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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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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久就發動有計劃地合法屠殺,完全採用七世紀來俊臣的冤獄手段,但殘酷的程度,卻使來俊臣所作的,看起來好像兒戲。

最重要的兩次行動,一是胡惟庸冤獄,一是藍玉冤獄。

胡惟庸是朱元璋的宰相,極有才幹。在本質上,自卑感過重的領袖跟有才幹的幹部不能並存。一三八○年,「有人」告發胡惟庸謀反,勾結東方大海中的日本,準備在宴會上殺掉朱元璋(參考來俊臣的《羅織經》,就可瞭解,當權人物決心除去某人時,自會「有人」告發他謀反)。朱元璋把胡惟庸磔死,屠滅三族。

過了漫長的十年,到了一三九○年,朱元璋的獸性再度發作,宣稱,他又發現已死的胡惟庸的新陰謀和新同黨,於是展開全面逮捕,連朱元璋最尊敬的開國元老,七十七歲的宰相(太師)李善長,都包括在內,共處決二萬餘人。朱元璋還編撰一本書,名《奸黨錄》,附錄李善長的供詞,昭告全國。

三年後,一三九三年,朱元璋發動第二次屠殺。「有人」告發大將藍玉謀反,立即逮捕下獄。然後發表藍玉的供詞,藍玉在供詞中承認準備發動兵變。於是藍玉被磔死,滅族。根據口供牽引,被滅族的有一萬五千人,其中有一個公爵,十三個侯爵,二個伯爵。若干人早已死亡,但朱元璋的法律是追溯既往的,所以死者的子孫仍要抵罪。朱元璋又編撰一本書,名《逆臣錄》,昭告全國。

朱元璋兩次大屠殺的對氛都是他初起兵時親如手足的患難朋友。他們為朱元璋效命,當他們以為可以分享富貴時,卻無到朱元璋的毒手。然而,這兩次大屠殺不過只是整批死亡。事實上朱元璋每天都在屠殺,像皇太子的教師宋濂,朱元璋尊稱他是「聖人」,來往宮中,如同一家,因他孫兒牽涉到胡惟庸案中,乃貶竄而死。朱元璋最信任的智囊劉基,他的高度智慧使朱元璋如芒刺在背,終於把他毒死,反而宣稱是胡惟庸毒死的,故意向宰相之一的汪廣洋詢問是否知道。汪廣洋不明瞭朱元璋的用心,回答說不知道。朱元璋大怒,立即把江廣洋貶竄,等他走到中途,再下令把他絞死。平定雲南的大將傅友德,父子同時賜死。平定廣東的大將朱亮祖,父子同時被鞭死。大臣李仕魯在金鑾殿上表示堅決辭職,朱元璋認為看不起他這個皇帝,教武士摔死階下。在所有共患難的老友之中,只有三個人保全生命,沒有被扣上謀反的帽子。一是常遇春,一是徐達,一是湯和。常遇春運氣最好,早早的就病死。徐達事實上死於處決,他患一種疽瘡,最忌鵝肉。朱元璋偏偏送了一碗鵝肉給他,並命送鵝肉的宦官在旁監督著他吃掉,徐達一面吃一面流淚,當晚毒發逝世。所以事實上只有湯和一個人活的最久而且善終。他逝世後,他的家族暗暗慶祝。

本世紀(十四)最後三十年,中國成為恐怖世界。官員們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來,閤家才有笑容。首都應天(江蘇南京)如此,全國各地皆然。朱元璋在各州縣設有「錄皮亭」,官員一旦被指控貪汙,即被剝皮,懸皮於亭中,以示警戒。根據統計,中央政府副部長以下和南直隸(江蘇省及安徽省)一省大小官員,因貪汙罪名死於監獄或被判決作苦工的,每年都有數萬人。而嚴厲的追繳贓款制度,更使大逮捕向四方蔓延,全國中等以上人家,幾全部破產。

嚴懲貪汙使人歌頌,但問題在於訴訟法,即被指控貪汙的官員,是不是真的貪汙。在酷吏酷刑之下,連滅三族的謀反罪名,都坦承不諱,更何況僅殺一身的貪汙。不過真正的恐怖並非死刑,而是追贓。死刑一死即了,追贓則遺禍無窮。死囚的財產不足以賠償贓款時,在拷打中只好供出曾寄存某家若干,於是某家即被摧毀。如果仍不能夠足額,那一家在拷打下也只好再供出曾轉存到另一家若干。輾轉牽引,幹裡外素不相識之人,都會成為窩主,家破人亡。

五人權的蹂躪

朱元璋無止境的屠殺,史學家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皇太子懦弱而皇太孫年幼,後來皇太子又很早死去。為了保持政權,不得不如此。但僅此現象不一定非產生無止境的屠殺不可,十世紀宋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就曾使用杯酒釋兵權的方法作為反應。前二世紀西漢王朝開國皇帝劉邦的情形相同,但劉邦只對少數的將領懲處。七世紀南周王朝開國皇帝武(上明下空)的處境更為嚴重,也只個別打擊。朱元璋所以如此,主要的在於他的性格,一種絕對自私和愚昧的蛇蠍性格——他的後裔也具有這種性格,表現在行為上的是短見、冷血,喜歡看別人流血、看別人痛苦、看別人跪下來向他哀求,而他又拒絕寬恕。這是人類中最卑鄙最可怕的一種品質,具有這種品質的普通人,對他的朋友和他的社會,都能造出最大災害。身為皇帝而具有這種品質,更使這種災害擴大,無法加以控制。歷史上任何一位暴君,偶爾都還有他善良的一面,朱元璋則完全沒有,除了一些故意做出來的小動作。

——對草莽英雄或革命群眾而言,一旦判斷錯誤,或被命運之神作弄,選擇或擁護朱元璋這類人物作為領袖,那是一種真正的不幸。

然而,僅只屠殺,帶給中國人的痛苦,仍是暫時的。朱元璋對中國人最嚴重的傷害,是他在政治上所作的若干重要措施。中國文化和物質文明,一直到本世紀(十四),都比歐洲進步,但朱元璋使這種進步停止。以致十九世紀歐洲人侵入中國時,中國已墮落成一個白痴般的部落,至少落後三百年,植根於此。

三百年的落後,才是朱元璋和他的明政府的無與倫比的罪惡。我們分下列三項,敘述這罪惡的內容。

一人權的蹂躪

二絕對專制制度的建立

三文化醬缸的加深

朱元璋跟劉邦,是中國歷史上僅有的兩位平民出身的帝王,但劉邦畢竟是一位英雄,他始終保持英雄們所有的豁達大度的氣質,不脫平民社會的本色。朱元璋卻深以他的平民身份為恥,深以他當過乞丐和當過和尚為恥。在他充滿自卑的情意結中,異常羨慕官員和士大夫所保持的優越地位,因而產生強烈壓制別人的暴虐意念,以求自己心理平衡。

我們曾一再提及中國古代政治思想中缺乏人權觀念,但故意建立摧殘人權制度的,則由朱元璋創始,即三百年間使人聞而顫慄的「詔獄」與「廷杖」。

我們先用下頁表,說明明政府中刑事訴訟機構的地位和互相關係:

刑部負責法律的制定和頒佈,管轄全國各地司法機構,有權提審它認為不恰當的案件。都察院負責對不法事件糾察檢舉,並派遣官員(御史)分赴各地,擔任「巡撫」官職,接受人民對官吏的控訴,它也可以審理,也可以判決。大理寺類似國家最高法院,負責對前二機構的審判,作最後裁定。它們被認為「三法司」,是政府正規的司法系統。三法司當然地是在皇帝絕對控制之下,但朱元璋認為它們仍有理性成分,於是另行設立他直接指揮的「錦衣衛」(錦衣衛親軍指揮使司),即首都治安司令部。錦衣衛內設「鎮撫司」,即軍法處。錦衣衛逮捕罪犯,拷打出口供後,即交鎮撫司判刑處決。如臂使指,快捷了當,沒有任何顧忌。胡惟庸、藍玉等五萬人的兩大冤獄,就是錦衣衛完成的使命。

然而,朱元璋的後裔認為錦衣衛的理性仍未能完全泯滅,於是,下世紀(十五)時,再創立「東廠」,又創立「西廠」。下下世紀(十六)時,更創立「內廠」,由皇帝最親信的宦官主持。本已佈滿全國的秘密警察,遂互相交錯,密如蛛網,這是中國前所未有的現象。街頭巷尾的一舉一動,夫妻爭吵和市井打鬥,早上發生,晚上就到了皇帝耳朵。宦官主持詔獄最大的方便,是他可以隨時向皇帝直接提出報告,皇帝可以隨時向宦官釋出命令。宦官具有雷霆般威力,無人可以抗拒。所以罪犯如果落到三法司之手,還有活命的希望或不受苦刑的希望,一旦被「廠」、「衛」逮捕,沒有一個人能夠倖免。

對人權具有同等摧毀功能的,還有廷杖。廷杖,即在大庭廣眾之下,用木棍對罪犯拷掠(打問)。它是逼取口供的工具和追贓的工具,也是刑罰的一種。一個人如果被處罰廷仗一百以上,他所接受的即是死刑,而且是極端痛苦羞辱的死刑。在延杖制度下,上自宰相,下至平民,沒有人能維持人性的尊嚴。對高階官員(部長副部長以上)執行廷杖時,一定有宦官高坐中央監刑,其他政府官員則陪坐兩旁,左邊站小宦官三十人,右邊站錦衣衛三十人,庭下站行刑獄吏百餘人,都穿短褲,手執木棍。宦官向「犯罪」的大臣宣讀皇帝的詔書(判決書)後,「犯罪」大臣立即被行刑獄吏撲上來,扌卒伏倒地,用麻布把他從肩膀以下綁住,使他不能轉動。再把他雙足用繩索綁住,由壯士四方牽拽握定,只露出臀部和腿部,接受廷杖。廷杖時,受刑人痛苦難忍,大聲哀號,頭面撞地,塵土塞滿口中,鬍鬚全被磨脫。這是一副慘不忍睹的摧殘人權的圖畫,朱元璋用它對付中國人民。

強壯的人可支援八十下,超過一百的往往即在杖下斃命。不死時,也要割去敗肉數十碗,醫治半年以上。錦衣衛行刑獄吏,都受過特別訓練。如果得到滿意的賄賂,他們打下的木棍,看起來很重,甚至血肉橫飛,但受傷較輕,痛苦也較輕。如果家庭貧苦,無錢行賄,他們下杖時看起來很輕,皮膚也不破,但痛徹心腑,只三四十杖,靜脈血管就會寸寸切斷,全部肌肉組織潰散,不久即死,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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