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我努力擠出的聲音一如七十老嫗,但仍堅持發表劫後餘生的感言:「你出現時都不敲門的嗎?如果我是可笑的死於一鵪鶉蛋梗喉,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你介意的是死法?」鍾昂拍著我的背,忍不住問著,似乎不相信他聽到了什麼。
我「撥冗」回應他:「對呀,「生得精采,死得漂亮」。如果我今天是死於救人一命,死於天災人禍,那我還可以接受,但我絕不允許我的墓碑上刻著:此姝被一顆鵪鶉蛋噎死;或死於自殺什麼的。人死要留名也不是這種留法,對不對?」我振振有詞的發表完高見,尋求在場兩位聽眾的認同。
被嚇楞的文小姐乖乖點頭,倒是鍾昂不為所動。
他對我笑了笑,才轉頭看文小姐:「有事嗎?」
我想她八成被剛才的事嚇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了。許久、許久她才回道:「有——有杜小姐的訪客。」
「訪客?有誰會知道我在這兒?」我訝然問著,拍著胸口邁步走出去。
「杜小姐,你還沒解釋剛才的事--」文小姐猛然回想起剛才的畫面,急叫住我。
我揮揮手打發:「如果你認為你有權利質問,鍾昂人也在,你問他吧,別找我,我很忙的。」
不再理會他們,我快步走到會客室,倒真的是嚇了一大跳!
「嚇!死小子,你的工作真的有排到西元二千年嗎?怎麼老見你跟在我屁股後面跑來跑去去?」
還有誰?原來是谷亮鴻死小子是也。
「我剛從日本回來。」谷亮鴻申明他絕非遊手好閒之輩。
「鍾老太太告訴你我在花蓮的嗎?」想也知道。
「對,你還裝作沒受傷的樣子,明明你就是很傷心,不然你不會來花蓮療傷!」谷小子哀痛欲絕的表演著。
誰規定我前來花蓮一定是在療傷?我熱愛「趴趴走」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他們這些傢伙簡直是反應過度,拚命強化我「婚變」的傷心。弄到最後,如果我一點也不傷心,豈不是無法因應觀眾的需求?罪過呀!
只是,我何必扮悲劇角色滿足他們的安慰欲與幻想欲?我又不是閒到想上吊了。
我看到他拿下鴨舌帽與太陽眼鏡之類的變臉道具,就知道這傢伙決定要與我長談以滿足他被痛罵的慾望。
「喂!如果你很忙的話,這邊飛機很方便,你快回臺北當你的萬人迷吧。」他想演講,還得看我有沒有興趣聽呢。
「你就只會趕我走!」他抱怨。
「老是巴著我像什麼話。」我噓他。
「我特地請三天假來陪你遊山玩水耶!」他叫。
「拜託,你才剛來,而我來七天了。你想陪我玩,卻是我來當導遊,累的是我,你這傢伙竟敢一副施恩的口氣,欠揍!」
他與我大眼瞪小眼良久。一向口舌爭不過我的人,只得乖乖敗陣,頹坐在長沙發上,坐沒坐相。
我這人一向最有愛心了。看他有心事的面孔,我也只好放下利牙尖舌,坐在他身邊與他勾肩搭背:「你又惹到麻煩了嗎?來,告訴姊姊,我恩賜你一分鐘的告解時間。」
「有一個日本女模特兒喜歡上我。」他有絲煩躁的訴說著。
「這種事常發生呀!有啥稀奇?對了,她會說中文嗎?不然你怎麼知道她的情意?」
「她不會說中文,她只是在拍廣告完後,直接吻住我。」他耙耙頭髮,看來極其苦惱。
「造勢嗎?還是什麼?」他以前也常遇到這種事呀。
「我不知道啦。」他用甩頭,瞪向我:「你讓我吻吻看好不好?」
「咦?怎麼連你也想拿我做實驗?」我怪叫:「去你的!你有沒有對她動心,去交往看看不就知道了?為什麼要用吻來分別、來印證?愛情如果以肉慾為先,那我懷疑它存在的長久性;如果第一次接吻沒有電光雷動的感覺,那麼是不是就甭談其他了?你又怎麼知道現在吻了沒感覺的人,以後不會改變呢?還有,現在吻了會發暈的物件,以後會不會變得索然無味呢?有點理智好不好?是不是明星當久了,變成呆瓜了?」呼!好久沒訓人了,真是喘。
「可是,我以為我愛的是你。」
「那是你認知上的混淆,別扯上我。」我搓著他的胸膛。
他伸手抓住我雙手,要求道:「你還是讓我吻看看好了。」
雙手被抓,我以頭頂撞出他下巴的瘀青當獎賞,在他哀叫連連伸手揉著時,我雙手也得以自由。
「你就只會對我不耐煩。」他咕噥。
「我可沒有義務當你的情緒垃圾桶。」我人已走出門外,不忘回嘴一句。
這些男人都怎麼了?莫名其妙!
※※※我租賃的小木屋,環境相當清幽,整體規劃也十分不錯。門外的走廊上都會放著木桌木椅供人小憩,別有一股桃花源的韻致。
今日向一些老闆榨了上百萬元呈交給孤兒院,總算覺得自己寶刀未老,仍有當「搶錢妖女」的本錢。
不過我可不愛累了一天回到住處之後,發現一票人正恭迎我的出現。
我暗自數了數,谷亮鴻、鍾昂、文書滿,再加上兩隻狼犬,還真是熱鬧。
「我這邊是藏了金銀財寶還是什麼的?居然你們全湊在這兒浪費光陰?沒事的話請自動解散,本小姐今天沒力氣陪人哈拉。」我踏入門廊,努力想走到門板那邊。
「菲凡,我住在你隔壁。」谷亮鴻楊著亮晶晶的門匙對我微笑。
「哦,我明天立即退房。」我潑他一桶冰水好讓他清醒一下。
「杜小姐,我買了液香扁食。」鍾昂提著一袋香噴噴的美食引誘我,亂沒天良的。
「謝謝!謝謝!我肚子正餓。」我撈了過來,連忙開啟袋口,聞著香味便已失神不已。
「我也做了蘋果派!」谷亮鴻叫著。
「很好,消夜也有著落了。」我空出左手接了過來,然後以下逐客令的口吻道:「還有事嗎?我「非常」累了。」翻臉如翻書是我的拿手絕活。
鍾昂是最客氣的人,微笑著告退:「好,那明天見,你早點休息。」
「鍾大哥,我早說過他們這對「好朋友」不喜歡電燈泡的。」文書滿加強語氣指出我與谷亮鴻的曖昧。
我忙著吃,沒力氣逞口舌之快。
谷亮鴻到底是江湖脾氣,衝口道:「女人,你的口氣像那種暗戀男主角不敢說,卻猛扯女主角後腿的配角。」
「你最近接的戲碼是這種老掉牙的劇情嗎?」我喝著湯汁,順口問著。
「現在的電視劇哪一齣不是這麼演的?」
「對呀!很會教壞人,讓我們這些電視呆子也不禁被洗腦教成那樣。」我轉頭看著臉色青自交錯的文小姐,突然挺有善心的道:「你留下,我與你聊一聊,其他兩位加兩犬請走吧。」
三人臉色不約而同的先表現出驚詫,再是莫名。不過文小姐當然又多了一點點防備。
「你想做什麼?」文書滿的聲音有點高亢,看來是嚇壞了。
奇怪!我雖然長得不美,但至少看起來沒有惡形惡狀呀!頂多稱不上慈眉善目而已。
「聊天呀,還能做什麼?難得我在這麼累的情況下還能善心大發,並且願意讓你分享我的晚餐。」我指了指桌上的扁食與蘋果派。
「我——我不要!誰知道你存什麼心!」她的語氣中更添幾分驚惶戒慎。
「你們還杵著幹什麼?走人呀!要我放二十一響禮炮送客是不是?」我拉住文小姐,並且速速趕人。
深知我性情的谷亮鴻率先咕咕噥噥的回他自己的小木屋休養生息去也。然後再是鍾昂,他眼中有絲憂心,但仍是以一貫包容的微笑看待我的行止。牽著兩隻狗上他的小貨車回去了。
「鍾大哥!我等會怎麼回去--」文書滿的反應真的是慢半拍,在人走遠後才想到自己的交通問題。
入夜了,這邊不會有半部公車可搭,我好心建議:「我租的這一間小木屋有兩張床,你可以睡一晚。但前提是你不可以磨牙兼打呼,流口水還可以忍受,反正這條床單不是我家的,洗的人不是我。」
我開啟大門,將食物搬入屋內,以保麗龍盤分成兩等份,對不甘不願踱進來的文小姐道:「來吧,一人一半,吃完了就沒啦。應該夠當我們的晚餐了,小谷的蘋果派實在是一絕,誘使我遲遲捨不得與他一刀兩斷。」
「你——你不必裝作很好相處的樣子!我不會上當,你直接說出你的目的吧!」文小姐背貼著牆壁,裝出很神勇的樣子說著。
我不理她,逕自坐在桌邊開始趁熱吃著口在快吃完我這一份時,賊眼瞄了瞄為她準備的那一份--「你不吃呀?那基於不浪費食物的原則,我--」
喝!之神速的!文書滿飛快的在餐桌前落坐,吃起她那一份來,並且含糊不清的開口:「我不會讓你稱心如意的。」
我亂失望的舔了舔手指:「哎,你骨氣再多一點不就好了。」
「對付你,不需要客氣。」她送我一個白眼。
「不錯,不錯,你開始懂得變通之道了。」我從冰箱中拿出兩罐可樂。
「你直接說你的目的吧--哎呀!做什麼?」她尖叫,差點噴出口中的食物。
我早已成功偷來一顆扁食吃下肚去。
「請你喝可樂,你回報我一點東西有什麼不對?」我坐回原位。「我這個人的怪癖很多,愛搶錢、愛漂亮小孩、愛管閒事。」
「沒錯!甚至可以為了管閒事,不在乎自己丈夫外遇!」她展開攻擊。
「我在乎。」我很慎重的表明,一點也不嘻哈。
「呃——抱歉。」她被嚇了一跳,連忙道歉。畢竟外遇對女人而言是至重的傷害。
我微笑:「程度問題而已。因為我與我丈夫認識了二十九年,一但要將他拱手讓人,著實甘心不了。但是老天似乎註定了男與女必然會遇到互屬的那一個,這是我無能為力的。」
「你--真奇怪,聽起來你比較重視青梅竹馬的情誼,而不是夫妻之間的愛情。」文小姐畢竟是從事慈善活動多年,不知不覺就會出現輔導老師的職業病。
我不由自主的笑了出來,在她不明所以的眼光中,我說著:「夫妻四年,朋友二十九年,孰重孰輕?」
「但女人都重視愛情的,你以為我為什麼防你?因為你與鍾大哥太接近了。」她忍不住咆出她的抑忿。
我伸出手指對她擺了擺:「這不能混為一談,得分成兩點說明。」我預計了一下要說的話,然後咕嚕完一瓶可樂才道:「女人是重視愛情沒錯,不過由於我與我丈夫結婚的眾多理由中並不包括「愛情」這東西,所以我才會重視情誼勝過一切。不能說沒有愛情就不會傷心丈夫有了心愛的女人。」
「你真的很奇怪。」文小姐被我滔滔不絕如嗎啡的詞令搞得忘了生氣,只能痴痴跟著我的高談闊論走。
我杜菲凡別的本事沒有--哦不,是別的本事雖然很多,但最最厲害的其實是當我願意演講時,沒有人能不被我催眠的。
像小谷呀!小蘋果她爸呀!鍾玉藜呀!大美人簫素素呀!以及眾多被我榨錢的金主——真是族繁不及備載,哪一個不被我這種乍聽之下全是道理,細想之後全是狗屁的詞令唬得一楞一楞?
今天文小姐很幸運,引發起我沉寂數月的演講欲。
「再談到鍾昂吧。他不帥,頂多有一雙溫柔且漂亮得不可思議的好眼睛。他善良、熱心公益,不在乎一輩子吃飯拌鹽,這種史懷哲式的情操,很能今女人心折。進而引發滿腔愛意,希望與他攜手天涯。照顧這種男人,發揚我國婦女固有的母性美德--這就是你一直跟在她身邊的原因吧?可是他挺木頭的,不解風情得氣死人,所以你-邊愛戀他,還得一邊掃除所有可能近他身的女人。我覺得掃除對手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對,但暗戀的行為就教人搖頭了。對一根木頭有什麼好客氣的?直接告白,押他上床,要他負責--呃,太激烈了,不好。反正是告白嘛,讓他面對這一段感情,也許剛好兩情相悅;也許失戀,但那總是個進展。拜託你的傳統美德適度改良一下好不好?同是女人,我真不想看到自己同類這麼不長進。」好喘,有沒有茶?呀哈!趁文小姐楞在一邊,我匆匆抄走她面前的可樂,連呷了數口,才心滿意足的培養下一波的口水。
文書滿的腦袋好久才恢復正常運轉:「你的意思是,不會與我爭鍾大哥了?」
天呀!仍是沒有絲毫長進!再來!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重點是,不要老是忙著掃除其他對手,該做的是綁住鍾昂的心,搞不好他什麼女人也不要,一心想當和尚出家去呢。你回想看看,這些年來他曾對什麼女人表現出好感嗎?如果沒有,你居然不曾想過他也許是同性戀的可能性。怪哉。」
「他以前的確都不看女人的;但他對你特別關心,所以我才會防你。」
「屁用。如果今天我想要鍾昂,你防得了我?能防我的只有鍾昂的不接受。」
「你要跟我搶?」文小姐的口中湧出尖嘯。
「除非他成了貨品,才能被「搶」。」
「你——你——你不可以!你太可怕了!不行!鍾大哥絕對會被你欺負死的!你這種女人不適合待在鍾大哥身邊!不可以!不可以——」
一連串的「不可以」幾乎沒震破我的耳膜。在四下找不到耳塞,又找不到東西堵她大嘴的情況下,我只好以恐嚇她來達成耳根清靜的目的--「我偏要!我就是要得到鍾昂!而且我比你強,因為我敢表白出口。」
一秒之後,尖叫聲倏止;還來不及高興一下哩,哇咧!啜泣聲馬上淹過來,讓我的小木屋氾濫成水災。一整晚不得安寧。
我這是招誰惹誰了嘛?頭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