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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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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午飯,lily玩了一會,就說要回去了。海倫見餐館是沒什麼好玩的,也不強留,只問lily想不想帶點東西回去當晚餐。lily說剛才那個炸大蝦很好吃,想order一個。海倫正要去冰箱上層拿那種裹了麵粉的大蝦,benny已經眼疾手快地拿了幾個,放進油鍋裡了。

海倫站在那裡,看他精心地翻動炸在油鍋裡的大蝦,好像生怕炸糊掉了一樣。他那份細心,用在她身上時,她感到那樣熨貼,好像心裡那些小摺子都給熨平了一樣。現在他把這份細心用在lily身上,就有點象是一個滾燙的熨斗猛地碰在她心上,有種刺痛的感覺。

過了一會,他把炸好的大蝦拿出來,瀝乾了油,用白色飯盒裝好了,還放了兩個專門跟大蝦的sauce在裡面,然後打好了包,提出來給她。她覺得他這樣做有點欲蓋彌彰,他幹嘛不自己給lily呢?還要先給她,搞得象出order一樣。

她把lily送出餐館,開玩笑一樣地問:「怎麼樣?看中了誰沒有?」

lily笑著說:「都不錯,幾個人都不太象土著廣東人,不是那種皮膚黝黑、嘴巴突出、鼻子塌陷的馬來種。benny說他姓曾,是曾子的後代,可能是很早以前,祖先從北方逃難到廣東去的。」

「都不錯,總不能都泡了吧?」海倫自己也好笑,在餐館幹了這一段時間的收穫之一,就是滿口「餐館國語」。

這個「泡」字,以前聽都沒聽說過,現在用起來也輕車熟路,一溜就出來了。究其原因,主要是這個「泡」字著實形像。如果用「愛」,似乎又太嚴重了;用「談」,火候又不夠;用「追」,倒是可以表現心情之急迫,但只有「泡」才能表現出那種四面出擊,鋪天蓋地,持之以恆,軟磨硬纏的氣勢。

lily說:「老闆是公民,但矮了一點;阿sam身高合格,但有點女人氣;那個馬來西亞小男孩好像身體不怎麼好一樣。benny長得還行,可惜不是公民,只有綠卡——」

「你連這都打聽出來了?」

「這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還用打聽?他們想泡你,自然搶著把這些告訴你。」

海倫想,benny就沒搶著把這些告訴我,看來還是有區別呀。她試探地說:「那——乾脆就泡benny吧。」

「嗯,明天晚上a大有個華人舞會,joe告訴我的,但他不肯跟我一起去,大概怕影響他泡妞,你問問benny願不願意去,願意的話我明天開車來載他去。打扮一下,誰也看不出他是做餐館的,冒充個碩士綽綽有餘了。」

海倫說:「他可能去不了,因為我明天休息,如果他走了,就沒人聽電話,其它人都不會接單的。」

「那你可不可以跟誰換休呢?你如果換到別的時間休息,他不就可以去了嗎?我知道餐館星期天一般都不忙的,主要是星期五和星期六兩天忙。」

海倫想了一下,說:「我去跟別人換休息時間吧,我明天上班,讓他跟你去舞會。」

lily走了之後,海倫回到店裡,掏出錢,要為lily點的order付帳。benny搖搖頭,說:「不用嘛——」

海倫還在堅持,他推著她的手,好像是讓她把錢收回去。她趕快把手縮了回去,擺出一副媒人的架勢,問:「怎麼樣?對我roommate印象如何?」

他揚了揚眉毛,說:「電話裡的聲音很好聽。」

她想,他大概覺得我電話裡的聲音不好聽。她自己也覺得自己的聲音不好聽,不嬌媚。可能是當了幾年老師,搞得嗓門有點大,不管聽眾是多少人,說話都象是對著一大教室人一樣。

她問:「難道她真人的聲音不好聽?」

他沒直接回答,過了一會,才說:「牙有點黑。」

她想,牙黑關聲音什麼事?是不是說聲音很好聽,可惜牙有點黑,所以寧願從電話裡聽?不管是什麼意思,她發現自己聽到他說lily好的地方時,心裡就很失落,聽到他說lily不好的地方時,心裡竟有一種欣慰的感覺。

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麼卑鄙無恥過,從來沒有因為吃醋而心情鬱悶過。那個李虹來找李兵,兩個人眉來眼去的時候,她從來沒覺得難受,只希望他們要做就做徹底,不要做個鬼又嚇不死個人。

沒曾想,到了三十六歲了,反而吃起醋來了,而且是為了這麼一個小毛孩。她感到這種吃醋的心情完全是不受她大腦控制的,她的大腦可以控制著她不去表現這種醋意,但沒辦法控制她不產生這種醋意。她決定要懸崖勒馬,不然就要摔得粉身碎骨了。

她把星期天晚上舞會的事告訴了benny,問他願意不願意去。他搖搖頭:「我怎麼去?餐館裡走不開——」

她提議說:「我把明天的休息跟誰換一下,我明天在這裡頂著,你去舞會。」

他很怪地一笑,問:「你拿什麼頂?」見她沒聽懂的樣子,也沒在這個話題上深入下去,只說,「我不在這裡,誰來做油鍋?有這麼多東西要——炸——」

「我會炸,實在不行我叫老闆幫忙。」她說著,就去找老闆,問她可不可以跟誰換個休息時間。

老闆說:「正好我也想讓你換個時間,以前星期天是阿sam休息,送餐的老伯走了以後,阿sam就休息不成了。你來了以後,本來是想讓阿sam星期天休息的,但是怕你要跟你老公happy,所以把星期天讓給了你。你願意換,正好啊,因為星期一要做雞。」

海倫知道老闆說的「做雞」就是processing整隻的雞。店裡一般買整隻的雞,便宜一些,然後老闆和阿sam就把雞大卸八塊,不同的部位派不同的用場。雞腿肉切成小塊,做芝麻雞;雞翅就裹上面粉,做炸雞翅;雞胸上有一條長長的淨肉,挖出來做雞串。雞胸上其它的部分就切成片,做芥蘭雞什麼的。連拆下來的雞骨架都有用,煮在湯鍋裡,炒菜的時候,用來做湯。

店裡只有老闆和阿sam會「做雞」,benny一直是做前臺的,不會做這些,阿gam是打雜的,也不會做這些。

老闆馬上告訴阿sam,說阿姨可以跟你換休息時間,阿sam沒意見,反正他哪天休息都一樣。

阿gam聽了,很高興,問海倫星期天晚上回家的時候可不可以把他帶到他女朋友的小姨家去,他住在那裡,他女朋友也住在那裡。

海倫問了一下地址,覺得不難找,就一口答應了,順便恭喜阿gam:「你跟女朋友都住在她小姨家,那你這次來美國沒有白跑嘛。」

老闆說:「怎麼沒白跑?你以為他住在那裡就有戲了?沒門,他女朋友早把他甩了,是她小姨想把房子租幾間出去,讓房客幫她供房,才讓他住那裡的。阿gam是個傻呼呼的嘛,一定要每月花幾百塊冤枉錢,每星期跑回那裡去一次,又遠,又沒車,住那裡也挽回不了nina的心。傻呼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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