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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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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想念的厲害,當心口悶悶疼著時,當眼眶沒來由的紅起來時,當快樂自由到極致卻嘆息時……還在想:我漸漸不愛他了吧?最近都沒想起他了呢。

會來到紐約,是因為家裡在這裡買有房子。三十幾年前父母來美國求學時,家裡就買下一幢房子給他們住,後來就一直留著沒賣,非常有先見之明;因為她的哥哥姊姊、還有一些堂親跑到美國留學時,都曾在這邊住過一陣子。而父母他們常來美國參加一些研究與研討會,也是在這邊落腳。

雖然哥倫比亞大學不是父母替她挑學校的第一個選擇,但裡面有一些很優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範圍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業界豐沛的資金挹注,前景看好。這一陣子由於羅藍並沒有明確的表示,好像對未來尚無計畫,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決定,要她來到紐約,進入哥大就讀,為她讀完博士之後的路做好規畫。

她很聽話,一到紐約,便馬上去哥大拜訪了父母所指定要見到的人,參觀了研究室,該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沒做的是——她沒有交出申請資料,沒打算進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讀。雖然說她還是進了哥大,但她修讀的是為期三個月的暑期學分班,科目是視覺藝術,讓所有人跌破了眼鏡。

羅藍當然知道她的不聽話將會很快的引起一些風波,所以她才沒有將這課程做長遠的打算。留在紐約三四個月,除了學一些藝術概念外,主要還是等家人前來,讓他們來說服她,也讓她說服家人;就算還是沒有共識,但至少家人會明白她已經決定這麼做了,不是一時迷惑,也不會如他們所願的走回「正途」。當然,他們會很生氣、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懷疑她是交了什麼壞朋友,被壞朋友蠱惑失去神智,才會叛逆學壞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頓就跟莫靖遠做了了斷也好,這決定是正確的。她不想把無辜的他牽連進她必須自己面對的風暴中。如果他們沒有分手,家人一定會怪罪他,認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兇。

紐約與波士頓相距不遠。就她所知,他每個週末都得來到紐約工作,所以她與他其實無須那麼快分手。她沒讓他知道她下一個落腳處就在紐約,雖然心裡掙扎過,但還是沒說。怕……若有更多的時間跟他相處下去,會太過喜歡他,喜歡到連自己的夢想都可以拋棄掉;然後,在日後老去時,永遠活在抱怨與後悔裡,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時他居然還在她身邊的話。

他很喜歡她,她知道。他喜歡她現在所具備的一切,獨立、聰明、漂亮、自主、明確知道自己的路、海闊天空的飛翔、沒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種人,只是一個愛他的女人,那又會怎樣呢?

羅藍髮現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沒想過,但想到後來卻是恐懼了。

與人有關的事物,永遠複雜到難以捉摸。夢想就簡單一點,它只是困難,但並不複雜。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沒有覺得受傷。不過她想,他會很快恢復的。因為他太出色,身旁不會寂寞太久,就算他無意,那些女人也不會放過他。所以另一個出色的女人會出現,一個又一個的來豐富他的生命與歷練,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點綴到繽紛極致;然後他的事業也有所成就後,他會結婚,或許是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也或許是聰明靈慧到可與他心靈匹配的優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這一區塊,他會過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夢,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誰也動搖不了她,所以她才會在這裡等候家人,不選避,不馬上遠走高飛的離去。她當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錢,家人再怎麼氣她,也不會因此而斷掉她的經濟支應,每個月匯入她戶頭的錢是曾祖母過世前就分配給她的學習金。生在書香世家,讀書是頂重要的事,五代以來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學習金可支領到二十五歲。但逃走閃避不是對待家人的方式,對自己的家人不該任性的加以傷害。

她在紐約的生活雖然還不太久,但每天都過得很熱鬧。家人輪番打電話來找她,一談就是通宵,彷彿越洋電話不用錢,都忘了家訓第一條第四款第一點叫做「節約有度,用所當用」。電話炮轟還不夠,還號召美國的親戚三不五時的來拜訪她,連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來紐約找她吃飯;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著把堆積如山的研究工作挪開,挪不開的就用力趕工,誰先得空就先來美國找她。就羅藍所知,最先會來的應該是大哥,因為他現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國某生技公司所委託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國的人是他,幾乎每個月都會來一次。

她等著家人來。等人的同時,每天都排有兩小時的課,所以日子並不難捱。雖然是兩個小時的課,但對於她這個大門外漢來說,卻學習得非常辛苦,於是圖書館又成了她長時間待著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學生多以社會人士為主,教的課程偏重於藝術欣賞,而非藝術學理。不過對身為研究科學的人來說,追根究柢是一種可怕的癮,戒也戒不掉,於是她還是從基礎理論開始學起,所以才會這麼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讓她的每一種學習都只能學到皮毛,那她希望那個皮毛都是紮根在基礎,而非學完了還只是門外漢到此一遊的欣賞。

有點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書十個小時也就算了,她甚至還有空跟同學到蘇活區去欣賞紐約街頭藝人風光。雖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嘆的年輕人本錢吧。

在她上課一個月之後,她的大哥來紐約了。

這天,談得非常不愉快,沒有共識,一直談到她上課時間到了,出門前,大哥說等她回來,話題還會繼續。

「我不會太早回來。」她這麼告訴大哥。

「沒關係,我可以邊工作邊等。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務實的回答她。

上完課之後,下午三點,她不想回家,聽到幾個從臺灣來短期進修的同學說要去逛傳說中的第五大道開眼界,問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點頭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寶首飾也好,也許會挖掘出斬的興趣。

她打算在外面閒晃到晚上七點再回去與大哥共進晚餐、聽他的訓。曼哈頓那一大片商圈夠她耗的了,想殺時間絕不是問題。

「……哥哥,你為什麼說沒有回臺灣的計畫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嗎?」電話那頭傳來輕柔的女聲,這聲音猶帶著點童音,但隨著年歲逐漸長成,漸漸低沉,只有慣常帶著的鼻音依舊。

這是一個今年即將滿十五歲的女生聲音,她叫單曉晨,是莫靖遠最疼愛的親妹妹。對她,他從來是有求必應。想來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設法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單曉晨對測試兄長能耐這方面的事沒興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卻不要哥哥為她做什麼,也實在沒什麼好做,因為她把生活過得很滿足充實,從不感到匱乏。

「-詩萱表姊明天會飛回臺灣,她會幫我把生日禮物送到,-八月十五生日,我不會忘記的,就算我人沒回去。」

「那有沒有夜茴的禮物?她的生日在十二月喔。」妹妹口中的夜茴,是他們兄妹的同父異母妹妹,是曉晨的童伴兼保鑣。

「我怎麼會忘呢。十二月時,-靖方表哥會回臺灣,到時夜茴的禮物就託他了。」莫靖遠回答得非常閒適,彷彿他每件事都有妥善的安排,有條不紊地,從不會有疏漏的時候。

「靖方表哥會回來?我記得他才剛到美國準備入學不是?為什麼十二月就有空回來?」

「他有事。」莫靖遠非常肯定的說著。

「是這樣嗎?」還是很疑惑。

「是的。」身為小朋友,對這個世界要有一點信心,切莫隨便懷疑呀,妹妹。

「那好。哥哥,到時你可別忘了。」妹妹提醒。

「是,我的小公主。」莫靖遠低笑。

「哥哥,你好像沒什麼精神,是發生什麼事了嗎?」

「哦?-怎麼會這麼說?哥的口氣有這麼氣若游絲嗎?」

「嗯……我說不上來。可是前一陣子你感覺上比較快樂,我沒有辦法說得很確實啦。總之,我覺得你這幾天好像不大開心。哥哥,你怎麼了嗎?」

「-覺得我可能怎麼樣了呢?」他反問。停下手邊的工作,抬頭看著窗外,七月的紐約,天空好……藍。

「會不會是戀愛了,還是最近被美女追得很心煩……呀!」意識到自己好像說了不該說的話,忙住口。

「嗯哼,最近被美女追得很煩?親愛的妹妹,謝謝-讓我知道,還有誰是我身邊的探子。」

「哥哥……你不要這樣啦,是我自己要問的,我打去問靖龍表哥,他提了下,猜想你不開心應該是為了那個女秘書的事。你不可以怪表哥喔。」

「-都提了,我還怪些什麼。」他笑。不再看天空,眸子轉回桌上的相框,相框裡是他十二歲時拍的全家福,裡頭有他病弱的母親,還有她可愛的妹妹,他站在她們身後擁抱住她們,而她們都笑得好開懷。「晨,-知道哥哥不會生-的氣,也不會找靖龍麻煩。剛才只是在跟-開玩笑。」

「那哥哥,你心情什麼時候會好起來?」

「很快。」他保證。

「你真的不跟我說是什麼事讓你這麼不愉快嗎?」

「好,跟-說。哥哥被女人狠狠的甩了。」

「呀?!」

「聽不懂什麼叫甩了嗎?就是你喜歡一個人,但那個人轉身就走,完全不理你的意思。如果還不懂,那哥哥希望-這輩子最好都沒機會懂。」

「哥哥,我當然知道那個意思,人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妹妹在太平洋的另一頭大聲抗議,氣呼呼地道:「哥哥,你又在開玩笑了!你說這種話誰會信呀?你就愛哄我,討厭!」

「呀,我被自己親愛的妹妹討厭了……」他作態低吟。

「哥哥!我不理你了啦,要掛電話了。人家要跟夜茴去手工藝品店挑毛線。夜茴多好,她說要織一雙手套給我,才不像你,壞哥哥。」

莫靖遠失笑,輕哄了妹妹好久,才掛上電話。

辦公室復又沉寂,新上任的美麗助理走進來,偷瞥上司一眼後,眼睛牢牢盯著自己手上的記事本,儘量表現得公事公辦的報告著:

「莫先生,這是董事長的指示,他請你今晚八點代他去參加『東龍』陳家的宴會。宴會的目的是新居落成,所以董事長請你挑件合適的禮物帶去祝賀。在七點半時,司機會到你的住所接你。若你沒有合意的女伴,我、呃……我不介意加班。」雖然口氣有點抖,但還是很公事公辦的神氣。

莫靖遠手上的工作沒有停,隨口回道:

「-不介意加班正是我所需要的,在此先謝謝。這份月報表打錯了,希望明天早上七點放在我桌上的是一份正確無誤的報表。」他合上資料夾,沒有多看助理羞紅滿面的表情,起身走出辦公室。

現在是下午四點,還有一點時間可以讓他去挑禮物;但在那之前,他得先去頂樓的機密檔案室調出東龍陳家的資料,查檢視他們家的喜好與品味為何,以及陳家目前的情況;還得了解他們成員的長相與名字,對每一個人有基本的認識,然後,今晚才能不過不失的應對得體。

是,這些日子以來,他心情很爛。舅舅不斷的派工作給他,正是他需要的。那就工作吧,別讓自己閒下來。

他不肯讓自己閒,怕閒時會覺得寂寞;正如他最近都不照鏡子,怕看鏡子時會看到自己困獸的模樣。

或許,他根本不該認識她。

「violet,-累不累?我們接著往五十三街的班尼頓殺去,然後五十四街的古奇。呀!五十七街有愛馬仕,雖然買不起,可是我們可以在外面流一下口水;還有那個……」幾個女生興奮的吱吱喳喳,圍著地圖叫著。

羅藍逛得肚子咕咕叫,決定先去找個地方填肚子,對同學道:

「我肚子餓了,接下來-們自己逛,我要到剛才經過的五十二街那裡吃三明治。如果等會有機會碰頭再一起走,若沒有,就各自回家。」

「-都沒有買什麼東西耶,就要走了哦?」一個同學好可惜的說著。

羅藍晃晃左手的小提袋,笑笑道:

「這樣就夠了。」

「-只買一條圍巾不是嗎?」

「才不,我買了兩條。」她比出一個v字,向她們道別後,往回走,目標是五十二街那間很有名的三明治店。

黃昏時分,白天的燥熱漸漸轉為清涼,她低頭數著步子,偶爾抬頭看櫥窗裡的擺飾。雖決定了不要太早回家,但一時還真想不到等會填飽肚子之後還能往哪裡去。

也許,到書店去,去買一點書看,看書的同時也歇歇自己定得好酸的雙腿。

「請給我一個三明治。」她對店員說道。

「什麼口味呢?」店員指著燈箱上琳琅滿目的菜色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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