個頭,揮揮手示意我可以離開。

我一整天的心情都很輕鬆愉快,放學時將充斥紅字的舊稿放進抽屜,

然後在紙條寫下:

『稿子讓你瞻仰一下。你將見證一個天才寫作者誕生。

ps.你將(會)見證(到)一個天才寫作者(的)誕生。』

「原來如此。你太dirty了。」

『那你會thirsty嗎?抽屜內的飲料請你喝。』

「謝謝。幹嘛請我喝飲料?」

『因為你的一句「無聊」,促成一篇偉大鉅作的誕生。』

「跟我無關,我可沒叫你到處加『的』。」

『施恩不望報。你真是偉大、偉大啊!』

「你還是一樣無聊。對了,新的稿子寫完了嗎?」

『早就寫完了。反正只是重抄一遍而已。』

「那這份舊稿借我回家看。最近睡不好,看這種稿子容易想睡覺。」

『最好是這樣。』

我把借來的三本書還給圖書館,沾了鼻屎的書送給撿破爛的人。

而我一收到她還我的舊稿時,立刻揉成18個紙團丟進垃圾桶。

這件事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完全不想保有這篇文章的記憶。

回覆正常唸書的日子值得慶幸,更何況還多了一個可以通紙條的她。

我發覺她應該是個細心的女孩,而且似乎很愛乾淨。

她總會準備一張乾淨的白紙,再把字寫在上面,排成筆直一列。

我會在那列字下面寫字,但我的字排起來卻有些歪斜,偶爾還彎曲。

然後她會再寫出一列筆直的字。

白紙差不多寫滿後,她又會換一張全新的白紙。

心血來潮時,她會寫出一段字,我也會跟著寫一段。

有時她還會畫畫,當然我也得跟著畫。

如果她的畫風像是童話故事裡的白雪公主,

那我的畫風就像在廉價賓館裡被抓到的嫖客。

坦白說,要不是因為有這段跟她通紙條的經歷,

我的高中生活回憶恐怕只有書桌、黑板、參考書和考試卷。

在紙條一來一回之間,我大致知道了一些她的資料。

她和我同年,不過她卻是她們班上年紀最小的學生。

補校學生彼此的背景差異懸殊,她們班上年紀最大的已經30歲。

她白天在安平工業區上班,下班後立刻趕來學校上課。

『哇!這樣很累呢。』

「習慣了就好,不怎麼覺得累。」

『假日呢?你會不會跑去捐血或是到少林寺打工之類的?』

「你少無聊。假日我會睡一整天。」

『哇!睡一整天也很累呢。』

「聽你說話最累!」

文章有起承轉合,現實生活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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