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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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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三十三章:蝸婚(133)

那一夜,是我和楊之放認識後的第一次親密接觸,他給我洗澡換衣服,就緊挨著我睡在我身邊,他沒有任何雜質和歪心,只是靜靜地看著我睡去。

而我需要的,也是這樣的男子,乾淨,溫暖,不復雜,不會聲色犬馬。

他不是的那種,有點傲勁,不是什麼女孩都會搭,我覺得他結婚後也會成長為一個好丈夫。

他身上的這些,是溫安年統統缺乏沒有的,嗯,這樣的男人,嫁給他,該是怎樣的幸福。

雖然他更適合做情人,但他能給比情人給予的更多的安全感。

我們彼此心裡都清楚,等天一亮,我就會去醫院找溫安年談復婚的事,季颯也許很快就可以被釋放出來。我們彼此都沒有提這件事,多麼美好的一夜,就讓它這麼靜靜地屬於我們。

清晨,我聞到了飄來的陣陣香味,那是美食的香,我下床,尋著香氣,見他繫著圍裙,像個婆子一樣,很熟練的做著飯,鍋碗瓢盆,倒收拾的很利索。

滕我站在他身後,長開雙臂,熊抱著他的腰,我的頭緊貼著他的身體,聽到了他的心跳,他說:「這麼早就起來啦,是不是我吵醒你了,我想你這幾天沒吃到什麼好的,我就做點吃的給你,來,你嚐嚐,我還特意用牛奶煮了一根玉米給你。」

他拿一根不鏽鋼的筷子,將玉米直直的穿過,把筷子的一頭遞到我手裡,說:「快點乘熱吃點,桌上有一杯我剛沖泡的早餐麥片。」

我嚴重懷疑這不是我的家,我家裡好像也沒有這些東西啊,他難道很早就起來出去買了?

「可是我還沒有刷牙洗臉,我好想吃,你饞我。」我握著玉米棒,捨不得丟下,牛奶煮的,一定很香甜。

他拿了毛巾在我臉上擦了擦,寵溺地說:「沒事,想吃就吃,沒刷牙也沒事,先吃吧,吃完了再刷牙。」

「那你不嫌我會有口臭嗎?」我邊啃玉米邊問。

他笑著繼續端來吃的,擺在我面前,坐在旁邊,說:「即使你不洗臉不刷牙,滿眼的眼屎和滿嘴的口臭,我也不嫌棄你,我依然吻你。」

好肉麻啊,我加速了啃玉米的效率,很快,三根玉米下肚,吃了一盤子他做的煎餃,飽了,將麥片喝下肚,胃裡特別的舒服,他這簡直是給我喂五穀雜糧。

陽臺上的衣服他早就洗了晾曬著,他連我的內衣也一起洗了,我不好意思了,孕婦的分泌物都會有些多,他竟自作主張地給我洗了內褲……

「你下次別給我洗衣服了,我怪不好意思的,再說,女人的內衣,男人還是不要洗的好,有點晦氣的。」我說。

溫安年是不會給我洗內衣的,他是大男人主義,地位越高,家務越甩手不幹。

「你亂說,女人的衣服,就該男人洗,再說你懷著孕,你都不方便彎腰的,用洗衣機洗也洗不乾淨,以後我每天都給你洗衣服。」他忙說。

「之放,以後的事只能以後再說了,我今天上午要去和溫安年說復婚的事了,你暫時就不要來了。對不起,我知道這樣對你很不公平。」我也不知該怎麼說。

他解開腰間的圍裙,拍拍長褲,說:「沒事,我可以等,需要多久,我就等多久,衣服可以送到樓下,我洗好了送給你。」

「嗯,好。」我沒有拒絕,傷感地答道。

吃過早飯,我心裡惦記著季颯的事,匆匆又讓楊之放送我去醫院,今天警察會找溫安年做筆錄,我之前和溫安年好好談談,以保證他能按他說的,為季颯做一下辯護,並撤訴申請私下解決。

我懂楊之放,他有太多的不放心和擔憂,生怕我會出什麼事,可他知道,他什麼要求也不能對我提,那樣只能讓我陷入兩難的境地。

我對他說,讓他等我處理好這些事情,等我回來,我會好好的平安的回到他身邊。

我堅持要他先走我才走,我看著他的車駛離我的視線後,方才往溫安年的病房裡走去。我心裡也是惴惴不安的,步步驚心,做下這個決定,我安慰自己,也許就只要口頭答應一下,等季颯放出來了,我要真反悔不復婚,他溫安年還能重新去報案不成。

不如讓自己也變得和他溫安年一樣的無恥些,我想,能拖就拖吧,我肯定是以得先等季颯出來為條件,再和溫安年辦手續復婚。

鼓起勇氣,向病房邁進,對自己說,沒事的,又不是豺狼虎豹,怕什麼,能吃了我不成。肚子裡的楊小放又不安分的踢了幾腳,我摸摸肚子,自言自語地說:「待會見的那個人,你不要害怕,他到底是你的親生爸爸,他是個很壞的傢伙,等你長大了,你不要贍養他,也不要認他,懂了沒?他總是折磨你媽媽。」

剛上樓道口,就聽到了尖叫吵鬧聲,平時這時候,上午九點多,醫院是很安靜的時候,大多病人不是在靜養就是在花園裡散心,怎麼會有這麼吵鬧像是打罵聲呢?

仔細一聽,這個尖尖細細的女聲是那麼的熟悉,再聽幾句,這哪是旁人,這不就是秦湯湯嗎?她果真不會輕易罷休,找溫安年的麻煩找到了醫院來了。

我冷笑,想,溫安年,這次你也遇著狠的了。

正文第一百三十四章:蝸婚(134)

我冷笑,想,溫安年,這次你也遇著狠的了。

早就料到秦湯湯不會那麼輕易地善罷甘休,她找溫安年的麻煩是必然的,既然不愛了,那勢必是要撕破臉了的,何況溫安年還把廣告給了別的女模特,讓秦湯湯喪失了一次上鏡出頭的機會,這口惡氣,肯定是要找機會報復回來的。

最好是秦湯湯直接宰了溫安年,這樣多好,一了百了,我這樣想是不是太惡毒了,我內心玩笑地想著,管那麼多幹嘛,任憑他們倆爭吵打架,我就當看猴戲了。

病房外很快就圍了很多的病人家屬還有醫護人員,似乎局面越來越失去控制,我不想去趟渾水,不如等事情鬧過之後再進去,看坐在長椅上,依稀聽清了秦湯湯還有兩個男人的聲音。

秦湯湯在討要著所謂的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還有挨溫安年打所造成的醫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等,共計是要20萬。

可真是母獅子大開口,溫安年的那點家底我還是瞭解的,雖然他在公司裡有點小職權,能決定某些事,可真正的收入,也不算是高收入者,加上哄女孩子的開銷,他每月估計也存不了什麼。

他的錢,應該也被秦湯湯揮霍的差不多了。

20萬,溫安年除非是絕對拿不出來的。

「溫安年,我告訴你,你要是不給我20萬,我就能讓你繼續在這醫院裡趟半年!不行你就試試看!」秦湯湯不管這是在醫院,反正是扯著破嗓子要錢。

可能溫安年說沒錢,這激怒了秦湯湯,她不知摔了什麼,乒乓作響,她說:「沒錢你就給我打欠條!你騙我,你玩弄我,你以為天底下的便宜那麼好佔嗎,想我睡覺就那麼容易嗎!」

「你就是溫安年啊,我妹妹的事你看著給,二十萬,最少也不能少於十八萬,不然我妹妹就這樣被你糟蹋了,你覺得我能放過你嗎?我就這麼個妹妹,誰惹我妹妹不開心了,我就要他殘廢!」一個厚重地男低音,一聽聲音,就能想象到是個虎背熊腰的大塊頭。

醫院的醫生幾次進病房試圖勸解調和,都被推出了病房,很快,醫院的保安隊吹著哨子拿著電棍趕了過來,疏散了圍成幾團的人,然後進入病房調解。

過了十幾分鍾,秦湯湯氣勢洶洶地走出了病房,身後跟著兩個穿黑色西褲,黑色上衣的半寸頭男子,其中的一個十分魁梧,我低下了頭,將臉埋在胸前。

她並沒有看到我,她走路一向都是用高傲的鼻孔去看人的。

他們三個人走過我身邊時,秦湯湯身後的男子問:「咱們就這麼算了嗎,這口氣還咽的下去嗎,不行待會我們再回來,這小子我看著他皮癢癢,真想揍他!」

「沒事,晚上的時候再過來,到時候動靜弄小點,他如果今晚不承諾給我二十萬,那我也有我的殺手鐧,我就漲到一百萬,我看他到時候敢不敢不從。你們的提成,我會在拿到錢就支付的!」秦湯湯說。

身後的兩個男子忙不迭地點頭跟上。

看來這兩個男子也並非是秦湯湯的什麼哥哥弟弟的,不過是秦湯湯花錢僱來幫忙要債的人,那麼大的塊頭,溫安年見了人揮拳頭,肯定都能嚇得屁都不敢放一個。

待他們三人確定走遠後,我才進了病房,保安詢問完溫安年後也散去,我見溫安年魂不守舍地坐在床上,眼睛失神地望著窗外,他總算也遇到怕的事了,咎由自取。

我也沒有和他說話,他肯定是在氣頭上,在秦湯湯那受了氣,我別觸了眉頭待會他要是拿我開刀那多不划算。保持沉默,然後將紗布和藥瓶都收拾一下扔進垃圾桶,又將水果洗乾淨放在桌子邊。

沒辦法,盡力在討他歡心,能放過我,那就是最好了。

「你什麼時候來的?你都看到了?」溫安年問道,他禿禿的頭頂,閃著光芒,是一種讓我眼睛看著會散光的光芒。

他一定是想明白,秦湯湯剛來鬧的時候,我在不在場,有沒有見到什麼,我懶得多和他囉嗦,遂說:「我剛來,什麼都沒看到,你坐起來吧,既然身體都恢復的差不多了,待會當著警察的面,你就好好的走兩圈,讓人覺得你沒事,這樣對季颯也有好處。」

他不耐煩地推開了身上的被子,說:「你眼裡就只有你那麼弟弟,我看你對我,是一點感情都沒有了,剛我差點被兩個小子給揍了,秦湯湯可也真夠拽的,離開我們廣告公司,很快就攀上了一家公司,這次是故意來找我茬想在我這裡訛幾個錢。」

懶得和他說話太多,多說多錯,我直接開門見山地說:「你和秦湯湯的事,是你們之間的事,早就和我沒有什麼關係了,我只是想提醒你,待會警察來給你做筆錄,你該說什麼就怎麼說,別栽贓到季颯身上,季颯要是能儘快出來,對你也有好處。」

「嘿嘿,對我有什麼好處,你倒是說來聽聽。」溫安年饒有興趣地問。

凡事涉及到對他有好處的事情,他必定是十萬分的來興趣了。

「我和你再講一遍,復婚可以,你也得答應我兩個條件,第一,你不能傷害孩子,如果你要是傷到了孩子,你不僅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也拼了命不會放過你。第二,復婚要辦理結婚證的手續,得等季颯出了拘留所才行,你別想先復婚,我確定季颯沒事才相信你。」我一一舉例說清楚。

正文第一百三十五章:蝸婚(135)

溫安年失落的樣子又回到了臉上,嗤之以鼻地說:「你說是對我有好處的事,我沒聽出來你說的對我有什麼好處,我倒覺得你是在給你自己打著算盤,你是不是想騙我,等季颯出來,你再和你肚子的野種的爸一起好啊,我告訴你,門都沒有,我最恨騙我的女人了!」

我將秦湯湯等人之前來打亂的東西收拾好,慢條斯理地說:「秦湯湯是不是尋你要20萬的補償金啊,你有嗎?如果你答應我的條件,我可以補你幾萬塊錢,你看行嗎?」

「我說了多少次了,我不要錢,我就要和你復婚。哎我說你,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嫁人了?你想和那個小白臉雙宿雙飛是吧?本來我還沒這麼的想纏著你不放的,我看你這麼焦急的份上,我還偏想阻止你們。我不幸福,憑什麼你要幸福。」他驕縱地神態說。

如他所言,他若不能幸福,那麼別人就不能幸福。

「溫安年,你非要復婚,我也答應你,反正你別後悔,復婚後,孩子的撫養費生活費都由你支付,你承擔大部分,別管這個孩子是誰的,復婚後,你就得養。還有,你復婚後,也甭想在外沾花惹草,否則,我有權利請求訴訟離婚!」我故意這麼說,想讓他知難而退。

他卻很爽快地點頭答應了,甚至他早早的就草擬了一份復婚協議,我想,不管這協議是受不受法律保護,都得籤,待會警察得來做筆錄,關鍵就看溫安年的言辭了,我也不想和他多說。

協議上寫道:

甲方:溫安年

乙方:季素

甲方乙方經商定,在共同的支援下,擬定復婚協議如下:

甲方有責任與義務配合乙方在警方的調查下,積極努力讓乙方的弟弟季颯無罪釋放。乙方需在甲方住院期間提供醫療費生活費營養費,並需盡心盡力照顧甲方的病體。

等乙方的弟弟季颯無罪釋放時,乙方需履行自己的承諾,與甲方復婚,生育的孩子,甲方可暫為代理共同撫養,孩子的戶口可暫歸甲方的名下。

協議期間,雙方都不得在外與第三人間有不清不白的關係,否則對方有權提出解釋協議取消協議的權力。

協議自簽訂時期內即生效。

我看了一下這份簡易的協議,簽下了字,覺得荒唐且可笑,這也只有學文科的溫安年這種男人能想的出來。

協議一式兩份,我和溫安年簽名之後,各自存一份。

「這下你總放心了吧,不用怕我騙你了吧,待會警察來,你自然要照實說,那晚究竟是怎麼回事,你自己一五一十的牢牢實實告訴警察,你要是從中搗鬼,你可別怪我!」我握著協議對溫安年說。

他不耐煩地皺眉,說:「我知道了,你煩不煩,你都和我說了多少遍了,你放心,我該怎麼說我清楚得很,你自己準備準備復婚的事吧,和你媽說一聲,她老人家也好有個心理準備,還有你晚上打個電話給我爸媽,還有我公司的領導,就說我們要復婚了,我們和好了。」

我捏著協議,暗罵他的手段真是夠卑劣,我就是他的棋子,我說:「溫安年,你事情安排的還真緊湊,我懷疑我就是你用來挽回名譽和親情的工具。」

「你說得對,你本來就是,其實我應該對你不薄的,起初秦湯湯和你有爭執,我還有些護著你的,不過自從我看到你懷孕的事,我就對你徹底失望,你也不過是和我一類人而已。你也同樣背叛了婚姻,早就有人勸我導遊這職業的女孩子會不穩定,我還那麼的相信你,結果呢?你和秦湯湯不都是一樣的欺騙我!」

他的口中,我和他還有秦湯湯是屬於一類人的。

是啊,我也後悔我不該那最後的一次和他發生關係,我沒有把持住,我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我懷了他的孩子,我還不能打掉,不能打掉且還不能告訴他孩子的父親是他的這一真相。

經歷這些事,我對溫安年有了改頭換面的認識,曾經學生時代的純真溫安年死了,現在的是個惡魔,他自私他愛的只有他自己和他爸媽!

倘若讓他得知這個孩子是他的親身骨肉,而我和他離異,那他是一定會不擇手段的展開一場奪子大戰的,所以,不能讓他清楚這個事實。

寧願揹負紅杏出牆的罪名,也要保住我的孩子在我身邊。

這個孩子,來得太不易了。

也就是因為溫安年,這個孩子幾次差點就沒了。

我有時也在想,等孩子大了,有十八歲的時候,我要把孩子帶到溫安年的面前,那時候他已是快五十歲的人了,我要指著孩子告訴他,溫安年,這就是你的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你看我把他養這麼大了,他一直都叫別人爸爸,他是斷然不會和你相認的。

這會不會讓溫安年後悔死呢?

一想到這個場景,我就覺得十分快意,總有天,你溫安年會後悔死,你會後悔你失去了你曾經唯一的妻子和孩子。

人人都說老婆還是原配的好,我想如果很多年後,溫安年得知我帶著他的孩子,和另一個男人過著幸福的生活,他會是怎樣的感觸。

或者也不需要那麼久,也許明年,等楊小放有一歲的時候,很可愛的樣子,我就要和楊之放在一起,帶著楊小放,我要幸福,讓溫安年後悔八輩子去吧。

正文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如果時光倒流多好,我會不那麼偏執的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和他結婚,我會細細的考慮清楚才交付自己,校園愛情,一旦走向社會,能經得考驗的能有幾個?

面對**,坐懷不亂的男人,是少之又少,用溫安年的思維來說,玩一個女人也是玩,玩一百個女人也是玩,既然玩了一個女人就是壞男人,那麼倒不如一壞到底。送上門來的,不上白不上。

所以說,男人愛偷腥,嚐了第一口腥,就保不住會有第二口第三口。

難怪張小嫻說的那麼好:男人如果說他只出軌了一次,那麼是絕對不止一次,至少是三次以上,因為如果真的只出軌了一次,那麼他會選擇打死也不承認的。

是的,有哪個笨男人出軌第一次就被捉到,捉到了還會承認的呢?

溫安年當初也是抵死也不承認那個衛生間的絲襪是和他有關係,可到底還是沒經住,最後還是跌入了另一個女人的陣裡。可悲的事,那場陣,與愛情無關,重要的是你情我願,各有索取。

一個是貪戀年輕美色,一個是追求名利地位。

我怎麼會和他們是一類人呢?如果說季素這人最大的缺點,那麼第一就是固執,第二就是猜疑。

也許,這和我的童年就有關係,小時候父親和我的相處時間很少,母親又忙於對弟弟季颯的照看,我小時候是很叛逆,且極度的自卑和不自信。這讓我性格會陷入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的矛盾綜合體,長大後,變得患得患失,而且還很自負。

自負的原因,也是因為少年時帶著的自卑吧。

我將協議放在包裡,在病房外給楊之放打了個電話,我輕描淡寫地跟他說我沒什麼事,一切都很順利,一會警方會過來,如果能順利,季颯過兩天就能釋放了。

這讓我如釋重負,輕鬆了很多,雖然還沒有最後下定論,但搞定了溫安年,剩餘的也就不攻自破了。

季颯肯定是屬於正當防護,而溫安年,他大可以藉著酒醉的名義,說自己一時喝酒喝迷糊了,進錯了房間,錯把床上的女人當成自己的女友了,並沒有施暴的意思。

雙方達成一致都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後,警方也可結案,也就這麼簡單的事。

這一邊的擔子剛下來,我心裡有嘀咕了,簽了這個協議,如果不履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單看這協議,也許不是合法的呢,說不定也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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