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你一定要把她給找出來,不然你就得替她還錢,不還的話,哼哼哼,我們就去告你們連手詐欺!」
告她?
為什麼?
她也是受害者呀,為什麼要告她?
恐慌又無措的鄺求安一回眸,又見老闆站在她後面,表情嚴厲地通知她,除非她能夠把陳玉婉找出來證明她的清白,否則他也不敢再僱用她了。
她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炒了魷魚。
一整天,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為了追回自己的積蓄,鄺求安四處尋找陳玉婉,打電話問陳玉婉家裡,陳玉婉的爸爸說女兒已經三、四年沒跟家裡聯絡了;再去陳玉婉住過的地方、去過的地方、提過的地方找人,也都沒有任何蹤影,她已經不知道還能到哪裡找了。到了晚上,拖著疲憊又焦慮的身子,她趕到ktv上班,不到一個鐘頭,她就因為心不在焉而不小心得罪了客人。
「你知道他是誰嗎?」
「但他……他要摸我……」
「客人永遠都是對的,你在這裡工作了這麼久,還學不會嗎?」
「我……我……」
「明天不用再來了,不然我很難對客人交代!」
於是,她又失去了第二份工作。
而後,午夜剛過十二點,當她回到住處時,卻發現屋子早已退了租,也搬空了,她的行李都被整理到房東那裡去了……
「韓先生說他要結婚了,不續租了!」
房東冷著臉把行李箱和旅行袋扔給她,然後就砰的關上大門,不再理會一臉茫然的她。
一日之間,她什麼都沒了!她的男友,離開她了。她的積蓄,被卷光了。她的工作,都沒有了。
她的住處,被退租了。
如果找不到陳玉婉,她還會因為跟她毫無關係的罪名被告,未來更會是一場恐怖的夢魘。
她真的無法理解,自己到底是哪裡做錯了?
開啟背包,又發現她全部的財產竟然只有兩百多元,連買車票回南部都不夠,提款卡也是空的,因為前兩天剛領錢去繳會費。
迫不得已,她只好打電話回家,想求救。
「終於想回來了嗎?很好,有男朋友了嗎?」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