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畢加索這個男人
知道了這個故事,槿湖不由對這個教堂更多了幾分敬畏,一位建築大師是用半生給世人留下的禮物。
在巴塞羅那的那幾天,他就騎著單車帶著她去吃布拉瓦海灣的龍蝦,去中國的餐館,但菜餚還是沒有在中國吃的地道,總是覺得少了些許什麼。
在蘭布拉大街看著高聳的哥倫布紀念塔,到加泰隆尼亞的小酒館坐坐順便買些葡萄酒,在黃金海岸沿著長長的海岸線吹著海風就像在天盡頭。
在結束巴塞羅那之旅的前一天,慕西說:我們要去巴塞羅那旅行的最後一站了。他是一個方向感極強的人,在舊市區蒙卡答路,槿湖看到了畢加索博物館,他是知道她喜歡畢加索的,這裡曾是畢加索的宅邸。
世界上只有兩座畢加索博物館,一座在巴黎,另一座就在巴塞羅那。
迷戀畢加索,是因為他是有史以來第一個活著親眼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收藏進盧浮宮的畫家。
畢加索對情人弗朗索瓦說:「你知道嗎?我希望你永遠消失——除了我,誰也看不見你。就像傳說中的精靈一樣。」
多麼專橫的男人,要她只屬於他一個人。愛一個人愛到一個境界就是唯一性,希望對方是屬於自己一個人的私有物品,甚至希望他醜一點,只要沒有人來和我分享就好。
他要長久佔有她,他對她說:「我得告訴你,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極限。愛情,和由此而來的幸福特別如此。好比一盤佳餚,你可以一頓就吃光它,可以後就再也沒有啦,只剩下骯髒的空盤子。要想長期品嚐,就得慢慢享用。你懂我的意思嗎?」
他到底還是一個多情的男人,從一個女人飛向另一個女人,就像從一幅畫到另一幅畫。畢加索博物館的指路牌靜靜的懸掛在古舊的城牆上,沒有一絲張揚,就像是一個普通的衚衕。順著方向標往前走,有一些咖啡館,小店鋪,街道的右邊是幾人高的明黃色牆,是為了給人們遮擋陽光。
在巴塞羅那舊市區蒙卡答路(montcada)15號,終於看到了高大的暗紅色的建築,槿湖拉著慕西激動極了。
兩個人買了兩張通票,十六歐元。
博物館是14世紀的建築,館裡幽靜的庭院、華麗的牆壁和窗欞,不難看出畢加索曾居住在這裡的痕跡。
博物館裡,很多畢加索少年時期的作品,多為人物肖像,版畫,素描和水彩,共3500多幅作品。大多是早期的傳統學院派,與他後來獨創的立體透視畫風截然不同。
一位博物館的工作人員,是個瘦高的黑人朋友,他大方的和槿湖合影,說:畢加索最著名的畫並不在這裡,而是在法國的那所博物館。對此,槿湖並沒有很失望,喜歡一個畫家,不應該是隻喜歡他的那幾幅名畫的吧。
第七十七章:那一夜便愛上
慕西說:畢加索的很多作品都與女人有關。
槿湖說:不是有的人也是因為一個女人而成為攝影師的嗎?
不得不說,女人對男人的事業和創作的影響力,有時也是不可估量的。
離開了畢加索博物館,他們的巴塞羅那之旅也就結束了,在回國的飛機上,槿湖看著巴塞羅那的天空,心想,自己大約是不會再來了。
回到了小樓,慕西說:終於到家了,繞了一大圈,還是家裡好。
槿湖看著這個剛陪著她在地球繞了大半圈的男人,嬰孩般窩在沙發上,笑了。
慕西說:等我們結婚了,我就再也不離開家了,不去工作,不去應酬,就在家和你度過一生,哪兒也不要去。
那你會厭倦的,槿湖說。
慕西說:不想別的,就想把剩餘的幾十年光陰一秒不差的都用來和你共度。從巴塞羅那回來,我就想馬上就和你結婚,耽誤不得了,就怕你要跑了。
槿湖說:我不跑,還要做飯給你吃。
他們那一晚興奮地都睡不著覺,彼此商量著結婚後的生活,槿湖答應慕西,完成目前的一本書後,就嫁給他。
回到南京不久,王煙找到了她。
在一家茶社裡,槿湖見到了王煙。她早已不是當年人,何來淚染春衫袖?
她以前是那種穿著地攤衣服也是高潔如茶的女子,而現在,即使她穿著寶姿,也能把寶姿穿得像幾塊錢的衣服,她的脂粉味讓她俗了起來。
她轉動著手中的茶杯說:其實,我不喜歡茶,但我知道,你喜歡。
槿湖說:煙煙,你變了。
王煙說:這些日子,最聽不得的就是說我變了,一聽就要掉淚。
槿湖無意看到王煙的手臂,扎滿了秘密麻麻的針眼,她一下就傻了,煙煙,你在吸毒?
王煙苦澀的點點頭,說:我這個月,已經見了很多以前的朋友,跟每一個人告別,而你,是最後一個,因為不知道怎麼面對你。
槿湖說:煙煙,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王煙低頭,許久,才開始說話。
我是在06年2月遇見他的,在領導的飯局上,他喝得很多。那時剛畢業不久,他是稅務局的,領導讓我帶他去休息。
我扶著他進了酒店房間,準備離開,聽到他在哭。
我就坐在床邊,看著他,他好像睡著了,卻又在抽泣,嘴裡含糊不清地說著什麼,好像是在喊一個女人的名字,喊的我心疼。後來我聽懂了,他喊的是維棉,你說,天下竟有這麼巧的事,我也是認識維棉的。
我望著他喃喃並深情地喊著另一個女人的名字,我知道,他失去了他最心愛的的女人。
那一晚,我就看著他一夜,然後,我愛上了他。
我喜歡納蘭性德那樣的男人,覺得他就是那樣的,吟著「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西風悲畫扇」的乾淨君子。
第七十八章:原來他喜歡妖精
我曾跟著他的腳步偷偷地走了一條又一條的街,也曾為了讓他看自己一眼,在幾家公司聯誼的應酬上喝下了三瓶白酒,換來劉輝他驚訝的眼神,結果我胃難受的都把膽汁給吐出來了。
後來,每次有客戶鬧事和難搞定,或者業務上有應酬了,劉輝就會說:我把王煙叫來,來陪你們喝酒,她是我認識的最能喝的女人,喝三瓶白酒都沒事。
劉輝哪裡知道,我每次喝完酒,胃都要燒灼好多天,翻江倒海,甚至吐到後來,感覺五臟六腑都要倒出來了,就是那麼的痛苦。可我每次都一口悶,一口喝盡。真正不會喝酒的人,才會豁出去皺著眉頭一口而盡,因為不敢停頓,害怕酒。
我的身體,大概就在那時的抽菸酗酒中慢慢的變得糟糕起來。
但是值得啊,哪怕是豪飲換來劉輝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對於我而言,是萬年。
我甚至寫日記,一二三四五六七,全部都是劉輝,他哪天抽了什麼煙,他哪天穿了什麼衣服,他哪天對我笑了,我細心地記著流水賬,不厭其煩。
一個人可以愛一個人多久?三年,五年,十年,還是一生直到死?
我向他表白的時候,他拒絕了我,他說:他只愛一個女人,一個妖精一般的女人。
原來他喜歡妖精。
我把自己打扮得跟妖精似的,來到他面前,他卻說我不是妖精,像個妓女。
他給了我一根菸,茶花的煙,問我喜歡嗎?我說喜歡。
他說那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因為他在懷念那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