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吞了幾口我愛人的美酒,如今犯病,體熱身痛。
他們請來醫生。
他說:喝下這茶!
好吧,該喝茶了。
把這些藥吃下!
好吧,該吃這些藥了。
醫生說:丟棄他唇邊的美酒!
好吧,該把醫生丟棄掉了。(波斯-魯米)
他來到法國。
讓助理去訂機票時,他覺得自己失去理智了。
上飛機之後,他還是滿心荒謬的感覺。
飛機抵達歐里機場,他踏上巴黎的土地,依然在質疑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明明想離她老遠,從此再不見面的。明明打定主意緣盡於紐約,今生最好不要再見到她的。
然後他知道了,理智是一回事,心卻是另外一回事,由不得人。
「我到底在幹什麼呀?」出關後,他站在機場候車處,終於開口問自己,有些煩躁的耙梳著頭髮,對接下來的行程感到茫然。
他想去哪裡?去幹邑?去波爾多?去了又怎樣?她就一定在那裡嗎?就算在,他也找不到她,而若是幸運的找到了,又怎麼樣呢?
又怎麼樣呢?已經分手了呀,分手後的每一天都在信誓旦旦約告訴自己,這是對彼此最好的結局——她可以無牽無掛的去飛,而他可以靜下心計畫自己的事業版圖,不再有任何干擾。
如果相戀的兩人不能有一致的志向,那麼愛情對他們而言,不過是麻煩的羈絆而已;而麻煩,將會隨著情感更深而轉為痛苦,最後終究要互相傷害的。這一點他們都知道,所以離別時才會順便分手,不談等待,也不說天涯海角心仍相守。
太理智了,卻不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歸理智管。所以他才會在腦袋一團混亂的情況下衝動來到法國,只為了想看看她曾經走過的地方……非常無聊的行為,讓他在心底唾棄自己千百次。
而現在,該怎麼辦呢?在衝動行事之後……
終於想到得跟助理聯絡行蹤。他突然隻身來到法國,已經給那些負責保護他的人造成了困擾,得快些打電話回美國。
走向離他最近的一具公用電話,腦中也在想著要怎麼解釋他一個人來到法國沒讓他們隨行的原因。無意識的掃到有些人拿著行動電話自他身邊走過,令他目光一凝,精明的腦袋霎時轉動了起來。
當美國與臺灣還在以b為主要約通訊大宗時,一些商務人士已經開始以行動電話取代b。行動電話造價昂貴,通訊清晰度也有待加強,而它體積龐大礙手也是困擾人的問題,所以在臺灣有許多人都認為行動電話是中產階級以上才買得起的奢侈品,永遠不可能普級。
不可能普級嗎?
物件之所以昂貴是因為產能低,才會造成成本居高不下。這可以克服。
通訊清晰度有賴於基地臺的建立,使其儘量減少通訊死角。這一點也不難處理。
而「輕薄短小」是商品發展的必然趨勢,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如果體積是銷售上的最大問題,那麼就得成立專門的研發部門,讓有些人致力去為縮小體積做努力,也讓有些人去設計精美外觀以利行銷。
行動電話除了可以是必需品外,更可以是流行性的消費品。一樣物件若可以創造流行性消費,獲利將無上限。
他身上從不帶b或行動電話這類物品,沒打算讓人隨時找到,而用不慣也是原因之一,反正他身邊的人會帶。也許,等到行動電話的面積變得比名片夾還小後,他會願意隨身帶著吧?然後,她也在身上帶著,讓她不管身在天涯海角的哪一處,都能讓他知道她是平安的,讓他想關心她時,可以找到她。
如果,他與她還能再次相見的話,他應該會跟她這麼說——
如今又再見面,我們應該認命,我們不能再分手下去了,那只是折磨。與其折磨彼此,還不如折磨愛情,把它磨得面目全非,然後才能死心,真正結束。
她聽了之後會怎麼回答呢?
光是笑著這麼想時,便已開始為下次的見面做起準備,更期待著。
他們還會再見面吧?說不上理由,這種預感來得全無道理,反正愛情從來就沒道理可言。當她不知道是在怎樣的心情下寄了那瓶酒給他後,所有的事情便改變了。而,那條被兩人執意剪斷的情緣,又悄悄向他們靠近,誰也躲下開了。
如果,下次再見面的話……
電話響了一聲梭,飛快被人接起。莫靖遠沒讓那頭的人有痛哭流涕的機會,輕笑地開口說道:
「瞿曇,是我。我會在法國停留三天,你立即訂機票,明天趕過來。在趕過來之前,請你把法國行動電話大廠的資料都蒐集過來,我等著用……」
他不會再天南地北的瞎找她,他會靜靜等待,等待她又出現在他面前的那一天。
一定會有那麼一天。
當人生不再按部就班之後,生活上隨時來個脫軌演出,當然會漸漸變成一種常態,所以她已經很習慣,不容易為此感到驚嚇或困擾了。
原先來到法國,是為了學釀酒;看了好多書、找了好多資料,但是當她還沒找到進入酒莊工作的門路時,便成為一名臨時旅遊翻譯。
所謂臨時,當然就是指短時間的打工,很快就結束了。她以為她接下來會回到波爾多與葡萄酒耗上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可是並不。當她聯絡上以前在臺灣教她法文的老師,想請教她有關枉法國短期打工的問題時,卻意外接下另一份為期一個月的臨時工作。然後,三天後,她搭上廠飛往中國的飛機。是的,她還是當翻譯。被一群準備去西安秦皇陵發表考古論文的巴黎大學師生們拉去做臨時中文翻譯。
雖然還是沒達成釀酒心願,但是羅藍並不覺得遺憾,反而興奮不已。因為這份臨時接到的隨行翻譯工作,要去的地方可是秦皇陵呢!跟著這些考古學者專家同行,能看到的秦皇陵古文物必定比一般觀光客所能看到的多更多,簡直是千載難逢的奸機會,她怎麼可能放過!
她覺得好快樂、好期待,心裡有滿滿的喜悅想要找人傾訴……
很想很想找個人傾倒她難以言喻的歡喜,當然她身邊並非沒有人。那些年輕的法國大學生對她都非常友善,認為她是個漂亮的東方女孩,充分發揮法國人天性中的浪漫因子,總是圍在她身邊以眼睛發電。人很多,每個人都想跟她說話,也聽她說話,但他們卻不是她所要的那一個人。
手邊的詩集翻到關於想念約那一頁,便再也翻不下去了……
渴望見到他,渴望
被他見到——
他若是每日早晨
我面對的鏡子
就好了。(日本-和泉式部)
渴望見到他……也渴望著被他見到……可是,他與她還有再相見的一天嗎?
她猜測著託人送去臺灣給他的那瓶酒,八成會被送進垃圾桶。沒有人知道,他也不會知道,她曾經在非常思念他的心情下,什麼也沒法想,就衝動的以兩千美元買下白葡萄酒,千里迢迢的送給他,就算知道其實那瓶酒不可能會被送到他手上……
後來,她不是沒有為自己的衝動感到後悔的。但她能怎麼辦呢?她不知道能對這樣洶湧的思念怎麼辦。
幸好他不會收到那瓶灑……
她不該把自己的思念轉成他的困擾,這樣太不理智,也太任性了。他不該被這種事騷擾,因為已經分手了,她的哭或笑,想念或難受,都不關他的事了。
「violet,-在看什麼?」幾名男同學用完早餐後,來到飯店大廳,找到坐在窗邊看書的她,都圍了過來。
「詩集。」她淺笑的揚揚手上的小本子。
「啊,-真是一個詩情畫意的女孩呢。」一個男學生這麼說,接著其他人也忙著發表同樣的看法。
在這個陽盛陰衰的團體裡,女生當然像稀世珍寶一樣的受矚目。這對羅藍來說也算是個挺有趣的體驗。如果她的生命仍是一成不變的待在研究室裡的話,那麼這些屬於女性虛榮的時光,她不可能有機會領受得到。
被男生眾星拱月只讓她覺得新奇,卻沒有太多的快樂。可能是因為她心中已經很明確的有個人,其他人再也動搖不了她分毫了,就算處在極端虛榮的情境裡,也不會感到得意洋洋。
「你們今天打算做什麼活動呢?」還有四天發表會才登場,這些學生做完所有準備工作後,這幾天屬自由活動,他們差不多已經跑遍西安所有名-古蹟了。他們每次都邀請她同行,若是當天行程她感興趣便會參加,但不是每天都跟著出去;留在飯店讀書與想念心中那個人,也算是很豐富的過著日子。
「我們今天要跟交通大學的學生打網球友誼賽,-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那些中國學生都覺得-很漂亮,想跟-聊聊認識一下,怎樣?一起去吧。」
「今天不行。馬迪斯教授請我幫他翻譯一些古文獻,下午得陪他去兵馬俑博物館開會。」說到那個行程,讓她雙眼完全無法剋制的閃閃發亮起來。
因為這次與會者都是中國鼎鼎大名的考古學家、歷史學家,所以除了開會之外,重要的是可以參觀博物館的特藏室,去看那些平常甚少呈現在世人眼前的古文物,甚至有機會親手觸控看看呢,想起來就好期待!
「-這樣不行哦,violot。一般女孩子只有在談到戀人時才會有-這種表情,可是看看-,-居然把這種表情浪費在二千年前的古物上,如果-有愛人,那麼他一定會覺得很想哭。像我現在就很想哭了。」耍寶的男同學誇張的作拭淚狀,非常肝腸寸斷的樣子,讓一旁的人都哈哈大笑起來。
羅藍也眼著笑了,但很快便笑得無奈起來。
她的快樂,已經無法純粹的快樂了,總有那麼一點如影隨形的失落埋伏在每一件讓她展笑的路上;當她笑時,就會出奇不意的突襲過來,將她的笑容註上一抹苦意。
那個人呀,那個人。
讓她嚐到了什麼是牽念,讓她清楚明白了,不是輕易說了聲「分手」,揮手拜拜,就讓能一切事過境遷。
愛情沒有那麼簡單,她知道了。
可這又能怎麼辦呢?雖然思念日甚,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