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正好,我們家路口轉角那家超市的老闆想替他兒子娶老婆,你就回來嫁給他兒子吧!」
「但……但那家超市老闆的兒子是……是低能兒……」
「有什麼關係,他肯付兩千萬的聘金就行了,這麼一來,你欠我們的債就可以一口氣還清了。」
「可是……」
「景氣不好,你哥哥開的公司缺頭寸,你就不能幫幫忙嗎?」
幫忙?
用她未來的下半生去幫忙?
不知為何,她突然覺得很想笑,她什麼都沒有了,過去二十六年的生命都是白白浪費了,她卻不想哭,而只想笑。
她這二十六年的生命究竟算什麼呢?
深夜三點多,拖著行李走在忠孝東路的人行道上,她一直這麼問自己,卻沒有任何人能夠給她回答。
對她親生的媽媽和周媽媽而言,她只是個多餘的累贅,所以她被拋棄了。
對養父、養母和韓頌奇來講,她只是個「物品」,一旦失去利用價值,她就被丟棄了。
這二十六年來,究竟有誰是真正把她放在心上,真正關心她的人呢?
沒有,一個也沒有。
那麼,如果她繼續用下半生的二十六年去尋找,就會找得到能夠真正把她放在心上,真正關心她的人嗎?不知道。那是個不確定的未知數,不走到最後,誰也得不到答案,未來的事,也只有未來才能知道結果。
更何況……
未來?
她還有未來嗎?
如果找不到陳玉婉,詐欺的罪名就得由她一個人承擔起來,她又還不起那些會款,養父母更不可能替她償還,到最後,她只好為她從未犯過的罪去坐牢。
一個坐過牢的女人,還有誰會對她付出真心?
或者,她也可以順從養父母的要求,嫁給那個超市老闆的兒子,超市老闆應該有能力替她付清那些會款,可是……可是……
她真的要把她的後半生交給那個人高馬大,卻只有六歲智力的低能兒嗎?
想到這裡,她開始覺得累了。
身體累,心更累,好累好累!
她也覺得厭煩了。厭煩她自己,厭煩這個世界,好厭煩好厭煩!她累了、厭煩了,卻還是一直往前走,因為她不知道除了往前走之外,她還能如何?走著、走著,她覺得行李好重好重,就把它們丟掉了,誰要就誰拿去吧!
走著、走著,她覺得不想再走下去了,就在一旁的行道椅上坐下,鬆懈身體,腦袋放空。
現在,她只需要一個答案。
她不想再走下去了,所以她就停了下來;那如果是生命呢?倘若她不想再繼續了,也可以就這樣停止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